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第一天下午買的股票第二天賣不了
按照中國股市的T+1規則,你的這個操作應該是可以賣的,如果沒能賣出應該是以下幾種情況中的一種:1第二天該股停牌,不能進行交易。2。第二天該股正常買賣,但你掛單賣出的價格過高,市場上沒人接手,所以沒能成交。3。第二天正好是周末或者法定節假日,股市不上班。
拓展資料
下列幾種情況,股票賣不出去,看看你屬於哪種情況: 1.當天買進的股票,第二天才能賣出; 2.股票在停牌、退市的情況下無法賣出; 3.股票只能在國家法定工作日交易: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星期六、日,節假日休 市,不能交易。 4.漲停或跌停後不可交易,法律規定:股票每天上漲、下跌不能超過10%,達到10%後當天散停交 易。 5.你賣出的價格過高:同時賣出的話,價格低的先成交。買進的時候,先成交買價高的。
尾盤買股最大的好處:能規避大盤的系統性風險。能很好地預防大盤暴跌引發的資金被套。 由於股市實行T+1操作,尾盤買入個股,若第二天開盤即跌,可立刻止損,能減少資金損失。 屬於右側交易,所以追高可能性不大,大多會在個股支撐位置買入。 選股時間充足,有一整天,更有利於尋找個股支撐位的支撐強度。 尾盤拉升的七種情況,具體分為以下: 莊家為保存實力,在拋盤比較少的尾盤拉升,消耗資金少。 莊家貨沒出完,需要快速拉高,明天接著出貨。 莊家當天在底部獲得了所需的籌碼,需要快速脫離成本區。 有資金突然獲得了利好消息比如明天有重大事項公布等,搶籌。 全天都在高位徘徊,最後封漲停,顯示主力做多決心強。 全天都在次高位徘徊,大盤尾盤向上翹或回鉤追買人氣足,漲停則意味明天可能會高開或繼續上漲,會 短線資金買盤湧入推至漲停。 主力為修飾K線圖,拉出光頭陽線,顯示做多信心。 股票下午兩點半以後可以賣出嗎 股票的交易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早上9.30—11.30,下午1.00—3.00,所以說在兩點半時沒有什麼特 殊情況是可以賣出股票的。
② 在什麼情況下 我買的股票賣不出去
股票已死死封住跌停板的時候賣不出去,在股價快速回落之時也可能賣不出去。
股票賣不出去的原因主要有下:
1、交易制度方面:我國A股市場實行的是T+0的交易制度,今天買入,要到第二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2、股票已死死封住跌停板:當股價大幅度下跌的時候,大量的賣單會掛在跌停板上,需要排隊賣出。因此我們會發現,當股票爆發利空消息時,隔天再賣出股票的難度會加大不少。
3、股價快速回落之時:如果我們使用的限價賣出的方式的話會出現這種情況。比如說當你想按照10元的價格賣出,於是掛上了10元的賣單,但是等單子掛上之前價格就已經跌破10元,如果再快速回落的話,限價賣出股票的可能性基本不大。
什麼是跌停板:
跌停板是為了防止股票市場的價格發生暴漲暴跌而影響市場正常運行,有些股票市場的管理機構對每日股票買賣價格漲跌的上下限作出規定的行為,即每天市場價格達到了上限或下限時,不允許再有漲跌,術語稱為停板。當天市價的最高上限叫「漲停板」,最低下限叫 「跌停板」。
證券交易當天股價的最低限度稱為「跌停板」,跌停板時的股價稱「跌停板價」。一般說,開市即跌停的股票,於第二日仍有可能慣性下跌,尾盤突然跌停的股票,莊家有騙錢的可能,可關注。
為防止證券市場上價格暴漲暴跌,避免引起過分的投機現象,在公開競價的時候,證券交易所依法對證券所當天市場價格的漲跌幅度給以適當限制。即當天市場價格漲或跌到一定限度就不得再有漲跌,這種現象專門術語即為停板。 當天市場價格最高限度稱之為漲停板,漲停板時市價稱之為漲停板價。當天市場價格最低限度稱之為跌停板,跌停板時市價稱之為跌停板價。
一般認為「跌停時放量為買入信號」表示有人在利用跌停接貨,但是實際情況遠不是這么簡單,跌停板的操作是有一定難度的,劇烈的振盪會使不少人蒙受損失。
③ 股票會不會出現賣不出去的情況
股票有時候會賣不出去。比如說股票跌停了,就很有可能賣不出去。如果大單封跌停,而買入的資金少,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可能就賣不出去。
還有一種情況是股票停牌,不交易了,也是賣不出去的,這種情況就要等到復牌之後才能賣出去了,投資者留意上市公司公告即可。
股票賣不出去屬於流動性風險,流動性其實對於投資者來說也是很重要的。
拓展資料:
跌停(Limit down),就是證券交易所給股票規定的每天都有一個跌幅的限度,即股票如果跌到最大的限度的-10%(或者-5%),就叫做跌停。
簡介
一般來說,證券交易所規定一個A股市場的股票一天的漲跌幅度為±10%,規定S或者ST打頭的股票一天漲跌幅限度為±5%,如果這個股票交易日當天漲了,並且漲到最高的限度也就是10%,這個就是漲停板,如果跌了,跌到最大的限度就是-10%,這就是跌停板。S或者ST打頭的股票如果漲到+5%的時候就不漲了,這也是漲停板,跌5%的時候就是跌停板。
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標准
美證券監管部門高管與股票交易所官員即將提出一個適用於所有交易所的斷路系統,以便在市場出現大幅波動時暫停或暫緩股票交易。
