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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資產管理策略

發布時間:2023-02-03 22:50:15

Ⅰ 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業務的管理,規范投資行為,防範投資風險,保障被保險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保險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條件,從事股票投資的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從事股票投資,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股票投資是指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或者委託符合規定的機構從事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等股票市場產品交易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股票資產託管是指保險公司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與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專業金融機構簽訂託管協議,委託其保管股票和投資股票的資金,負責清算交割、資產估值、投資監督等事務的行為。第三條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股票,應當建立獨立的託管機制,遵循審慎、安全、增值的原則,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第四條中國保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據各自職責對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股票投資的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資格條件第五條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接受委託從事股票投資,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
(二)設有獨立的交易部門;
(三)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
(四)具有專業的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險公司,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可以委託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相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
(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二)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
(三)設有專門負責保險資金委託事務的部門;
(四)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
(五)建立了股票資產託管機制;
(六)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投資記錄;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七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險公司,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可以直接從事股票投資:
(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二)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
(三)設有專業的資金運用部門;
(四)設有獨立的交易部門;
(五)建立了股票資產託管機制;
(六)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
(七)具有專業的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
(八)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投資記錄;
(九)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八條保險公司申請直接或者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請書;
(二)關於股票投資的董事會決議;
(三)內部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機構設置情況;
(四)股票資產託管人的有關材料和託管協議草案;
(五)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名單及簡歷;
(六)最近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財務報表;
(七)現有的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
(八)股票投資策略,至少應當說明股票投資的理念、投資目標以及投資組合方向;
(九)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保險公司申請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的說明。第九條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直接或者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的申請進行審查,應當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文件和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中國保監會認為必要時,可以對保險公司的申請事項進行專家評審,並將專家評審所需時間書面告知保險公司。第十條保險公司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應當在辦理股票投資相關手續後10日內,將正式託管協議、投資業績衡量基準以及有關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材料報送中國保監會。
保險公司委託相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的,應當在辦理股票投資相關手續後10日內,將委託協議、正式託管協議、投資指引、投資業績衡量基準以及有關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材料報送中國保監會。
前兩款規定的內容發生變更的,保險公司應當在辦理變更手續後5日內報告中國保監會。
保險公司應當將有關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材料,同時抄報中國證監會。

Ⅱ 股票投資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你好,股票投資風險的基本原則:
1、迴避風險
所謂迴避風險是指事先預測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分析和判斷風險產生的條迴避風險

件和因素,在經濟活動中設法避開它或改變行為的方向。在股票投資中的具體做法是:放棄對風險性較大的股票的投資,轉而投資其他金融資產或不動產,或改變直接參與股票投資的做法,求助於共同基金,間接進入市場等等。相對來說,迴避風險原則是一種比較消極和保守的控制風險的原則。
2、減少風險
減少風險原則是指人們在從事經濟活動的過程中,不因風險的存在而放棄既定的目標,而是採取各種措施和手段設法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減輕可能承受的經濟損失。在股票投資過程中,投資者在已經了解到投資於股票有風險的前提下,一方面,不放棄股票投資動機;另一方面,運用各種技術手段,努力抑制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削弱風險帶來的消極影響,從而獲得較豐厚的風險投資收益。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說,這是一種進取性的、積極的風險控制原則。
3、留置風險
這是指在風險已經發生或已經知道風險無法避免和轉移的情況下,正視現
共擔風險 實,從長遠利益和總體利益出發,將風險承受下來,並設法把風險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在股票投資中,投資者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確定承受風險的度,在股價下跌,自己已經虧損的情況下,果斷"割肉斬倉"、"停損",自我調整。
4、共擔風險
在股票投資中,投資者藉助於各種形式的投資群體合夥參與股票投資,以共同分擔投資風險。這是一種比較保守的風險控制原則。它使投資者承受風險的壓力減弱了,但獲得高收益的機會也少了,遵循這種原則的投資者一般只能得到平均收益。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Ⅲ 君得鑫今日凈值

