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香港聯交所新股上市,原始股東(小股東)持股限售時間
一、主板股票的鎖定期
香港聯交所僅對控股股東在公司新上市後出售股份一事實施若干限制。基本上,在發行人申請上市時視作控股股東的任何人士不得:
(a)由依據上市文件披露控股股東的持股量當日直至發行人的證券在交易所買賣之日起計6個月的期間內,出售其持有的上市發行人的股份;或
(b)在上文所述的期限屆滿後6個月內,出售其於發行人的權益,以致該名人士不再成為控股股東。
聯交所允許控股股東於限售期內予以質押,但應如實披露:如控股股東在上市文件披露其持股量當日起至上市日期後12個月的期間內,將其實益擁有的任何證券質押或抵押予認可機構,控股股東須向發行人及交易所如實披露。
二、創業板股票的鎖定期
香港聯交所對上市時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在公司於創業板新上市後出售股份一事實施若干限制:
(a)由依據上市文件披露其持股量當日起直至上市日期起計12個月的期間內,上市時管理層股東應將其持有的有關證券交付第三方代為託管,並承諾不會出售該等證券。然而,如有關證券占發行人已發行股本中不多於1%,則上述期間可縮短至6個月。
(b)由依據上市文件披露其持股量當日起直至上市日期起計6個月的期間內,高持股量股東須把有關證券交付第三方代為託管,並承諾不會出售該等證券。
聯交所允許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於限售期內予以質押,但應如實披露:如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在上市文件披露其持股量當日起至上市日期後分別12個月及6個月的期間內,將其實益擁有的任何證券質押或抵押予認可機構,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須向發行人及交易所如實披露。
② 香港聯交所各項規定製度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
財政司司長在1999年發表財政預算案演詞時公布,本港證券及期貨市場會進行全面改革,以提高香港的競爭力和迎接市場全球化所帶來的挑戰。
根據改革方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與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實行股份化並與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合並,由單一控股公司香港交易所擁有。
在金融服務業和金融市場內,具雄厚實力的機構近年都會透過整合,以積極迎合各市場參與者的需要。
香港交易所是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這些市場機構一直致力帶領香港金融服務業突破地域界限,使它蛻變成為今日環球市場中的重要一員,香港交易所已將它們的經驗和智慧結合,匯聚一身。
隨著證券及期貨兩家交易所進行股份化並與有關的結算公司合並,香港交易所已於2000年六月上市。作為一間須向股東負責的上市公司,香港交易所正積極把握亞洲區內以至世界各地涌現的機遇,伺機開拓業務。香港交易所將以市場為本,管理各個業務主導的市場。
香港交易所擁有高效運作的商業營運架構,其業務按照功能劃分,組成以業務為重點、以商業考慮為主的業務部門,由香港交易所的管理層和董事局成員直接管理。香港交易所的董事局是最高的決策機關,就主要的策略性及運作事宜制訂相關政策。
香港交易所提供廣泛的交易前及交易後投資服務。屬下的業務部門包括交易市場科、結算科、業務發展科、資訊服務部及資訊技術科均致力為投資者、市場中介人士及上市公司提供增值服務。
監管與披露
在各地金融市場邁向全球化,市場與市場參與者之間的舊有界限日趨模糊之際,香港交易所為監管規條注入靈活性,並積極支持創設嶄新的產品和服務。
香港交易所將致力履行本身職權,確保市場公平和有秩序地運作,以及審慎管理風險。無論任何時候,香港交易所都會以公眾利益,特別是以投資大眾的利益為行事的依歸。
香港交易所的整合架構,再加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有效監管,令香港市場的運作更趨完善。我們的市場能夠維持良好聲譽,續創超卓成就,實有賴監管機構公平有效地執行法規。
我們的監管靈活而富彈性、反應敏銳,且能為市場提供多方面的支援,以配合世界發展潮流和各地投資者的需要;並適當地配合創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新興行業與國際金融市場慣例的轉變。
時至今日,集資市場的監管機制已由傳統的以監管機構評審為本逐漸轉向以披露為本。監管的取向旨在確保全面公平披露所有重要事實,務求讓投資者可在充份獲悉有關資料的情況下,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
