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市中什么是累计盈亏请讲的易懂点,最好举例,谢了。
累计盈亏就是指一定时间段内合计的盈亏。 股市里一般都是累计浮动盈亏,简单地说没卖出之前的亏损和盈利叫浮动盈亏,是按持仓合约的初始成交价与当日结算价计算的潜在盈亏。 未平仓头寸按当日结算价计算的未实现赢利或亏损。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
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
如果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㈡ 炒股一般盈亏比例到了多少 就需要卖出了
没有一般的概念。很多人做短线的话5%就卖了,只是做个短线的波段的话可能3%就卖了。要看看股票形态,落袋为安亦可。
持仓盈亏的定义:
持仓盈亏,与平仓盈亏相对。亦称账面盈亏或浮动盈亏。交易者在交易闭市时所持有合约按当日结算价计算的持仓值与原持仓值的价差。持仓盈亏是一种未实现损益,根据会计科目收入实现原则,通常不确认为投资收益。但是,由于期货投资风险较大,为了向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有必要对此加以揭示。因此可在期货投资收益账户中反映,也可以在期货下设置二级科目持仓盈亏加以反映,以区别于已实现的期货投资损益平仓盈亏。
浮动盈亏的定义:
是根据所持有的某股的即时帐面市值和买入时的市值的差值.,即股票市值减你的股票成本额的余额,红色的表示为正值,即有纸上盈利 ;
股票的分类:
1、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现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进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2、优先股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3、后配股
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
㈢ 今日盈亏和持仓盈亏是怎么算的
持仓盈亏是指所持有股票当前市值与购买时市值的价差,当日盈亏则指的是以当前股价和昨日收盘价计算的盈利和亏损。
举个例子来说,投资者在周一买了1000元股票,当天股票上涨2%,那么当日盈亏就是20元,持仓盈亏也是20元。等到周二股票又上涨1%,那么周二的当日盈亏是10元,持仓盈亏变成20+10=30元,如果下跌也是同理。
只要这只股票没有全部卖出,那么持仓盈亏就是持有期间当日盈亏的累计之和。如果全部卖掉再买,那么持仓盈亏要从零开始计算。
拓展资料:
持仓盈亏,与平仓盈亏相对。亦称账面盈亏或浮动盈亏。交易者在交易闭市时所持有合约按当日结算价计算的持仓值与原持仓值的价差。持仓盈亏是一种未实现损益,根据会计科目收入实现原则,通常不确认为投资收益。
但是,由于期货投资风险较大,为了向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有必要对此加以揭示。因此可在期货投资收益账户中反映,也可以在期货下设置二级科目持仓盈亏加以反映,以区别于已实现的期货投资损益平仓盈亏。
计算公式
持仓盈亏
持仓盈亏=历史持仓盈亏+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历史持仓盈亏
历史持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上一日结算价)*买入持仓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卖出持仓量]
前面是买入开仓,当日结算价相当于卖出价;后面是卖出开仓,当日结算价相当于买入价。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卖出开仓价-当日结算价)*卖出开仓量]+∑[(当日结算价-买入开仓价)*买入开仓量]
会计处理
在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商字[1997]44号文中,明确提出:“浮动盈亏,又称持仓盈亏,是指按合约的初始成交价与结算日的结算价计算的潜在盈亏。
”对浮动盈亏有如下规定:
交易所“对会员的浮动盈亏,不得作为开新仓所需的保证金计算”;期货经纪机构“对客户的浮动盈亏,应当按日调整客户的保证金存款账户金额。
对客户的浮动盈利,不得作为开新仓所需的保证金计算”;
而期货投资企业“对尚未进行反向交易的已买入或卖出的期货合约,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形成的浮动盈亏,企业应根据期货经纪机构或期货交易所出具的浮动盈亏清单和资金结算账单调整保证金账户金额,相应地作为一种待处理财产损溢设专户核算,不计入本期损益,但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应予说明”,“不能将浮动亏损提前计入本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