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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股票股權激勵案例分析

發布時間:2023-02-04 13:08:50

Ⅰ 求股權激勵機制的典型案例 或是金地集團股權激勵機制的相關信息

【案例分析】金發科技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前後的盈餘管理分析

2006年1月1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後,股權激勵越來越受到重視。從理論上講,股權激勵制度可以約束管理人員的機會主義行為,減少股東對其進行監督的成本,實現委託代理雙方之間長期的利益分享、風險共擔的目的。但在我國公司治理發展的初期,由於存在信息不對稱,上市公司管理層通過盈餘管理讓公司賬面業績滿足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的行為時有發生,使得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給其業績帶來較大的波動性。本文在此以金發科技公司為例,分析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狀況、企業存在盈餘管理的可能性及其對企業的影響,以期為投資者正確認識企業股權計劃的合理性提供分析手段與方法。
一、股權激勵計劃及實施情況
2006年9月1日,金發科技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3 185萬份股票期權,股票來源為金發科技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股票,標的股票總數占激勵計劃簽署時金發科技股票總額31 850萬股的10%,達到激勵股數的上限。每份股票期權擁有在授權日其3年內的可行權日以行權價格13.15元(2006年度轉增股本後,行權價格調為6.43元/股)和行權條件購買1股金發科技股票的權利。
在金發科技股權激勵方案中,與公司業績指標相關的行權條件有兩個:一是金發科技上一年度凈利潤較前一年度增長20%,二是金發科技上一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8%。自股權激勵計劃授權日一年後,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可以在可行權日行權。激勵對象首次行權不得超過獲授股票期權的20%,剩餘獲授股票期權,激勵對象可以在首次行權的90天後、股票期權有效期內選擇分次行權,但自授予年度後的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的累計行權比例不得超過獲授份額的30%,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的累計行權比例不得超過獲授份額的60%,第三個完整會計年度的股票期權有效期內累計行權比例不得超過獲授份額的100%。
金發科技2006年度和2007年度業績指標均達到行權條件。2008年3月激勵對象均以自身獲授股票期權數量的2%參加行權,行權數量合計為127.4萬份,行權價格為6.43元/股。200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完成後,行權價格相應調整為6.23元/股,剩餘未行權股票期權為6 242.6萬份。於是,2008年6月公司激勵對象以自身獲授股票期權數量的58%參加行權,行權數量為3 694.6萬股,行權價格為6.23元/股。
二、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前後業績對比分析
金發科技股權激勵計劃中規定,?獲准行權年度是指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因此,2006年度至2008年度公司的業績尤為重要,這三年的業績是關系著高管層能否順利行權的關鍵因素。
表1顯示,2006年度金發科技的
表1 2003年度至2008年度與行權條件相關的業績指標
年 度
2003
2004
2005
2006(舊)
2006(新)
2007
2008

凈利潤較前一年度
增長幅度(%) 24.44
13.12
56.26
87.69
54.93
29.19
-42.67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32.39
17.17
17.47
26.42
21.56
18.64
6.95

