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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股票市場對外開放情況

發布時間:2023-02-26 10:29:55

Ⅰ 介紹一下中國股票市場的發展歷史

中國證券市場從1870年至今已有120多年的歷史,經歷了三個時期:1870年至1949年的香港、上海、天津、北平的證券市場,1950年至1980年的天津、北京、香港、台灣證券市場,1981年至今的上海、深圳、香港、台灣證券市場,形成了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三個階段。

1.1870—1949年

中國歷史上最早出現的股票是洋人發行的。1840年鴉片戰爭後,外商開始在中國興辦工商企業並開始發行股票。最早在中國設立股份銀行的是英國匯豐銀行,1865年3月3日在香港設立總行,4月在上海設立分行,1870年前後中國出現了買賣外商股票的的經紀人。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為中國的民族資本主義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同時由於帝國主義忙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放鬆了對中國市場的控制,中國民族工商業迅速發展,股份公司日益增多,股票大量發行,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史上的一個新時期。

1914年上海股票商業公會成立,同年12月北洋政府頒布了我國第一部證券交易條例,證券交易有了初步的法規。當時的上海股票商業公會設在上海二馬路一帶(今九江路)。最初有會員12家,後增至15家,會員繳納12兩白銀作為公會資本,每月還要交會費2兩。交易品種包括政府公債、鐵路債券、公司股票及外匯等等。交易方式是現貨交易,交易時間為上午9——11時,手續費按1%—5%收取。這標志著中國人自己經營的第一家現代證券交易所誕生了。

1920年孫中山先生與虞洽卿聯名向北洋政府申請成立了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集資500萬元,於同年7月1日開業,經營品種除證券之外還有金銀、皮毛、花紗布、糧油等等。與此同時,上海股票商業公會也根據北洋政府頒布的《證券所交易法》改組為上海華商證券交易所,集資300萬元,經紀人有55名,主要經營北洋政府發行的公債。這兩個交易所業務興隆,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開業半年就賺了100多萬,引起了各方面投資者的注意,各種證券物品交易所如雨後春筍般的建立起來,僅在上海就有200多家。隨後全國一些大城市陸續建立了證券交易所。

1918年北京股票交易所成立,1921年天津證券物品交易所成立。當時的天津證券物品交易所資本200多萬元,分為10萬多股,由天津和上海兩地籌資,理事長為曹錕之弟曹均,滬方代表由孫棣三擔任,監督人為天津一位巨紳。當年10月1日在天津東馬路開業,先是買賣公債,然後增加了股票交易,也曾興盛一時。

1921年秋,風雲突變,當時上海先後興起的150家交易所,有的發行股票成立了信託公司,因股票價格大幅下跌而倒閉,引起了連鎖反應,上海有近百家證券物品交易所倒閉,只剩下包括上海貨商交易所在內的十幾家。天津的證券物品交易所也因上海股價暴跌、交易所倒閉之風的影響,於1922年停止了營業。後來人們把1921年的交易所和信託公司的倒閉風潮稱為信交風潮,這是中國證券市場的第一次暴跌。

1949年以前中國有香港、上海、天津、北平四個證券市場。香港是開業最早的證券市場,1891年香港股票經紀協會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建立了第二個證券交易所。1941年香港被日軍佔領,這兩個交易所停止活動。1947年兩個交易所合並,成立了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實際上,香港從1866年開始股票買賣到1947年香港香港證券交易所成立這一階段,市場規模很小。

2.1950—1980年

1949年6月華東軍事管制委員會為了穩定上海金融秩序封閉了上海證券交易所。1949年1月天津解放,天津軍管會接收和清理了原國民黨時期的證券交易所,並在此基礎上成立了天津證券交易所,該所於1949年6月正式營業,成為新中國的第一個證券交易所。1950年2月1日北京證券交易所成立。這兩家交易所在解放初期對融通社會資金,恢復生產起了積極作用。1950年以後金融和物價趨於穩定,證券交易減少。1952年天津證券交易所並入天津投資公司,北京交易所也停業。50年代至70年代中國大陸的有價證券是國家發行的公債,但只能還本會息不能買賣和轉讓。80年代中國大陸又興起國債、企業債券和股票的交易。

香港證券市場是1949年以後一部分內地資金的轉入才逐步發展起來的,但市場狹小,銀行信貸是各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到1962年也只有65家上市公司。1965年平均月營業額410萬美元(約3200萬港元),1967年8月31日恆生指數曾降至58.61點,香港證券交易所曾兩次停市10天。 1968年香港經濟增長,使證券市場成為地方實業重要的資金來源,1969年平均月營業額2720萬美元(約2.12億港元),上市公司72家,同年12 月17日遠東證券交易所開張。

1971年9月15日金銀證券交易所開業,1972年九龍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業,在如此狹小的地區擁有四個證券交易所是世界上罕見的。但是特殊的地理位置使香港發展為東南亞的金融中心,港英當局和中外財團的投資迅速增長。1972年香港四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190種,當年上市的就有98種,成交額達到43.397億港元,是1969年的70多倍。1983年成交額達到482.17億港元,比1968年增長了53倍,總市值達到了1734.5億港元。在這期間香港股市也經歷了1973年和1982年的兩次暴跌。

1980年7月7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組成,1981年3月31日正式注冊。1978年以後由於中國的改革開放政策極大地促進了香港的進出口和轉口貿易,香港房地產興旺,恆生指數又恢復到1972年的水平,1980年10月1日達到1810點,成交額達到957億港元。1982年香港股市因佳寧事件和撒切爾夫人訪華引發的所謂「信心危機」發生第二次暴跌,1983年初恆生指數跌至750點。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公布,人心穩定,恆生指數又上升到1200點。

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1949年國民黨當局逃到台灣以後,通過發行所謂「愛國債券」促進證券交易,但是真正的證券市場是從1953年開始的。台灣當局為了把地主的土地轉換給農民,對地主實行贖買政策,以七成稻穀實物債券和三成的公營事業股票(主要是台灣水泥、台灣紙業、台灣工礦、台灣農林四大公司)換取地主的土地。當時地主所得的債券和股票,連同台灣當局發行的愛國公債共22億新台幣,地主對其所擁有的股票不感興趣而大量開價出售,場外交易的商行應運而生,最繁榮時達到二三百家。

3.1980—1997年

1981年10月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選舉了第一批成員,經過三年,原來的香港證券交易所、遠東證券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九龍證券交易所停止營業,1986年4月2日聯交所正式開業,並亨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使香港證券市場進入了一個新時期。1986年9月22日香港被接納為國際證券交易所聯合會的正式成員,開始向國際金融市場邁進。