君得鑫2021年12月28日單位凈值:2.1882,日增長率:1.46% 。
1、君得鑫利用管理人的研究優勢,主要投資於具備持續增長能力的優秀企業,並通過嚴謹的行業需求和公司前景分析,尋找價格相對於價值有所低估的上市公司,力爭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2、本集合計劃為混合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高於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債券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低於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屬於中風險/收益的產品。本集合計劃將從分析集合計劃投資者行為特點和需求入手,確定流動性需求,並將其作為資產配置和構建投資組合的一個約束條件,同時配合大額退出的制度安排,使投資組合能夠滿足流動性需要。
拓展資料:
關於君得鑫基金的戰略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國泰君安君得鑫兩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採取積極的資產配置策略,通過宏觀策略研究,輔之以管理人自行開發的數量化輔助模型,對相關資產類別的預期收益進行動態跟蹤,決定大類資產配置比例。
2、股票投資策略:本集合計劃採取的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選股策略。本集合計劃將從行業配置策略和公司精選兩方面進行具體股票篩選,並基於此形成兩級股票池。①行業配置策略:集合計劃將通過分析宏觀經濟、產業政策和行業景氣程度,以中國證監會行業分類標准為基礎,挑選出以下行業:增長前景持續向好的行業或處於周期景氣復甦上升期的行業;隨GDP增長、居民收入提高以及城市化過程出現重大機遇的行業。②公司股票精選策略:本集合計劃結合使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兩方面的方法精選符合條件的股票。本集合計劃定量分析使用的指標包括成長指標、價值指標和盈利指標,針對不同行業採取相應的估值方法。
3、組合調整策略:本集合計劃採用兩級倉位配置策略確定股票的倉位。股票總倉位包含基本倉位和動態倉位兩部分。其中,基本倉位一般保持在50%左右,主要投資增長明確、可長期持有的成長股(即明星股)和估值便宜、有一定行業發展機遇的價值股(即價值股)。

Ⅳ 對股票資產實施組合管理可分哪幾個步驟進行

1)制定投資政策
2) 證券 分析與股票資產的組合構造
3)組合的修正。

Ⅳ 進行資產配置有哪些策略

資產配置在不同層面有不同含義,從范圍上看,可分為全球資產配置、股票債券資產配置和行業風格資產配置;從時間跨度和風格類別上看,可分為戰略性資產配置、戰術性資產配置和資產混合配置;從資產管理人的特徵與投資者的性質上,可分為買入並持有策略(Buy-and-hold
Strategy)、恆定混合策略(Constant-mix
Strategy)、投資組合保險策略(Portfolio-insurance
Strategy)和戰術性資產配置策略(Tactical
Asset
Allocation
Strategy)。
買入並持有策略
買入並持有策略是指在確定恰當的資產配置比例,構造了某個投資組合後,在諸如3—5年的適當持有期間內不改變資產配置狀態,保持這種組合。買入並持有策略是消極型長期再平衡方式,適用於有長期計劃水平並滿足於戰略性資產配置的投資者。
買入並持有策略適用於資本市場環境和投資者的偏好變化不大,或者改變資產配置狀態的成本大於收益時的狀態。
恆定混合策略
恆定混合策略是指保持投資組合中各類資產的固定比例。恆定混合策略是假定資產的收益情況和投資者偏好沒有大的改變,因而最優投資組合的配置比例不變。恆定混合策略適用於風險承受能力較穩定的投資者。
如果股票市場價格處於震盪、波動狀態之中,恆定混合策略就可能優於買入並持有策略。
投資組合保險
投資組合保險策略是在將一部分資金投資於無風險資產從而保證資產組合的最低價值的前提下,將其餘資金投資於風險資產並隨著市場的變動調整風險資產和無風險資產的比例,同時不放棄資產升值潛力的一種動態調整策略。當投資組合價值因風險資產收益率的提高而上升時,風險資產的投資比例也隨之提高;反之則下降。
因此,當風險資產收益率上升時,風險資產的投資比例隨之上升,如果風險資產收益繼續上升,投資組合保險策略將取得優於買人並持有策略的結果;而如果收益轉而下降,則投資組合保險策略的結果將因為風險資產比例的提高而受到更大的影響,從而劣於買入並持有策略的結果。
動態資產配置
動態資產配置是根據資本市場環境及經濟條件對資產配置狀態進行動態調整,從而增加投資組合價值的積極戰略。大多數動態資產配置一般具有如下共同特徵:
(1)一般建立在一些分析工具基礎上的客觀、量化過程。這些分析工具包括回歸分析或優化決策等。
(2)資產配置主要受某種資產類別預期收益率的客觀測度驅使,因此屬於以價值為導向的過程。可能的驅動因素包括在現金收益、長期債券的到期收益率基礎上計算股票的預期收益,或按照股票市場股息貼現模型評估股票實用收益變化等。
(3)資產配置規則能夠客觀地測度出哪一種資產類別已經失去市場的注意力,並引導投資者進入不受人關注的資產類別。
(4)資產配置一般遵循「回歸均衡」的原則,這是動態資產配置中的主要利潤機制。
買入並持有策略、恆定混合策略、投資組合保險策略的異同
上述三類資產配置策略是在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不同的基礎上進行的積極管理,具有不同特徵,並在不同的市場環境變化中具有不同的表現,同時它們對實施該策略提出了不同的市場流動性要求(見下表),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Ⅵ 誰了解中金股票精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金精選)