註:2006(舊)表示2006年度舊企業會計准則下的財務數據,2006(新)表示2006年度新企業會計准則下的財務數據。
業績非常好,兩項業績指標在6年中都達到了較高點。按照新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進行調整後,這兩項指標的數值依然可觀。但從2007年開始,公司業績開始下滑。2007年度金發科技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勉強達到行權條件規定的18%,僅僅高出0.64%。而2008年度金發科技的經營業績則未達到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行權條件。觀察這6年的數據可以發現,凈利潤的增長幅度起伏較大,但凈資產收益率的變化卻較為平穩。為何會產生這種現象?是否與股權激勵計劃產生股票期權費用計入成本費用有關?筆者在此做進一步分析。
根據新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在行權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金發科技需根據行權條件對可行權股份作出最佳估計,以各部分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按從授予日其各會計期間換取期權實際服務的月份占該部分期權最低服務總月份(等待期)的權數進行分攤計算股票期權費用總額,扣除前期分擔的所有期權費用列入當期的成本費用,同時計入資本公積,不確認其後續公允價值變動。金發科技2006年度(根據新企業會計准則調整後的財務報表)和2007年度分別確認了55 220 067.12元和147 700 559.88元的成本費用,分別計入了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和製造費用。因此,在行權等待期內,股權激勵只會對企業成本費用和資本公積等科目產生影響,並不影響企業當期的現金流量。金發科技2006年度的財務報告由於採用了舊的企業會計准則,對成本費用和資本公積並沒有產生影響,從而對當年的利潤也無影響。2007年度金發科技由於確認了大量的成本費用,影響了其財務狀況,因此,筆者在剔除了股權激勵對金發科技財務數據的影響之後,將其與同行業未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凌雲股份進行對比發現:身處相同經濟環境中同一行業的凌雲股份凈資產收益率相對穩定,從2005年起就開始穩步上升,這與金發科技大幅度波動的凈資產收益率形成鮮明對比。雖然2008年度金融危機的爆發會對企業的業績產生一定影響,但是金發科技在剔除股權激勵影響的情況下凈資產收益率還是比2007年度下降了13.80%,下降幅度過大。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度金發科技的主營業務收入是凌雲股份的3.63倍,高達71.68億元,但是其凈利潤僅是凌雲股份的2.33倍即2.27億元。也就是說金發科技2008年度存在大量的成本費用,凈利潤大幅下降,導致凈資產收益率迅速降低。為何會出現這一反常現象?是否與其自身進行盈餘管理有關?筆者在此做進一步分析。
三、盈餘管理方法剖析
(一)控製成本費用
金發科技2006年度和2007年度分別確認了55 220 067.12元和147 700 559.88元的股票期權費用,該成本費用占凈利潤比重較大。在剔除股票期權成本對財務狀況的影響後,2007年度成本費用比例總計為90.20%,是2003年至2008年中成本費用最低的一年。表2清晰地反映出金發科技歷年成本費用的情況,除去2007年的特殊情況,其餘5年都維持在92.29%以上。如果以92.29%為成本費用正常情況下的最低比例,那麼2007年度比最低比例時的成本費用還減少了1.28億元。在這種情況下2007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卻增加了17.76億元。恰恰相反,2008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比2007年度增加了7.45億元,但其成本費用比例卻增加至93.58%。這反映了金發科技在股權激勵計劃實施之前就開始進行盈餘管理,其目的是為在適當時機釋放利潤埋下伏筆,為達到行權條件提供一定的保證。
(二)控制應計項目
實證會計理論認為企業營業利潤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這部分利潤已經實現了現金流入;另一部分是總體應計利潤,這部分利潤是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但沒有實際的現金流入。企業難以對現金流量進行操控,因此只能通過應計利潤進行盈餘管理。表3為幾年來金發科技的利潤構成情況。
表3顯示,金發科技2007年度營業利潤比2006年度增加了109 944 875.72元,但其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卻比
年 度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主營成本比例(%)
87.64
89.59
89.65
87.47
85.63
86.36

營業費用比例(%)
2.81
1.96
1.72
1.76
1.82
2.17

管理費用比例(%)
2.16
2.59
2.45
2.23
1.70
2.47

財務費用比例(%)
0.62
0.72
0.76
0.83
1.05
2.58

成本費用比例總計(%)
93.23
94.86
94.59
92.29
90.20
93.58

2006年度減少了1 093 462 994.36元,其結果是2007年度的總體應計利潤比2006年度增加了1 203 407 870.08元。令人奇怪的是,在2008年度總體應計利潤又急劇下降,恢復到2007年之前的水平。由此可見,2007年度金發科技可能已經預見了公司本年度盈利困難,業績指標將會下降,所以對總體應計利潤的可操控部分進行了操縱,其目的就是使2007年度的業績指標達到行權條件。
下面再看金發科技的應收賬款情況。正常情況下,公司應收賬款金額應隨著主營業務收入的增長而增長,每年應收賬款凈額與當年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變化是較為平穩的,差異不會太大。但從表4中可以看到,2007年度應收賬款凈額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達到了6年的最高點,主營業務收入比2006年度增加了17.72億元,應收賬款凈額增長了5.36億元,與期初相比增幅67%,賬齡在6個月以內的應收賬款高達13.1億元,占應收賬款期末數總額的97.06%,其中,金發科技給予客戶1到3個月的信用結算期未到,是產生13.1億元應收賬款的主要原因。應收賬款的增加並沒有使得應收票據減少,情況恰恰相反,2007年度期末應收票據比期初增加了101.72%。2008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雖然增加7.44億元,但應收賬款凈額反而下降,應收賬款凈額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達到了6年中的最低點。盡管2008年度應收票據增加,但其增加金額與應收賬款減少金額還是相差1億元。表明金發科技將2008年的部分利潤進行提前確認,以保證2007年能夠順利滿足行權條件。
(三)控制子公司財務狀況
金發科技在2007年報告期內收購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房地產公司),對其進行盈餘管理也有幫助。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金發科技2007年度其他應收賬款凈額與期初相比增幅為660.80%,某房地產公司的應收款項是其應收賬款增加的主要因素。另外,2007年度金發科技預收款項比期初增加1.53億元,增幅為279.69%,而在預收款項中,某房地產公司為1.39億元,佔90.85%。某房地產公司開發的項目竣工驗收尚未辦理完畢,為2008年金發科技的年度報告保留了利潤增長空間。如果2008年度項目能夠竣工驗收,那麼就可確認某房地產公司的收入3.4億元,這對金發科技2008年度的利潤會有較大影響。
只可惜,金發科技在保證了前兩年業績的增長後,2008年度功虧一簣。由於前兩年的業績均符合行權條件,金發科技的高管層獲得了3 822萬股的股權激勵,並均在2008年度A股市場上行權套現獲取巨額報酬。而與此同時,金發科技2008年度凈利潤較前一年下降42.67%,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下降至6.95%,接近2007年度的三分之一。這種反常的現象就是高管層針對股權
表4 2003年度至2008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與應收賬款情況 單位:元
年度
主營業務收入
應收賬款凈額
應收賬款凈額/主營業務收入(%)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主營業務收入(%)