當時香港共有上市公司258家,證券330種,其中260種是普通股票,21種是認購權證,7種是公司債券,1種是政府債券,36種是單位信託,5 種是優先股。1987年恆生指數接近4000點,但由於美國股市暴跌而引起的世界性股災,香港股市在1987年12月7日跌到1894.94點,1990 年重新恢復到3500點。90年代香港股市雖然也受到各種外界影響,但搞風險能力較強,1992年恆生指數曾達到12000點,到1997年1月香港已有 550隻股票,其中包括綜合企業、航運貨倉、酒店飲食、金融投資、地產建築、零售傳播、電子玩具、工業和公用事業九類,此外還有基金16隻,認股權證36 只,中國H股22隻,共624隻。

台灣股市80年代初的加權指數在400至500點徘徊,直到1986年才上升到1039.11點,此後幾乎是翻倍的的增長,1987年達到4673 點,1988年8789點,1989年10773點,1990年12495點,終於暴發了一次暴跌,從90年2月的12682點跌到10月份的2485 點,跌幅達80%,到年底又回復到4530點,當時的355家證券公司受到不同程序的損失。

80年代至90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是深圳、上海證券市場的建立和發展。中國境內形成了深圳、上海、香港、台灣四個證券市場。

1981年中國政府開始發行國庫券,1984年7月北京天橋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這是 1979年改革開放以來證券市場發展的初級階段。到1989年全國發行股票的企業達到6000家,累計人民幣35億元,遍及北京、上海、天津、廣東、江蘇、河北、安徽、湖北、遼寧、內蒙古等省市,其中債券化的股票佔90%以上,經正式批準的比較規范的股票發行的試點企業有100多家。

除股票之外, 1986年5月8日沈陽信託投資公司率先開展了債券買賣和抵押業務,到1988年全國61個大中城市開放了國庫券流通市場,1989年全國有100多個城市的400多家的交易機構開辦了國庫券轉讓業務,1990年全國累計發行各種有價證券2100多億,累計轉讓交易額318億,證券中介機構網點達到 1600多家,1990年11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宣告成立,12月自動報價系統(STAQ)正式落成並投入使用,1991年7月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始營業,中國證券市場進入了啟動階段。

1986年9月上海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靜安業務部開始了股票櫃台交易,主要交易飛樂音響和延中實業兩家公司的股票,1988年上海又有海通、萬國、振興三家證券公司成立從而初步形成了場外證券交易市場。到1990年上海市場上有延中實業、真空電子、飛樂音響、愛使電子、申華電工、飛樂股份、豫園商場、鳳凰化工等8隻股票進行交易,這就是所謂的老8股。

到1991年上交所成立時除老8股之外,還有89年保值公債三種,87至91年國庫券四種,工行債券六種,交行債券一種,中行債券兩種,建行債券一種,還有上海石化、氯鹼化工等企業債券十四種。深圳證券市場從1987年啟動,到1990年已有發展、萬科、金田、安達、原野等5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公開交易,證券公司12家,營業網點16 個,深圳與上海不同,大宗的交易不是債券,而是股票。

1992年5月上海和深圳相繼開放股價,同時在兩個交易所進行規范化的場內交易,兩地綜合指數分別達到1429點和312點,到11月又分別回落到 386點和164點。1992年底,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29隻,B股9隻,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23隻,B股9隻。1993年2月滬深股市的指數又上升到1558點和369點,同時又有大批新股上市,到93年底,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107隻,B股22隻,國庫券5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76隻,B股19 只。

1994年7月29日滬深股市在擴容的壓力下分別降到325點和94點,從8月份管理層提出暫停發行新股等三項政策,兩市指數在9月份又上升到 1052點和210點。到94年底,在上交所上市A股有168隻,B股32隻,基金10隻,國債現券5種,期貨10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118隻,B 股18隻,基金8隻,國債期貨15種。

1995年初由於大量資金雲集國債期貨市場,深滬股市分別降到524點和122點,5月18日國務院宣布停止國債期貨交易並處罰違規的券商,3天之內滬深股市指數上升到927點和175點(成份指數1473點),到95年底在滬深證券市場上市的證券達到460個,全年累計成交額64097億,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184隻,B股35隻,基金12隻,國債現券6種,期貨14種,國債回購8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127 只,B股34隻,基金10隻,國債現券6種,期貨14種,國債回購7種。

1996年初滬深股市指數在522點和104點徘徊,但是隨著宏觀經濟的好轉和 97年香港回歸以及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大次代表大會即將召開,兩市指數迅速上升,到12月11日和12日分別達到1258點(30指數3064點)和476 點(成份指數4522點)。96年底,滬深兩市上市的證券達到667個,全年成交額41610億,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287隻,B股42隻,基金15 只,國債現券9種,國債回購8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227隻,B股43隻,基金10隻,國債現券9種,國債回購9種。

1997年5月滬深股市的指數分別達到1510點(30指數4286點)和520點(成份指數6130點)到97年10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已有361隻,B股48隻,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336隻,B股51隻。中國上海和深圳證券市場發展引起了世界各國金融界的極大關注,特別是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上提出發展股份制進行企業改革之後,證券市場將進一步發揮它的籌資和融資功能。

拓展資料: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開始發展。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1991年7月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

中國證券市場作為一個新興的高速成長的證券市場,在短短十幾年的時間里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和結算網路覆蓋了全國各地。證券市場交易技術手段處於世界先進水平,法規體系逐步完善。全國統一的證券監管體制也已經建立。證券市場在促進國有企業改革、推動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方面發揮了突出的作用。

中國證券市場-網路

Ⅱ 中國市場的形成與現狀

中國的股票市場的現狀以及未來的發展狀況。
中國股票市場的現狀是融資,未來的發展狀況是更好的融資。

Q2: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史?中國的股票市場的現狀以及未來的發展狀況。
中國股票市場的現狀是融資,未來的發展狀況是更好的融資。

Q2: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史?
證券市場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金融市場體系中居重要地位。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中國證券市場經歷了二十多年的發展歷程,從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從監管缺位到監管逐步完善,從初具規模到發展壯大,證券業已成為中國國民經濟中的一個重要行業,對推動國民經濟增長作出了重大貢獻。中國證券行業的發展主要經歷了五個階段.
1、第一階段:中國證券市場的建立

20世紀80年代,中國國庫券開始發行。1986年9月26日,上海建立了第一個證券櫃台交易點,辦理由其代理發行的延中實業和飛樂音響兩家股票的代購、代銷業務,這是新中國證券正規化交易市場的開端。1990年12月,新中國第一家經批准成立的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4月,經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以滬深交易所成立為標志,中國證券市場開始其發展歷程。

2、第二階段:全國統一監管市場的形成

1992年中國證監會的成立,標志著中國證券市場開始逐步納入全國統一監管框架,全國性市場由此開始發展。中國證券市場在監管部門的推動下,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證券市場的法規體系。1993年國務院先後頒布了《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此後又陸續出台若干法規和行政規章,初步構建了最基本的證券法律法規體系。1993年以後,B股、H股發行出台,債券市場品種呈現多樣化,發債規模逐年遞增。與此同時,證券中介機構在種類、數量和規模上迅速擴大。1998年,國務院證券委撤銷,中國證監會成為中國證券期貨市場的監管部門,並在全國設立了派出機構,建立了集中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監管框架,證券市場由局部地區試點試驗轉向全國性市場發展階段。

