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不得在哪些交易时间进行委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一)开盘集合竞价;
(二)收盘前半小时内;
(三)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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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市公司在哪些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但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并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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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有什么限制
有以下四点限制:1、是严格遵守股份回购的条件。
实施股份回购原则上应当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条件。上市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适用《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并应当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
2、是规范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
为减资而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有关决策程序。因其他情形回购股份的,信息披露和有关程序参照适用《回购办法》和《补充规定》。
3、是按照规定的方式回购股份。
为减资而回购股份的,应当采取集中竞价、要约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应当采取集中竞价或要约的方式。
4、是依法依规管理已回购的股份。
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应登记在按规定开立的专用账户中,该账户中的股份依法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者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而回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的股份,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履行预披露义务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三年内未依法转让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注销。
5.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时间有何要求
上市公司因该情形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方案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特殊规定,即“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6.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时间有何要求
上市公司因该情形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方案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特殊规定,即“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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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上市公司回购时间
回购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30-11:3013:00-15:00。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购买一部份自己的股票。一般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股票,也就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的正常交易期间回购自己的股票。当股票转为公司所有时,必须正式宣布这些股票作废,这一做法有减少公司股票总数的作用。当所有其他情况保持不变时,这会增加剩余股票的价值。
8. 上市公司不得在哪些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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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股票回购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分析:一般公司回购股份时间限制的,通常是六十日。
当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却不分红的法定情形下,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召开股东会表决。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回购公告后多少天可以实施
60天之内。
股东会议上发布了公告之后,60天之内,没有完成股票回购,那么股东将由权利在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所以要设置时间限制,是因为股票回购会对股价产生一定的影响。
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出钱,从股市中买回一定数量的自家股票。买回的这部分股票可能会被注销,也有可能会当做库存保留起来不再发行。因为股票回购,市场上流通的股票数量就减少了,而上市公司净资产不变,因此股票的价格就会上涨,从而让每股股票的盈利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