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小板的上市条件是什么 财务要求如下
中小板上市的财务要求如下:
一、净利润要求
-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这一要求确保了企业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是评估企业是否具备上市资格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现金流量或营业收入要求
-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
- 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这一要求旨在衡量企业的现金流状况或市场规模,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运营资金或市场基础来支持其持续发展。
三、股本总额要求
-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这一要求确保了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本规模,为上市后的股票交易提供足够的流动性。
四、无形资产占比要求
-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这一要求限制了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的过高占比,以防止因无形资产评估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五、无未弥补亏损要求
-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这一要求确保了企业在上市前已经实现了财务健康,没有未解决的财务亏损问题。
综上所述,中小板上市的财务要求严格而全面,旨在确保上市企业的财务稳健性和盈利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投资标的。同时,中小板在主板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内,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