3、第三階段:依法治市和市場結構改革

1999年至2004年是證券市場依法治市和規范發展的過渡階段。1999年7月《證券法》實施,以法律形式確認了證券市場的地位,奠定了我國證券市場基本的法律框架,使我國證券市場的法制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2001年,證券業協會設立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這一階段,證券監管機構制定了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法》(2003年)在內的一系列的法規和政策措施,推進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改善,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不斷改革完善股票發行和交易制度,促進了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對外開放。

4、第四階段:深化改革和規范發展

2004年至2008年是改革深化發展和規范發展階段,以券商綜合治理和股權分置改革為代表事件。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相關政策,2004年8月,中國證監會在證券監管系統內全面部署和啟動了綜合治理工作,包括證券公司綜合治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發展機構投資者在內的一系列重大變革由此展開。2004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了證券市場的發展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是資本市場定位發展的綱領性文件。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是證券市場制度創新的一大舉措。

2005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股權分置改革後A股進入全流通時代,大小股東利益趨於一致。2006年1月,修訂後的《證券法》、《公司法》正式施行。同月,中關村高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制企業開始進入代辦轉讓系統掛牌交易。2006年9月,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批准成立,有力推進了中國金融衍生產品的發展,完善了中國資本市場體系結構。2007年7月,中國證監會下發了《證券公司分類監管工作指引(試行)》和相關通知,這是對證券公司風險監管的新舉措。

5、第五階段: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立和完善發展

2009年10月創業板的推出標志著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框架基本建成。進入2010年,證券市場制度創新取得新的突破,2010年3月融資融券、4月股指期貨的推出為資本市場提供了雙向交易機制,這是中國證券市場金融創新的又一重大舉措。2012年8月、2013年2月轉融資、轉融券業務陸續推出,有效的擴大了融資融券發展所需的資金和證券來源。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全會提出對金融領域的改革,將為證券市場帶來新的發展機遇。11月30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新一輪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正式啟動。2013年12月,新三板准入條件進一步放開,新三板市場正式擴容至全國。隨著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深化,新三板、股指期權等制度創新和產品創新的推進,中國證券市場逐步走向成熟,證券市場為中國經濟提供投融資服務等功能將日益突出和體現。

經過20多年的發展,不論是從上市公司的數量,還是從融資金額、投資者數量等方面,中國資本市場均已具備了相當的規模,其在融資、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為中國經濟的發展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自1990年證券市場形成,截至2013年末,中國滬深兩市共有上市公司(A、B股)2,489家,總市值達到23.91萬億元,流通市值19.96萬億元。證券市場投資者規模日益壯大,其結構也在不斷優化。截至2013年末滬、深股票投資者開戶數達1.75億戶,基金投資賬戶0.465億戶。證券中介機構和機構投資者數量不斷增加,截至2013年末,中國共有證券公司115家,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89家。中國證券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促進企業轉制、改善融資結構、加速經濟發展等方面正在發揮著重要作用
證券市場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金融市場體系中居重要地位。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中國證券市場經歷了二十多年的發展歷程,從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從監管缺位到監管逐步完善,從初具規模到發展壯大,證券業已成為中國國民經濟中的一個重要行業,對推動國民經濟增長作出了重大貢獻。中國證券行業的發展主要經歷了五個階段.
1、第一階段:中國證券市場的建立

20世紀80年代,中國國庫券開始發行。1986年9月26日,上海建立了第一個證券櫃台交易點,辦理由其代理發行的延中實業和飛樂音響兩家股票的代購、代銷業務,這是新中國證券正規化交易市場的開端。1990年12月,新中國第一家經批准成立的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4月,經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以滬深交易所成立為標志,中國證券市場開始其發展歷程。

2、第二階段:全國統一監管市場的形成

1992年中國證監會的成立,標志著中國證券市場開始逐步納入全國統一監管框架,全國性市場由此開始發展。中國證券市場在監管部門的推動下,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證券市場的法規體系。1993年國務院先後頒布了《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此後又陸續出台若干法規和行政規章,初步構建了最基本的證券法律法規體系。1993年以後,B股、H股發行出台,債券市場品種呈現多樣化,發債規模逐年遞增。與此同時,證券中介機構在種類、數量和規模上迅速擴大。1998年,國務院證券委撤銷,中國證監會成為中國證券期貨市場的監管部門,並在全國設立了派出機構,建立了集中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監管框架,證券市場由局部地區試點試驗轉向全國性市場發展階段。

3、第三階段:依法治市和市場結構改革

1999年至2004年是證券市場依法治市和規范發展的過渡階段。1999年7月《證券法》實施,以法律形式確認了證券市場的地位,奠定了我國證券市場基本的法律框架,使我國證券市場的法制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2001年,證券業協會設立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這一階段,證券監管機構制定了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法》(2003年)在內的一系列的法規和政策措施,推進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改善,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不斷改革完善股票發行和交易制度,促進了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對外開放。

4、第四階段:深化改革和規范發展

2004年至2008年是改革深化發展和規范發展階段,以券商綜合治理和股權分置改革為代表事件。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相關政策,2004年8月,中國證監會在證券監管系統內全面部署和啟動了綜合治理工作,包括證券公司綜合治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發展機構投資者在內的一系列重大變革由此展開。2004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了證券市場的發展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是資本市場定位發展的綱領性文件。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是證券市場制度創新的一大舉措。

2005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股權分置改革後A股進入全流通時代,大小股東利益趨於一致。2006年1月,修訂後的《證券法》、《公司法》正式施行。同月,中關村高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制企業開始進入代辦轉讓系統掛牌交易。2006年9月,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批准成立,有力推進了中國金融衍生產品的發展,完善了中國資本市場體系結構。2007年7月,中國證監會下發了《證券公司分類監管工作指引(試行)》和相關通知,這是對證券公司風險監管的新舉措。

5、第五階段: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立和完善發展

2009年10月創業板的推出標志著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框架基本建成。進入2010年,證券市場制度創新取得新的突破,2010年3月融資融券、4月股指期貨的推出為資本市場提供了雙向交易機制,這是中國證券市場金融創新的又一重大舉措。2012年8月、2013年2月轉融資、轉融券業務陸續推出,有效的擴大了融資融券發展所需的資金和證券來源。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全會提出對金融領域的改革,將為證券市場帶來新的發展機遇。11月30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新一輪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正式啟動。2013年12月,新三板准入條件進一步放開,新三板市場正式擴容至全國。隨著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深化,新三板、股指期權等制度創新和產品創新的推進,中國證券市場逐步走向成熟,證券市場為中國經濟提供投融資服務等功能將日益突出和體現。