2003
1 560 507 039.08
232 791 331.47
14.92
47 309 576.38
3.03

2004
2 391 575 738.45
434 137 652.52
18.15
151 578 887.60
6.34

2005
3 454 873 302.08
610 519 671.82
17.67
199 131 174.60
5.76

2006
4 651 811 484.86
796 253 112.38
17.12
221 752 309.68
4.77

2007
6 423 411 880.81
1 331 855 201.23
20.73
447 312 407.11
6.96

2008
7 168 283 182.96
1 036 660 212.85
14.46
643 275 004.88
8.97

激勵進行盈餘管理所遺留下的後果。
四、啟示和建議
(一)我國股權激勵尚在摸索階段,股權激勵方案的設計不夠合理,使上市公司管理層可能通過盈餘管理操控公司未來業績,來獲取個人利益。因此,只有規范股權激勵計劃的制定、提出嚴格的行權條件與行權時間,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上市公司管理層通過盈餘管理來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此外,我國相關會計准則和上市公司外部監管制度的不完善也在某種程度上為上市公司進行盈餘管理提供可趁之機。
(二)完善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的考核指標體系,採用以財務比率和經營性現金流量為基礎的短期考核指標,以及股票市場價格等長期考核指標。經營性現金流量不易被企業管理層操縱,是比較客觀的會計信息。在股權激勵計劃中加入這個衡量指標,能夠較好地控制管理層的盈餘管理行為。將股票的市場價格作為一個長期考核指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的市場價值,同時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三)對上市公司有關股權激勵制度以及實施的信息實行強制性披露,加強對上市公司盈餘管理行為的監管。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會增加盈餘管理的難度,從而可以減少上市公司盈餘管理的行為。另外,需加強對上市公司披露行為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規行為要進行嚴厲懲處。
(四)進一步細化與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只有在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的前提下,不斷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促使管理層基於自身長遠利益考慮,作出理性選擇,才能降低盈餘管理對企業長期發展的不利影響。■
(作者單位:東華大學管理學院)
責任編輯 劉黎靜

Ⅱ 如何設計股權激勵方案

根據您的提問,華一中創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一)系統原則: 股權激勵和公司的整體戰略和目前的激勵體制相配合的,共同組成一個企業管理的完整系統,激勵體制是包括了固定工資、短期激勵(獎金)、長期激勵、福利養老、晉升系統、榮譽等各個方面。但股權激勵本身又不僅是激勵體制的一個子系統,而且也和公司的治理結構和資本運作這個系統相互交差,如果單從全面薪酬包的角度來設計股權激勵方案將未免會比較偏頗!所以要綜合考慮股權激勵和企業管理的內部各個模塊的系統關系,考慮股權激勵與薪酬、公司治理、戰略等的銜接。同時,股權激勵機制本身也是一個獨特的小系統,其本身的運作理念和機制也非常成熟完善,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的時候,其內部各種構成因素之間也是互相聯系,互為因果,牽一發而動全身,構成一個完整的系統!

(二)平衡原則:股權激勵本身平衡之道在激勵領域的應用,激勵與負激勵永遠是一對矛盾。所以股權作為激勵的核心手段,在其運作上一定要充分把握,平衡好長期和短期,競爭同盟與公司員工、戰略投資者,前台部門和支持部門,老員工和新員工等各個平衡點,才能最終制定出符合企業實際的股權激勵方案。

(三)組合原則:「單一股權激勵工具很難有效」!股權激勵是一個統稱,具體還包括業績股票、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計劃等多種激勵工具。這些激勵工具的目的、激勵作用和風險程度都有所差異的。在許多優秀的國內外案例中,激勵方案往往採用了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激勵工具的組合。這種做法的優點在於它集合了多種工具的特點,同時把股價的長期表現和不同財務業績指標的中期表現與激勵對象的個人收益相互銜接在一起,並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調整獲取報酬的風險。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九大要素

(一)定目的。

無論長短上市企業仍是上市企業,都需要按照企業自身的情況和成長的需要確定激勵的目的。

目的1:提高業績

目的2:回報老員工

目的3:降低成本壓力

目的4:吸引並留住人才

目的5:股權釋「兵權」

(二)定來源。

確定服份來源也就是確定用於股權激勵的股票(股份)的來歷,而用於股權激勵的股票(股份),無非來源於原股東出讓、增發新股、公司回購股份、刊行新股時專門預留。

確定資金來源:即確定采辦激勵股份的資金來歷(無前提授予除外),一般為被激勵對象直接出資,被激勵對象以獎金、分紅抵扣、以及企業幫助。確定資金來源一般要考慮公司現金流狀況和被激勵者收入前提狀況。

