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證券公司的業務有哪些
(1)證券經紀;(2)證券投資咨詢;(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4)證券承銷與保薦;(5)證券自營;(6)證券資產管理;(7)其他證券業務。
證券公司經營上述第(1)項至第(3)項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 000萬元;經營第(4)項至第(7)項業務之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經營第(4)項至第(7)項業務中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機構。
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
② 證券公司主要業務的種類及內容
我國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及其他證券業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證券公司可以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及其他業務。
(一)證券經紀業務
證券經紀業務又稱「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客戶委託代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的業務。在證券經紀業務中,證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業務收入。證券經紀業務分為櫃台代理買賣證券業務和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業務。目前,我國證券公司從事的經紀業務以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業務為主。證券公司的櫃台代理買賣證券業務主要為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交易的證券的代理買賣。
(二)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是指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其咨詢人員為證券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者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
(三)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
財務顧問業務是指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咨詢、建議、策劃業務。它具體包括:為企業申請證券發行和上市提供改制改組、資產重組、前期輔導等方面的咨詢服務;為上市公司重大投資、收購兼並、關聯交易等業務提供咨詢服務;為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及相關的資產重組、債務重組等提供咨詢服務;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設計經理層股票期權、職工持股計劃、投資者關系管理等提供咨詢服務;為上市公司再融資、資產重組、債務重組等資本營運提供融資策劃、方案設計、推介路演等方面的咨詢服務;為上市公司的債權人、債務人對上市公司進行債務重組、資產重組、相關的股權重組等提供咨詢服務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業務形式。
(四)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
證券承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理證券發行人發行證券的行為。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的,發行人應當同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
(五)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自營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以自有資金或者依法籌集的資金,為本公司買賣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權證、證券投資基金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以獲取營利的行為。證券自營活動有利於活躍證券市場,維護交易的連續性。但在自營活動中要防範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等不正當行為。由於證券市場的高收益性和高風險性特徵,許多國家都對證券經營機構的自營業務制定法律法規,進行嚴格管理。
(六)證券資產管理業務
證券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與投資者簽訂的資產管理合同,按照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和限制,為投資者提供證券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以實現資產收益最大化的行為。
(七)融資融券業務
融資融券業務是指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上市證券或者出借上市證券供其賣出,並收取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八)證券公司中間介紹(IB)業務
IB(IntrocingBroker)即介紹經紀商,是指機構或者個人接受期貨經紀商的委託,介紹客戶給期貨經紀商並收取一定傭金的業務模式。證券公司中間介紹(IB)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期貨經紀商的委託,為期貨經紀商介紹客戶參與期貨交易並提供其他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根據我國現行相關制度,證券公司不能直接代理客戶進行期貨買賣,但可以從事期貨交易的中間介紹業務。
