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发行的监管制度,相互有什么区别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监管制度都对应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在市场逐渐发育成熟的过程中,股票发行制度也应该逐渐地改变,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股票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制度。
审批制是一国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初期,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会经济关系,采用行和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由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一种发行制度。公司发行股票的首要条件是取得指标和额度,也就是说,如果取得了给予的指标和额度,就等于取得了的保荐,股票发行仅仅是走个过畅 因此,审批制下公司发行股票的竞争焦点主要是争夺股票发行指标和额度。证券监管部门凭借行权力行驶实质性审批职能,证券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进行技术指导,这样无法保证发行公司不通过虚假包装甚至伪装、做账达标等方式达到发行股票的目的。
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合规性的形式审查,而将发行公司的质量留给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合决定。这种股票发行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要求都比较高。
核准制则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在核准制下,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审查,还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财力、素质、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
新股的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制度都对应于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资本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体制。具体而言:审批制在2000 年以前,我国新股的发行监管制度主要以审批制为主,实行"额度控制", 即拟发行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要经过下列申报和审批程序:征得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属证券管理部门正式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经所属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同意转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额度后,公司可正式制作申报材料,提出上市申请,经审核、复审,由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需要各级政府批准,只要符合《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要求即可申请上市。但是发行人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
‘贰’ 股票注册制的利弊
股票注册制有四大利好,一大利空。长远来看,注册制将减少为权力寻租买单,减少波动,强化价值投资,这对中小投资者带来的好处要大于其损失。
利:
一、核准制是存在制度缺陷。当一些人或部门手握"谁可以上市""谁先上市"的大权时,不可避免会引发权力寻租现象,这些权力可能会被转化为个人利益。最终,谁为这种昂贵的"审批权力"买单?绝不是上市企业,而是中小投资者。这就好比,谁为出租车的牌照,为"份子钱"买单?普通乘客呀。所以,核准制隐藏着对中小投资者的"暗中掠夺"的不合理机制。如果不实施注册制,无法谈投资者保护。
二、注册制有助于将资金引流到实体经济,有助于"万众创新"。 在很多人眼中,股市仅仅是让上市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与其他企业无关,与经济无关。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因为审批制及上市难问题,A股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独立市场,股市走牛也只是让壳资源更抢手、更稀缺。如果实施注册制,那就不同了。注册制让风投、创投有了更便捷的退出机制。有了上市预期,A股的高估值将会吸引大量的资金进入股权投资市场,进入中小微企业,投资和服务于新经济。这种市场化的资金导流,打通股市和经济的"任督二脉",显然比任何政府的扶持政策更有效率。
三、让A股由赌场向市场转变,减少毫无意义的壳资源炒作。我们知道,核准制的结果是壳资源稀缺,而不是投资资金稀缺。其结果是,很长时间里,一堆资金围着壳资源乱炒一通,在5000点的时候,创业板平均市盈率达到120倍以上。这其实就是赌场,我想不出这些炒作资金对经济的任何意义。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样的赌场中,价值投资成为空话,中小投资者大多为输家。
四,增加市场稳定,减少大幅波动。对于上一波股灾,有很多人认为是股灾拖延了注册制施行。其实不然,笔者认为是注册制的拖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股灾。暴跌的核心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短时间内暴涨,因为泡沫。我们知道,在严格的核准制下,企业上市的节奏肯定跟不上杠杆资金入场的节奏。如果注册制早点推,如果股票供应与杠杆资金入场保持更好的市场动态均衡,可能就不会短期暴涨暴跌。另外,除了核准制,T+1及涨跌停板也会助涨助停。笔者认为这都是A股长期大幅波动的根源,务必要引起重视。
弊:
因为目前的股票价格是有壳资源溢价的,也就是含有"审批权力"的价值。如果推行注册制,部分股票,特别是中小市值股票的价格会受影响。这个原因完全可以理解。这就好比,手里如果持有出租车牌照的人大多会反对完全市场化且无需牌照的专车。就算一点点的弊!如果没有社会保障系统和医疗系统的完善,那也将是对弱势散户的屠戮!灭顶之灾!