(三)定模式。

無論長短上市企業仍是上市企業,都需要按照激勵的目標、地址行業的情況、以及企業客觀現實選擇一條適合自身的激勵模式(工具)。

1、業績股票

是指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業績股票的流通變現通常有時間和數量限制。另一種與業績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類似的長期激勵方式是業績單位,它和業績股票的區別在於業績股票是授予股票,而業績單位是授予現金。

2、股票期權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股票期權的行權也有時間和數量限制,且需激勵對象自行為行權支出現金。目前在我國有些上市公司中應用的虛擬股票期權是虛擬股票和股票期權的結合,即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是一種虛擬的股票認購權,激勵對象行權後獲得的是虛擬股票。

3、虛擬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4、股票增值權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但對股票的來源、拋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當激勵對象完成特定目標(如扭虧為盈)後,激勵對象才可拋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為激勵對象設計一攬子薪酬收入計劃,其中有一部分屬於股權激勵收入,股權激勵收入不在當年發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價折算成股票數量,在一定期限後,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據屆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

7、經營者/員工持股

是指讓激勵對象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是公司無償贈與激勵對象的、或者是公司補貼激勵對象購買的、或者是激勵對象自行出資購買的。激勵對象在股票升值時可以受益,在股票貶值時受到損失。

8、管理層/員工收購

是指公司管理層或全體員工利用杠桿融資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成為公司股東,與其他股東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從而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

9、帳面價值增值權

具體分為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購買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按每股凈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凈資產期末值回售給公司。虛擬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凈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並據此向激勵對象支付現金。

(四)定對象。

人是被激勵的主體,合理的激勵對象的確定關乎方案設計的成敗。激勵對象主要為:

1、具有尚未開發的潛在的人力資源

2、工作過程的隱藏信息程度

3、有無專用性的人力資本積累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對公司決策、經營、負有領導職責的人員,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或其他履行上述職責的人員)、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經邦三層面理論:1、核心層:中流砥柱(與企業共命運、同發展,具備犧牲精神)2、骨幹層:紅花(機會主義者,他們是股權激勵的重點)3、操作層:綠葉(工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對不同層面的人應該不同的對待,往往很多時候骨幹層是我們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的重點對象。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激勵對象可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不應當包括獨立董事(備忘錄1號最新規定,為了充分發揮監事的監督作用,上市公司的監事不得成為激勵對象)。

國資委規定:國有控股公司股權激勵的對象原則上限於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對上市公司整體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影響的核心技術人才和管理骨幹。

(五)定額度。

無論是非上市企業還是上市企業都需要確定激勵額度。新《公司法》劃定: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並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此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劃定:上市公司全數有用的股權激勵打算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非經股東大會決議核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經由過程全數有用的股權激勵打算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一般一次性將用於激勵的股票授予完。

2、《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高級管理人員個人股權激勵預期收益水平,應控制在其薪酬總水平(含預期的期權或股權收益)的30%以內。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總水平應參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原則規定,依據上市公司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辦法確定。

(六)定期限。

一個完整的股權激勵打算可以稱為一個周期,大周期一般含激勵方案的擬定、授予、期待、行權、禁售、解鎖等。小周期一般從授予起頭算起。

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計算,一般不超過10年。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滿,上市公司不得依據此計劃再授予任何股權。1.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股票期權,均應設置行許可權制期和行權有效期,並按設定的時間表分批行權。2.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於2年。禁售期滿,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和業績目標完成情況確定激勵對象可解鎖(轉讓、出售)的股票數量。解鎖期不得低於3年,在解鎖期內原則上採取勻速解鎖辦法

(七)定價格。

根據公平市場價原則,確定股權的授予價格(行權價格)上市公司股權的授予價格應不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非上市公司可以行權時公司的實際凈資產折算。

(八)定條件。

這里所說的「定條件」,就是確定股權的獲授條件和行權條件。

獲授條件是指激勵對象獲授股權時必須達到或滿足的條件。它主要與激勵對象的業績相關,只要激勵對象的業績考核達到了要求,企業就授予其股權,反之就不授予。

行權條件即指激勵對象對已獲授的股權行權時需要達到的條件。它除了需要激勵對象的資格必須符合要求外,還要公司的主體資格必須要求。只有這兩者都合乎企業的要求了,激勵對象才可以行權,獲贈或購買公司股票,否則行權終止。

(九)定機制。

股權激勵計劃的設計實施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在設計好以上要素後,還應制定一系列相應的管理機制,包括:激勵計劃的管理機制、計劃的調整機制、計劃的修改與終止機制等等,為股權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保駕護航。