一、 產品概要

產品名稱:中金股票精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計劃類型: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投資策略:追求資產的長期穩定收益,並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主要選擇具有長期增值潛力的價值型股票,在此基礎上選擇部分具有高增長潛力的增長型股票,共同構建組合主題資產。

投資范圍:股票(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20-95%;

各類債券(不含可轉債)、中央銀行票據:0-80%;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5%-100%。

可轉換債券:0-35%。

認購時間:2006年6月14日-2006年7月14日(已過,目前通過中國銀行可參與申購)

參與金額:首次最低參與金額100,000元,追加參與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0元。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僅在蘇州中行各理財中心行銷售。

費率:

費率類別
參與數額
費 率

認購手續費
參與金額(M)<20萬
1.00%

20萬元≤參與金額(M)<100萬元
0.80%

100萬元≤參與金額(M)<500萬元
0.50%

500萬元≤參與金額(M)<1000萬元
0.30%

參與金額(M)≥1000萬
1000元/筆

申購手續費
參與金額(M)<20萬
1.00%

20萬≤參與金額(M)<100萬
0.90%

100萬元≤參與金額(M)<500萬元
0.60%

500萬元≤參與金額<1000萬元
0.30%

參與金額(M)≥1000萬
1000元/筆

贖回手續費
持有期<3個月
0.80%

3個月 ≤持有期<一年
0.50%

一年 ≤持有期<兩年
0.20%

兩年≤持有期
0.00%

管理費

1.50%

託管費

0.20%

注意事項:本集合計劃與購買其他基金產品在具體業務辦理流程上基本相同。主要區別在於購買本集合計劃時,客戶需要簽署一式三份的《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簽署條款》。

二、 產品賣點

1、 中金公司首個面向個人客戶的股票產品。本集合計劃是中金公司首次直接面向廣大投資者提供投資管理服務,本產品集中了中金公司在股票研究和投資上的整體資源,讓更多的投資者享受到「原汁原味」的中金股票投資管理服務。

2、 具有市場影響力的研發團隊,投研實力雄厚。中金公司在證券公司中位居龍頭地位,具有豐富的國內外資金管理經驗,管理業績良好;中金公司的研究部曾多次被權威機構評為「本土最有影響力的研究機構」;市場對中金公司對市場的看法和推薦股票非常關注和重視;中金股票庫組合自建立以來一直表現優異。

3、 恰逢其時的投資時機。在宏觀經濟持續向好的大形勢下,中國股票市場經過長期調整,股票估值偏低,投資價值顯現。此階段投資於中金股票精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可以充分享受牛市上漲帶來的收益。

