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港股通交易规则
港股通的交易规则如下:
1、账户,深港通和沪港通采用“双通道”独立运行机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证券账户内股票不能交叉卖出,但沪深港股通账户卖出港股的资金可以交叉使用。
2、交易币种,内地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香港证券市场的股票,以港币报价成交,以人民币清算并交收。
3、交易交收机制,港股实行T+0回转交易、T+2交收制度,也就是说投资者买入港股当天即能卖出,而卖出时在T+2日完成交收前仍享有该证券的权益。
4、市场代码,采用标的证券在香港市场的5位证券代码进行申报。
5、涨跌幅制度,港股市场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联交所为防止个股股价短期大幅波动,在2016年8月22日起推出了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即部分适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的个股在监测时段出现价格剧烈波动时,会触发5分钟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交易价格受到触发时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上下10%范围的限制。
6、报价显示不同,港股证券市场股票价格上涨时,股票报价屏幕上显示的颜色为绿色,下跌时为红色,与内地证券市场不同。
7、订单类型,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通股票交易时,仅能使用两种订单类型:在竞价时段应当采用“竞价限价盘”委托;在持续交易时段应当采用“增强限价盘”委托。
8、委托申报,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委托申报需输入证券代码、买卖价格、买卖数量等参数。投资者申报的价格遵循香港当地的报价规则,在港股市场,开市报价规则与持续交易时段报价规则不同,但投资者在这两个时段输入的买卖盘价格,均不可大于上日收盘价或按盘价的上下15%,每个买卖盘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具体的报价规则详情,投资者可登录联交所网站,在“规则与监管”栏目下的“交易规则”选项中参阅《交易所规则》。
9、可交易股票数量,投资者证券账户内的港股股票余额分为可交易数量、日终持有余额、未完成交收数量,如发生冻结,还包括冻结数量。港股通投资者的可交易数量计算公式为:
可交易数量=日终持有余额+未完成交收数量-冻结数量
投资者净买入港股股票时,未完成交收数量为正;投资者净卖出港股股票时,未完成交收数量为负。
10、碎股交易,内地投资者手中少于一手的“碎股”,需要通过联交所交易系统的“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交易。港股通投资者只能在碎股市场卖出碎股,不能买入。
⑵ 香港居民能否在内地通过港股通买香港的股票
由于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通股票,都是以港币进行交易,而投资者实际支付或收取的是人民币,因此需要将交易的货币(即港币)按照一定的汇率转换成人民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外汇处理。在这里,投资者需要注意参考汇率和结算汇率这两个概念。参考汇率是指港股通交易日开市前,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外汇银行提供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向市场公布的汇率。参考汇率包括港元买入参考价格和港元卖出参考价格。境内证券公司可以利用参考汇率控制投资者的资金运用。即投资者买入港股时,证券公司以港币的卖出参考价计算投资者需要支付的人民币资金;投资者卖出港股时,证券公司以港元买入参考价计算投资者可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投资者应提前咨询指定的交易券商了解详情。汇率是指在当日收盘后,根据全市场港股通交易的净结算金额(单边、净应付或净应收),经香港与交易所银行交换后,中国结算将汇兑成本平均分摊至当日投资者交易的人民币资金结算实际适用汇率,该汇率按当日所有买卖交易计算。结汇汇率包括买入结汇汇率和卖出结汇汇率。按照分级结算的原则,中国结算按照上述结算汇率向结算参与人进行人民币资金结算,结算参与人也按照该汇率向投资者进行结算。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上述安排仅适用于交易结算资金的结算,公司行为结算资金(如分红派息)一般采用逐笔全额兑换安排。
根据沪港通的规定,不是所有在上交所上市的股票都在港交所交易,但有明确标记的股票可以。反过来说,不是所有在港交所上市交易的股票都可以在上交所交易,有明确标记的股票也可以交易。两地交易的股票数量分别为32只和38只,数量每年都会有变化。变更原则是按照两地股票交易管理规定变更。
⑶ 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证券组合费按照什么收取
证券组合费,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持有账户每自然日日终港股持有市值,按逐级递减的费率标准,所计收的存管和公司行为服务费用。依据相同标准,对每个持有港股的A股证券账户进行收取。
一、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证券组合费按照什么收取?
证券组合费是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持有账户每自然日日终港股持有市值,按逐级递减的费率标准,所计收的存管和公司行为服务费用。中国结算依据相同标准,对每个持有港股的A股证券账户进行收取。
持有港股的市值小于或等于港币 500亿元,年费率0.008%;持有港股的市值小于或等于港币 500亿元,年费率0.008%;持有港股的市值大于港币500亿元,小于或等于2,500亿元,年费率0.007%;持有港股的市值大于港币2,500亿元,小于或等于5,000亿元,年费率0.006%;持有港股的市值大于港币5,000亿元,小于或等于7,500亿元,年费率0.005%;持有港股的市值大于港币7,500亿元,小于或等于10,000亿元,年费率0.004%;持有港股的市值大于港币10,000亿元,年费率0.003%;
二、港股通是什么?
“沪港通”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包括“沪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简称“港股通”)两部分。
其中,“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联交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股票。
“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则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