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某非上市公司授予部分员工股权奖励,请问员工获得这部分股权奖励时缴纳个税能否适用递延纳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下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应列明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
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权)包括通过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
4.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5.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上述时间条件须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
6.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
7.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目录》范围(见附件)。公司所属行业按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
② 上市公司个人股份交税期限
股权激励再迎政策利好,行权个税可分3年缴纳
股加加
2022-07-15 15:15
关注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股权激励再迎政策利好。
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注册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3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政策的意义
在此通知之前,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税缴纳期限,现行政策的规定是12个月;即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将个税缴纳周期延长至36个月,并允许在3年内分期缴纳。
③ 上市公司给员工分配股票需要交个税吗
上市公司给员工分配股票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 员工行权时的个税缴纳
2. 股票期权转让的个税缴纳
3. 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给员工分配股票时,员工在行权或转让股票期权时,都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反映了员工因在公司中的表现和业绩所获得的收益应被适当税收调节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