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A类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分为哪几类分别怎么解释
优先股股票
所谓优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该种股票股东的权益要受一定的限制。优先股股票的发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注明“优先股”字样。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就是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一般来说,优先股的优先权有以下四点:
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如果将优先股股票细分,它还有:①累积优先股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股票。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在上一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财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非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只能按当年盈利分取股息的优先股股票,如果当年公司经营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予以累积,以后也不能补付。②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仅可按规定分取当年的定额股息,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同参加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就是只能按规定分取定额股息而不再参加其它形式分红的优先股股票。 ③可转换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
可转换优先股股票是指股票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按公司条款把优先股股票转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的股票,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是指不具有转换为其他金融工具功能的优先股股票。④可赎回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可赎回优先股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一定价格收回的优先股股票,又称可收回优先股股票,而不附加有赎回条件的优先股股票就是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⑤股息可调整优先股股票。它是指股息率可以调整变化的优先股股票,其特点是优先股股票的股息率可随相应的条件进行变更而不再事先予以固定。
㈡ 可转换债券指什么
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
⒈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⒉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时的票面利率(或优先股股息率),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债券(或不可转换优先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期利息。
⒊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用公式表示为:
转换比例=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价格
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用公式表示为:
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比例
⒋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赎回是指发行人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赎回条件一般是当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公司可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买回发行在外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可转换债券卖给发行人的行为。
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是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规定的赎回行为和回售行为发生的具体市场条件。
⒌转换价格修正条款。转换价格修正是指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由于公司尚未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分立、合并、拆细及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引起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而对转换价格所做的必要调整。
㈢ 什么是可转债如何购买和卖出
可转债是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特殊债券,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可以转换成股票的债券。要想获得可转债,只能申购,中签者即可获得,可转债上市之后,持有者可以及时的卖出,跟买卖股票是一样的。
拓展资料: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
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
⒈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⒉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时的票面利率(或优先股股息率),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债券(或不可转换优先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期利息。
⒊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用公式表示为:
转换比例=可转换债券面值_转换价格
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用公式表示为:
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_转换比例
⒋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赎回是指发行人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赎回条件一般是当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公司可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买回发行在外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可转换债券卖给发行人的行为。
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是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规定的赎回行为和回售行为发生的具体市场条件。
⒌转换价格修正条款。转换价格修正是指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由于公司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分立、合并、拆细及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引起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而对转换价格所做的必要调整。
㈣ 求股票知识
. 股票
股票是有价证券的一种主要形式,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股票有三个基本要素:发行主体、股份、持有人。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凭证,具有一定的格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形式。
2. 股份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表现形式。股份的含义有三层:第一,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份;第二,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三,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3. 股票的性质
股票的性质共有五点。第一,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第二,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第三,股票是一种设权证券;第四,股票是一种资本证券;第五,股票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
4. 设权证券
设权证券是指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本来不存在,而是随着证券的制作而产生,即权利的发生是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的。
5. 证权证券
证权证券是指证券是权利的一种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权利的载体,权利是已经存在的。
6. 物权证券
物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对公司的财产有直接支配处理权的证券。
7. 债权证券
债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为公司债权人的证券。
8. 股票的收益性
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征,它是指持有股票可以为投资者带来收益的特性。持有股票的目的在于获取收益。股票的收益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来自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息和红利;第二类来自股票流通的差价。
9. 资本利得
资本利得是指股票持有者持股票到市场上进行交易,当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买入价格时,卖出股票就可以赚取差价收益,这种差价收益称为资本利得。
10. 股票的风险性
股票的风险性是指股票可能产生经济利益损失的特性。持有股票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股票风险的内涵是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从理论上讲,股票收益的大小与风险大小成正比例。
11. 股票的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股票可以自由地进行交易。即持有人可以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情况,灵活地转让股票。
12. 股票的永久性
永久性是指股票所载有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因为它是一种无限期的法律凭证。股票的有效期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相联系,两者是并存的关系。理解股票的永久性应该注意两点:第一、购买股票虽然属于永久性投资,但从流动性特性可以看到,股票持有者可以出售股票而转让其股东身份;其二,一旦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存在,其发行的股票也就分文不值。
13. 股票的参与性
股票的参与性是指股票持有人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特性。
14. 股票的波动性
股票的波动性是指股票交易价格经常性变化,或者说与股票票面价值经常不一致。
15. 普通股票
普通股票是最常见的一种股票,其持有者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普通股票的股利完全随公司盈利的高低而变化,普通股股东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在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之后,故其承担的风险也相应较高。