‘叁’ 股票发行两种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上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属于审批制,通道制和保荐制则属于核准制。
1、审批制:
从“额度管理”到“指标管理”
审批制的行政干预程度最高,适用于刚起步的资本市场,由于在监管机构审核前已经经过了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选拔”,因此审批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要求不高,只需作一般性的信息披露,其发行定价也体现了很强的行政干预特征。
在资本市场建立之初,股票发行是一项试点性工作,哪些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需要有一个通盘考虑和整体计划,也需要由政府对企业加以初步遴选。一是可以对企业有个基本把握,二是为了循序渐进培育市场,平衡复杂的社会关系。再者,当时的市场参与各方还很不成熟,缺乏对资本市场规则、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深刻认识,因此,实行额度管理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为了扩大上市公司的规模,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1996年新股发行改为“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指标管理办法。同时,为了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股票,改革后的监管政策明确要求,股票发行要优先考虑国家确定的1000家特别是其中的300家重点企业,以及100家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56家试点企业集团,并鼓励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
2、核准制:
从“指标管理”到“通道制”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审批制的弊端显得愈来愈明显。第一,在审批制下,企业选择行政化,资源按行政原则配置。上市企业往往是利益平衡的产物,担负着为地方或部门内其他企业脱贫解困的任务,这使他们难以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无法实现股东的愿望。第二,企业规模小,二级市场容易被操纵。第三,证券中介机构职能错位、责任不清,无法实现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第四,一些非经济部门也获得额度,存在买卖额度的现象。第五,行政化的审批在制度上存在较大的寻租行为。
由于审批制明显阻碍了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因此,1999年实施的《证券法》对发行监管制度作了改革,其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2000年3月6日,《股票发行核准程序》颁布实施,标志着核准制的正式施行。
核准制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票发行条件,对按市场原则推选出的公司的发行资格进行审核,并做出核准与否决定的制度。核准制取消了由行政方法分配指标的做法,改为由主承销商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表决、证监会核准的办法。核准制最初的实现形式是通道制。
核准制取代审批制,反映了证券市场的发展规律,表明一家企业能否上市,已经不再取决于这家公司能否从地方政府手中拿到计划和指标,取而代之的是企业自身的质量。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转变,体现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反映了证券监管思路的变化,表明中国的证券市场监管逐步摆脱计划经济思维方式的束缚。因此,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绝不仅仅是从计划分配制向委员会举手的形式上的突破。”
3、核准制的优化:
“保荐制”代替“通道制”
通道制下股票发行“名额有限”的特点未变,但通道制改变了过去行政机制遴选和推荐发行人的做法,使得主承销商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股票发行风险,并且获得了遴选和推荐股票发行的权力。通道制的缺陷也是明显的。第一,通道制本身并不能真正解决有限的上市资源与庞大的上市需求之间的矛盾,无法根本改变中国资本市场深层次结构性失衡的问题。第二,通道制带有平均主义的色彩。只要具有主承销资格,实力再强,手中项目再多,也只有8个通道,规模再小,也不少于2个通道。这种状况下,大小券商的投行业务有分散化的倾向,这导致投行业务中的优胜劣汰机制难以在较大范围内发生作用,不利于业务的有效整合和向深度、广度发展。第三,通道制对主承销商的风险约束仍然较弱,不能有效地敦促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因此,通道制只能是中国股票发行制度从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初期的过渡性措施和阶段性产物,它依然带有计划干预的影子。
核准制下的实质性审核主要是考察发行人目前的经营状况,但据此并不能保证其未来的经营业绩,也不能保证其募集资金不改变投向,更不能在改变投向的情况下保证其收益率。中国有相当比例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当年,或者上市后一年内出现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即媒体所称的“变脸”)、募集资金变更等现象,有些上市公司内部运作还很不规范,存在比较多的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了在现有框架内最大程度地发挥核准制的作用,系统提高中国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中介机构对于发行人的筛选把关和外部督导责任,促使中介机构能够把质量好、规范运作的公司推荐给证券市场,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正在引入保荐代表人制度,变“关口式监管”为“管道式监管”。
