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創業板上市條件
法律分析:創業板上市,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十條:創業板市場應當建立健全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准入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投資風險,注重投資者需求,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❷ 一般企業在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在市值和財務指標方面需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發行人為境內企業且不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准中的一項:
(一)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
(二)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
(三)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
❸ 創業板上市條件有哪些
我們為了規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行為,促進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的發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制定本辦法,以下是創業板上市條件: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4、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第十二條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如果想要了解創業板上市要求,可以考慮一下明德。明德天盛是由深諳中國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高管、券商保代,實戰經驗豐富的企業戰略與管理顧問,資深的投融資、法律、財務專家以及一定的政府資源背景的人士共同創設,專注於擬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權投資和戰略性投行服務業務。
【如果你還有有關創業板上市要求的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的在線咨詢按鈕,直接跟老師對話交流。】
❹ 創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
我們為了規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行為,促進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的發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制定本辦法,以下是創業板上市條件: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4、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第十二條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如果想要了解創業板上市要求,可以考慮一下明德。明德天盛是由深諳中國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高管、券商保代,實戰經驗豐富的企業戰略與管理顧問,資深的投融資、法律、財務專家以及一定的政府資源背景的人士共同創設,專注於擬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權投資和戰略性投行服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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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深交所創業板施行注冊制後,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上市條件是什麼
發行人申請在創業板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創業板發行條件;
二是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
三是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是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標准(關於一般企業、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企業、紅籌企業等具體的市值及財務指標詳見本文問題2、問題3、問題4);
五是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條件。
紅籌企業發行股票的,上述第二項調整為發行後的股份總數不低於3000萬股,上述第三項調整為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紅籌企業發行存托憑證的,上述第二項調整為發行後的存托憑證總份數不低於3000萬份,上述第三項調整為公開發行的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發行後的存托憑證總份數超過4億份的,公開發行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10%以上。
❻ 創業板股票想要上市,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創業板上市,往往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幫助新興公司提供一種集資的途徑,以期幫助公司進行業務的發展以及擴張。對於一家企業來說,在發展的過程中,創業板上市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緩解,那麼,創業板上市流程及條件有哪些?
指交易所主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較好。
三、公司治理結構要求:(1)擬上創業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2)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3)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❼ 創業板注冊制開始時間
創業板注冊制開始時間為2020年8月24日。
補充資料
1、2020年4月27日,中央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創業板改革方案,到8月24日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僅僅歷時119天,以注冊制為核心的一系列基礎制度開始緊鑼密鼓落地。
2、創業板注冊制是承前啟後的關鍵一環,它的落地,意味著注冊制正從科創板「試驗田」邁向「深水區」。
(7)創業板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條件擴展閱讀:
一、申請創業板注冊制股票首次上市條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發行人申請股票首次發行上市的,應當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標准中的一項,發行人的招股說明書和保薦人的上市保薦書應當明確說明所選擇的具體上市標准:
1、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2、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3、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
溫馨提示: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孰低者為准,所稱凈利潤、營業收入均指經審計的數值。
二、創業板注冊制來了還能打新嗎?
可以,創業板注冊制只是改變了創業板的上市規則(注冊制指的是企業上市時,將上市資料提交給相關機構進行申報,相關機構對報告進行審查,不進行審核的發行方式),不影響打新,只要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有深市打新的市值即可打新。
三、創業板開通條件:
1、兩年的股票交易經驗;
2、C4及以上的風險承受能力;
3、開通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元及以上。
四、創業板注冊制下新規:
1、漲跌幅度限制由10%放寬至20%;
2、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3、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
4、優化盤中停牌機制,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
5、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豐富和完善了退市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