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评估股票的价值
股权评估
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价值评估方法
①收益现值法,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评定重估价值。
②重置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资产功能变化、成新率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
③现行市价法,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参照相同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评定重估价值。
④清算价格法,用清算价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
股权转让价格评估方法
股权转让价格应该以该股权的市场价值作为基准。
公司价值估算的基本方法:
1、 比较法(可比公司法、可比市场法):
2、 以资产市场价值为依据的估值方法:典型的房地产企业经常用的重估净资产法;
3 、以企业未来赢利折现为依据的评估方法:是目前价值评估的基本和最主流方法。具体来说有:股权自由现金流量(FCFE)、公司自由现金流(FCFF)、经济增加值(EVA)、调整现值法(APV)、三阶段股利折现模型(DDM)等。以上估值的基本原理都是基本一致的,即通过一定的处理方法把企业或股权的未来赢利折现。其中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法(FCFF)、经济增加值(EVA)模型应用最广,也被认为是目前最合理有效的,而且可操作性很强的估值方法。
公司价值估算方法的选择,决定着本公司与PE合作之时的股份比例。
公司的价值是由市场对其收益资本化后得到的资本化价值来反映的。市盈率反映的是投资者将为公司的盈利能力支付多少资金。一般来说,在一个成熟的市场氛围里,一个具有增长前景的公司,其市盈率一定较高;反之,一个前途暗淡的公司,其市盈率必定较低。按照经济学原理,一项资产的价值应该是该资产的预期收益的现值或预期收益的资本化。所以,对该股权资产的定价,采取市盈率定价法计算的结果能够真实体现出其的价值。
②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有关专业人员在什么时候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这些数据都是准备IPO的公司出具的材料提交给证监会,由证监会审批,只要通过合法的渠道都可以申购该公司的股票,没有限制。只是在申购后不允许直接交易,要冻结一段时间而已
③ 资产评估会和股票挂钩吗谢谢您。
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重新估价的过程,是一种动态性、市场化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评定价格也是一种模拟价格。因此,资产评估需要规范进行。资产评估作为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根据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并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评估立项、确认:�
1.改组设立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股票;�
2.由定向募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
3.老股份制企业重新规范,股票上市交易;�
4.海外上市;�
5.股票已在国内上市,需在境外上市,或已在境外上市,需在国内上市;�
6.已发行上市股票,需要增(配)发其它种股票;�
7.已进行过资产评估,但评估行为不是上述目的,或者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不能完成确认、审批股权、工商注册登记、安排上市发行等工作;�
8.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况。�
二、资产评估立项申报人为拟改组设立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或已设立的股份公司。申报人经其上级单位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附报设立股份公司、股票上市或发行的有关批准文件和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情况。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转报其上级。在材料完备、手续齐全后,每个上级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均须在收到立项申请后的十日内签署意见并转报。最后,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收文后的十日内作出资产评估立项批复。�
三、批准立项后,立项申报人必须聘请具有国家资产管理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发的从事证券业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应划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全面评估。�
企业不受部门和地区的限制独立自主地在具有证券业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进行挑选,但不得聘用同一家中介机构做审计和评估业务,也不得聘用该企业常年财务顾问的中介机构从事股票上市资产评估业务。�
四、境外上市需按规定聘请境外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时,须由立项申报人和其拟聘的境外机构分别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提出业务委托申请,境外机构还需上报机构简况、评估方案、评估人员专业资质和经验等情况。立项申报人提出的业务委托申请须经其上级和其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上级签署意见。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后,境外机构方可和境内证券业评估机构一起从事该项资产评估业务。境内、外评估机构对相同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应取得一致。�
五、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均须划入资产评估范围,其中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专利、商誉和商标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其它资产、负债等,不得遗漏。由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须进行全面评估,确定相应长期投资的评估值。不作为资本投入而被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租用或使用的机器设备、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等资产,也要纳入评估范围,评估出租金标准或使用费标准。�
六、资产评估立项申报人即为评估结果确认申报人。接到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后,申报人经其上级单位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结果确认申请,并附报资产评估报告书(包括境外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和必要的文件资料。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转报其上级。在材料完备、手续齐全后,每个上级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均须在收到确认申请后的二十日内签署意见并转报。最后,由省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收文后的三十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提出评估结果确认申请,或要求修改评估报告;后者在收文后的三十日内发出确认通知书,或者通知修改评估报告、重新进行资产评估。要求修改或重评时,须明确说明原因。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申报确认的日期距离评估基准日不得超过九个月。�
七、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净资产值作为折股、溢价和确定股权比例的依据;评估结果作为企业调帐、建帐及报财政部门审批的参考和依据;经确认的租金标准或使用费标准作为确定和审批实际租金或使用费的基础。�
经确认的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作相应调整;当资产作价标准或企业资产及其经营状况发生显着变化,对评估结果产生较大影响时,应调整原评估结果,并逐级上报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收文后十日内有权对调整的评估结果提出不同意见。�
评估结果确认后二个月内,企业应全部支付完毕全部评估费用。如果因为企业不申报确认或不报送有关资料等企业方面的原因而未被确认,则在评估报告送达企业后的六个月内应支付完毕全部评估费用。�
八、占有了国有资产的中外合资企业随控股的外方到境外上市时,须由国有资产出资方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报告有关资产、股票发行价格、中方所占份额等情况。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在境外兴办、经营的合资、独资企业在境外上市时,也须同样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