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在5月6日盤中一度暴跌近1000點,道指當天下午在6分鍾里下跌了481點,並在隨後10分鍾內反彈了502點。道指當天收盤時下跌348點。
相關媒體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還將公布針對美股當日「閃電下跌」所進行調查的初步結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考慮建立一個統一的個股跌停製度,跌停製度將有一個為期6個月的測試期,各股票交易所需要在2010年6月14日之前建立並運行斷路器系統。
目前各股票交易所針對個股的斷路政策並不一致,批評者認為這種不一致也助長了市場的振盪。因為如果一隻股票在一家交易所暫停交易,但在另一家交易所繼續交易,這將加劇市場的波動。
交易所需要提交個股跌停標准並在2010年6月14日前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
④ 股票有賣不出去的時候嗎
股票有時候會賣不出去。比如說股票跌停了,就很有可能賣不出去。如果大單封跌停,而買入的資金少,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可能就賣不出去。
還有一種情況是股票停牌,不交易了,也是賣不出去的,這種情況就要等到復牌之後才能賣出去了,投資者留意上市公司公告即可。
股票賣不出去屬於流動性風險,流動性其實對於投資者來說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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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
一字型:即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在同一價位。
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漲停:開盤即以漲停價開出,至收盤為止,漲停未被打開過,全天均以最高價成交,說明買盤旺盛,該股屬於強勢股。
(2)跌停:開盤即以跌停價開出,至收盤為止,跌停未被打開過,全天均以最低價成交,說明賣盤沉重,該股屬於弱勢股。
(3)交易非常冷清,全日交易只有一檔價位成交。
交易時間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 -- 15:00
競價成交
(1)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 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進行連續競價 (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交易單位
(1)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 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 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手或其整數倍;
(4)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 (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託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交易帳戶
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自己開立一個股票帳戶(即股東卡)。股票帳戶相當於一個「銀行戶頭」,投資者只有開立了股票帳戶才可進行證_買賣。
如要買賣在上海、深圳兩地上市的股票,投資者需分別開設上海證_交易所股票帳戶和深圳證_交易所股票帳戶,開設上海、深圳A股股票帳戶必須到證_登記公司或由其授權的開戶代理點辦理。
股票帳戶有許多不同種類。個人投資者如需買賣滬、深股市的A股股票,則需開設A股股票帳戶。
⑤ 股票會不會賣不出去
一般來說,股票不能出售的原因可能是股票掛單的價格相對較高。此外,當市場上有許多人在出售股票,但他們購買的股票較少時,他們可能不會出售股票。在這種情況下,用戶很難及時停止損失這些股票。如果一隻股票想快速賣出,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以低於當日價格的價格賣出。
當股價快速下跌時,如果我們採用限價出售的方式,就會發生這種情況。例如,當你想以10元的價格銷售時,你下了一個10元的銷售訂單,但在下訂單之前價格已經降到了10元以下。如果它迅速回落,就不太可能以有限的價格出售股票。股票被停牌。在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但在停牌結束之前,他們無法達成交易,因此他們不能在停牌期間出售;該股票處於退市合並期。一般來說,如果一隻股票要退市,自然意味著它沒有投資價值。此外,退市合並期的股票往往跌停,無法出售,將轉入舊三板系統進行交易。
⑥ 股票會不會有拋不出去的情況
