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低于或超过票面金额对吗
不对。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因此,票面金额就成为股票发行价格的最低界限。
拓展资料:
股票面值:
股票票面价值又称“股票票值”、“票面价格”,是股份公司在所发行的股票票面上标明的票面金额,它以元/股为单位,其作用是用来表明每一张股票所包含的资本数额。
在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面值均为每股一元。(例外是紫金矿业的股票面值为0.1元和洛阳钼业的股票面值还是0.2元)
作用:
股票面值的作用之一是表明股票的认购者在股份公司的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作为确定股东权利的依据。
第二个作用就是在首次发行股票时,将股票的面值作为发行定价的一个依据。一般来说,股票的发行价格都会高于其面值。
当股票进入流通市场后,股票的面值就与股票的价格没有什么关系了。股票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其票面价格,有时低于其票面价格。但是,不论股票市场价格发生什么变化,其面值都是不变的,尽管每一股份实际代表的价值可能发生了很多变化。
发行:
在股票市场中,股票发行价格是关系到发行人与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及股票上市后的表现。通常是评估公司净资产多少来确定发行股票数量和发行价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股票的发行价过低,将会难以满足发行人的筹资需求,甚至会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而如果发行价太高,又将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增大承销机构的发行风险和发行难度,抑制投资者的认购热情,并影响股票上市后的表现。
因此,股票发行公司及承销商必须对公司的利润及其行业因素、二级市场的股价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然后再确定股票合理的发行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只能等于或者高于票面金额,不能以低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又称折价发行。倘若不同时降低利率以作为折价发行所造成的发行收入的减少的补偿,则低价发行与提高债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势必增加发行者的负担。
但低价发行,虽能暂时吸引相当数量的投资者的认购,但过低的发行价格,往往意味着公司经营不利和前景不乐观,这不仅会导致流通市场上股票价格的跌落,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而且对发行公司以后的发行与经营不利,所以低价发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处。
⑵ 为什么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即按面额打一定折扣后发行股票,称为折价发行。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折价发行的原因有下面几个:
1、发行者信用低或是新发行债券者,为保证债券顺利推销而采用折价发行;
2、债券发行数量很大,为了鼓励投资者认购,用减价的方式给予额外收益补贴;
3、由于市场利息率上升,而债券利息率已定,为了保证发行,只能降低发行价格。折价发行时,由于债券的发行价格低于票面价值,使投资者的收益率大于债券票面利率,因此折价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可适当降低。
(2)根据中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扩展阅读:
在国际股票市场上,在确定一种新股票的发行价格时,一般要考虑其四个方面的数据资料:
1、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来平均每股税后纯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来的平均利润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来平均每股所获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资产净值。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参考上市公司当年预计的股利除以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这方面的数据也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⑶ 按《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吗
第一题A
第二题A
第三题C
⑷ 为什么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
答;因为是法律规定的按证券法规定,股票可溢价发行,也可平价发行,但不得折价发行,即股票发行价格可以高于票面金额也可等于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股票的发行价格由证交所专家根据上市公司申请和上市部资产评估综合给出的一个比较合理比较稳定的价格,如果交易价格低于该发行价格上市部所募集资金将不利于该公司发展,而高过票面金额过多则会形成泡沫结构,不利于社经济制度的建设,所以相关条例明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一;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二;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三;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票是股份制企业(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东)拥有公司
四;资产和权益的凭证。上市的股票称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级市场)自由买卖。非上市的股票没有进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买卖,称非上市流通股。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标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五;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⑸ 为什么我国证券发行不能采用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额。我国公司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公司法关于禁止折价发行股票的规定,与“规范意见”的规定是一致的,其目的是为了贯彻资本维持原则。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票面金额属于应记载事项,公司不得发行无面额股票。股票上所记载的票面金额具有以下意义:(1)发行股票筹资时,相当于票面金额的资金列入公司的注册资本;(2)股票票面金额总值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3)在公司注册资本额确定的前提下,通过票面金额可以确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比列;(4)在面额发行股票时,票面金额即为发行价格。根据资本维持原则,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如果允许公司折价发行股票,那么公司实收股本总额就会低于其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另外,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实收股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据此,折价发行也是不应允许的。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或者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如果公司采取面额发行股票的方式,委托承销时,要将股票低于面额的价格承包证券经营机构,最终由承销机构交付公司的筹资额将低于面值总额。有人将这种做法“折价发行”。其实这并不是折价发行。因为发行人与承销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而不是公司与股东间的组织关系,公司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将股票委托给承销机构发行,承销机构仍须以股票面值向社会公众发行,承销机构交付发行人的资金总额与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属于承销费用。公司登记时,应以承销机构按发行价格筹集到的资金作为实收股本进行登记,承销费用在企业经营期内分期摊销。
⑹ 公司法哪条规定的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的
公司法第131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⑺ 依据我国公司法不能发行的股票是什么A 记名股
依据我国公司法不能发行的股票是 记名股。
一,根本原因是我国的公司法与英美法的公司法不同,后者认为公司的意义更多在于实现社会融资的目的,而我国则更加重视公司的破产隔离和有限责任的实质作用。所以,我们国家的资本制是法定资本制,包含资本三原则,其中一个就是“资本维持原则”,是说公司在成立后必须实际上保有与其资本金(资本金就是公司承担财产责任的基本保障)相当的财产,来维护债权人利益。
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三,司收购自己的股份,将使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混淆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非常容易产生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等人员利用负责公司运营的权利,通过其所实际掌握的公司拥有的本公司股份影响公司决策,损害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同时,允许公司拥有自己的股份,就使公司可以方便地利用其所掌握的内部消息进行股票操作、操纵公司股票价格、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其他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此外,公司拥有本公司股份,将使该股份所代表的资本实际上处于虚置的地位,违反了公司资本充实的原则。因此,各国公司法一般都对公司拥有本公司股份进行限制,原则上禁止、特殊情况下允许。
⑻ 关于股票发行价格的问题。不需要法条复制,只需要举例说明即可。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举例说的5000万发50万股的问题。如果你新开设一个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是5000万的话,不管你是100元一股还是1元一股,所有股东(不超过200人)都按面值认购,因为还没进行经营活动,没有盈亏,所以按面值缴纳资金是合理的,多了少了都不公平。
要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以后增发的股票,则按净资产去核算。假设你这5000万的公司经营了一年时间,已经赚了1000万,再有新的资金投入进来,经过计算,每股净资产已经值120了,低于120元发行的话,原来的股东就吃亏了,再有就是有盈利能力的公司,再溢价发行是合理的,具体溢价多少一个要看估值,一个要看项目未来前景,这些都有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做评估,取一个合适的价位来增发。
同理,假设当初你这个5000万的公司经营1年后是亏损的,你也不能按原来面值增发,增发的价格会低于面值。
所以,发行价格跟面值没多大关系。
再有就是公开发行,IPO,也就是所谓的上市,因为要有连续3年盈利的前提,所以公开发行的新股都溢价很多,甚至发行价比原来的净资产高几倍几十倍都有,这些主要集中在创业板上。很多股票发行前净资产也就两三块钱每股,发行价可以达到50,60都有,理由是看好以后的发展前景。
⑼ 股票发行价格是如何计算的
股票发行价格确定的方式:一般根据招股说明书载明的金额确认。而招股说明书载明的金额,一般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⑽ 判断题,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普通股票可以按票面金额等价发行,也
贴现债券又称贴水债券,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到期时仍按面额偿还本息的债券。即指,以低于面值发行,发行价与票面金额之差额相当于预先支付的利息,债券期满时按面值偿付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