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賣出股票和發行債券都是公司的借入資本嗎
公司發行股票不是借入資本,它與投資者形成的是所有權關系,公司使用該部分資金受到的限制的條件少,說的通俗點就是這部分錢歸企業所有,可以自由支配,公司會主要利用這部分錢做長期投資,是自己不斷壯大。
發行債券屬於公司借入資本,一般用作彌補短期資金不足,它與投資者形成的是債權債務關系,對該部分資金的使用要受到債權人的限制,到期公司要還本付息。
2. 什麼叫公司債券它與股票的關系和區別是什麼
你好,公司債,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主體是公司。企業債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適用的主體是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在境內發行的債券。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
一、債券和股票的法律性質有所區別,債券在法律層面來講是持有者與發行者的債權債務關系。而股票則是上市公司所有權的一個證明,擁有股票的人在法律上擁有公司的部分所有權;
二、債券和股票的權利及義務有所區別,債券持有人對公司的經營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只能證明持有人是公司債權人,並且能夠在約定好的時間內收回本金並得到利息,債權人在公司清算的時候有權比股東優先獲得債務清償。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股東,也代表是公司的一員,股東可以參加公司股東大會,可以參與到公司的運營和決策中來,並且有權分享公司成長所獲得的盈利,但同時股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比如公司虧損、倒閉等。
三、債券和股票的時效性有所區別,債券是有清償期的,到期後公司歸還債權人本金並支付利息。而股票則具備永久性,上市公司一旦發行股票,股東購買後是無法再讓公司回購的,也沒有到期時間,股東想要賣出股票只能在二級市場掛單賣給別人。
四、債券和股票的風險與收益有所區別,債券因為有約定好的固定利率,所以不管公司是否盈利,都需要向債券所有人支付約定好的利息。而股票則沒有固定收益,股東收益與公司的經營狀況有很大的關系,只有公司賺錢,股東才可以得到分紅,如果公司賠錢,股東也沒錢好賺。
五、債券和股票的發行方有所區別,國家、社會團體、公司都可以發行債券,但是股票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
六、債券和股票的納稅情況有所區別,當公司在繳納所得稅的時候,債券的利息在稅前列支,已經做為費用從收益中扣除了,而股票則是屬於凈收益分配,不屬於費用,因此是在稅後列支。
3. 發行股票與發行債券有什麼不同
一,發行股票與發行債券的不同:
發行股票的話,股票投資者就會成為你公司的所有者(股東),雖然現在股市中確實存在很多公司賺錢了不分紅的情況,但這不能改變投資者是你公司的所有者的這一特點。
發行債券的話,債券購買人就是你的公司的債權人(債主)了 。債主的權利是到期收到利息和本金。發行債券公司的義務就是按期支付利息和本金了。
發行股票的話,股東是有權利對公司的管理進行投票的,假如股東持有的股份足夠多的話,公司的決策就得聽他的了。債權人沒有對公司管理投票的權利。
還有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分別就是這兩者的融資成本,發行股票和債券都是需要計算成本的。發行債券的利息是成本,發行股票支付股息也是成本,還有發行費等等。
4. 企業發行股票和發行債券有何不同,對於企業來說兩者最大的區別
首先,股票和債券的性質就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為籌集主權資金而發行的有價證券,是持股人擁有公司股份的憑證,它表示持股人在股份公司中擁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股票發行分為設立發行和增發新股,發行方法有公開發行、配股發行、私募發行,股票必須由證券機構來承銷。
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兵到期償還本金的有價證券,是持券人擁有公司債權的憑證。
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債券累計發行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最近3年的利潤能支付債券一年利息!債券發行分為委託發行和自行發行!
