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帐号容易被盗吗有先例吗
股票帐户一般不会被盗的,盗取了也没有意义!他又不能从股票帐户里面取出现金,股票帐户的资金必须通过你手中的银行卡才能取出的
B. 股票被盗卖,怎么办
报警。然后调取、查询交易的记录。目前只有这些线索了。
C. 原始股被盗
你可以到中国股票交易结算中心去查一下,是否交易了,如果交易了,那就没用用了,如果没有交易那挂失应当还是有效的,但你也可以到你的单位查一下,看是不是已流通,如果没流通,记名的,那你可以挂失,如果是不记名凭证式的,那你就认了吧!
D. 股票账户被盗 有破案的吗
有
建议委托律师启动刑事报案程序。如需帮助可微信(与手机同号,点击头像可见)咨询
E. 今天下午,我的股票全部被盗卖,网上交易!不知别人是否有这种情况这类案件应该怎么解决谢谢
是交易帐号密码被盗了, 这样的事情有很多了,报案也没用
F. 一年内连续盗窃三次,其中两次不够立案标准,该如何立案,又该如何处罚
一年内连续盗窃三次,其中两次不够立案标准,但是已经满足多次盗窃条件,可以进行刑事立案,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兇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6)中国每年股票被盗案例扩展阅读: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八条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G. 股票资金帐户密码被盗.请问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是交易密码,别人就可以查看、操作你的账户,进行股票的买卖操作。如果是资金密码,可以做资金的转入转出操作。
最终消费金钱还是要靠银行卡转账。银行卡密码不外泄不会产生金钱变动。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尽量还是不要外泄密码。
资金帐户是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机构(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结算股市交易的现金帐户,可以在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进行资金流转。投资者只有通过资金帐户才可以从事股票交易(买卖)。
平时交易时,资金都是在资金帐户上。日常交易的资金,先要放在银行帐户上,通过电话、交易软件或网上交易平台把钱转到资金帐户上,就能进行股票交易。如股票卖出后需转到银行卡上提现,同样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委托并在证券交易期间(9:30—11:30;13:00—15:00,有些银行可放宽时间)才能转帐。
H. 股票账户被盗以后如何造成经济损失
其实股票帐户被盗,盗家还得知道被盗人的密码才行。如果两者都有了,要将他人的股票低价卖给自己,必须在开盘或者没有卖出量的情况下才行;如果要将自己的股票高价卖给被盗人,除了开盘集合竟价外,则必须吃掉他卖出价格以下的所有股票才行。不过只要公安机关介入,一查便知。 按你说的情况,挂3.09买,实际成交价只会低于3.09,因为你的实际成交价是所有进价的平均数。当时你的成交价为3.12,说不定还吃掉了3.12以上的货呢。其实还算比较幸运,要是下面的量不大,有人挂3.5。你的成交价还会高。 祝你快乐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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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股票账户被盗怎么办账户上的钱会丢吗
如果你有开通第三方存管,那么即使你的股票帐号被盗,造成的危害就是胡乱买卖股票,里面的钱如果不知道你的银行密码是没办法转帐的,丢不了,你还是赶紧打给你开户的证券公司挂失,最好是上班时间自己跑一趟,要用到身份证明。
J. 我国股票市场上的违规案例,最好是2000年以后的
《蓝田造假案回顾》
2007年11月15日 07:33 上海证券报
蓝田造假案之所以被曝光,源自当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员刘姝威的一篇文章。
这篇题为《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的金融内参研究文章,首次揭开蓝田股份财务造假丑闻,此后蓝田股份资金链断裂。
2002年1月12日,蓝田总公司总裁瞿兆玉、总会计师黎洪福、董事会秘书王意玲等11名中高层管理人员被公安机关拘传,随后进入司法程序。
次年7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蓝田一案进行了首次公开审理。2004年11月,湖北省高院作出判决:瞿兆玉犯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提供虚假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5年5月2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研究室原主任兼政策法规局局长王法雄,因接受蓝田股份董事长瞿兆玉的贿赂,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沈阳蓝田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归农业部管理。1996年6月18日,该公司以“蓝田股份”之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农业部首家推荐上市的企业。1999年12月,瞿兆玉将其资本运作大本营从沈阳迁至老家湖北。“沈阳蓝田”由此变身为“湖北蓝田”。
资料显示,作为一家主要从事水产品开发的农业企业,蓝田股份1996年股本为9696万股,2000年底扩张到4.46亿股,股本扩张了360%;主营业务收入从4.68亿元大幅增长到18.4亿元,净利润从0.593亿元快速增长到令人难以置信的4.32亿元。历年年报的业绩都在每股0.60元以上,最高达到1.15元。即使遭遇了1998年特大洪灾后,其每股收益也达到了不可思议的0.81元,这被当时的媒体称为“蓝田神话”。
“蓝田造假案”堪称中国证券史上一个较大的财务造假案例,其余波远未结束,今年4月23日,河北省投资者张先生曾起诉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蓝田股份)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