經過20多年的發展,不論是從上市公司的數量,還是從融資金額、投資者數量等方面,中國資本市場均已具備了相當的規模,其在融資、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為中國經濟的發展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自1990年證券市場形成,截至2013年末,中國滬深兩市共有上市公司(A、B股)2,489家,總市值達到23.91萬億元,流通市值19.96萬億元。證券市場投資者規模日益壯大,其結構也在不斷優化。截至2013年末滬、深股票投資者開戶數達1.75億戶,基金投資賬戶0.465億戶。證券中介機構和機構投資者數量不斷增加,截至2013年末,中國共有證券公司115家,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89家。中國證券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促進企業轉制、改善融資結構、加速經濟發展等方面正在發揮著重要作用

Ⅲ 中國股票市場對外開放的措施

《論中國機構投資者制度構建與證券市場國際化》
關鍵詞: 證券投資/機構投資者/證券市場國際化/QFII制度/QDII制度

內容提要: 機構投資者是近幾年來中國證券投資領域逐漸引起重視的投資主體。本文以機構投資者為中心, 通過對規制機構投資者的證券市場資本流入和流出法律制度的對比, 揭示了我國證券投資領域的國際化發展趨勢。筆者認為:中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趨勢不可避免; 但是整個法律制度體系的配套建設, 尤其是在針對不同投資主體、不同投資領域、不同位階的法律制度整合方面, 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一、機構投資者在中國證券市場法治構建中的角色定位
(一) 機構投資者在我國證券市場中的作用機構投資者是指從事證券意義上的非個人化投資行為的、職業化、社會化的團體或機構, 它包括用自有資金直接或藉助各種金融工具間接在證券市場進行投資的非個人化機構。
1、機構投資者對於證券市場的發展具有特殊意義。
一方面, 機構投資者資金雄厚, 在證券承購和證券經紀中都佔有較大份額, 為證券市場的擴容提供了充足的資金; 另一方面, 機構投資者實行投資組合管理, 並且以長線投資為主, 有助於抑制投機行為的過多發生, 保持證券市場的穩定。此外, 機構投資者對於促進金融創新、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等方面都具有積極意義。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 機構投資者的培育與完善就顯得日益重要, 這不僅有利於資本市場的改革和進步, 而且有助於深化企業制度改革, 有助於政府進行宏觀調控, 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穩定與發展。

2、發展機構投資者在當代資本市場發展中的作用具體來說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發展機構投資者能夠聚集社會閑散資金, 擴大社會對證券的需求, 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壯大。目前, 我國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主體主要以個人投資者為主, 個人投資者受其精力、時間、知識的限制, 其直接出入交易市場所付出的成本很大; 個人投資者的數量和投入的資金滿足不了我國資本市場迅速擴容的需要,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途徑, 機構投資者通過其專業化的服務, 將社會閑散資金集中起來使用, 在帶來可觀收益的同時為廣大個人投資者節省了時間和精力, 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壯大。

2)發展機構投資者對於穩定股價, 促進資本市場平穩發展意義重大。個人投資者在投資行為上以獲得短期交易收入為主, 不注重長期效益, 並且現階段的中國股民總體來說還缺乏投資操作知識, 其投資的投機成份很大。機構投資者恰好能克服這種弊端, 機構投資者注重長期投資收益, 擁有眾多的專業人士, 以及廣泛的業務聯系和全面的市場信息, 並注重對公司股票內在價值和財務狀況的分析研究, 因此能夠合理地利用信託資金進行投資。

3)發展機構投資者還有利於推動資本市場的創新活動。機構投資者提供各方面的服務, 並對其擁有的資產實行風險分散的投資組合管理, 這必將會推動金融服務創新, 金融品種創新和市場交易方式的創新。同時, 發展機構投資者還有利於形成資本市場的完善監督體系。

(二) 機構投資者角色定位與中國證券市場法律制度完善
機構投資者的興起, 打破了傳統上個人股東高度分散的狀況, 開始逐漸淡化股東群體的傳統形象, 不乏有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公司治理, 影響公司決策, 使股東有了從「消極股東」向「積極股東」轉化的動態, 從而引發了對機構投資者與公司治理結構的相關理論思考與實踐。
1、目前, 建立機構投資者配套法律制度的潛在條件已經成熟。首先, 隨著我國失業、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發展, 失業保險金和養老金的資產額增加很快, 由此會形成對證券的極大需求; 其次, 各種投資基金發展已初俱規模, 隨著經濟發展帶來人均收人的增加, 私人儲蓄額會持續增加, 會有更多的資金通過這些基金進入資本市場; 再次, 各類企業法人為了鞏固競爭地位和開展業務往來, 也會投資於股權證券; 最後, 隨著經濟改革實踐的發展, 中國的證券投資業管理人才正在迅速成長, 這一大批高層次的專業人士為機構投資者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

有學者認為, 目前我國應著重發展以下三種類型的機構投資者: 一是大力培育投資基金等新型的機構投資者; 二是允許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銀行、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在一定監管條件下投資於資本市場; 三是發展企業間相互持股, 即法人持股。

2、對於前兩者, 我國相關管理機構在政策上持積極態度, 制定了大量配套規定。與國內機構投資者相對, 合理規制, 允許國外投資者進入我國資本市場, 以引入國際資本並帶動我們整體機構投資水平的提高, 在我國證券投資領域已經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二、境外機構投資者與中國證券市場資本流入制度現狀
(一)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概述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Investor) 制度是指允許經核準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在一定規定和限制下匯入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 並轉換為當地貨幣, 通過嚴格監管的專門賬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 其資本利息、股息等經審核後可轉為外匯匯出的一種市場開放模式。這是一種有限度地引進外資、開放資本市場的過渡性制度。在一些國家和地區, 特別是新興市場經濟的國家和地區, 由於貨幣沒有完全可自由兌換, 資本項目尚未開放, 外資直接流入有可能對其證券市場帶來較大的負面沖擊, 而通過QFII制度, 管理層可以對外資進入進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導,使之與本國的經濟發展和證券市場發展相適應, 控制外來資本對本國經濟獨立性的影響, 抑制境外投機性游資對本國經濟的沖擊, 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QFII制度1990年發源於台灣,其實質是一種有創意的資本管制。在這一機制下, 任何打算投資境內資本市場的人士必須分別通過合格機構進行證券買賣, 以便政府進行外匯監管和宏觀調控。我國證券市場經過十幾年的發展, 整體規模、功能和效率大大提升, 已經成為亞太地區最大同時也是最有活力的證券市場之一。應該說, 現在引入QFII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另一方面, 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中的機構投資者比重遠遠低於境外成熟市場, 這嚴重製約了我國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從這個角度來看, 引入QFII相當迫切。引進QFII制度是我國對外開放戰略在資本市場的重大舉措, 是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又一表現。2002年11月, 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標志著中國資本市場正式引入了QFII制度。

