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去香港买美国的保险
随着中国居民对保险观念的转变,这个曾经令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晦气”保障,成为中国人新的投资和保障手段。相比内地几家独大的单一保险产品,更多的高净值家庭选择境外人寿保险,近水楼台的香港成为首选投保地,内地人跑到香港去购买保险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香港保险的保费更便宜、保障范围更广泛、全球范围内理赔、收益更高等诸多优势吸引着内地中高端用户前往购买。
据搜狐财经报道,2010年内地客户到香港投保金额仅44亿元港元,2014年已达到244亿港元,2015年超过300亿港元,5年内增长近7倍。2016年以来更是急剧增长,香港保险业监理处的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内地访客新造保单保费489亿港元,较2015年前三季度的211亿港元大幅增加132%,较2014年前三季度的169亿港元同比增加189%。2016年度前三季度内地访客新造保单保费占个人业务总新造保单保费(1323亿港元)的37%,这一占比在2014年2015年分别为20.3%和21.7%。
CRS实施后香港保险还能走多远
正在实施的中国版的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通用报告准则),正让很多事情发生微妙变化。7月1日,中国国内将开始执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这是一场针对特定群体的国内金融账户尽职调查,被调查的资产包括银行账户、证券、保险等,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央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2018年9月,中国政府将把这次调查得到的数据,首次与相应国家、地区进行交换,从而得到对方国家、地区搜集到的特定中国人的金融账户信息。
这意味着特定中国人在海外的金融资产将曝光在监管层视野下。
中国香港地区则早一步,在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通用报告准则(CRS)。CRS主要关注海外金融资产,包括海外的银行存款、带现金价值的保单、股票、信托受益权或投资公司的股权等,中国纳税人在香港购买的保险就在CRS关注之列。同时从今年开始在香港购买保险交保费的程序变复杂了,每笔购汇单都要填写一个详细的用途,如果发现填写购汇用途和实际购汇用途不符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基于此,不少国人走出国门,寻求新的投资理财工具,其中一些人把眼光聚焦到美国的人寿保险上。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中国高净值人士全球资产配置的首选国——美国,并未加入与中国相关的CRS计划中,原因是美国并不属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已经签署或者承诺签署CRS的国家或地区,被列为非CRS参与国。虽然美国通过《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实现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但海外资产配置主流的美国房地产投资,不属于CRS交换信息行列。
什么人适合买美国保险
1、打算或已经移民美国的人
美国保险是按照美国国税局(IRS)的规定来设计的产品,从而可以得到保险在税费上的巨大好处;同时,购买美国保险可以作为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福利的有益补充。
2、在美国买了房产的人
有些人不打算移民,但出于投资或小孩教育等方面的考虑,在美国买了房。在美国购房的海外投资者面临诸多风险:遗产税的风险、贷款的风险、法律诉讼的风险,而美国保险天然具有应对这些风险的功能。身故赔偿可以支付遗产税,偿还贷款,保险里的现金价值不受法律诉讼追讨,具有资产保障的功能。
3、想要配置美元资产的人
去年以来,由于对人民币的贬值预期,很多人寻求美元资产配置的方式。对于美国这样一个陌生的投资环境,大部分人的选择无外乎是两种:买房子或是买保险。在美国进行房地产投资想要取得可观收益率的关键在于通过贷款放大杠杆,用租金收入冲抵房贷,但一方面美国的银行对境外投资者贷款有诸多要求,另外一方面美国房市的火热让买家不得不用全额现金的方式才能抢到房子。从历史数据来看,这样投资房地产的收益率只能和通货膨胀率相当,约为2~3%。此外,房地产投资还有买单一物业风险较大和流动性差的缺点。相比之下,买美国保险的优势在于收益率跟随股市大盘而保本不亏,长期达到6~8%;现金价值如同活期存款一样,可以随时使用。
4、寻求资产保护和风险隔离的人
国内的信托法才施行短短的十几年时间,而美国的信托法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在法律保护上非常完善。此外和香港相比,美国司法上和大陆完全独立,也没有被政府干预的风险。因此采用美国信托+美国保险的方式,可以最大程度上实现资产保护和风险隔离。
5、想要买最划算的保险的人
与香港保险相比,美国保险在保费上更具有优势。以一位实际客户为例,40岁的男性,同样年缴保费8万美金,缴5年,香港保险得到的保额是80万,而美国保险的保额是200万。这样保费上的巨大差异,再加上国内飞美国机票价格屡创新低,使得美国保险对最精明的保险买家更具有吸引力。
全方位海外生活规划来侨外“第7届全球移民房产展”