希望採納
5. 發行股票與發行公司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互相影響,往往在證券市場上發生同向運動,即一個上升另一個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見得一致。這些,就是股票和債券的聯系。
不過,雖然同為有價證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也是極為明顯的。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籌資的性質不同。
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公司);股票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債券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證書,反映發行者與投資者之間的資金借貸關系,投資者是債權人,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列入發行者的負債;而股票是一種所有權證書,反映股票持有人與其所投資的企業之間所有權關系,投資者是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所籌措的資金列入公司的資本(資產)。由於籌資性質不同,投資者享有的權利不同。債券投資者不能參與發行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只能到期要求發行者還本付息;股票持有人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參加股東大會,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和利潤分配,但不能從公司資本中收回本金,不能退股。
(二)存續時限不同。
債券作為一種投資是有時間性的,從債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確定期限的有價證券,到一定期限後就要償還。股票是沒有期限的有價證券,企業無需償還,投資者只能轉讓不能退股。企業惟一可能償還股票投資者本金的情況是,如果企業發生破產,並且債務已優先得到償還,根據資產清算的結果投資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補償。相反的,只要發行股票的公司不破產清算,那麼股票就永遠不會到期償還。
(三)收益來源不同。
債券投資者從發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債券利息固定,屬於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計入公司運作中的財務成本。股票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有權參與公司利潤分配,得到股息、紅利,股息和紅利是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股票時,投資者還可能得到資本收益。
(四)價值的回歸性。
債券投資的價值回歸性,是指債券在到期時,其價值往往是相對固定的,不會隨市場的變化而波動。例如,對於貼現債券來說,其到期價值必然等於債券面值;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的到期價值,必然等於面值加上應收利息。但是股票的投資價值依賴於市場對相關股份公司前景的預期或判斷,其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公司的成長性,而不是其股息分配情況。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個股息支付情況較好的公司,其市盈率也較低。而且從理論上講,一隻股票的價格可以是0到正無窮大之間的任意值。
(五)風險性不同。
無論是債券還是股票,都有一系列的風險控制措施,如發行時都要符合規定的條件,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批,公司(企業)債券,其投資風險也要比股票投資風險小得多。主要原因有兩個:
1、債券投資資金作為公司的債務,其本金和利息收入有保障。
企業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期限還本付息。債券利息作為企業的成本,其償付在股票的股息、紅利之前;利息數額事先已經確定,企業無權擅自變更。股票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其股息和紅利屬於公司的利潤。因此,股息與紅利的多少事先無法確定,其數額不僅直接取決於公司經營狀況和盈利情況。
2、債券和股票在二級市場上的價格同樣會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但二者波動的程度不同。
一般來說,債券由於其償還期限固定,最終收益固定,因此其市場價格也相對穩定。股票價格的波動比債券要劇烈得多,其價格對各種「消息」極度敏感。不僅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引起股價的波動,而且宏觀經濟形勢、市場供求狀況、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也能引發股市的大起大落,因此股票市場價格漲落頻繁,變動幅度大。
6. 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誰
一,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主體:
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公司);
股票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1) 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 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贏利情況變動而變動,贏利多就多得,贏利少就少得,無贏利不得。
(3) 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
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
(4) 經濟利益關系不同: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 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低;股票不僅是一般的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性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來
7. 公司或金融機構可否同時發行股票和債券
可以。發行股票和發債是企業兩種不同的融資手段,各有利弊。
發行股票的話,因為股票通常是溢價發行,所以實際的融資成本較低,而且籌得資金不用償還,沒有債務負擔;但是發行股票手續復雜,前期准備時間比較長,而且公司財務狀況會受到較多制約,同時,會導致股權稀釋,影響到現有股東的利益和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
發債的話,籌集資金的期限較長,資金使用自由,債券的購買者無權干涉企業的經營和決策,現有股東對公司的所有權不變,在一定程度上對發行股票融資和向銀行貸款兩種手段的不足有所彌補;但發債的成本一般會高於銀行貸款,償還本息對公司會構成較重的財務負擔。
一般來說企業會根據不同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融資手段,企業會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先後使用不同的融資手段,但在同一時間內,企業通常只會選擇一種融資方式。
8. 股票發行和債券發行是什麼意思
發行債券是發行人以借貸資金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投資人要約發行代表一定債權和兌付條件的債券的法律行為,債券發行是證券發行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以債券形式籌措資金的行為過程通過這一過程,發行者以最終債務人的身份將債券轉移到它的最初投資者手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五十五條
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
(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
(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
(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債券擔保情況;
(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凈資產額;
(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十)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