(二) 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在我國的施行特點
建立QFII制度, 最大的風險莫過於外資進入後對本國( 地區) 證券市場和外匯市場產生的沖擊。因此, 對於這項制度創新, 在制定相關的政策時, 出於收益和風險的考慮, 往往具有以下特徵: 第一, 吸引長期投資的外資機構, 特別是在初期; 第二, 對外資總規模、外資個股持倉比例有限制; 第三, 對資金進出境、兌換、貨幣市場投資比例有嚴格的規定; 第四, 把外資行業投資限制擴展到股市、債券市場, 對金融衍生品的投資限制較嚴格。[6]

在建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法律制度體系的過程中, 應該關注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要本著互惠的原則選擇有一定信譽和實力的境外機構投資者進入中國市場。在資本項目下設立專門的QFII帳戶,並為每一個通過QFII資格認定的境外機構投資人建立分帳戶, 該帳戶資金流程處在外匯管理局的監控之下。
二要加強進出入資金的管理。鑒於證券資本的流動性特徵, 要求QFII在通過審批一定時間以內, 將資金匯入中國, 並對資金的運用及匯出進行嚴格的監管。三要對QFII的投資范圍和投資額度進行限制。匯入資金在轉化為人民幣以後, 可以投資於證券市場上市公司的一級和二級市場。要適當保護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如金融業、電信業等, 定期檢討開放效果, 密切注意對外匯市場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在投資額度方面, 根據證券市場流通市值規模而確定外資進入規模。這一階段結束後, 才可以逐步放鬆QFII的准入限制, 在條件成熟時實現資本流動的自由化。

對比現實法律規定, QFII制度初期在中國證券市場上主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⒈以列舉的方式對QFII的資格進行嚴格界定, 維護市場穩定。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產規模等條件要求嚴格。結合中國證券市場尚處於發展時期, 《辦法》中對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提出了十分嚴格的要求, 這有利於國內市場投資者素質的提高以及市場的穩定。《辦法》要求所有類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管理證券資產的規模均不小於100億美元, 經營時間除基金管理機構是5年以外, 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均要求30年以上。由此看來, 要滿足中國QFII資格審查條件的, 一般而言都是經營時間很長、運作規范、管理資產經驗豐富的境外機構。

⒉鼓勵穩健型的資產管理機構, 吸引長期投資。將吸引外資的中長期投資放在突出位置。《辦法》第十一條中特別指出: 符合規定的「封閉式中國基金或在其它市場有良好投資記錄的養老基金、保險基金、共同基金的管理機構, 予以優先考慮」。這充分表明了管理層希望能夠吸引境外機構進行中長期投資, 維護市場中長期穩定的導向。

⒊投資范圍和投資額度有嚴格限制, 體現漸進式原則。投資對象和持股比例與國內的基金近乎同享國民待遇, 但范圍有區別。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投資對象是除B股以外的境內市場上掛牌交易的A股和債券,這與國內基金的投資范圍是相同的。就單個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而言, 單個境外機構的投資限額與國內基金一樣不得超過該公司總股份的10%.全部境外機構對單個上市公司的持股上限為20%, 而國內基金在這一點上沒有限制。當然, 《辦法》也為動態管理留有餘地, 特別補充說「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市場發展情況,可以調整上述比例。」至於行業限制, 《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合格投資者的境內證券投資, 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要求。這就表明包括石化、電子、汽車、交通運輸等主導產業, 以及原先禁止外商投資但入世後大幅開放的行業包括醫葯、零售業、公用事業、金融服務等, 將成為QFII關注的熱點。

⒋對合格機構匯出匯入資金進行監控, 穩定外匯市場。對於資金的流向控制, 一般有兩種不同的手段:一種是採取強制方法, 規定資金匯出匯入的時間與額度; 另一種是用稅收手段, 對不同的資金匯入匯出時間與額度徵收不同的稅, 從而限制外資、外匯的流動。
目前我國對資本出入採取的是強制方法。《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合格投資者應當自中國證監會頒發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三個月內匯入本金, 全額結匯後直接轉入人民幣特殊賬戶。第二十六條又規定, 合格投資者為封閉式中國基金管理機構的, 每次匯出本金的金額不得超過本金總額的20%, 相鄰兩次匯出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一個月, 而其他投資者不得少於三個月。

三、境內機構投資者與中國證券市場資本流出制度
(一) 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的推出背景
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Investor) , 是在一國境內設立, 經該國有關部門批准從事境外證券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業務的證券投資基金。和QFII一樣, 它也是在貨幣沒有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的情況下, 有限度地允許境內投資者投資境外證券市場的一項過渡性的制度安排。
2006年4月: 被市場稱作「QDII開閘」的人民銀行行「五號公告」發布, 開放資本賬戶的三點重大新政策出台:
第一, 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的人民幣資金, 在一定額度內購匯投資於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
第二, 允許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證券經營機構, 在一定額度內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自有外匯, 用於在境外進行的包含股票在內的組合證券投資;
第三, 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購匯投資於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及貨幣市場工具, 購匯額按保險機構總資產的一定比例控制。

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利率、匯率、資本帳戶三位一體的管理制度, 且這種制度還將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存在下去, 在這種管制框架下, 短期內難以實現人民幣資本帳戶下的自由兌換, 居民自然被禁止買賣境外股票,但隨著國內居民調整個人金融資產結構和對外投資的慾望不斷增強, 迫切需要建立一種既符合貨幣管制原則, 又能疏通國內居民投資海外資本市場渠道的機制,QDII機制便可達至這一要求。QDII目前情況下推出, 主要的背景就是目前我國高速增長的外匯儲備, 這幾項措施都使得更多的外匯資金流向個人或者投資機構手中,也暗合了吳曉靈行長「藏匯於民」的政策意圖。
在推出QDII以後, 有望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國國際收支平衡狀況, 而金融機構和個人也獲得了更廣闊的投資空間。央行稱, 上述政策措施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分項組織實施, 目前政策下, 基金QDII需通過證監會和外管局審批,而保險公司、銀行業QDII也需由各自監管機構審批。業內人士預計此次開放首先將允許投資於固定收益品種,之後是證券組合, 最後才是金融衍生產品。

(二) 在中國施行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的立法步驟分析
中國過去曾經長期外匯短缺, 所以向來是先鼓勵流入, 然後才是有序流出。現在中國已經告別了外匯短缺的時代, 所以我們根據形勢發展變化, 對資本的流入和流出實行均衡管理。這次在有序引導流出方面的政策調整力度比較大, 但不能說是一個根本性的轉折, 這仍然是一個有序的、漸進的過程。