前瞻與展望
香港交易所是中國內地企業籌集國際資金的最有效渠道,香港與其他證券市場的夥伴關系和相互合作因此對中國內地也更具意義,而股本資金的投入對促進經濟現代化和市場自由化更形重要。
香港交易所的成立,是香港致力維持其在國際金融市場中前領地位的有力明證。綜觀亞洲區內以至環球金融市場的發展趨勢,香港交易所的發展潛力顯然無可限量。
重新整合的市場架構擁有龐大資源作後盾,將可確保香港維持其最重要市場的地位,為市場使用者提供主要對沖與風險管理設施,同時亦提供資金促進中國的發展。與此同時,香港在不斷向前邁進的精神的推動下,將會發展成為資金高度流通、交易成本低廉的國際主要市場。
在已建立的穩固基礎上,香港交易所與積極進取且實力雄厚的香港金融界將會攜手合作,同心協力去實現發展成為國際主要金融機構的承諾。
三家公司於2000年3月6日完成合並,香港交易所於2000年6月27日以介紹形式在聯交所上市。
證券市場
香港的證券交易最早見於19世紀中葉。然而,要到1891年香港經紀協會成立時,香港始有正式的證券交易市場。該會於1914年易名為香港經紀商會。
香港第二間交易所 - 香港股份商會於1921年注冊成立。兩所於1947年合並成為香港證券交易所,並合力重建二次大戰後的香港股市。
此後,香港經濟快速發展,促成另外三家交易所的成立 - 1969年的遠東交易所;1971年的金銀證券交易所以及1972年的九龍證券交易所。
在加強市場監管和合並四所的壓力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於1980年注冊成立。四所時代於1986年3月27日劃上歷史句號,新交易所於1986年4月2日開始運作,採用電腦輔助交易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到2000年3月合並完成前, 聯交所共有570家會員公司。
衍生產品市場
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於1976年成立,是亞太區內主要的衍生產品交易所。期交所提供一個高效率且多元化的市場,讓投資者可透過逾130家交易所參與者(許多為國際金融機構的聯系機構)買賣期貨及期權合約。
香港交易所旗下的衍生產品市場為各類期貨及期權產品提供交易的市場,這些衍生產品包括股票指數、股票及利率期貨及期權產品。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屬公司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期權結算所有限公司實施一套嚴謹的風險管理制度,讓交易所參與者及其客戶能在一個高流通量和監管完善的市場,進行投資和對沖活動。
股票交收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於1989年注冊成立,其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於1992年投入服務,成為所有結算系統參與者的中央交收對手。
中央結算的運作是建基於存放於中央存管處的非流動化股票來進行。股份交收則以持續凈額交收的方式,透過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參與者的股分戶口進行電子存賬或扣賬完成。所有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之間的股份交易均需要於成交後第二個交易日(T+2)進行交收。
香港結算同時提供代理人服務。
③ 香港上市的原始股多久能交易
1、高管持有原始股,股票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需要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公司以及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能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上述人員在離職半年內,不能轉讓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2、普通原始股,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能轉讓。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發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可以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能轉讓,假如已經持股一年,則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進行自由轉讓。 