作为提供从身份规划、置业规划、教育规划到财富规划的全方位海外生活规划服务平台,侨外集团将于2017年6月17日-7月16日在全国11个城市举办“侨外海外生活规划服务展暨第七届全球移民房产展”,同时在活动现场还有美国保险相关的讲座和嘉宾,为广大投资人提供海外置业、投资、移民、教育等全方位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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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持有香港股票属于crs交换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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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大陆人怎么在香港银行开户
大陆人在香港银行开个人账户,需要的 资料如下,1.大陆身份证,2.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备一万港币现金作存款(中银香港,招商永隆,汇丰都有要求),4.3个月内本人任何一家银行流水(有一定的流水,太小失败率很高)
当然,如果通过专业的代办机构,很多问题都不是问题,只要提供身份证和港澳通行证就可以了,其它都会安排好,过去不用排队,只要保证是正常客户,直接办理。
D. crs后 外国人在中国缴境外股票所得税吗
随着中国加入多国联合加强税收征管的CRS(统一报告标准)机制,按照计划,中国将于2018年9月启动与其他参与方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中国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后,对于通过全球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所获取的纳税人涉税信息。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4)crs香港股票扩展阅读:
主要特点:
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特别是在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作用。对企业征收所得税,还可以发挥贯彻国家特定政策,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第四:应纳税税额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各个方面,有利于加强税务监督,促使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改善经营管理。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所得税收入在中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很小,所得税的作用微乎其微,这种状况直到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以后才得以改变。
E. 大陆的自然人可以在香港银行开户吗
大陆人是可以在香港银行开户的,不过随着CRS协议的实施以及全球反避税风潮的形成,令香港银行开户越来越难,建议您这边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协助您开立香港银行账户,能够提高开户的成功率。
一般开立香港银行个人账户需要提供以下几项资料:
1、个人身份证件:提供身份证或者护照原件、港澳通行证原件(建议保留过关时的白色小票)
2、个人住址证明:可为近三个月的信用卡账单、水电费单等等
3、开户资金:每家银行要求的开户资金略有不同,可为现金或者银行卡
开立香港银行个人账户的流程:
提供个人全部开户资料——代理转交合作的香港银行经理做资料预审——预审通过后即可安排您过港与银行经理面谈开户的时间——当场拿账户香港银行开户注意事项:1. 开户时如果被问到没有准备的文件,就说来的匆忙,回去后补交。2. 每间分行开户操作准则不一样,准备好开户文件也不一定开到。3. 两年内不使用账户会被冻结。4. 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候,态度一定要诚恳、低调、实在。香港银行跟国内银行不同,更注重商务礼仪问题,个人的谈吐、穿着这些直接会影响银行对于开户人的第一印象。5. 开户成功后需注意谨慎使用,尤其是短期内大额的进出账,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可疑交易。
F. 关于CRS,你必须知道的几件事
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是一种信息标准,将用于全球层面的信息交换,是由G20和OECD推出,预计在2018年完全覆盖所有成员国。
FATCA则是美国制定的规范,美国没有加入CRS的签订国家,自己玩自己的,但同样是针对全球追税的一个法案。
过去,全球富豪会追求在BVI注册公司,做许多税务上的安排。但不管你在哪里注册公司,只要涉及资金流入流出,就必须开立一个银行帐户。
一般来说,BVI公司的离岸银行帐户会设在香港、瑞士(开曼本土是没有开设银行帐户服务的)。离岸帐户提供了非居民很大的弹性和运用空间,例如不受外汇管制、资金调拨比较自由、还有存款利息免税...等。
这些往日的美好在CRS实施后,都可能不复存在。
目前开曼、塞席尔、伯利兹的传统Tax Haven都已经承诺实施CRS。一旦CRS规定上路后,只要是有签署的国家,都必须实行新的开户程序。
举例来说,中国自2017.1.1起已经开始实施了新的帐户开户程序。香港的本地银行也落实了CRS相应措施,要求在2017.1.1之后开立的帐户需填写一份实体CRS自我证明表格。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填,但如此一来 你将无法开设银行帐户!