從此次我國人民銀行「五號公告」對於境內機構投資者的海外投資活動規制也體現了極為謹慎的特點:
⒈銀行投資「固定收益產品」風險的轉移。根據五號公告內容, 符合條件的銀行可以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的人民幣資金, 在一定額度內購匯投資於境外固定收益產品。投資者可以將人民幣交給境內銀行, 由境內銀行統一購匯投資於海外, 本金和收益返回境內時, 再度結匯成人民幣。國內投資者可以將外匯資產交給境內商業銀行, 通過委託理財方式直接投資境外。對於銀行而言, 新的外匯代客理財業務, 事實上是將其外匯結構性存款業務轉化為中間業務。在原來的理財方式下,客戶的自有外匯資金在會計核算上體現為銀行的存款, 形成銀行的有效負債, 銀行可以用其發放貸款或進行海外投資, 而在代客理財業務中, 客戶的資金直接投到境外, 並由第三方託管。銀行和客戶之間將從原來的銷售關系轉化為資產管理關系, 銀行只是中介人, 收取中介費用, 不再提供保底承諾。

⒉社保基金配套規定的積極跟進。海外投資是社保基金醞釀已久的戰略目標。人民銀行的「五號公告」出台不久, 社保基金理事會就公布了《社保基金海外投資管理暫行規定》。這一規定, 勾勒出了社保基金海外投資模式的總體框架, 社保基金海外投資據此正式啟動。根據《暫行規定》, 社保基金投資境外的資金來源主要為以外匯形式上繳的境外國有股減持所得, 即為其本身自有外匯。從目前理事會的現狀看, 在人員、經驗和技術系統等方面的准備還不具備海外投資的直接操作能力, 因此採取委託投資的模式比較適合, 這也符合國際上養老金機構的操作慣例, 核心是風險監控和專業化的管理。在社保基金的海外投資規劃中, 固定收益類產品比重要小於股票類產品。此番招募境外投資管理人, 根據社保基金理事會公告, 申請者主要為受託投資管理五大類投資產品, 分別是全球股票積極型基金、美國股票指數增強型基金、香港股票積極型基金、全球債券積極型基金和外匯現金管理。這一系列投資基準的選擇體現了社保基金審慎的心態, 同時也為後續法律的規定預留了很大空間。

⒊保險公司受到的影響相對最小。在「五號公告」之前, 保險公司的自有外匯投資渠道已經部分打開。目前保險公司境外投資的具體操作細則仍未出台, 而人民銀行的「五號公告」中所提到的「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境外的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換匯額度都未揭曉。在此之前, 保險公司能夠做的就是一些研究的准備工作。所以「五號公告」對保險公司短期影響是境內潛在的合格機構投資者中最小的。

(三) 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的關系

資本項目的開放應該是雙向的, 有流入就有流出。中國曾經長期外匯短缺, 所以向來是先鼓勵流入, 然後才是有序流出。先放開QFII有其必然性。現在中國已經告別了外匯短缺的時代, 所以管理層根據形勢發展變化, 對資本的流入和流出實行均衡管理。資金雙向有序流動有利於資源的優化配置, 而資金單方向流動會導致資金高度集中, 可能產生風險聚集, 不利於金融系統的穩定。因此, 在國際收支證券項下有必要建立資金雙向有序流動的機制。在繼續推進QFII制度、鼓勵更多境外資金投資國內證券市場的同時, 拓寬境內資金投資渠道, 並允許部分國內資金投資國際證券市場, 引導部分資金有序、合法流出, 以分散投資風險, 提高投資收益。
近些年來, 我國國際收支連續出現大幅順差, 影響到貨幣政策的獨立操作, 加大了維護人民幣幣值穩定的壓力。在這種情況下, 管理機構調整外匯管理政策,改變了以往「寬進嚴出」的局面, 並積極採取措施化解國際收支壓力, 在證券項下允許保險公司運用自有外匯資金投資海外債券市場, 批準保險公司和社保基金投資海外市場, 將在一定程度上扭轉我國目前證券項下資金單向流入的局面。

QFII機制的運作要涉及三個核心問題:
其一是合格機構的資格認定問題。包括注冊資本數量、財務狀況、經營期限、是否有違規違紀記錄等考核標准。
其二是對合格機構匯出入資金的監控問題。
其三是合格機構的投資范圍和額度限制問題。[14]對比QDII制度, 我們發現上面三個問題同樣也是其關注的重點。
QFII這項制度的安排實際上只是將我國允許合格的境外投資者進入我國資本市場的初步做法。在我國這樣一個即有流通股, 又有非流通股; 即有國有股和法人股, 又有A股、B股和H股等多股權結構的資本市場中, 外資如何應對, 就不是一項QFII的制度所能決定的了。
一旦推出QDII後, 即意味著國內投資者可參與境外有價證券的投資, 尤其是香港股票的買賣。由於香港股票市場的股票價格相對於國內股票市場的股票價格要廉價的多,因此, QFII與QDII這兩項制度安排哪一個對投資者更具吸引力也是不言而喻的, 其實質更是決定了資金最終的流動方向。
QDII的推出, 使中國證券市場與國際融合的大趨勢更進了一步, 這將對中國證券市場的投資理念、估值標准產生重大影響。與國際市場的比較將成為投資者重要決策依據。如果說此前是QFII將國際投資理念帶入了中國的話, 那麼QDII將促使這種理念進一步深化。

四、中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與機構投資者法律制度體系的完善
(一) 中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法律障礙
我國證券市場作為一個新興的證券市場, 起步於80年代初, 在至今不到20年時間里, 相繼發行了國際債券、B股、H股、紅籌股, 並對買殼上市、借殼上市及設立國家基金等多種籌資方式進行了嘗試, 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一些問題逐漸暴露出來,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規范化發展, 並成為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現實障礙:

⒈證券市場相關法規不健全、沒有形成完善的法律體系。健全的法律體系是規范證券市場運作的基礎。世界上證券市場發達的國家都有一套包括針對證券交易、證券投資者保護、投資公司等法律和各階段配套法律條款組成的健全的法律體系。我國證券法是長期的立法工作在1999年才頒布的, 已有的《公司法》以及與證券相關的管理條例, 有些內容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飛速發展已不符合國際慣例和中國現實。這種法律制定、實施的低效性勢必影響證券市場國際化的進程。

⒉金融管制較嚴, 人民幣尚未實現自由兌換。我國目前仍實行比較嚴格的金融管制, 這種資金不自由、貨幣不自由的壁壘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國際證券資本。雖然外國投資者可以通過外匯調劑中心把所得部分利潤匯回本國, 但這對於機構投資者來說沒什麼吸引力。