4、 潛在收益高。股票的最高投資比例可達95%,在當今大市向好的情況下,具有較高的預期潛在收益。

5、 投資靈活。投資范圍廣泛、靈活,由於可以設定較低的股票投資額度,如果市場一旦大幅下跌,可以有效規避風險,而市場一旦上漲,可以及時提高倉位。而開放式基金相比其投資范圍和比例較為固定。

三、 主要目標客戶

中金股票精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類似於偏股型基金,起點金額為10萬元,有較強風險承受能力的機構投資者、個人高端客戶。

四、 風險提示

1、流動性風險。指集合計劃資產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或者轉變成現金會對資產價格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風險。分為兩類:外生流動性風險和內生流動性風險,外生流動性風險指的是由於來自資產管理人外部沖擊造成證券流動性的下降,造成證券持有者可能增加變現損失或者交易成本;內生流動性風險是指由於本集合計劃組合的資產需要及時調整倉位而面臨的不能按照事前期望價格成交的風險。

2、新股/新債申購風險,是指獲配新股/新債上市後其二級市場交易價格下跌至申購價以下的風險。由於獲配新股有一定的鎖定期,鎖定期間股票價格受各種市場因素、宏觀政策因素等的影響,股票價格有可能下跌到申購價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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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華泰證券的公司理財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在力爭本金安全和確保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四)集合計劃投資理念
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構建低風險投資組合,遵循穩健投資原則,以研究為導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於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短期融資券、央行票據及逆回購等;投資於申購的新股以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超過本計劃資產凈值的百分之二十。
華泰證券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間3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3個月以後,每1個月開放一次,開放期為每1個月的6、7、8三天(遇節假日順延)。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
目標規模20億份。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5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設置特別分配條款,風險管理人先擔。
本條款只適用於在推廣期內參與本集合計劃的至補償時尚未退出的計劃份額,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計劃滿每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低於1.0225元,管理人有義務僅用自有資金出資所擁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計劃份額的資產,通過金額補償的方式補償委託人,直到委託人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達到1.0225元或華泰證券持有計劃份額的資產補償完畢為止;
在集合計劃滿第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高於1.05元,華泰證券有權提取這部分計劃份額資產超過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為報酬。
2、自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三個月以後,每個月開放一次,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劃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計劃推廣期內將根據計劃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3%的計劃份額,在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退出,並承擔相應義務和享有約定的權利。
(十三)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已經是華泰證券及招商銀行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和平安銀行。
(十四)推廣期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無異議書面意見之日起不超過60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的推廣方案為准。
(十五)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它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證券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劃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主要投資對象,在有效控制風險和保持充分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在本集合計劃運作期間,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穩定增值。
(四)集合計劃投資理念
本集合計劃遵循價值投資和積極投資的投資理念,以研究為導向,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證券投資基金、新股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范圍為:
1、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和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
2、現金類資產,包括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3、申購的新股。
投資組合比例:
1、非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為:不超過95%;
2、現金類資產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為:不低於5%。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5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後1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劃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2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
當分紅日集合計劃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劃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風險共擔,收益共享
本集合計劃設有管理人特別參與條款,集合計劃管理人以自有資金參與本集合計劃,並承諾在本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提前退出。集合計劃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集合計劃份額的比例共享收益和共擔風險。
2、流動性強
本集合計劃在成立1個月後的每個工作日開放,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劃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在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末,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將根據計劃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5%的份額,但最多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計劃份額的比例共擔風險和共享收益。
(十三)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和興業證券等。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本集合計劃,並及時在各推廣機構通告並報注冊地和推廣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十四)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推廣公告為准。
