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婚後,前夫還在用我的銀行帳戶和股票帳戶買賣股票,錢都是他的,會不會給我帶來損失
因為個人我國誠信系統正在建立,所有你的違背信用的行為都可能對你造成影響。如果你前夫違背了銀行的賬戶管理要求、股票賬戶的管理要求,那麼銀行和證券公司有可能將該信息上報誠信系統,目前該系統在人民銀行已經成立運行。以後你要申請銀行貸款、銀行信用卡,就可能因為這個原因被拒絕,同樣如果該系統擴展到全社會,那麼有可能你用手機、申請上網賬戶等也可能受影響。保險起見,要回你的賬戶吧,損失並不一定只是表現在金錢上的。
❷ 請問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在股市裡的資金和股票能一起轉移到對方股市賬戶上嗎
夫妻雙方離婚時,股市裡的資金和股票不能直接一起轉移到對方的股市賬戶上。具體原因如下:
股票賬戶的獨立性:每個人的股票賬戶都是獨立的,受證券法和相關金融機構的監管。因此,不能直接將一個賬戶的股票或資金轉移到另一個人的賬戶,除非通過合法的資金轉移程序。
資金轉移的方式:如果需要將股市裡的資金轉移給對方,通常需要先賣出股票,將資金轉入銀行賬戶,然後再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資金轉移給對方。這個過程需要遵守相關的金融法規,並確保資金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法律程序:在離婚過程中,關於財產分割的問題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或法律判決來確定股市資金和股票的分配方式。一旦確定了分配方式,就可以按照上述的資金轉移程序進行操作。
綜上所述,離婚時股市裡的資金和股票不能直接轉移到對方的股市賬戶上,需要通過合法的資金轉移程序和法律程序來實現財產的分割和轉移。
❸ 婚前股票怎麼才能不分割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雙方股票賬戶中購買股票的資金都是婚前個人的錢,該部分原始投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上述任何一方的股票賬戶在婚後經過多次買進、賣出操作,如果賺了錢,也就是法律上講的形成了增值,該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一人一半進行分割。 如果持有股票的一方選擇繼續持有股票,離婚時應當將增值部分的一半,折價給予另一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