⒊證券監督法律制度、監管方式和監管水平均存在不足。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程度越深, 所面臨的風險越大, 客觀上要求更加有效的監管機制與之相匹配。在WTO的相關條款中強調的原則之一就是透明度原則,即要求信息披露, 這是金融監管的基礎。而我國監管法律體系並不健全。
另外, 對證券市場的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公司股票的發行與上市, 迄今實行的是額度分配和審批制度。這種以行政手段分配資本市場資源的制度, 排斥了企業以業績和成長預期競爭進入資本市場的平等機會, 導致上市公司整體質量的下降, 增加了國內證券市場的風險。

(二) 中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立法的步驟
關於證券投資的法規一般分三個層次:
一是立法機構制定的證券法律;
二是證券主管機構制定的監管規定;
三是證券交易所制定的有關規則。
這三個層次的法規形成一個健全的證券法規體系, 全國規范證券市場的主體及其行為。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前提是規范化,否則, 證券市場的國際化就無從談起,
其中, 前兩者擁有立法權的機構制定的各種層次的證券投資法律制度比證券交易所等中介機構制定的規則具有更高的權威性與持久性。我國利用國際證券投資按照先境外後境內、先債券後股票的順序發展, 立法步驟大致可以總結如下:

第一步, 證券市場開放初期, 利用國際證券投資應該仍然以境外發行股票和債券為主, 允許外資間接進入A股證券市場, 同時逐步將B股市場國際化, 並為與A股合並做准備。由於受國內資本市場發育不完善和監管能力等諸多因素的制約, 短期內開放A股市場的風險較大, 而境外發行股票不僅有利於國內企業擴展融資空間, 而且有利於企業熟悉國際資本市場規則, 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進行規范化企業管理和經營。另外,由於目前在國外投資的中國企業所需的資金, 基本上都是依靠國內總公司的匯款或從設在當地的中國金融機構貸款。如果能夠確立發行當地貨幣債券的方式籌集資金, 就可以減少對總公司和中國金融機構的依賴,取得比較穩定的資金來源。通過發行當地貨幣債券籌集資金還可以避免產生貨幣錯配和匯率風險。在人民幣不可自由兌換的條件下, 國外資本主要以合格機構投資者的方式投資國內證券市場。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完善, 要逐步放寬QFII機構的限制條件, 但根據證券市場的總體規模, 核定每個機構允許進入中國證券市場的流通市值不超過總市值的一定比例, 同時規定每個機構對單個上市公司的投資比例, 並嚴格限制其對敏感部門的投資。

第二步, 證券市場開放逐漸成熟後, 通過證券投資機構進行二級市場的間接投資應成為主要的投資模式, 並允許境外共同基金直接進入股市。允許外資以投資於基金、組建合資合作基金、組建證券公司和投資公司、購買資產管理公司所持有股權等形式間接投資於A股市場, 將獲得的股息和紅利匯出。允許境外共同基金直接進入股市, 並由外匯管理局監督資金的流入和流出, 通過專門賬戶管理。在國內金融體系比較完善、宏觀經濟比較穩定和監管能力有所增強的條件下, 逐步開始嘗試允許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存托憑證直接投資於國內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 可以選擇香港證券交易所作為試點。隨著國內A股市場結構性矛盾逐步得到解決, A股市場逐步開始國際化運作, 規范上市主體信息披露、規范投資者行為、規范券商操作, 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 與B股合並。

第三步, 在證券市場運作及監管制度比較成熟、資本項目可自由兌換、利率和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基本建成以後, 境外投資者可以通過異地掛牌或存托憑證直接投資國內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 完成證券市場的全面開放。在證券市場全面開放以後, 中國利用國際證券投資的規模主要由市場決定, 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加強對短期資本流動的監管。(來源:中國民商法律網)

中國股市對外資開放嗎

對外開放。
2020年4月1日,一個註定被記入金融業史冊的日子,中國金融行業全面開放,外商獨資公募基金公司申請正式啟動。

Ⅳ 2021年中國股市總體情況

截止2021年1月底,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中的流通股本為42674億股,深圳證券交易所中的流通股本共有18994億股,總計61668億股。
截止2021年,我國股票市場共有流通總市值64.81萬億元,其中上海證券交易所中有流通市值38.26萬億元,深圳證券交易所中有流通市值26.55萬億元。
拓展資料:
股票至今已有將近400年的歷史,它伴隨著股份公司的出現而出現。隨著企業經營規模擴大與資本需求不足要求一種方式來讓公司獲得大量的資本金。於是產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態出現的,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企業組織。
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而股票市場的發展最終又促進了股票融資活動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發展。股票最早出現於資本主義國家。
股票一旦發售,持有者不能把股票退回給公司,只能通過證券市場上出售而收回本金。股票發行公司不僅可以回購甚至全部回購已發行的股票,從股票交易所退出,而且可以重新回到非上市企業。
購買股票是一種風險投資。股票作為一種資本證券,是一種靈活有效的集資工具和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通過自由買賣、自由轉讓進行流通。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剩餘資產分配權。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Ⅵ 中國股市不對外開放什麼意思

外商獨資公募基金公司不能參與中國股市。
2020年4月1日,一個註定被記入金融業史冊的日子,中國金融行業全面開放,外商獨資公募基金公司申請正式啟動。
金融業是市場經濟運行的核心,金融業開放太早的話不利於國家控制經濟的運行,容易被跨國資本埋伏和襲擊,輕則導致社會動盪,重則導致國家滅亡。

Ⅶ 中國股票市場現狀分析

在2015年我國股票市場經歷了牛市後,我國股票市場活躍度一度下降。但在2019-2020年間,股票市場流通情況重新變好,股票成交數量和成交金額都已非常逼近2015年水平。隨著2021年經濟增長恢復和十四五開年背景,預計2021年我國股票市場活躍度將再次提高。

1、股市流通股本與市值規模

2011-2020年我國股票市場上市公司數量逐年增加,總數量自2011年末的2342家增長到2020年末的4154家。2020年末上海證券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總計1800家,較2019年增長了228家,增長幅度為14.50%;深圳證券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數量總計2354家,較2019年增長了149家,增長幅度為6.76%;兩者2020年上市公司數量總計4154家,較2019年末總計同比增長了9.98%。

流通股本是指公司已發行股本中在外流通沒有被公司收回的部分。是指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的股份。從股票的流通股本來看,2011-2021年我國股票市場流通總股本呈現平穩上漲趨勢,十年中共增加了36114億股。

截止2021年1月底,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中的流通股本為42674億股,深圳證券交易所中的流通股本共有18994億股,總計61668億股。

流通市值指在某特定時間內當時可交易的流通股股數乘以當時股價得出的流通股票總價值。從我國股票市場流通總市值來看,我國流通總市值首先在2015年牛市期間迎來一波高峰,隨後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調整,在2020年後半年再次走高並且已經超過2015年的頂峰。

截止2021年,我國股票市場共有流通總市值64.81萬億元,其中上海證券交易所中有流通市值38.26萬億元,深圳證券交易所中有流通市值26.55萬億元。

2、股市股票交易規模

從我國股票市場的股票成交數量來看,2014-2020年,中國股票市場股票成交數量不斷增長,曾在2015年牛市期間達到頂峰值17.10億股。2020年全年股票成交量共16.74萬億股,同比增長32.2%,但還未達到2015年水平。