Ⅲ 華為股權激勵案例的真實分析

華為2015年年報顯示: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或「華為」)是100%由員工持有的民營企業。股東為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下稱「工會」)和任正非。

公司通過工會實行員工持股計劃,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數為79,563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參與人均為公司員工,占公司總人數的45%(華為總人數約17.56萬)。員工持股計劃將公司的長遠發展和員工的個人貢獻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形成了長遠的共同奮斗、分享機制。

任正非作為公司個人股東持有公司股份,同時,任正非也參與了員工持股計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任正非的總出資相當於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1.4%。

一個企業的發展一定離不開人,而華為恰恰就是把國內很多優秀的人都聚集在一起。一個企業如果擁有了非常優秀的一群人才,而且是願意持續不斷地為這家企業貢獻的人才,那麼它一定是無往不勝的。華為進入手機領域短短三四年時間,但今年它在國內市場裡面成功超越了蘋果的市場份額,這一點足以顯示出華為的優勢。

華為的兩個股東之一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簡稱「華為工會」),其存在的優勢非常明顯。一般來講,如果員工直接持股,就華為的企業規模來看,這簡直是一場噩夢,如果每個月有1%的股東要求查閱公司賬務,公司應付的成本都會非常巨大!開股東會時股東投票、簽字也是個麻煩事吧?所以華為工會作為華為的持股平台,不僅使股權高度集中,避免了股權高度分散帶來的災難性傷害;同時,華為工會的存在,還可以使更多的員工有機會成為 股權激勵 對象,享受員工、股東的雙向回報!

華為的股權激勵模式,我們一般稱之為「虛股」。這也是我們很多非上市公司可以借鑒的地方。華為的員工股東不直接寫入章程,而是與工會、公司直接有協議,但需要投入資金;員工股東的持股不可隨意轉讓,但分紅不受影響;員工股東的持股不可隨意質押,但企業股價的增值部分收益還是有的。基本上,華為股權激勵模式選用了股權中最直觀的兩個權利:增值權+分紅權。分紅每年都分,但增值的部分只有在離職退股時才會有實際收益,在職時一般都只是數字體現。

股權架構師張飛老師說,在華為,一般在職的人不會退股,因為華為的增長是非常明顯的,人人都知道他會長,退股才「傻」呢!還有,如果你成為了公司新一輪的股權激勵對象,但你選擇不行權(不交費),那麼,以後你可能就沒有資格再享受股權激勵了!當然,華為完善的任務薪酬包制度,也促使你不斷提升,成為股權激勵對象。

比如,2010年,華為內部股票購買價格為5.42元,每股分紅2.98元,收益率超過50%(歷年峰值);2013年,分紅為每股1.47元;2014年每股分紅1.9元。

分紅很多,但員工手裡真的沒拿到太多!

華為每年請會計事務所對公司進行審計,發布年度報告。所以華為的內部股票是非常透明、公開的,再加上每年分紅,員工認可度很高。華為每年分紅很多,但員工股東的分紅並沒有像外界認為的那樣,拿錢拿到手軟。因為每年都會根據業績情況進行新的股權激勵配股,基本上所有的分紅會繼續投入進去,甚至,還會從工資、獎金中拿出一點點。2004年至今,華為員工充分利用金融杠桿(債權轉股權),以購買虛擬股票的形式,通過華為工會內部融資超過260億元。

當然,現在的華為員工也不會因為在職完成業績一直享受額外的配股。現在華為也設定了每個職級、每個崗位的最大股數,也就是崗位飽和股數。這從一定意義上解決了股權收益與薪酬回報的差距過大的問題,使之較為平衡,不會使員工過度地關注股權回報。

不僅讓員工相信,更要讓員工參與!

股權激勵實施之後,相關評價體系也已設立,更為關鍵的是如何讓員工參與進來,真讓讓員工感受到作為一名股東獲得的認可與尊重。

華為每個目前受雇於實股的持股員工都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股東代表,股東代表的選舉每五年一次。華為工會總共會選出51人作為代表,組成持股員工代表會,在一定程度上,持股員工代表會在公司內部行使了大部分股東會的職能,比如審議並決策公司年度利潤分配、增資等議案。

華為董事會與監事會基本上是從持股員工代表會51名代表中選出的,華為董事會的成員共17人,監事會成員共8人。

華為內部持股員工,通過深度參與公司的運營、決策,使華為的「虛股」產生了「實股」的作用,發揮了「實股」的價值!

現在的企業,人力資本驅動力大於資金資本驅動力,怎麼樣提升員工的工作動力、發掘員工的工作潛力,已經成為一家企業成敗的關鍵因素!所以,華為的股權激勵案例,可以給我們很好的借鑒參考!

