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交所股票限价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北交所股票交易限价申报符合的条件有:
1. 风险承受能力适配C4中高风险承受及以上若你的风险测评已过期或你的基本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以实际情况重新进行风险测评;
2. 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时,知识测评分数需达到80分及以上;
3. 80周岁及以上客户暂不支持线上开通,待系统支持后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件营业部现场申请办理;
4. 若已开立新三板权限基础层、创新层或精选层,则您自动享有参与北交所股票的交易权限。
拓展资料:
1.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为周一至周五。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宣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休市。采用竞价交易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叫价拍卖时间为9:15-9:25,连续竞价时间为9:30-11:30和13:00-14:57,收盘叫价拍卖时间为14:57-15:00。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京证券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时间。如果交易时间内市场因故休市,交易时间不顺延。股票交易的定价单位是“每股价格”。股票交易申报价格最低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2.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30%的限制。限价内申报有效,超限价申报无效。涨跌幅限制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前收盘价× (1涨跌幅限制比)。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新股涨跌不设限制,实行临时停牌机制,即盘中交易价格较首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30%以上,盘中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北京证券交易所连续竞价期间,限额申报应当设定基准价5%的有效价格,市场价格申报应当采取价格限额保护措施。
3.即对于有价格限制的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价格限制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申报的申购价格不得高于基准申购价格的105%或高于基准申购价格10个最低价格变动单位(以较高者为准);申报销售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基准价的95%或低于销售基准价10个最低价格变动单位(以较低者为准)。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是指现场披露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果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未立即披露,则为立即披露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最高买入价格未即时披露(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申报价格为最新成交价格;如果当天没有成交,以之前的收盘价为准。本条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开放期内临时暂停阶段的限额申报。
4.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申报数量最低为100股,每份申报可增加一股。出售股份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一次性申报出售。单笔申报数量不少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0-15:30。对于有价格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限制内确定。对于不受价格波动影响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130%或当日最高成交价的较高者,不得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70%或当日最低成交价的较低者。
5.北京证券交易所接受以下类型的市场价格申报:交易对手最优价格申报,即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交易对手最优价格为申报价格。
⑵ 股票司法拍卖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解
股票司法拍卖流程:
股票司法拍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