㈠ st新規2021解讀
受市場高度關注的退市制度改革終於落地!2020年12月31日深夜,圍繞新一輪退市制度改革,滬深交易所正式發布新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多項配套規則(以下合並簡稱「退市新規」)。
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從嚴設置重大財務造假退市量化指標:將造假年限由3年減少為2年;將造假比例由100%降至50%;造假金額合計數由10億元降為5億元;同時新增營業收入指標。而證監會在交易所發布新規後,也同時發布答記者問,表示證監會將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強化退市監管力度,加快制定相關投資者保護制度,強化發行上市、再融資、並購重組、退市、監管執法等全流程全鏈條監督問責,推進《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不折不扣落實落地。
九大退市新規要點,新增市值退市
以下為退市新規的要點:
1、新增市值退市,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將被市值退市。
2、面值退市標准明確為「1元退市」,並設置了過渡期安排:觸及面退的個股,「低面」時間從新規之前開始的,按照原規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3、取消單一凈利潤和營收指標的退市指標。新規下扣非前/後凈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戴上*ST,連續兩年扣非前/後凈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終止上市;退市風險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的,觸及終止上市標准。
4、新增重大違法財務造假指標:連續2年財務造假,營收、凈利潤、利潤、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總額達5億元以上,且超過相應科目兩年合計總額的50%。重大違法類退市連續停牌時點從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法院判決之日,延後到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或法院判決生效之日。
5、新增規范類指標,信息披露、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於半年報或年報不保真兩類情形。出現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再有兩個月未改正,終止上市。
6、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明確連續兩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終止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可轉債同步終止上市。
7、交易類退市不設退市整理期。其餘類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從30個交易日縮減至15個交易日。
8、關於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在新規前已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決定書且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適用原規則;新規施行後收到相關告知書的,以2015至2020年財務數據按照原規則標准判斷其是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2020年及以後年度財務數據按照新規標准判斷其是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9、深市設立風險警示板,具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設置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計買入單只股票不得超過50萬股。普通投資者首次買入該板股票,需簽風險揭示書。參與退市整理股票,需滿足「50萬元資產+2年投資經驗」的門檻。【拓展資料】
此外,交易所還設置了新舊退市制度的過渡期安排:已暫停上市的,2020年年報披露後,仍執行舊的退市制度;已實施風險警示的,則安排了以下處理方式:
1.未觸及新規退市風險警示且未觸及原規則暫停上市的,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2.未觸及新規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3.未觸及新規退市風險警示,但觸及舊暫停上市規則的,不暫停上市,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4.觸及新規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按照新規實施風險警示。
㈡ ST股票交易規則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
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
㈢ 股票st規則最新 2022
ST股票最新退市規則:
1、財務類退市指標。
取消單一凈利潤為負值和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的指標,新增「扣非前後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對營業收入的認定作進一步嚴格要求,需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關聯交易收入。此外,審計意見也被納入退市指標,和其他財務指標交叉適用。
2、交易類退市指標。
「面值退市」改為「1元退市」,新增「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總市值均低於3億元」的市值指標。
3、規范類退市指標。
新增「信息披露、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於半年報或年報不保真」兩類情形,並細化具體標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但依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人數不計算在內。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㈣ 2021年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st、*st最新規則 滬市摘帽摘星規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所述:㈤ st股票什麼意思st股票的交易規則有哪些
一般來說,在股票簡稱前冠以「ST」的這一類股票,都是被叫做ST股,有的投資者是剛剛進入股市,對股市不是特別的了解,就會有所疑惑,比如說:st股票什麼意思?st股票的交易規則有哪些?為大家准備了相關內容,以供參考。㈥ st新規2021解讀
三個關鍵點:
1.全面注冊制,取消暫停上市。
2.財務類退市變化巨大,營收強則永不退市。
3.深市單日買入不超過50萬股,向滬市看齊。
ST,在股票領域上是指上市公司連續兩個財年虧損而被特別對待的股票;在足球領域上可以理解為前鋒;在電腦硬體上可以理解為希捷硬碟的代號;在電腦系統的領域可以理解為系統。
(6)st股票交易新規則擴展閱讀
ST股是指境內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被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是指境內上市公司經營連續兩年虧損,被進行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
什麼是ST股票:1998年4月2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和其他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英文為specialtreatment,縮寫為「ST」)。其中異常主要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
財務狀況異常指: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股東權益為負值;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即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其他異常狀況指:
1.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上市公司主要經營設施遭受損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的。
2.公司涉及負有賠償責任的訴訟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賠償金額累計超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凈資產值的5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