更多精彩內容,請訪問泰山管理學院股權激勵專題:http://www.tms.org.cn/SRP/

Ⅳ 股權激勵怎麼弄

如今,「股權激勵」已成為各家企業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標配手段,然而許多企業只知股權激勵的好,在執行落地時,才發現股權激勵之難。

事實上,在企業全生命周期中股權激勵作為一種長效的激勵機制貫穿始終。企業在不同階段所需關注重點各有不同,通常需要匹配公司長期發展規劃和人力規模規劃等因素,動態調整激勵計劃的設計和實施。

在創業初期,由於公司人數少,工作狀態比較清晰,激勵對象的選擇以及授予數量可以按照激勵對象的重要性及貢獻程度來決定。等公司發展到成長期或中後期,則需要用科學的方法去計算激勵的數量以及行權成本。同時,要進行期權池的調整,並重點關注、完善退出機制。

而從激勵工具的選擇上來看,未上市企業一般都會選擇期權,這是因為股票期權在實際操作中是最靈活的,少部分公司會同時授予期權和限制性股票。企業上市後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有逐漸替代和轉化的過程,股票期權越來越少,限制性股票佔比越來越高。

Ⅳ 股權激勵方案的公司案例

根據您的提問,華一中創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以格力電器為例

寧可不分紅也要做新業務

4月25日晚間,格力電器發布十屆十七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公布《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明確說明:擬定 2017 年度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余額轉入下年分配。

分紅歷來大手筆的格力為何此次突然吝嗇?格力給出了兩方面的解釋:一是根據遠期產業規劃,公司需要進行產能擴充及多元化拓展,因而資本性支出較大,公司需留存資金用於智慧工廠升級、智能家電和集成電路等新產業的技術研發和市場推廣;二是盡管2017不分配利潤,但公司近三年累計分配的利潤占年均可分配利潤的109.3%,已經足夠慷慨,且符合《公司章程》和《2016-2018 年股東回報規劃》中的承諾。

格力的問題是經營層和股東的矛盾

然而,從4月26日格力股價大跌8.98%來看,投資者對這樣的解釋並不買賬。甚至深交所也向格力發送了關注函,要求格力進一步說明2017年度未進行現金分紅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利潤分配政策,關注函還要求格力電器說明2017年度及2018年至今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是否切實保護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對此,格力回復深交所問詢稱,公司將進行2018年度中期分紅。

董明珠在2016年要做汽車遭到股東的極力反對,2018年要投資晶元再次被資本市場唱衰。原因何在?其實很簡單,企業發展要花錢投資,而這筆投資影響了股東的分紅,而格力的分紅一直是資本方投資持股的重要原因之一。當格力為業務發展投資花出去的錢,被股東認為覆水難收的時候,就會出來唱反調。然而企業的戰略和發展,又有誰比經營層更了解呢?就這么一筆錢,要麼用於企業發展,要麼用於股東分紅,雙方立足點不一致,自然就有矛盾。2016年董明珠退敗,自己找王健林投資做汽車;2018年直接不分紅,最後事情會怎樣演變,不可預知。

其實董明珠很清楚經營層面臨的困難,因此從2006年借混改東風,進行大規模持股動作,直至2016年的持股計劃被否,暫時停下了增持的步伐,但我們相信董明珠一定不會就此罷休,因為她知道,沒有足夠多的股權,格力的經營層就不會有足夠的話語權,如此格力經營層和股東的矛盾將始終存在,要發展還是要分紅的問題,依舊無可避免。

「發展與分紅」矛盾在中長期激勵中的思考

長期發展與短期收益是一個永恆的矛盾,在中長期激勵中,企業經營者謀求長遠發展,激勵對象更多的謀求個人收益,兩者一旦出現沒有預期解決方案的矛盾時,則不僅激勵效果大大折扣,還有可能對企業發展造成不良影響。這個矛盾在企業每年的利潤中對應了兩種錢:「發展的錢」和「可分的錢」。如何界定這兩種錢也是解決這個矛盾的關鍵:

對於採用虛擬股權的公司而言,因其設計操作的靈活性較強,解決矛盾的關鍵在於明確「可分的錢「的標准:合理、可控和有效。合理是指界定方式要與業務成長的相關性強;可控指企業要有一定的調節閥門,不能把「可分的錢」做成激勵對象的投資收益;有效是指激勵對象要對該部分錢要有較強的感觀,要做可視化激勵。

對於採用實股(法律意義上的股東)的公司而言,因其設計操作的靈活性較弱,解決矛盾關鍵是對於確定「發展的錢」的權力歸屬方:事前要有權責約定,過程中再明確。事前要有權責約定是指在授予股權(份)時,企業要明確「發展的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未來發展過程中可能會增加此類錢的情形,最關鍵的是確定企業調整的權利。過程中再確定是當企業需要擴大當年」發展的錢「時,企業依據約定有權進行合理增加。