1.證券公司IB業務的資格條件
證券公司申請IB業務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日前6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准。
(2)已按規定建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3)全資擁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貨公司,或者與一家期貨公司被同一機構控制,且該期貨公司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資格、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准。
(4)配備必要的業務人員,公司總部至少有5名、擬開展IB業務的營業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
(5)已按規定建立健全與IB業務相關的業務規則、內部控制、風險隔離及合規檢查等制度。
(6)具有滿足業務需要的技術系統。
(7)中國證監會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公司申請IB業務,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介紹業務資格申請書》等規定的申請材料。
2.證券公司IB業務的業務范圍
證券公司受期貨公司委託從事IB業務,應當提供下列服務:
(1)協助辦理開戶手續。
(2)提供期貨行情信息、交易設施。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服務。
證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結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貨公司、客戶收付期貨保證金,不得利用證券資金賬戶為客戶存取、劃轉期貨保證金。
3.證券公司IB業務的業務規則
證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資擁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機構控制的期貨公司的委託從事IB業務,不能接受其他期貨公司的委託從事IB業務。證券公司應當按照合規、審慎經營的原則,制定並有效執行IB業務規則、內部控制、合規檢查等制度,確保有效防範和隔離IB業務與其他業務的風險。期貨公司與證券公司應當建立IB業務的對接規則,明確辦理開戶、行情和交易系統的安裝維護、客戶投訴的接待處理等業務的協作程序和規則。證券公司與期貨公司應當獨立經營,保持財務、人員、經營場所等分開隔離。
③ 股市中的機構是什麼意思
股票機構,主要是指以證券、股票買賣交易為主要業務的公司或團體,並可以為散戶提供咨詢、代理操盤等服務,是一種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中國證監會、上海股票交易所、深圳股票交易所,是股票的管理機構。
股票莊家就是能在較大程度上決定該個股的走勢,即可稱為股票莊家。一般來說,股票莊家都擁有雄厚的資金,擁有或即將擁有大量該股票。 如果某股票沒有公開及未公開的利好利空消息,卻忽然嚴重背離大市走勢,則多半是股票莊家在操作。
莊家是比較中國特色的名詞,股票莊家是近幾年股市中產生的一個名詞,如果能跟對股票莊家則可獲得超常利潤,但正確判斷莊家意圖相當困難,被套牢者數不勝數。
(3)中國股票市場機構的主要業務擴展閱讀:
股市交易規則
T+1交割,T+1交收:交易雙方在交易次日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收付,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A股均實行T+1交收。
漲跌幅限制: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下波動的幅度。
中國股市最大的特點是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時承諾不流通,因此各股票只有流通股在市場中按照股價進行交易,然而指數卻是依照總股本加權計算,從而形成操盤上的「以少控多」的特點。
例如比較顯著的是1997年以前的東北電氣、吉林化工,由於其總股本較大而流通股數較少,因此只動用少量的資金影響這兩只股票,就能形成對指數的部分控制。
④ 股票機構和莊家的區別
1、股票機構,主要是指以證券、股票買賣交易為主要業務的公司或團體,並可以為散戶提供咨詢、代理操盤等服務,是一種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中國證監會、上海股票交易所、深圳股票交易所,是股票的管理機構。
2、股票莊家就是能在較大程度上決定該個股的走勢,即可稱為股票莊家。一般來說,股票莊家都擁有雄厚的資金,擁有或即將擁有大量該股票。 如果某股票沒有公開及未公開的利好利空消息,卻忽然嚴重背離大市走勢,則多半是股票莊家在操作。
莊家是比較中國特色的名詞,股票莊家是近幾年股市中產生的一個名詞,如果能跟對股票莊家則可獲得超常利潤,但正確判斷莊家意圖相當困難,被套牢者數不勝數。
(4)中國股票市場機構的主要業務擴展閱讀:
莊家炒股票也要獲利。同樣是買、賣的差價獲利。與散戶不同的是,他可以控制股票的走勢和價格,也就是說散戶獲利是靠期待股價上漲,而莊家則是自己拉動股價上漲。所以,莊家炒作包括四部分:建倉、拉高、整理、出貨。所謂的「洗盤」,多為吃貨。一般是吃、拉、出三部曲。
莊家建倉一般要選擇股價較低時,而且希望越低越好,他恨不得砸兩個板再買。所以,「拉高吃貨」之類,以及股價已經創新高還說是吃貨,等等,千萬別信。
吃貨結束之後,一般會有一個急速的拉升過程。一旦一隻股票開始大漲,它就脫離了安全區,隨時都有出貨的可能。所以中線推薦一律是在低位。
當莊家認為出貨時機未到時,就需要在高位進行橫盤整理,一般是打個差價,散戶容易誤認為出貨。莊家出貨一般要做頭部,頭部的特點是成交量大,振幅大,除非趕上大盤做頭,一般個股的頭部時間都在1個月以上。
⑤ 股市中的機構一般指什麼
股票機構,主要是指以證券、股票買賣交易為主要業務的公司或團體,並可以為散戶提供咨詢、代理操盤等服務,是一種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
股票機構有哪些?
