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业绩预告时间规定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
一、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
二、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三、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四、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业绩快报: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
【拓展资料】
业绩有两种预披露方式: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预计;业绩快报更加全面,一般应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上交所和深交所关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规则不同。
一、上交所业绩预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二、业绩快报
按要求,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因为年报尚没有编制完成,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快报深交所。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鼓励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
三、业绩预告
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
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解读: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
解读: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否则需要强制性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⑵ 股票业绩预告都是什么时间出
业绩预告一般是出在业绩快报,固定财务报告之前,它一般出现要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第一,净利润为负值;第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第三,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上述的条件是沪深两市所规定的,创业板在此之中的条件更多,基本上创业板是必须要业绩预告的。
一般情况下,业绩报告出现时间主要有以下几个时间节点:
一、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二、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三、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四、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综上所述,这些时间点一般都是业绩预告出现的时间,若是在这些时间内没有出现业绩预告,那么说明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形较为稳定,并无大的变化。
【拓展资料】
股票的业绩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交易软件上的股票业绩指标进行观察,也可以通过股票咨询网站(东方财富、同花顺等等)上公布的定期财务报表公告进行观察分析。
股票业绩的指标主要是市盈率、市净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这些在一些股票交易软件上都会有显示,并且实时进行更新,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指标进行分析观察股票的业绩。例如:股票净利润处于负数,就表示上市公司属于亏损状态。反之,股票净利润较高,高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那么就表示上市公司业绩较好。
而定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资者可以通过财务报表数据与之前的数据进行对比,或者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对比,来观察股票上市公司的业绩。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同比上期减少很多,而所有者权益增加了,那么就表示该公司的业绩有所提升。反之,如果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同比上期增加很多,而所有者权益减少了,那么就表示该公司的业绩处于下降。
⑶ 请问股票业绩预告最少要提前多少天公告
没有具体的发布时间,一般会提前10-15天公布。
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总的来说,年报是上市公司最重要的报告,一般在1月31号之前,沪深市主板年报变动幅度大的,比如扭亏为盈、亏损、上下幅度超过50%的,就要发业绩预告,而创业板则必须披露。
上市公司的业绩公布一般会在年报、季报、中期报告等,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上市公司公布业绩后,股价的涨跌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披露的业绩非常优异,或者扭亏为盈,一般都会上涨;如果业绩很差,或者转盈为亏,一般都会滞涨或者下跌;如果业绩优良,又高送转大比例分红,还很可能出现多个一字涨停板。
⑷ 上市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时间
一、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是年度业绩出现规定的情况,必须在1个月内预告,也就是在每年的1月份进行业绩预告。而年报的报告时间是在1-4月份,一般都在2月以后,因为审计需要的时间不短。所以业绩预告比年报“提前”的说法是成立的,但“提前量”是不确定的,因为只规定了两个时间段,而没有规定两者的时间距离。
二、如果是中期、第三季度预先规定的情况,“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也可以不预告。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有以下做法:
1.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丰富支付及融资工具,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证券市场价格、估值、资产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交易定价中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提升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研究拓宽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渠道。(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2.完善上市公司融资制度。加强资本市场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协调平衡,引导上市公司兼顾发展需要和市场状况优化融资安排。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条件,研究推出更加便捷的融资方式。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开展长期限债务融资。稳步发展优先股、股债结合产品。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等单位负责)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在对象、方式、定价等方面作出更加灵活的安排。优化政策环境,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强化劳动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更好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上市公司员工积极性。
⑸ 中报预盈的预告时间有规定吗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业绩预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进行年报时候,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
二、业绩快报
在年报没有进行编制好之前,可以对外进行业绩快报的披露。不做强制性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主板市场
在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并且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增长或者下降50%的情况、期末净资产为负以及年度营收低于1千万元,应该进行业绩预告,适用于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和年报。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可以不进行披露。一季报预告应在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报预告应在当年7月15日前;三季报预告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年报预告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对于业绩快报,原则是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定期披露,不进行强制性披露。
二、中小板市场
公司应该在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时候对于披露年初到下一季报告末的业绩预告。如果公司在一季度出现转盈为亏、净利润与上年同期上涨或者下降50%和扭亏为盈的情况应在不晚于3月31日前发布业绩预告。
对于中小板市场的上市公司披露是强制性,全部上市公司全需要进行披露。对于年报披露一季度的未做规定。年报应该3-4月份进行披露的,在2月底完成年报披露业绩快报;年报披露在3月份之前的,不进行业绩快报披露;半年报和季报不进行强制规定,只是鼓励。
三、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公司为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于本期报告预期的,因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实行强制性披露,包含所有上市公司。
一季报预告:年报在3月31日前公布的,应该在最晚的年报披露时间进行一季度的业绩预告披露;年报在4月份的,应该在4月10日完成一季度预告。
半年报预告:在7月15日前。
创业板的业绩快报也是如此。对于在3-4月进行年报披露的,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这一点和中小板相同
⑹ 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应当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为:一季度预告在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报预告在当年7月15日前;三季度预告在当年10月15日前;年预告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法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一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及时报本所备案并在本所网站披露。
⑺ 中报预报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我国股票市场有两大交易所,不同的交易市场及板块中报业绩预告时间规定如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和科创板对中报业绩预告没有强制规定,以上市公司的决策为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中报业绩预告应在当年7月15日前;主板和中小板中报业绩预告不强制规定,鼓励披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