會有這樣的情況。如果跌停,就不能賣。或者遇到大的壞消息,接到的訂單很少,賣出的訂單很多,導致股票賣不出去。股票拋不出去的意思是股票賣出去的時候沒有成交,沒有投資者接手。股票拋不出去可能是因為投資者委託的價格高了,如果投資者急於出手的話,可以撤單重新委託。只要股票不跌停,一般都是可以拋出去的。股票跌停了,則有可能拋不出去的。跌停之後,投資者也可以委託,但是要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規則等待成交,不一定能夠成交。
拓展資料
股票為什麼賣不出去? 該股賣出價格過高,無法完成掛單,所以無法賣出。如果以每股10元買進2手,然後該股跌到9元,這時以10元每股掛單,賣出數量必須相應調整為1.8手,才能完成掛單。點擊持倉可以查看股票倉位情況。
股票無法賣出的其他原因:
1,跌停了,賣盤太多。
2,你出的價格太高。
3,該只股票停盤。
4,你沒有買這只股票。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價格為: 交易時間為4小時,分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兩個時段。 從上午9:15開始,投資者可以下單。委託價格以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0%為限,即在每日漲跌幅限制之間。9:25年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匹配,得到的價格就是所謂的「開盤價」。9:25-9:30之間的委託單9:30之前不會處理。 如果您委託的價格不能在當前交易日交易,您必須每隔一個交易日重新登記訂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及上交所公布的休息日不允許交易。(一般是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交易費用 買賣股票應收取傭金(手續費)。買賣傭金由各證券公司自行設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 ‰,最低不限,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低於5元的傭金按5元收取。賣出股票時的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此前為3 ‰,2008年降低印花稅,單方面收取千分之一)。 自2015年8月1日起,在深圳、上海證券市場買賣股票,按成交金額的0.02 ‰收取轉讓費 上述費用,少於1美分,應四捨五入。 還有一項很少及時發生的費用:大宗利息返還給本金。相當於投資者把錢交給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在一定時間內給投資者返還一定的當期利息。
⑦ 股票漲了後可以隨時賣出嗎,會不會有賣不出的情況
只要上漲就肯定可以賣出(在漲停范圍內)。但有可能買不到。
股票價格漲了要賣的話就要果斷,如果股票正在漲著,一般打現價是會成交的。如果股票價格在原地不動,賣出時將股價少打一分二分的也可以成交。如果股票價格正在下跌,那麼你可以把股價打低幾分或是再低一點,以能賣出為限。
當天買入的不行,得到第二天。賣不出去的情況會有,
一般就是該股跌停了,你掛的單子靠後;或者該股下的的速度較快,你掛的高了。
若想及時成交,可以選擇買入價2、3位的價格賣出,這樣可以盡快成交
拓展資料
股票價格的漲跌,長期來說是由上市公司為股東創造的利潤決定的,而短期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而影響供求關系的因素則包括人們對該公司的盈利預期、大戶的人為炒作、市場資金的多少、政策性因素等。價值投資取決於投資者認為一隻股票是被低估或高估,或者整個市場是被低估或高估。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將一家公司的P/E比率、分紅和收益率指標與同行業競爭者以及整個市場的平均水平進行比較。如果一家公司的技術指標低於市場表現,你就要問問自己為什麼。通常,有些因素是你不了解的,比如潛在的損失、不好的管理、市場份額下滑、雇員問題等。
政策的利空利多 政策基本面的變化一般只會影響投資者的信心。例如:如果政策出利好,則投資者信心增強,資金入場踴躍,影響供求關系的變化。如果政策出利空,則影響投資者的信心減弱,資金就會流出股市,從而導致股市下跌。 當然,有時候政策面的變化,也會影響股票的價值。比如:2001年下半年國家公布國有股減持政策,不流通的國有股要通過減持變成能夠流通的流通股,這就導致原來的流通股的價值貶值,從而導致了股市的大跌。 因此,政策面的利空利多有時候是通過供求關系來影響股市的漲跌,有時候是通過價值關系來影響股市。
⑧ 股票為什麼賣不出去
股票買賣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通常情況下,如果賣出單無法成交,可能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可能是因為設置的價格超過漲跌幅限制,超過漲跌幅限制屬於無效委託,所以不會成交,這種情況只要重新委託即可。
2、可能是因為股票處於跌停的狀態,由於委託賣出單多,但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原則,投資者的委託單排在後面就無法成交。此時投資者不要撤單,繼續掛單,一旦開板,就有機會賣出。