1、機構投資者:
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2、國家政府機構:
證監會: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在我國有四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組建。公司總資本為人民幣12億元,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是公司的兩個股東,各持50%的股份。公司總部設在北京,下設上海、深圳兩個分公司。中國證監會是公司的主管部門。
證券業協會:證券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由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證券業協會章程由會員大會制定,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會員大會每兩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經常務理事會決議可臨時召開。證券業協會設會長、副會長。證券業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成員依章程的規定由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兩年,可連選連任。
⑥ 我國的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以及資金來源
我國證券公司業務包括傳統的經紀、自營和承銷三大業務以及新興的咨詢、並購重組、輔導、財務顧問等,而近年的趨勢則是傳統業務逐漸穩定,其占證券公司收入的比例趨小,新興業務比例逐漸增加。目前,經紀業務是證券公司的核心業務,也是最重要的收入來源,因此,證券公司流動負債通常占負債總額的90%以上,這與傳統的製造業形成鮮明對比。由於自身所處行業的特點,證券公司負債結構中流動負債佔有很大比例,而流動負債主要是由公司經紀業務和投行業務引起的,證券公司應大力發展經紀業務和投行業務,優化資本結構,提升公司業績。(一)深化經紀業務
與成熟市場相比,我國證券公司的專業化程度還很低。在美國,美林證券圍繞投資理財,投資咨詢開展資產管理業務;雷曼兄弟側重於二級市場自營業務;高盛側重於一級市場承銷業務;查爾斯·韋伯提供廉價交易為主的經紀業務。我國證券公司在十多年的發展過程中業務范圍不斷擴展,但不容否認,目前絕大多數券商的最大利潤來源依然是經紀業務。
2008年4月23日,國務院頒布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和《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全面展開在即,融資融券將改變券商經紀業務模式,它產生的雙向盈利模式對券商經紀業務以及經紀業務與其他業務融合提出了更高要求。能夠取得試點資格的券商將成為最大的收益者,這種收益不僅來自融資融券業務所產生的利潤,而且還包括傳統經紀業務份額的大幅度提升。無試點資格券商的出路只有專業經紀公司和綜合經紀業務公司兩種。打造自身的研究實力和風險管理能力,爭取盡早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將是目前國內大多數證券公司的出路,而借用試點券商融資融券通道有可能是無試點資格券商保護現有客戶資源的無奈之舉。在借用通道過程中,無資格券商如何提高研究咨詢質量將是該時期服務的重點。此外,優化營業部布局、加強網點建設、提升渠道效率、拓展渠道功能也是券商提高現有收入水平的有力措施。
(二)拓展投行業務
國外證券公司進入我國市場後,對國內證券公司傳統的承銷業務也形成巨大的沖擊,特別是證券發行方式的市場化,發行成功與否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證券公司的承銷經驗、資金實力以及研究力量。增加證券承銷准備金;建立核心客戶服務體系,提高承銷業務服務質量;建立有效的內部分工機制;不斷追求股票發行方式的創新設計。比如增強對大型中央債券項目爭取的力度,充分調動營業部的積極性,提高公司網路的證券銷售能力,加強對市政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資產抵押債券、外幣債券、政策性金融債券等創新品種的研究與開發,積極尋找二板市場承銷業務的潛在機會等等。
(三)拓寬籌資渠道
目前,我國證券公司立足於穩固發展傳統業務,這些業務的開展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從代理業務看,現在開設一個營業部至少需要投入600萬元資金,少數裝修豪華、設備先進的營業部則需投入1 000萬元以上,另外各營業部還必須有一定量的日常營運資金和清算資金;從投行業務看,證券公司從事一級市場承銷、兼並收購等業務時,在項目運營過程中大多需要向項目當事人提供短期融資即「過橋貸款」才能使項目順利施行。證券公司要開拓新的業務、形成特色經營均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因此應大力拓寬籌資渠道。
1.完善現有融資渠道
目前我國證券公司除了增資擴股或公開發行股票增加資本金以外,合法的融資渠道有三種:一是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進行短期拆借;二是在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或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進行國債回購;三是用自營證券進行股票質押貸款。這三種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彌補證券公司資金頭寸的不足,解決臨時資金周轉問題,但無法滿足證券公司中長期發展資金的需要。