從我國股票市場的成交金額來看,2014-2020年間我國股市成交金額呈在經歷2015年牛市過後出現了下降,隨後在2019年開始回升,2019年重新破萬億成交額。2020年,我國股票市場成交額達到206.82萬億元,同比增長62.3%。

在2019年經濟下行壓力背景和2020年疫情背景下,我國滬深股市的股票成交金額總體卻呈現震盪上升趨勢,並且隨著當代人理財和投資意識的增長,預計我國的證券市場活躍度將持續提升。

2021年,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正在加速形成,資本市場的作用日益凸顯,「十四五」時期將是中國資本市場實現「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目標、中國證券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

以上數據來源及分析請參考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證券行業深度調研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Ⅷ 國際股票市場的國際性體現在哪方面

國際股票通常是指外國公司在一個國家的股票市場發行的,用該國或第三國貨幣表示的股票。
在國際股票市場中,股票的發行和買賣交易是分別通過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實現的。
一級市場即股票發行市場,二級市場即對已發行的股票進行買賣的市場。另外,根據二級市場的結構,它又可以分為證券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部分。
國際股票市場的主要交易品種有:
1、股票現貨
2、股票期貨
3、股票指數期貨,簡稱股指期貨
4、股票期權(Stock Option)
5、存托憑證(DR, Deposit Receipt)
國際股票市場的國際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境內股票市場,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自由公開的進行買賣交易。
二.境內股票在境外上市發行交易。

譬如:美國的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就是國際股票市場,它的國際性體現在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的企業可以在納斯達克交易所上市發行股票,並且在二級市場可以自由買賣。

我國股票市場的國際化主要包括海外上市和開放本國股票市場兩條途徑。我國股票市場對外開放的程度還較低,中國企業在進入世界資本市場時採用了一些不同的融資結構。
2002年11月5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我國正式開始實施QFII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制度,中國資本市場開始有條件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開放。
三.國際股票市場的股票交易,可以在國際有成熟條件的范圍內都可以自由買賣交易。譬如:美國的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其上市股票可以在我國境內進行買賣交易。

Ⅸ 我國證券市場目前的發展趨勢

中國證券行業發展趨勢 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現狀
三十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國民經濟水平得到了較快提高。在宏觀經濟快速增長的大背景下,隨著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證券公司綜合治理等多項基礎性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完成,歷史遺留的一些突出的制度障礙和市場風險得以化解,我國資本市場發生了轉折性變化,宏觀經濟「晴雨表」作用日漸顯現。
(一)證券業競爭特點
1、風險控制和管理能力成為證券公司今後發展的基礎;
2、現有證券公司抵禦風險能力普遍得到提高,競爭狀態日趨激烈;
3、部分業務出現向大型證券公司集中的趨勢;
4、國內證券公司將面對來自境外同業更為激烈的競爭;
(二)證券業的發展趨勢
《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發布以來,資本市場各項改革和制度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尤其是股權分置改革順利實施,市場運行機制和運行環境正在得到改善,制約資本市場功能充分發揮及證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性、制度性問題逐步得到解決;隨著中國證監會推出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以及對證券公司「分類監管、扶優汰劣」的監管思路的貫徹執行,我國證券業正迎來持續健康發展的新階段。
1、盈利模式的多元化
1980 年以來,美國證券公司營業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為10.5%,其中經紀、自營與承銷業務收入的年均復合增長率分別為4.9%、5.9%和10%,而資產管理業務的年均復合增長率則達到18.7%,其增長速度超過了經紀、自營、承銷等傳統業務。2006 年後我國證券行業業績實現了大幅增長,但其主要推動力仍然來自於傳統的經紀、承銷和自營三大業務,受市場和政策環境制約,創新類業務只在集合理財和權證創設等局部領域獲得突破。隨著證券市場制度變革和產品創新的加速,醞釀多時的一些創新業務都將可能進行試點,由此,證券行業業務創新的空間將得到實質性拓展,證券品牌也開始明顯凸顯出來,您在選購之前可以去 中國十大品牌網 maigoo了解一下具體的品牌信息,此網站不僅為我們展示了十大證券品牌名單,而且還為我們介紹了證券知名品牌的相關信息。
除了品牌性企業起到標榜作用以外,相關的業務結構也將得到有效改善。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創新類業務直接為證券公司帶來新的收入來源,如資產管理業務帶來的資產管理收入及其他可能推出的創新業務帶來的收入等;
(2)創新類業務的推出將拓展傳統業務的經營領域,並將提升傳統業務的收入規模,改善公司收入結構。
2、經營的規范化
證券行業的綜合治理在規范業務發展、基礎性制度建設和優化行業競爭格局等方面都取得了關鍵性成效。經過綜合治理,國債回購、自營和委託理財等高風險業務有效規范,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機制已經建立,高風險證券公司的重組方案基本落實,證券公司的風險已得到有效釋放。證券行業的監管機制、證券公司的治理機制以及經紀業務第三方存管等基礎制度建設正向縱深推進,並將為行業的持續快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3、發展的規模化
為了加強證券公司風險監管,督促證券公司加強內部控制、防範風險,我國證券行業建立了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未來證券公司的業務規模將直接取決於證券公司的資本規模。根據《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證券公司經營各類業務的資格條件與其凈資本規模掛鉤,如證券公司凈資本與各項風險准備之和的比例不得低於100%,並要求證券公司在開展具體業務時,需要根據不同業務類型按照不同比例計算風險准備。在新的監管體系下,證券公司發展的規模化不僅體現在業務規模的快速擴張,而且主要表現為資本實力的快速提升。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機制確立了凈資本在決定業務牌照和潛在業務規模方面的決定性作用,使得擴充凈資本已成為證券公司未來發展的當務之急;而行業業績的快速提升也為證券公司通過公開上市、增資擴股等途徑擴充資本提供了可能。2007年以來,越來越多具備上市條件的證券公司通過借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等方式尋求上市,以建立資本持續補充機制,提升資本實力。
4、行業競爭的國際化
中國政府在2007年中美第二次戰略經濟對話期間宣布,將於2007年內取消外資證券公司進入國內市場的禁令,並將逐步擴大符合條件的外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允許其從事證券經紀、自營和資產管理等業務。前述舉措將進一步推動國內證券市場的對外開放,國內證券行業的競爭將會加劇。外資證券公司在產品創新能力、數據積累加工能力、自身風險控制能力、人力資源管理能力等方面具有較大的優勢,將向國內證券品牌公司發起強有力的挑戰。國內證券公司原有的傳統業務將直接受到威脅;同時,國內證券公司在諸多產品創新領域也將面對外資證券公司的激烈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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