拓展資料: 一、認購原始股注意什麼? 1、如果該公司確實已經進入上市流程,認購原始股當然比較劃算。但是,關鍵是判斷上市的可靠性。一般經驗是:是不是已經有財務顧問、是不是做了正式審計、法律意見書誰來做,承銷商是誰等等。有了這其中的3項以上才能說明已經進入的上市流程;2、公司的認購價格和未來上市的發行價格需要從審計報告中的有關數據計算出來。原則上內部認購價應該是發行價的某個折扣,比如5折。假定承銷商估算的發行價是10元,內部認購按照5折的話就是5元; 3、股票能否升值這事公司業績和市場決定,有很多不確定因素; 4、原始股進入二級市場流通、套現是有時間期限的,也就是鎖股期(禁售期),一般為1-3年,不同國家、不同交易所、不同板塊,規定也不同; 5、如果上市不成功,一般是不退的(因為已經是股東了)。但是,也可以要求控股股東或大股東在未達成上市時回購股份; 6、分紅要根據公司年度業績,並由董事會決定分與不分,或分多少;如果分的話,根據持有股份數量計算。 二、購買港股需要哪些條件? 1、通過滬港通,深港通買港股的條件 。目前國內大部分券商都支持滬港通,深港通業務,A股投資者可以通過券商開通,不過開通滬港通,深港通買港股的條件是,不論機構還是個人,股票賬戶余額必須要有50萬元以上資金才可以辦理,有些券商還要求本人到場參加培訓學習。 2、通過傳統券商買港股的條件 。港股開戶可以到香港本地券商或國內券商的香港分部辦理,需本人攜身份證和住址證明到香港辦理。或者是通過有香港分公司的國內券商,例如南方證券(香港)、國泰君安(香港)、招商證券(香港)等在內地的代辦處,提供身份證和居住證明即可直接在內地辦理開戶,但是要本人到券商營業部現場辦理。 3、通過互聯網券商買港股的條件 。無需現場辦理,只需本人身份證和注冊信息,就可在線辦理開戶。
④ 香港上市後的鎖定期是多長,我聽說法規上無限制,實際上是3-6個月
一、主板股票的鎖定期
香港聯交所僅對控股股東在公司新上市後出售股份一事實施若干限制。基本上,在發行人申請上市時視作控股股東的任何人士不得:
(a)由依據上市文件披露控股股東的持股量當日直至發行人的證券在交易所買賣之日起計6個月的期間內,出售其持有的上市發行人的股份;或
(b)在上文所述的期限屆滿後6個月內,出售其於發行人的權益,以致該名人士不再成為控股股東。
聯交所允許控股股東於限售期內予以質押,但應如實披露:如控股股東在上市文件披露其持股量當日起至上市日期後12個月的期間內,將其實益擁有的任何證券質押或抵押予認可機構,控股股東須向發行人及交易所如實披露。
二、創業板股票的鎖定期
香港聯交所對上市時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在公司於創業板新上市後出售股份一事實施若干限制:
(a)由依據上市文件披露其持股量當日起直至上市日期起計12個月的期間內,上市時管理層股東應將其持有的有關證券交付第三方代為託管,並承諾不會出售該等證券。然而,如有關證券占發行人已發行股本中不多於1%,則上述期間可縮短至6個月。
(b)由依據上市文件披露其持股量當日起直至上市日期起計6個月的期間內,高持股量股東須把有關證券交付第三方代為託管,並承諾不會出售該等證券。
聯交所允許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於限售期內予以質押,但應如實披露:如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在上市文件披露其持股量當日起至上市日期後分別12個月及6個月的期間內,將其實益擁有的任何證券質押或抵押予認可機構,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須向發行人及交易所如實披露。
⑤ 在港交所申請上市到成功上市需要多長時間
港股上市的難點在於發行。通常情況,企業6-12個月左右就可以完成上市的過程,主要的時間會花在前期的准備。審計、上市文件的准備,大概要4個月;正式提交上市申請表後,回答問題的階段要經歷3個月;最後進行路演接受投資者訂單1至1.5個月。
申報材料之前3-6個月內:完成上市輔導的申請及備案工作。(具體時間依據各地證監局對上市輔導的時間要求而定,通常要求3-6個月)同時,各中介機構應完成上市申報材料的製作工作。
上市輔導申請時間之前3個月內:完成股份公司改制(改制前應完成賬務的調整工作,相關會計報表數據已經相關中介機構認可,凈資產數據在改制後不存在繼續調減而導致出資不足的情形)。
拓展資料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符合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上市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確定上市時間,審批文件報證監會備案,並抄報證券委。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文件。
