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上市指的是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嗎
嚴格的說『公司上市』是指,公司通過證監會發審委的審查,在滬深交易所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這一過程即通常說的新股IPO),在滬深交易所掛牌上市,開始買賣交易的全過程。
歷史上出現過有公司走完前兩步,最後卻沒能掛牌交易的情況。
股民一般把最後一步『在滬深交易所掛牌上市』稱為上市,只要完成『在滬深交易所掛牌上市』這一步,就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債券、權證(這幾年沒發了)也是同樣的程序,也叫上市,但股民一般關注的是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制公司,但股份公司中只有很少一部分能上市。目前現實中絕大部分公司都是股份公司。股份公司中的股份(股權)其實就是股票,只不過是不能向社會普通公眾發行(即通過滬深交易所發行股票),在股東之間,或股東之外的特定個人、機構之間是可以買賣交易的。
⑵ 上市流程五個階段
1.創建股份制有限公司:確定成立途徑;
2.上市前輔導:有限公司在發行股票之前,先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進行輔導,輔導時間為一年;
3.籌備和發行申報:先進行准備工作,准備股票發行時需要的主要文件,最後核准程序;
4.促銷並發行:包括詢價和路演推介兩個步驟;
5.交易所安排上市:擬定股票代碼以及股票簡稱,上市申請,審查批准,簽訂上市協議書,披露上市公告書,股票掛牌交易,後市支持。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一)上市公司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形式
各國公司法均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其他任何類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等都不具有公開發行股票並使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同時,也並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股票能夠上市交易的只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並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
由於上市公司存在著眾多的公眾股東,法律更加註重其交易安全。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上市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而《證券法》則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了具體要求,上市的前提條件是股票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之後而公開發行,然後再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等。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合並,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按照法律規定及約定變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合並有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形式。如果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則為吸收合並(也即狹義的公司兼並),如果兩個以上的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而合並各方解散則為新設合並。
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方只是收購目標公司的股份,而公司合並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法變更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其中至少有一個公司會因合並失去法人資格。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方作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對目標公司的原有債權債務僅以其控股比例承擔,而在公司合並中,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新設公司承擔。
至於上市公司收購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或部分控制權後,進而通過兩個公司的意志行為而進行合並,只是公司收購完成後的一種可能,並不是公司收購的直接法律後果。
⑶ 上市公司把他們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是什麼意思,是交易所按發行價格買入股票嗎
樓主這個理解是錯誤的。交易所是一個市場,就比如我們買菜買菜的菜市場,交易所就是進行各種有價證券交易流通的一個市場。上市就是說公司把公司的股權劃分成股份,然後有一些是流通股,有一些是原始的限售股,公司通過上市可以獲得大量的資金來發展企業,補充現金流。然後投資者覺得這個公司有潛力,就會買入上市公司的股票,想買的人多,需求大,那麼股票價格就會上漲。
⑷ 怎樣的是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含義是:上市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的特定買賣行為。且公開發行的股票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七條
公開發行的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
非公開發行的證券,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轉讓。
第三十八條
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應當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