CRS自我证明表格其中最关键的栏位,是你的实体种类,因为这决定了你申报的方式:
CRS 把公司分为金融机构(财务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中又分为积极非金融实体和消极非金融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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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机构主要有四大类:存款机构、托管机构、特定保险公司、投资机构。
(2)“主动非财务实体”一般定义为:该实体经营的主动交易或业务产生的收益总额中少于 50%属 被动收益(股利、利息) ,或所持资产中少于 50% 产生被动收益。一般的制造业、批发商、零售业等都落入这个种类。这类机构的开户银行只要把机构的信息披露给税务注册地政府即可。
(3)“被动非财务实体”则指的是主要收入来源为收取被动收益或持有被动资产的实体、组织或公司(一般社会大众的认知就是“壳公司”)。
为什么要区分“主动非财务实体”和“被动非财务实体”?原因在于,被动非财务实体虽然被注册为公司法人,但实际上并没有从事实体的商业行为,而更有可能是个人股东为了躲避个人税赋,中间另外架设了一层公司。针对这类型的法律实体,CRS要求追溯到背后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因为CRS的政策目的就是要消除离岸公司的隐密性,将实际控制人的资讯揭露给其税收居民所在国的政府。
也就是说,如果你属于“被动非财务实体”,银行必需穿透你这家BVI公司,最后会识别出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是谁,并且与国家交换该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如果你本身是中国的 税收居民 ,却把你的财产存款等资讯都移到海外帐户,虽然在原本的BVI下没有税负,但BVI政府只要将你的信息与中国政府交换,中国政府即有办法对你追税。
假设你在开曼注册了公司,并在香港B银行开设一个存款帐户,B银行通过尽职审查,识别非本地税务居民和企业(因为你是开曼公司,属于非本地税务居民和企业)开立的财务帐户,并把这些帐户的持有人名称、出生日期(如果是个人帐户)、税务居住地、税务编号(TIN)、地址、账户编号、帐户的年终结余或价值、相关年度的收入,包括利息和股息及出售财务资产所得的收益等信息,定期提交至香港的税务局,然后香港的税务局会与帐户持有人所申报的税务居住地的税务机构(开曼的税务局)进行信息交换,以达监管目的。
美国FATCA开出的条件是,为了对付“不参与,不接受,不承认” FATCA的国家或者金融机构,美国政府对这些金融机构从美国获得的某些收入 无条件征收30%的预提所得税作为惩罚 。
CRS相较之下执行力没这么严格,CRS是通过各国本地的立法来实施,这对各国就有了很大的立法弹性,但OECD也想出了一个配套,那就是要求所有参与国金融机构将所有 位于非CRS参与国的“被管理类投资实体” 分类成 消极非金融实体(Passive NFE) ,这就意味着该投资实体的 实际控制人 是需要被识别的,也就是所谓的“穿透”原则。
不过,FATCA和CRS都有一个豁免规定,是金融机构可以选择对帐户余额或价值不超过一定门槛的金融帐户豁免进行尽职调查,也就不需要申报此类帐户。
在FATCA下,若机构帐户的存款余额在基准日不超过25万美元,可以豁免进行尽职调查。且此后每年年底该帐户余额不得超过100万美元,也可以豁免申报。
在CRS下,若机构帐户的存款余额在基准日不超过25万美元,可以豁免进行尽职调查。且此后每年年底该帐户余额不得超过25万美元,也可以豁免申报。
有一种方式,是把你银行账户资金拆小、分存多家银行,让自己不进入各家银行首批被尽职调查的高净值客户名单。
如果你真的超有钱,你在海外有多栋房产,因为房地产不属于金融帐户的范畴,所以是不需纳入申报的。另外除了房地产外,古董、红酒、珠宝等收藏品的投资也不会受到CRS的影响。
以上三种方式,比较保险的是第二种做法。基本上第三种做法行不太通。因为即使你获得了小国税务居民身份,如果你长期工作生活在A国,那么你仍然是A国税务居民(或者双重税务居民)。如果开户人故意隐瞒自己有双重税务居民的身份,那是要依据开户金融机构所在地法律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
此外,OECD也不是省油的灯,OECD在规定中有列举了几项反规避措施,如果被认定为有规避举动(包括操纵年末余额、将资金临时移转到获免申报帐户,基准日后再转回来...),这种架构安排是无效的,一切都要回归到 ”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
G. CRS是个什么“鬼” 和买香港保险有关系吗
CRS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是“共同申报准则”。2014年,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即包含“共同申报准则”(CRS)。目前已有逾90个国家(地区)承诺积极落实推行CRS,当中逾50个国家(地区)承诺于2017年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 并于2016年1月1日实施新的账户开户流程。