在中長期激勵中,解決此類矛盾的關鍵是事前規劃和約定。讓激勵對象看到「可分的錢「的合理性和激勵性,同時也需要給激勵對象打一支溫和的預防針。未來實施過程中,對於能預見的情形按約定進行,對於不確定的事項由權力歸屬方決策。

Ⅵ 股權激勵對股價有何影響

股權激勵是針對員工進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方式。公司以公司股票紅利為承諾給予員工相應的回報,這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對於公司股票價格的上漲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什麼是股權激勵?股權激勵如何操作?)
1、股權激勵對於股價的刺激作用大於運用限制性方式的股票
股權激勵作為一種業績獎勵手段,有利於企業經營業績的提升,從而提高上市公司股票的內在價值,這是股權激勵計劃影響股票價格的內在邏輯。因此,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對股票價格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影響投資者關於上市公司業績提升的預期,另一方面影響上市公司的實際業績。因此,在股權激勵計劃的不同階段,投資者的預期不同,其對股價的影響就會不同。不同的股權激勵方式,激勵作用不一樣,對公司業績的影響也不一樣。
2、股權激勵不同階段對股價的影響不同
一般來說,在上市公司准備並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初期階段,對股價的影響較為積極。因為投資者預期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會提高公司業績即股票內在價值,因而股票價格是逐漸走高的。等到股權激勵計劃實施一定階段以後,由於投資者的預期已經穩定,且公司股價已經充分反應了股權激勵計劃帶來的業績提升預期,這時候,股權激勵計劃對公司股價的影響要看股權激勵計劃產生的真實效果,即對公司業績的影響程度。
我們從當前已經公布股權激勵計劃董事會預案的公司股票價格走進行分析。數據顯示,從公布董事會預案到公布或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其股價升幅多數是大於同類或同板塊公司股價的平均升幅。只有萬科、華僑城、雙鷺葯業三隻股票低於比較基準。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初期對公司股票價格確有積極影響。但是,我們無法確定這種影響到底有多大。實際上,影響股票價格走勢的因素很多。
在公布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中,影響股價走勢的因素有些可能是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些可能是自身業績的提升,有些可能是行業周期景氣回升,有些可能是並購重組等。在上述因素中,我們根本沒有辦法將股票價格上漲與其影響因素單獨分離出來。我們無法確定股價上漲中多大的成份是因為該公司了股權激勵計劃,盡管我們可以直觀地感覺到一些公司的股價上漲確實是因為該公司了股權激勵計劃。
3、股權激勵可能引發的風險
同時,應該注意到,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可能引發兩種風險,一種是所謂的「壓緊彈簧」現象,即在股權激勵計劃預備實施之前,公司經營者通過某些手法降低公司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壓低股價;而在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之後,使公司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上升,促使股價回升,從而獲得超額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另一種是直接進行「會計造假」,在會計帳簿上使公司經營業績「達到」原本沒有實現的業績標准,從而獲得並兌現數額巨大的股票股權。無論哪種情況發生,都是對公司與股東利益的傷害。