3、可能是因為股票在停牌期間。如果股票是因為異常波動被臨時停牌,則在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進行委託,但系統不會撮合成交,等復牌後,系統再撮合成交。如果是因為股票被長期停牌,則在長期停牌期間,是不能進行委託的,必須要等到開盤後才能成交。
拓展資料:
股票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場所,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大類別。由於它是建立在發行市場基礎上的,因此又稱作二級市場。股票市場的結構和交易活動比發行市場(一級市場)更為復雜,其作用和影響力也更大。
股票市場的前身起源於1602年荷蘭人在阿姆斯特河大橋上進行荷屬東印度公司股票的買賣,而正規的股票市場最早出現在美國。股票市場是投機者和投資者雙雙活躍的地方,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寒暑表,股票市場的不良現象例如無貨沽空等等,可以導致股災等各種危害的產生。股票市場唯一不變的就是:時時刻刻都是變化的。中國大陸有上交所和深交所、北交所三個交易市場。 [10]
股票交易方式:
轉讓股票進行買賣的方法和形式稱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環節。現代股票流通市場的買賣交易方式種類繁多,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貨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⑨ 股票暴跌會不會出現拋不掉的情況
股票暴跌可能會出現拋不掉的情況。因為買賣股票的原則是當你以某種價位買賣時,必須要有相應的價位去賣買你手中的股票,通俗點就是,必須有人以你出的價位去接你手中的股票,當你的價位無人願意去購買時,你的股票就無法賣出。
一.股票不是隨時可以賣出的,有四種情況無法賣出:
1、如果這只股票因為重大事項如重組或者利空等消息而停牌,停止交易就無法賣出。
2、在周末周六等節假日,還有不是在交易時間9點到11點,1點到3點內都無法賣出。
3、如果股票遭到重大利空,開盤就跌停封盤,那麼股票也無法賣出。
4、如果是當天買的股票當天也是無法賣出的。
二.股票暴跌的原因:
1、個股出現重大利空消息
當個股出現重大利空消息時,市場上的投資者出於風險考慮,會拋出手中的個股,導致股價大跌,比如,個股重組失敗。業績出現暴雷,或者業績出現重大虧損的情況。
2、受大盤、市場行情的影響
個股的走勢或多或少會受到大盤、市場行情的影響,當市場行情比較低迷、個股出現跳水的情況,個股可能會跟隨大盤出現跳水的情況。
3、主力進行出貨、砸盤
當個股經過長時間的拉升之後,股價已經上漲到主力的目標價,主力大量的派發手中的籌碼,達到出貨目的;或者主力利用籌碼優勢,進行砸盤操作,打壓股價,導致個股出現大跌的情況。
三.股票大跌是一種不好的消息,會產生以下影響:
1、對股市、行業的影響
大盤的指數是由個股的股價計算出來的,行業的走勢受到所處行業的個股走勢影響,因此,當股票大跌,在一定程度上會帶動股市、行業下跌,使投資市場進入低迷狀態。
2、對投資的影響
投資者的投資收益與股票的漲跌有直接的關聯,當股票大跌時,投資者的投資資產會縮水,同時投資者的投資信心會受到打擊。
3、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上市公司是通過股市進行融資,當股票大跌時,上市公司的融資減少,同時融資困難,上市公司資產縮水。
當市場上出現重大的利空消息,比如,全球金融危機的沖擊,或者實體經濟不景氣、蕭條時,可能會導致股票大跌。
⑩ 股票漲的很高時會不會賣不出去啊,還有賣股票是指賣給誰
不會賣不出去。股票的股價由買賣雙方各自報出價格然後成交。如果股票上漲很高一定是有人出了這個價格買,如果沒人出這個價格買,股票不會上漲到這個價位的。摻入股市的所有人互相報價互相以自己報出的價格買進或者賣出。如果你報價10賣出,而這個股票今天沒有上漲到10元就沒有成交。也就是說今天沒有人出10買進這個股票。你只能降低價格賣出或者等到有人願意出10買進時你在賣。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買賣。股票公開轉讓的場所首先是證券交易所。中國大陸目前僅有兩家交易所,即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成交原則:證券商在接受客戶委託,填寫委託書後,應立即通知其在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去執行委託。由於要買進或賣出同種證券的客戶都不只一家,故他們通過雙邊拍賣的方式來成交,也就是說,在交易過程,競爭同時發生在買者之間與賣者之間。 證券交易所內的雙邊拍賣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口頭競價交易、板牌競價交易、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八條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