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权转让长期股权投资需要评估吗
法律分析: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Ⅱ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转让的条件
长期股权投资转让的确认条件是;1、股东依法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2、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3、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Ⅲ 长期股权投资无偿转让的会计处理
股权投资转让的会计处理如下:
无偿转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一般为评估值)低于账面价值时。按账面价值借:营业外支出,贷:长期股权投资。
无偿转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一般为评估值)高于账面价值时。按无偿转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营业外支出,按账面价值贷:长期股权投资。
复试记账法的含义:
该系统之所以称为复式簿记,是因为每笔交易都至少记录在两个不同的账户当中。每笔交易的结果至少被记录在一个借方和一个贷方的账户,且该笔交易的借贷双方总额相等,即“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借方项目通常记在左边,贷方则记在右边,空白账簿看起来像个T字,故账户也被称为T字帐。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复试记账法
Ⅳ 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你好,很高兴能够为你解答,根据你的描述,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 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 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此,你公司持有95%的股权并能控制子公司,你公司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时应将出售所得价款与该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会计分录 如下: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
Ⅳ 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等等。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企业在—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和股份)买交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苦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而企业在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在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股权转让入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人中减除上述股权性质的所得。
Ⅵ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是成本法与权益法,成本法是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经济业务;权益法以被投资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大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投资企业对此均应在活动发生时或年终进行会计结算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Ⅶ 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转让账务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 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 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此,你公司持有95%的股权并能控制子公司,你公司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时应将出售所得价款与该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会计分录 如下: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 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 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 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加上直接相关税费减去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Ⅷ 购买一年后转让的股票为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准备持有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Ⅸ 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有哪些条件
长期股权投资转让的确认条件是:
1、股东依法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转让股权后,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4、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