(十五)推廣方式
華泰證券
主要通過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他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劃投資目標是:為委託人謀求風險可控下的長期穩定回報。管理人將以自身積累的投資管理經驗為基礎,依託公司研究所的專業研究力量和同行優秀研究成果,把握各類證券資產相對價值變化的動態調整機會,有效控制投資風險,在資產保值的基礎上,為委託人謀求資產的進一步增值。
(四)集合計劃投資策略
以保本策略為內核的資產配置策略和嚴格而又細致的證券選擇策略是獲得穩定回報的主要保障,而收益管理是保有回報的重要手段。因此,本集合計劃將運用資產配置、精選證券和收益管理三個層次的投資策略,實現集合計劃的投資目標。
1、資產配置策略
本集合計劃以資產的穩健增值為首要目標,在對大類資產的配置過程中,將致力於實現資產的安全性與增值性之間的平衡。為達到平衡目的,本集合計劃引入了保本策略思想。
目前國內還缺少足夠多有效的避險工具和對沖機制,因此固定比例投資組合保險策略(CPPI)和時間不變性投資組合保險策略(TIPP)是應用最普遍的保本策略。
本集合計劃通過導入有條件約束的限定量的風險敞口,對保本策略做了一定修正。風險敞口的意義所在,當市場機會出現時,管理人有機會為委託人果斷把握機會創造一定的條件。
2、精選證券策略
本集合計劃採取GARP策略(Growthatreasonableprice),遵循「優選行業、精選個股」的選股思路,利用基本面分析在景氣行業中優選出價值低估的企業,在精選企業的同時注重分析把握其未來成長潛力,進一步構建投資組合。
(1)優選行業
行業分析可為本集合計劃提供詳盡的行業投資背景,優選出價值低估的景氣行業,從而確定行業投資范圍和重點。
第一步尋找處於景氣周期的行業
長期來看,金融資本的增值來源於產業資本的發展,而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帶來的制度變遷又進一步密切了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聯系。主要的投資主題在於三個方面:中國經濟的進一步增長對產業結構調整提出的需求,為中游製造業的發展以及競爭性行業的並購重組提供了充足的機會;人民幣升值周期中,中國非貿易品價格必然看漲,升值將凸現資產重估機會;人口紅利背景下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將促進消費升級,品牌消費和服務行業的增長將會提升相關上市公司價值。
第二步定量分析,優選景氣行業
對於上述從宏觀經濟角度定性分析初選出的行業,本集合計劃將根據對未來宏觀經濟尤其是GDP增長率的分析及預測、對相關行業未來成長空間的分析及預測,利用下列標准進一步篩選出與宏觀經濟增長緊密相關且成長前景排名前十的行業。
①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顯著高於GDP增長率;
②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位於各行業的前列;
③預期未來兩年處於行業周期的上升階段;
④行業具有較高的技術或資本壁壘,國內外的市場規模很大。
(2)精選個股
本集合計劃對個股的選擇將延續「立足價值,兼顧成長」的篩選思路,深入研究優選出的行業,選擇那些絕對估值水平偏低、相對估值突出的上市公司,同時細致分析考察其未來的成長性,構建核心股票池。精選個股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通過公司基本面分析剔除問題個股
對優選行業中的所有個股進行初步的基本面分析,首先剔除證監會公布的ST股,考察剩餘股票的資產負債以及現金流情況,剔除其中資產質量較差、存在財務隱患的個股,形成備選股票池。
第二步:好中選優——利用多種估值手段選取低估品種
在行業研究人員選取的重點研究公司當中,利用多種估值手段(PE、PB、EV/EBITDA、REP、DDM、FCF等)選擇出與市場以及與同行業平均水平相比估值偏低的上市公司。
第三步:優中選強——遴選價值低估的成長性個股
對於優選出的價值低股的上市公司,由專業的研究人員和投資人員共同建立專門的盈利預測模型,分析把握其未來的成長性,精選出未來兩到三年內凈利潤復合增長率高、增長趨勢明顯、發展前景不確定性較小的企業構建核心股票池。
3、收益管理策略
本集合計劃將運用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技術(如方差、夏普指數、VAR等)對收益風險進行管理,有效的控制下跌風險和鎖定已實現的利潤,將相對收益轉化為實現收益,實現集合計劃凈值的增長。
對於資產配置,收益管理策略主要是根據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場趨勢發生變化時,及時調整大類資產配置,及時降低風險類資產比重;對於股票投資,主要是策略性地持有股票,根據市場趨勢和個股的市場表現,通過對股票價格與價值相對波動和偏離程度的分析來掌握買賣時機,在股價的波動中適時實現收益或控制損失。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為中國境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逆回購、銀行票據、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允許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以景氣度持續增長或處於景氣拐點,以及具有估值優勢的上市公司作為本計劃的主要投資對象。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投資組合比例:
1、股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0%-80%。股權類資產包括股票、偏股型證券投資基金、權證等;其中權證投資遵循下述比例限制:①集合計劃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0.5%;②本集合計劃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3%;③本集合計劃與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計劃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2、固定收益類資產和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20%-100%,其中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於5%。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國債、企業債、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等;現金類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
自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五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後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劃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都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當集合計劃接近最高規模時,管理人有權根據「時間優先」的原則對委託人的參與申請進行確認,參與時間以注冊登記系統的確認結果為准;當計劃達到目標規模後,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在存續期內,當計劃達到最高規模後,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當分紅日集合計劃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劃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以保本策略追求絕對收益
本集合計劃將以絕對正收益為目標,努力把握新股及可轉債申購、定向募集參與、可轉債套利等較低風險產品的投資和套利;在正確判斷市場走勢與運用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適當投資於具有較高安全邊際的股票,謀求適度風險下的較高收益。並且,本集合計劃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稅前)的兩倍為比較基準,而不以同期股票指數的漲跌作為投資業績的判斷標准,穩扎穩打,追求年年正回報。2、以景氣周期和估值比較作為投資依據
本集合計劃對股權類資產的投資依據為行業的景氣周期判斷和估值比較。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投研人員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3、以持續現金分紅鎖定投資收益
本集合計劃在為投資者謀求穩健收益的同時,通過持續的現金分紅,鎖定持有人的投資回報。在每個會計年度,分紅次數最多可達12次,分紅金額最少不低於集合計劃可分配收益的50%。
4、以天天開放方便投資者進出
本集合計劃成立後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投資者都可辦理本集合計劃的參與、退出等業務。
(十二)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興業證券和聯合證券等。
(十三)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推廣公告為准。
(十四)推廣方式
華泰天天盈、華泰天天發、華泰定存寶等創新型現金管理相繼推出 。

