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创业板首次发行股票上市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首次发行股票上市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融资交易,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
融券交易,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1)创业板股票融资的时间扩展阅读
融资融券业务本身对证券市场可发挥积极的影响。
首先是可以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当市场过度投机或者坐庄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卖出方式沽出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下跌;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方式购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
针对香港市场的研究表明,在开放融券卖出机制以后,股指期货偏离现货的幅度与次数均明显减少。如果融券机制的缺位,将使反向期现套利几乎不能进行。而投机者更有可能利用这个制度缺陷,借助利空消息全力做空期货进行逼仓,而不会受到套利交易的阻力。
推出融资融券,将对促进股指期货期现套利交易、平抑过度投机,进而保证套期保值功能、促进股指期货乃至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2. 股票创业板交易规则
创业板交易规则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是以数字30开头的,一般按照发行的顺序依次编码。其中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如果符合规定也是可进行大宗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三种方式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
一、竞价交易。用户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的数量应当为100股或100的整数倍。同时卖出创业板股票的时候,申报的数量也应当为100股或100的整数倍,如果余额中有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首日,会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的制度。
二、大宗交易。这种方式是参照主板的,需要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的时间要在9∶15-15∶30之间;然后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会在15∶00-15∶30之间进行成交确认。
三、盘后定价交易。这种是实行T+1的交易规则,并且单日涨跌幅限制为10%。上市首日的交易规则为: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和50%的时候,将对股票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的时候,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直到集中竞价收市前3分钟,之后会再进行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拓展资料】
创业板股票又称二级市场交易的股票,指的是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股票,主板市场之外为这些股票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这属于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3. 创业板涨跌幅
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增盘后定价交易
1、要点一:适当放宽股票的涨跌幅比例
根据《交易特别规定》,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除了股票,有两类基金的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也调整为20%。
一类是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
另一类是基金合同约定投资于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LOF。
深交所称,将向市场公布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的基金名单。
2、要点二:完善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
一方面,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另一方面,创业板也优化了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涨跌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将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盘中集合竞价。
3、要点三:实施盘后定价交易
创业板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深股通投资者也可以参与盘后定价交易,不过实施时间需要另行通知。
具体来看,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盘后定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4、要点四:优化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机制
根据规定,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不过,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将自该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当日起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
同时,创业板还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为提升转融通交易效率,规定证券公司借入股票的当日可供客户融券卖出;并扩大转融通券源,将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纳入可出借范围。
5、要点五:强化风险防控
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也就是说,买卖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竞价范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在下单时要注意,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5万股,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及其整数倍的交易安排则保持不变。
此外,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暂不作为股票质押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标的证券。
6、要点六:新增股票特殊标识
根据《关于创业板股票及存托凭证证券简称及标识的通知》,深交所对未盈利企业新增特殊标识U,存在表决权差异的企业标识W,存在协议控制架构企业标识V。
这一点同样和科创板保持一致,U取自“未盈利”一词的英文Unprofitable的首字母,W取自“同股不同权”英文词组WeightedVotingRights的首字母,V则代表VIE架构。
此外,创业板还将在新股上市第二日至第五日,在证券简称增加首位字符C。
4.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
创业板交易最新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在正20%。对于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当盘中成交价与当天开盘价相比,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
而在原有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基础上,创业板新增了盘后定价交易,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以按照收盘价成交。这个盘后定价交易的时间是在交易日的15:05到15:25之间,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交易。
【拓展资料】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创业型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
创业板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兴起于90年代,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在证券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创业板刚开始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
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 创业板什么时间上市的
2009年10月30日。
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2006年下半年,尚福林表示适时推创业板。2007年3月,深交所称创业板技术准备到位;尚福林要求积极稳妥推进。2007年6月,创业板框架初定。 2008年3月创业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2009年7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投资者可在7月15日起办理创业板投资资格。2009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于9月17日召开首次创业板发审会,首批7家企业上会。 2009年10月23日,中国创业板举行开板启动仪式。
关于创业板上市时间表的问题,投资者需要了解创业板是一种证券市场,普通证券市场的特征它都有。就目前的证券市场而言,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对公司上市资格条件的要求也比创业板要多,因此创业板是属于二板市场。
拓展资料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
在知悉了创业板上市的时间表之后,投资者还需要明白,股票市场成立创业板的目的是协助许多处在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使这些企业能够应用资本市场来开展壮大本身。创业板着重两类品种的企业,一种为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等范畴的企业,第二种是在技术业务形式上有创新能力的企业以及在市场上的占有率高一点的企业。
6. 融资融券合约期限
不同的券商,关于可以展期几次的规定都有可能不同,建议咨询对应的券商。
有些券商规定,单笔融资合约可以展期的次数最多不能超过三次。而且每次展期的期限最长是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还有,每笔融资合约最后到期日都不得晚于《融资融券合同》终止日。
而且如果要去申请展期的话,要求合约到期前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40%,若低于140%但不低于130%,则需展期前六个月没有被执行过强制平仓。
如果市场发生了大的变动,那么关于合约展期的条件、展期期限。展期次数都是有可能会进行调整的。所以您在申请展期前,最好先咨询一下相关的工作人员,了解清楚具体的情况。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已对应券商官方为准。
应答时间:2021-11-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7. 中国 创业板股票 起始于哪年
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2009年7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投资者可在7月15日起办理创业板投资资格。
2009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于9月17日召开首次创业板发审会,首批7家企业上会。预计拟融资总额约为22.48亿元。
2009年10月23日,中国创业板举行开板启动仪式。数据显示,首批上市的28家创业板公司,平均市盈率为56.7倍,而市盈率最高的宝德股份达到81.67倍,远高于全部A股市盈率以及中小板的市盈率。
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2]
自2009年7月IPO重启至2011年7月,先后有292家具有PE背景的公司成功上市,触及283家PE机构,累计投资160.2亿元。
8. 中小板和创业板是什么时候上市的
一、中小板的上市时间: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中小企业板的建立是构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创业板的前奏,终于揭幕的中小企业板在现阶段并没有满足市场的若干预期,比如全流通等,而过高的新股定价更是在短时期内影响了指数的稳定,但中小企业板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必然使得这个板块在未来的制度创新中显示出越来越蓬勃的生命力。
二、创业板的上市时间: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8)创业板股票融资的时间扩展阅读:
一、中小板的上市条件:
1、股本条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条件: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主体资格):
1、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3、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