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美國股票退市有什麼要求
1、一般在美國上市的公司主要有兩種形式退市。第一,主動退市,即上市公司被主管經理人員或第三方私人投資集團兼並;第二,被動退市。上市公司被主管部門、機構或證券交易所除牌,停止交易。主要原因包括沒有交納年費、交易價格低於規定水平、違反交易規定或違法、破產或清算等。
2、紐約交易所的退市規定,有以下情形者將被摘牌:公眾股東數量達不到交易所規定的標准;因資產處置、凍結等因素而失去持續經營能力;法院宣布公司破產、清算;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達不到交易所規定的最低要求等。在公司出現退市情形時,紐交所允許公司有18個月的整改期間,18個月後,公司仍未達到持續上檔扮市標準的,才被終止交易。
3、納斯達克交易所的退市條件是,如果某公司股票市價低於最低交易價(1美元)超過30個交易日,會向該公司提出退市警告,並限其在90天內改善公司業績,使股票的市價回復到高於最低交易價的「可以接受」水平,否則該公司將被勒令退市。在某些情況下,納斯達克會給上了「退市」名單的公司3個羨兄月以上的寬限期,不過前提是該公司必須證明其凈收入超過75萬美元,股東所持股兄蠢襲票金額超過500萬美元,或公司市值超過5000萬美元。
拓展資料:
一、納斯達克市場上的個股符合以下條件也會退市:
1、上市公司的有形凈資產低於200萬美元;
2、市值低於3500萬美元;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收益低於50萬美元,或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中的兩年的凈收益低於50萬美元;
4、社會公眾持股少於50萬股;
5、做市商數少於2個;
6、股東人數少於300個。
7、其它規定
二、紐約交易所退市的規定:
1、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者總市值少於100萬美元。
3、連續5年不分紅。
4、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5、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6、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7、其它規定
㈡ 納斯達克的退市標准
⑴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⑵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⑶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⑷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⑸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⑹連續5年不分紅利。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2)在美國股票退市價格標准和市值標准擴展閱讀:
退市程序:
⑴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⑵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⑶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⑷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⑸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⑹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⑺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⑻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