Ⅷ 五大投資策略是什麼

1949年,本傑明格雷厄姆確定了「 智能投資者」中五種普通股投資策略。分別是:1,一般交易。2,選擇性交易3,低買高賣。4,長拉選擇。5,討價還價購買。

具體而言:
1,一般交易。一般交易涉及預測或參與整個市場的走勢,如熟悉的平均水平所反映的那樣。這種策略符合成本平均法,它涉及分散投資購買以減少市場波動的影響,並確保投資者不會在價格高得不合理的情況下一次性投入投資。

2,選擇性交易。 選擇性交易涉及挑選在一年或更短的時間內表現優於市場的股票。當然,這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但投資者可以檢查市場變化或待定的政府監管變化等因素,以做出明智的決定。

3,低買高賣。當價格低時,投資者進入市場,當價格高時賣出股票。這是重要的股票短線賣出技巧。

4,長拉選擇。長期成長股票的選擇涉及挑選那些多年來繁榮程度遠高於一般企業的公司,通常被稱為成長股。這些公司通常是較新的公司和初創公司,它們的商業模式和活動有很大的增長空間。

5,討價還價購買。投資者選擇通過某些技術測量的價格低於其真實價值的股票。

格雷厄姆強調,每個投資者都必須決定如何管理他們的投資組合。有經驗的投資者可能更願意並且對低買入和高賣出策略感到滿意,而那些沒有時間研究和關注市場的投資者可能會從投資跟蹤市場的基金和採取長期觀點中獲益更多。

沒有正確的方法來管理投資組合,但投資者應該通過使用事實和數據來合理地表現,通過嘗試降低風險和維持充足的流動性來支持決策。

風險是投資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有些人對風險有很高的容忍度,而其他投資者卻厭惡風險。然而,一個總體規則是,投資者應該只承擔他們可以承受的損失風險。另一個經驗法則是風險越高,潛在回報越高,一些投資比其他投資風險更大。有些投資可以保證投資者不會虧錢,但是獲得回報的機會也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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