中国和香港承诺成为第二批实施CRS的国家(地区), 并于2017 年1月1日实施新的账户开户程序,并于2018年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
CRS并非是一种增加的税收,而是把原本应该向中国居民收的海外税项给收回来。比如有人或者企业确实是在中国开展业务,但是收入来自海外,于是把收入藏在海外的子公司,享受低税率的政策,这样的做法以后可能就会成为CRS打击的重点对象。
香港各大保险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开始识辨和搜集相关财务帐户的资料,并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税务居住地自我证明(self-certification)。各大香港保险公司已将自我证明加入新版投保申请书。税务居住地自我证明就是保单持有人/申请人就其税务居民身份作出的一份正式的声明,申报的实质内容包括税务居住地及税务编号。
加入CRS的信息交换范围包括海外保险,不过重疾险和定期寿险不在申报范围,终身寿险在申报范围内。香港保险公司对合规十分严格,保费的每一笔交易都应该来自合法收入、合法渠道、合法支付方式,既然保险公司能够收取这笔保费,核发这份保单,合法性自然无需质疑。因此,只要你知道自己的收入是干净的,就算政府知道你海外保险有多少,既然不征税,那就没什么担心。
H. 为什么那么多企业主要去香港银行开户有什么好处吗
对于那些和外国客户合作的企业家和外贸人员来说,他们大多都会选择在香港银行开户。
在香港银行开户的好处如下:
1、网上银行方便境外操作,资金进出自由;
2、香港没有外汇管制,可以方便的接收国外货款;
3、可以购买境外理财产品,如投资等;
4、获得国外客户更多的信任,提升公司形象;
5、合理减免税收,有更多资金投入再生产;
6、以购置不动产形式,避免CRS信息交换;
7、方便接受国际投资。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2-02-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I. 香港银行账户crs申报标准
CRS框架下,涉税信息的交换是自动并无需提供理由的,也就是签署国家之间通过信息平台自动向相关方提供金融账户的交易信息。我们以B国居民为例,如果B国居民在A国或者C地区开立了银行账户并存入了资金,而A国还有C地区。都跟B国签订了交换协议,那么A国和C地区的税务机关会将相关信息交换至B国,B国税务机关可以据此来收税。
(9)crs香港股票扩展阅读:
共同申报准则也就是CRS的本质是旨在通过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财务信息自动交换,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逃避税行为。
相信各位高净值人士已经被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的CRS刷过了几次屏了,今天我们就进一步谈一谈关于CRS的深层次的东西。中国加入CRS,跟荷兰政府的金融信息共享从根本上动了荷兰华人的“奶酪”了。详情如下:
《共同申报准则》也就是CRS的本质,是旨在通过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财务信息自动交换、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逃避税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承诺遵守这个准则的国家,相互之间要定期相互交换对方国家公民在本国的经济财产情况。
举例来说,有荷兰和中国两个国家共同采纳实施《共同申报准则》(CRS),荷兰税收居民在中国金融机构拥有账户,则荷兰居民的个人信息以及账户收入所得会被中国的金融机构收集、上报至相关政府部门,之后会与荷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这样一来,荷兰税务部门将掌握税收居民海外资产的收入状况。
税务居民的定义,早在2016年1月,欧盟境内的各大银行开始实施了。以前我们为来自中国的公司和个人开立在荷兰的银行账户时,远程就可以操作,客户不必要到荷兰来。但是近几年感觉银行的内部风控政策严格许多,客户不仅仅需要亲自到荷兰来,而且来了也不一定能开出来账户。对于个人客户来说,如果银行对您的税务居民的定义犹豫不决的时候一般会让您出下面这个声明:
如果是长期在荷兰工作生活的华人,很大的可能性是被定义为荷兰的税务居民的。我们这个文章也是针对这个人群写的。
哪些资产类型需要进行CRS申报?
①帐户及帐户余额;
②相关账户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保险产品收入、相关金融资产的交易所得;
③帐户的一系列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别等;
④以及年度付至或记入该账户的总额;
⑤海外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