《公司法》同時規定,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批准。
2018年,香港交易所推出新上市制度,容許未能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容許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上市,為尋求在香港上市的大中華及國際公司設立新的、便利的第二上市渠道。新上市制度使港股市場尤其是新股市場蓬勃發展,眾多互聯網企業以及眾多生物科技公司紛紛登陸港股。
⑥ 我最近炒股票,請問什麼是IPO啊,不太懂
IPO全稱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開募股) 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有限責任公司IPO後會成為股份有限公司。
對應於一級市場,大部分公開發行股票由投資銀行集團承銷或者包銷而進入市場,銀行按照一定的折扣價從發行方購買到自己的賬戶,然後以約定的價格出售,公開發行的准備費用較高,私募可以在某種程度上部分規避此類費用。
這個現象在九十年代末的美國發起,當時美國正經歷科網股泡沫。創辦人會以獨立資本成立公司,並希望在牛市期間透過首次公開募股集資(IPO)。由於投資者認為這些公司有機會成為微軟第二,股價在它們上市的初期通常都會上揚。
不少創辦人都在一夜之間成了百萬富翁。而受惠於認股權,雇員也賺取了可觀的收入。在美國,大部分透過首次公開募股集資的股票都會在納斯達克市場內交易。很多亞洲國家的公司都會透過類似的方法來籌措資金,以發展公司業務
首先,要公開募股的公司必須向監管部門提交一份招股說明書,只有招股說明書通過了審核該公司才能繼續被允許公開募股。(在中國,審核的工作是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接著,該公司需要四處路演(Road Show)以向公眾宣傳自己。經過這一步驟,一些公司或金融機構投資者會對IPO的公司產生興趣。他們作為風險資本投資者(Venture Capitalist)來投資IPO的公司。(風險資本投資者並非想入股IPO的公司,他們只是想在上市之後再拋出股票來賺取差價。)其中一個金融機構也許會被聘請為IPO公司的承銷商(Underwriter)。由承銷商負責IPO新發行股票的所有上市過程中的工作,以及負責將所有的股票發售到市場。如果部分股票未能全部發售出,則承銷商可能要買下所有未發售出的股票或對此不負責任(具體情況應該在IPO公司與承銷商之間的合同中註明)。IPO新股定價屬於承銷商的工作,承銷商通過估值模型來進行合理的估值,並有責任盡力保障新股發行後股價的穩定性及不發生較大的波動。IPO新股定價過程分為兩部分,首先是通過合理的估值模型估計上市公司的理論價值,其次是通過選擇合適的發行方式來體現市場的供求,並最終確定價格。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向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IPO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另外一種獲得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允許私人公司將它們的股份向公眾銷售。這些股份被認為是「自由交易」的,從而使得這家企業達到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要求條件。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就估值模型而言,不同的行業屬性、成長性、財務特性決定了上市公司適用不同的估值模型。目前較為常用的估值方式可以分為兩大類:收益折現法與類比法。所謂收益折現法,就是通過合理的方式估計出上市公司未來的經營狀況,並選擇恰當的貼現率與貼現模型,計算出上市公司價值。如最常用的股利折現模型(DDM)、現金流貼現(DCF)模型等。貼現模型並不復雜,關鍵在於如何確定公司未來的現金流和折現率,而這正是體現承銷商的專業價值所在。所謂類比法,就是通過選擇同類上市公司的一些比率,如最常用的市盈率(P/E即股價/每股收益)、市凈率(P/B即股價/每股凈資產),再結合新上市公司的財務指標如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來確定上市公司價值,一般都採用預測的指標。市盈率法的適用具有許多局限性,例如要求上市公司經營業績要穩定,不能出現虧損等,而市凈率法則沒有這些問題,但同樣也有缺陷,主要是過分依賴公司賬面價值而不是最新的市場價值。因此對於那些流動資產比例高的公司如銀行、保險公司比較適用此方法。在此次建行IPO過程中,按招股說明書中確定的定價區間1.9~2.4港元計算,發行後的每股凈資產約為1.09~1.15港元,則市凈率(P/B)為1.74~2.09倍。除上述指標,還可以通過市值/銷售收入(P/S)、市值/現金流(P/C)等指標來進行估值。