在成熟的資本市場上,證券公司通過上述渠道融資的比例一般要佔其總負債的30%-40%以上;而在我國,上述渠道融通的資金量還很有限,原因是:證券公司進入同業拆借市場條件較高,拆借額度和拆借期限都受到嚴格的限制;股票質押融資手續比較繁瑣;融資成本相對較高,最長期限也只有6個月,所以,這三條融資渠道目前還沒有充分發揮它們應有的作用。隨著我國證券公司資本實力的增強以及內控機制的不斷完善,應適當放鬆對證券公司拆借與回購業務的嚴格管制,放寬質押融資期限,允許更多的證券公司利用這三條渠道融通中短期資金。
另外,借鑒國外證券公司一般多與銀行簽有循環信貸協議的做法,可以考慮允許我國商業銀行對經營業績好、資信度高的券商提供包銷證券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及少量長期貸款,也可考慮券商通過設立基金、發行商業票據等來獲得資金。票據融資具有融資手段靈活、成本低、融資規模大等優點,同時作為貨幣市場的一種信用工具,還有利於貨幣政策的靈活操作,有利於活躍貨幣市場,溝通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聯系。
2.發行中長期金融債券
負債融資應該以中長期債務資本為主,而目前我國證券公司的中短期負債在債務資本結構中的比例佔90%以上,大部分證券公司長期負債總額為零,而能帶來較大負債融資利益的是中長期負債。國外大證券公司發行的中長期債券規模一般都比較大,在綜合資本中佔了較大的比重,一般都在70%以上,而我國證券公司至今僅有幾家通過發行債券來充實中長期資金來源。
有關部門應通過加強對債券發行主體的資質審查,逐步放鬆對債券發行的計劃規模控制,推動市場按效率原則運行,將債券融資作為今後證券公司的基本融資手段加以培育。這一方面可以使那些資產質量好、業務規模大的證券公司籌集到中長期資金;另一方面也可通過債券資信評估制度來促進證券公司經營管理各方面的改善和提高。因此,隨著我國證券公司規模的擴大,發行金融債券將成為證券公司融入資金的一個有效途徑。
總之,要為證券公司壯大規模開辟多條有效的融資渠道,這有助於證券公司改善融資結構,提高綜合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⑦ 股市中的機構一般指什麼
機構就是參與股市買賣的各種投資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和其他理財公司,一般都是各自做莊一隻股票,或是幾家共同做一隻或幾只股票,一般都是具有話語權的大戶、大家,或者叫主力,一般都是可以左右一隻股票的漲跌趨勢。1、一隻股票中,機構眾多也好也不好。2、好的方面,說明該股的基本面、業績預期等方面沒有太大問題。3、不好的方面,則是機構太多,產生羊群效應,反而約束了股票的上漲,比如很多基金扎堆持股的很多股票,走勢低迷,很難大起大落。4、另外,有些股票之所以成為機構持股很多的對象,是因為有些股票的權重關系,成為機構操縱股指和期指的工具,而非是看好該股的業績、成長性等。
股市指數:股市指數是由證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務機構編制的表明股票行市變動的一種供參考的指示數字。由於股票價格起伏無常,投資者必然面臨市場價格風險。對於具體某一種股票的價格變化,投資者容易了解,而對於多種股票的價格變化,一些金融服務機構就利用自己的業務知識和熟悉市場的優勢,編制出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市場價格變動的指標。投資者據此就可以檢驗自己投資的效果,並用以預測股票市場的動向。新聞界、公司老闆乃至政界mgc等也以此為參考指標,來觀察、預測社會政治、經濟發展形勢。這種股票指數,也就是表明股票行市變動情況的價格平均數。編制股票指數,以這個基期的股票價格作為100,用以後各時期的股票價格和基期價格比較,就是該時期的股票指數。投資者根據指數的升降。
1、股市中的機構往往和主力掛鉤,是指持有股票大量籌碼的最終所有者.2、主力機構做股票不會讓其他人知道自己持有多少籌碼,往往一個主力機構擁有多個帳戶。當然機構總的來說就是一個投資股票的主力。
⑧ 證券公司主要的業務是什麼
業務范圍
1、證券經紀業務
證券經紀業務又稱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客戶委託代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的業務。在證券經紀業務中,證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業務收入。
2、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是指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其咨詢人員為證券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者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
3、證券承銷、包銷、代銷業務
證券承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理證券發行人發行證券的行為。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的,發行人應當同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證券承銷業務可以採取代銷或者包銷方式。
(8)中國股票市場機構的主要業務擴展閱讀
證券公司可分為四類:
1、股票經紀人,這是一家幫助投資者買賣股票的證券公司。
2、證券承銷商,幫助公司上市的人。這是投資者想要購買該公司發行的新股票必須去的證券公司類型。
3、證券交易商像普通投資者一樣買賣股票。我們通常稱之為法人的一類是證券交易商。
4、綜合證券公司是同時經營上述三種業務的證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