Ⅶ 常見的股權激勵方式都有哪些都有哪些優缺點

一、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可選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
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居多。民營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審核較為簡單,國有非常復雜。需要詳細解答,請針對疑問點,另行發問。
1.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一般是指一個公司授予其員工在一定的期限內,按照固定的期權價格購買一定份額的公司股票的權利,享有期權的員工有權在一定時期後出售這些股票,獲得股票市價和行權價之間的差價,但在合同期內,期權不可轉讓,也不能得到股息。
股票期權模式有如下幾個特點:首先,股票期權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即激勵對象買與不買享有完全的個人自由,公司無權干涉。作為一種權利,它是公司無償「贈與的」,實際上是贈送股票期權的「期價權」。其次,股票期權行權時的股票不是免費得到的,必須支付「行權價」(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該行權價是一個「現價」,對於激勵對象來說是在未來一定時期內是固定的、不變的。最後,股票期權是面向未來的,並且具有一種不可預測性和無限延展性。
優勢:
(1)對激勵對象來說,股票期權模式的資金沉澱成本較小,風險幾乎為零。一旦行權時股價下,個人可以放棄行權,損失很小;而一旦上漲,因為行權價格是預先確定的,因此獲利空間較大。
(2)對於上市公司和股東來說,由於期權是企業給予激勵對象的一種選擇權,是不確定的預期收入,激勵對象的收益全部來自於上市公司股價對於授予價格的溢價,同時上市公司沒有任何現金支出,不影響公司的現金流狀況,從而有利於降低激勵成本。
(3)股票期權將企業資產質量變成了經營收入函數中一個重要變數,從而使激勵對象,即上市公司的管理層,與公司利益實現了高度一致性,將二者緊緊聯系起來。
劣勢:
(1)根據《會計准則-股權支付》的規定,對於作為股權激勵為目的的股票期權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對可行權的期權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激勵對象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因此股票期權在等待期將持續計入相應的費用從而持續影響到公司的利潤。此外,如果對可行權的期權數量不能可靠最佳的估計,那麼將對計入的費用額度產生不可預測的影響,進而影響到公司的年度利潤。(影響利潤)
(2)對於激勵對象來說,首先的問題是股票期權期限普遍長,未來的不確定性很多。目前根據規定,股票期權從授權日到行權有效期結束有不低於5年的時間,之後管理層減持股份依然受深圳交易所的管理層持股限售規定,即每年減持不得超過其持有股份的25%。因此,當市場出現難以預期的波動使得激勵對象難以對自己的股份收益作出准確的預期時,該方式就是去了期待中的激勵效果。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指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限制性股票相對於股票期權來說,最大的特點是權利義務的對稱性和在激勵與懲罰方面存在一定的對稱性。激勵對象在滿足授予條件的情況下使用自由資金獲得股票之後,股票價格的漲跌會直接增加或減少限制性股票的價值,進而影響激勵對象的利益。另外,限制性股票通過設定解鎖條件以及未能檢索後的處置的規定,也可以對激勵對象進行直接的激勵或制約。
優勢:
(1)限制性股票沒有等待期,在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時,激勵對象即獲得股權,因此激勵對象時刻對於可獲得激勵價值有直觀的了解和判斷,具有較好的激勵效果。
(2)對於激勵計劃所處的企業而言,股權激勵也是一種融資方式,激勵對象雖然是以較低的價格獲取公司的股權,但公司可使用的資金的確增加了。(3)股權隨著此種激勵計劃發生了轉移,因此激勵對象一般都具有股權相應的表決權。
劣勢:
(1)對於激勵對象來說,一旦接受限制性股票激勵方式,就必須購買股權,因此一旦股權貶值,激勵對象需要承擔相應的損失。因此在激勵對象持有限制性股票時,實際上是承擔了風險。
(2)在獲取限制性股票激勵中,都需要激勵對象在即期投入資金,因此對其來說具有一定的資金壓力。
3.股票增值權
股票增值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時期和約定條件下,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帶來收益的權利。被授權人在約定條件下行權,上市公司按照行權日與授權日二級市場股票差價乘以授權股票數量,發放給被授權人現金。
由於股票增資權與公司市值掛鉤,既不適用於擬上市公司(不存在股票上漲下跌一說),同時在目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中使用的頻率越來越小,以下就不再做分析。
二、國內擬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
根據對於創業板的統計,大多數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都在上市前突擊進行了股權激勵。但是,也經常有準備上市的公司因為沒有處理好股權激勵事項而影響公司整體上市進程的案例。
多數創業板公司的股權激勵只實行了一次。就目前而言已經上市國內A股上市公司上市前採用的方式仍然是以業績掛鉤現股的方式進行激勵。
1.大股東低價轉讓股份給管理層
該方式主要是通過公司股東按照比較低的價格將原有股份轉讓給需要激勵的公司高管、核心技術人員。一般該方式實施的前提是以上高管和核心技術人員在公司工作年限較長,業績優異,控股股東(大股東)為體現股東對以上人員經營業績的認可,對以往人員的一種追溯性獎勵。缺陷是稀釋了股東的控股權,並對企業未來經營的激勵效果不是非常明顯。
2.管理層作為新進股東對公司進行增資
該方式主要是通過公司股東同意,管理層和核心技術人員通過增資擴股的形式成為公司的股東,從而分享上市之後的股權增值收益。一般增資擴股的價格與其他的財務投資者和戰略投資者的價格基本一致,應該都在公司內部形成了一定的股權激勵相應的考核體系,當經營業績等考核指標合格之後,准許這部分對公司的發展有較大貢獻的人員成為公司的股東。
3.曲線股權激勵
該方式與直接允許管理層直接增資擴股的方式不同的在於,管理層和核心技術骨乾的增資擴股價格與財務投資者、戰略投資者的價格不同。因此以上部分的股權激勵計劃可能不需要制定股權激勵的制度(只要可能不需要直接披露),也不需要請保薦機構、會計師、律師對相關方案的有效性、合法性、相應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進行核查,但是該方式則需要履行上述手續。
從以上方式可以看出,我國A股上市公司上市前的股權激勵計劃一般都是以現股為主,側重於追溯激勵企業管理層、核心技術人員,激勵企業管理人員在上市之前保證公司的業績增長,成功實現上市的目標,畢竟上市之後股權才能實現最大額度的增值。至於上市之後留住公司的人才,激勵公司管理層關注公司業績的股權激勵計劃則主要通過上市之後再實施的期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增值權激勵計劃來實現。
三、值得探索的三種股權激勵方式
(1)母公司以擬上市子公司的股權為標的
(2)上市前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3)上市前的業績掛鉤股票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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