通過估值模型,我們可以合理地估計公司的理論價值,但是要最終確定發行價格,我們還需要選擇合理的發行方式,以充分發現市場需求。目前常用的發行方式包括:累計投標方式、固定價格方式、競價方式。一般競價方式更常見於債券發行,這里不做贅述。累計投標是目前國際上最常用的新股發行方式之一,是指發行人通過詢價機制確定發行價格,並自主分配股份。所謂「詢價機制」,是指主承銷商先確定新股發行價格區間,召開路演推介會,根據需求量和需求價格信息對發行價格反復修正,並最終確定發行價格的過程。一般時間為1~2周。例如此次建行最初的詢價區間為1.42~2.27港元,此後收窄至1.65~2.10港元,最終發行價將在10月25日前確定。詢價過程只是投資者的意向表示,一般不代表最終的購買承諾。
在詢價機制下,新股發行價格並不事先確定,而在固定價格方式下,主承銷商根據估值結果及對投資者需求的預計,直接確定一個發行價格。固定價格方式相對較為簡單,但效率較低。過去我國一直採用固定價格發行方式,2004年12月7日證監會推出了新股詢價機制,邁出了市場化的關鍵一步。
香港證監會和香港聯交所於1994年11月發表了《關於招股機制的聯合政策聲明》,自此,香港的大型新股發行基本上採用累計投標和固定價格公開認購混合招股機制。
發行方式確定以後,進入了正式發行階段,此時如果有效認購數量超過了擬發行數量,即為超額認購,超額認購倍數越高,說明投資者的需求越為強烈。在超額認購的情況下,主承銷商可能會擁有分配股份的權利,即配售權,也可能沒有,依照交易所規則而定。通過行使配售權,發行人可以達到理想的股東結構。在我國,目前主承銷商不具備配售股份的權利,必須按照認購比例配售。據報道,此次建行在香港交易所發行H股,截至公開招股截止日(10月19日),共吸引了760億美元的認購資金,超過擬發售數量近9倍,而向香港公眾公開發行部分更是獲得了近40倍的超額認購倍率,其中國際發售部分將由聯席賬簿管理人根據多種因素決定分配,香港公開發售部分原則上嚴格按比例分配,但分配基準可能會因為申請人的股份數目不同而分組決定,但也不排除可能會進行抽簽。
當出現超額認購時,主承銷商還可以使用「超額配售選擇權」(又稱「綠鞋」)增加發行數量。「超額配售選擇權」是指發行人賦予主承銷商的一項選擇權,獲此授權的主承銷商可以在股票上市後的一定期限內按同一發行價格超額發售一定比例的股份,在此期間內,如果市價低於發行價,主承銷商直接從市場購入這部分股票分配給提出申購的投資者,如果市價高於發行價,則直接由發行人增發。這樣可以在股票上市後一定期間內保持股價的相對穩定,同時有利於承銷商抵禦發行風險。如此次建行招股說明書就規定了可由中金公司及摩根士丹利添惠代表國際發售承銷商於股票在香港聯交所開始交易起30日內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以要求建行分配及發行最多合計3,972,890,000股額外股份,佔全球初步發售股份的15%。
⑦ 香港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有鎖定期嗎
有。通常是1到3年左右。通常,初始股份是公司未上市時給予員工或合夥人的股份。主要是募集資金,分擔公司風險,所以初期股價比較低。在a股市場,如果發行首發股票的公司後續上市,首發股票的認購價格將遠低於股票的市場價格,很可能給投資者帶來豐厚的利潤。然而,香港市場的估值體系比a股市場更完整。市場以投資為主,很少有投機行為。市場上的大部分垃圾股都不會受到投資者的關注。因此,香港上市股票需要根據股票情況來判斷上市原始股的收益。
一般意義上的原股,並沒有太大的意義,因為只要一家企業擁有原股,原股,顧名思義,就是初創企業成立的初期,創業者佔有公司的股份。如果一個企業的規模一直很小,不願上市,那麼購買這樣的原始股份就沒有實質性的價值。 我們經常提到的原始股份往往是具有上市潛力的企業,擴大企業的規模和市場價值,去除創始人股東的股份,另外,拿出一部分股份,為全社會籌集資金。當然,這一股有價格,每一股的價格和購買多少股的價格就變成了原始股票。
拓展資料
購買原始股的步驟:
1.大規模收集信息,特別是原始公司的經營狀況。尋找一個更正式的來源,而不是公司的來源。
2、因為要上市,所有的原始股,都需要找相應的券商指導上市。也就是說,一個企業要想上市,必須尋找有資格的承銷商,有資格的承銷商才有資格發售首發股票,相應的機構必須有國家授權的機構。
3.認真解構上市公司原發行股票的銷售說明書,是否有誤導、誇大或欺詐嫌疑。如果投資規模比較大,請律師審核比較安全。
4. 在考察企業情況後,要注意籌集資金的目的,是擴大再生產,加大研發力度,還是籌集資金還債。
5. 在購買原股份時,應合理合法,有適當的渠道。同時,相關的購貨憑證要妥善保管,以防日後出現重大問題而無證據。這也是很多人經常出現問題的關鍵,甚至很多證據都是不合法的,從而為未來埋下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