保荐人制度的引入将试图通过连带责任机制把发行人质量和保荐人的利益直接挂钩,使其收益和承担的风险相对应。保荐人对于行业和公司价值判断的专业水平及工作作风,将对其保荐绩效和业务收益形成直接影响,并最终决定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如果保荐人督导不力,在保荐责任期间出现严重的大股东、董事或者经理层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侵占等现象,保荐人将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保荐人为了减少上市公司行为不规范而给自身带来督导不力的连带责任风险,其必须十分重视对大股东的资质和诚信进行充分调查,同时,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方式(比如签定协议)以对大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肆’ 我国目前股票发行的利弊
一、股票发行市场管理机制的利与弊:
目前国际上股票发行的审核制度主要有两种: 一是“注册制”, 即所谓的市
场原则; 另一种是“核准制”, 即所谓的实质管理。
在股票发行市场的管理手段上, 我国由国家计委、国务院证券委确定发行额度或上市规模, 这种做法存在许多缺陷:
第一, 人为造成了股市供需矛盾和市场价格的不合理, 政府自主确定一个上市规模, 使股票供给不能随需求自由浮动, 造成供需脱节, 使股价在一定程度上失真, 市场投机盛行。
第二, 造成股份公司之间不公平竞争。上市公司有融资便利及其它有利条件, 从而造成大量未上市的股份公司面临着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第三, 按地区分配发行规模的方式, 使一些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无法上市, 而某些效益不好的企业, 却可由地方政府选择上市, 破坏了市场择优机制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二、新股定价机制的利与弊
1997 年1 月17 日,中国证监会颂布的《关于股票发行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第5 条规定: 股票定价不再以预测盈利为基础, 而以最近3 年内每股税后利润算术平均值为依据。定价公式为: 股票价格= (最近三年实现的每股税后利润 ) ×预测市盈率。
这种算法是使新股定价算法统一、公正, 其好处有:
第一, 避免了上市公司在发行过程中玩数字游戏, 而导致定价不透明;
第二, 摒弃了按预测盈利定价的做法, 将股价确定于公司的现有盈利水平基础上, 因而股价较为合理。
新的规定也有不完善之处: 首先, 买股票是买未来, 而不是过去, 对一些高成长的企业来说, 只重视过去的盈利是不科学的。其次, 算术平均值不合理,因为最近三年中, 第三年的影响作用肯定大于前两年。
三、股票发行方式与销售机制的利与弊:
股票发行的销售, 通常可分为自销与代销两种,自销指股票发行公司直接将股票销售给投资者, 而不经过中介机构。随着我国股票公开发行的推进, 企业直接售股已很少见。代销指证券发行者委托专门证券中介机构代理销售, 代销又有包销、助销、推销三种方式。
目前, 我国股票发行销售全部采用包销方式。包销对于发行公司来讲, 筹资时间短, 可以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对承销商来讲, 由于我国股市中股票供不应求, 因而风险较小, 采用包销方式可带来高收益。
但是, 包销对于发行公司来讲, 成本较高, 而且随着股票市场“扩容”步伐的加快, 股票发行供不应求的情况会逐步缓解, 采用包销方式, 承销商将单独承担股票销售不出的风险。因此, 要逐步推广采用助销和推销方式, 以降低筹资成本, 同时, 可使企业与承销商共同承担市场风险。
我国股票的发行方式, 目前采用的是“网上定价、抽签配售”和“全额预缴款, 比例配售”两种方式。网上定价是股价事先确定, 使其公开化, 透明化, 防止机构大户联手做市, 平等竞争认购新股, 使中小投资者也有可能申购到新股。但是实际操作中, 会出现下列问题:
第一, 资金雄厚的机构大户调集资金, 以多博胜, 导致中购量大大超过发行量, 因而中签率极低。
第二, 许多资金来源于拆借资金, 得到利益会立即撤离, 这种投机资金反而将大量投资资金挤出市场。
‘伍’ 股票注册制和核准制的区别
股票注册制和核准制的区别:
1、注册制是申请人的证券发行相关的信息都要公开,同时提交给主管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查。主管机构一般只是对信息进行审核,并不会作出实质的判断。
2、核准制不仅需要将相关信息和资料公开,主管机构还会对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审核其是否符合发行条件。
3、注册制的发行成本比核准制低,上市效率更高,审核时间也比核准制要短。
(5)中国股票核准制的弊端扩展阅读
一、 注册制有什么好处?
注册制对市场影响有四大利好。
1、核准制是存在制度缺陷。
2、注册制有助于将资金引流到实体经济,有助于“万众创新”。
3、让A股由赌场向市场转变,减少毫无意义的壳资源炒作。
4、增加市场稳定,减少大幅波动。
股票全面实施注册制之后,股市会越来越成熟,也能够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二、注册制与核准制的特点
通常情况下,注册制与核准制是有一些区别的,它们的不同主要是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上。在注册制下,一般来说,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所以并不会进行实质判断;核准制在公司上市时还是要证券监管机构进行审核的,只有在审核通过后才能上市。
还有就是,注册制重要的特点如下所示:它通常只会检查公开的内容是不是齐全,格式是不是符合要求,还有就是坚持市场经济中的贸易自由原则,不以行政机关禁止、限制一种证券的发行,且主张事后控制。
还有就是,核准制不只是行政机关要对披露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与判断,而且还需要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对发行人到底是不是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而且还是主张事前控制的。
注册制与核准制对比,注册制还有以下特点:它还具有发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对社会资源耗费更少,资本市场可以快速实现资源配置功能,所以审核时间相对比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