16. 优先股票
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在它的股东权利义务中附加了某些特别条件。它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股票。相对于普通股票而言,优先股票在其股东权利内容上附加了一些特殊条件,它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一个品种。
17. 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它与不记名股票相对应。
18. 不记名股票
不记名股票也称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它与记名股票的差别主要在于股票记载方式上。
19. 有面额股票
有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这一记载的金额也称为票面金额、票面价值或股票面值。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相对应。
20. 无面额股票
无面额股票也称为比例股票或份额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上不记载金额的股票。这种股票并非没有价值,而是不在票面上标明固定的金额,只记载其为几股或股本总额的若干分之几。
21. 股票票面价值
股票的票面价值又称面值,即在股票票面上标明的金额。
22. 股票账面价值
股票的账面价值又称股票净值或每股净资产,是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资产的价值。每股账面价值是以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票的股数求得的。
23. 股票清算价值
股票清算价值是指公司清算时每一股份所代表的实际价值。从理论上讲,股票的清算价值应与账面价值一致,但实际上大多数公司的实际清算价值总是低于账面价值。
24. 股票内在价值
股票内在价值即理论价值,也即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取决于预期股息收入和市场收益率。
25. 股票价格
股票价格又叫股票行市,是指股票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价格。分为理论价格和市场价格两种。
26. 股票的理论价格
股票的理论价格是从理论上来说股票的价格,而股票价格应由其价值决定,但股票本身没有价值,它之所以有价格是因为它代表着收益的价值,所以股票的价格就是对未来收益的评定,即以一定市场利率计算出来的未来收入的现值(股票的现值)。
27. 股票的现值
股票的现值就是将股票的期值按当期的市场利率和证券的有效期限折算成今天的价值。
28. 普通股票的特征
1、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股票 2、普通股票是标准的股票 3、普通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
29. 股票的市场价格
股票的市场价格一般是指股票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的价格。它等于股票的预期收益除以市场利率。
30. 优先认股权
优先认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权利。优先认股权又称股票先买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一种特权。在我国,又习惯称之为配股权证。指当股份公司需再筹集资金而向现有股东发行新股时,股东可以按原有的持股比例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公司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不改变老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和享有的各种权利;二是因发行新股将导致短期内每股净利稀释而给股东一定的风险补偿;三是增加新发行股票对股东的吸引力。
31. 优先股票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相对于普通股票而言,优先股票在其股东权利内容上附加了一些特殊条件,它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一个品种。优先股票的内涵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认识:一方面,优先股票作为一种股权证书,代表着对公司的所有权,这一点与普通股票一样,但优先股股东又不具备普通股股东所具有的基本权利,它的有些权利是优先的,有些权利又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优先股票也兼有债券的若干特点,它在发行时事先确定一种固定的股息率,就像债券的利息率事先固定一样。
32. 累积优先股票
累积优先股票是指历年股息可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即公司在任何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这有利于保护优先股投资者的利益。
33. 非累积优先股票
非累积优先股票是指股息当年结清不能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它是相对于累积优先股票而言的,其特点是股息分派以每个营业年度为界,当年结清、如果本年度公司的盈利不足以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对其所欠部分,公司将不予累积计算,优先股股东也不得要求公司在以后的营业年度中予以补发。
34. 参与优先股票
参与优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固定股息外,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参与优先股票又可以分为全部参与优先股票和部分参与优先股票两种,前者有权与普通股票一起等额分享本期的剩余盈利,其收益没有上限规定,后者有权在一定额度内与普通股票一起分享本期的剩余盈利,其收益有上限规定。
35. 非参与优先股票
非参与优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的固定股息外,无权再参与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它是一般意义上的优先股票,其股息的收入仅以事先规定的股息率为限。
36. 可转换优先股票
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持有者将它转换成其他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份公司的转换股票是由优先股票转换成普通股票,或者由某种优先股票转换成另一种优先股票。其一定条件一般包括转换权限、转换条件、转换期限、转换内容和转换手续等。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优先股票转换成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普通股票的优先股票。
37. 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不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不允许其持有者将它转换成其他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不可转换优先股票与可转换优先股票相对应,它没有给投资者提供改变股票种类的机会。
38. 可赎回优先股票
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它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种是任意赎回,即股东享有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
39. 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不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根据规定不能赎回的优先股票。这种股票一经投资者认购,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由股份公司赎回。这种股票的发行保证了公司资本的长期稳定。
40. 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
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股息率可以根据情况按规定进行调整的优先股票,它的特殊性性在于股息率是可以变动的。
41. 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
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股息率不再变动的优先股票。一般的优先股票就是指这种股票。
42. 国家股
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它是国有股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43. 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非上市流通的股份。
44. 国有法人股
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它也是国有股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45. 国有股
国有股是国有资产股权的简称,国有资产股权是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总称。
46. 公众股
公众股是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47. 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在社会募集方式情况下,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除了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外,其余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由个人认购的股份。
48. 外资股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它是我国股份公司吸收外资的一种方式。
49. 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又称B股,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内外投资者发行并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其面值,以外币认购、交易和结算的股份。
50. 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由境外投资者以外币认购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境外上市外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其面值,以外币认购、交易和结算。
51. 股票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是指投资者从购入股票开始到出售股票为止整个持有期间的收入,它由股息、资本利得和资本增值收益组成。
52. 股息
股息是指股票持有者依据股票从公司分取的盈利。股息的来源一般是公司的税后净利润,但它的具体表现形式有现金股息、股票股息、财产股息、负债股息、建业股息等多种。
53. 股指期货
股票指数期货(简称股指期货),是以某一股票市场指数为买卖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品种,即投资者买卖的不是股票,而是与整个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相关的期货合约。
54. 现金股息
现金股息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股息和红利,是最普通、最基本的股息形式。
55. 股票股息
股票股息是以股票的方式派发的股息,通常是由公司用新增发的股票或一部分库存股票作为股息,代替现金分派给股东。股票股息是股东权益账户中不同项目之间的转移,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总额毫无影响。
56. 财产股息
财产股息是公司用现金以外的其它财产向股东分派股息。最常见的是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或子公司的股票、债券、也可以是实物。
57. 负债股息
负债股息是公司通过建立一种负债,用债券或应付票据作为股息分派给股东。
58. 建业股息
建业股息又称建设股息,是指经营铁路、港口、水电、机场等业务的股份公司,由于其建设周期长,不可能在短期内开展业务并获得盈利,为了筹集到所需资金,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并获得批准后,公司可以将一部分股本还给股东作为股息。建业股息不同于其他股息,它不是来自于公司的盈利,而是对公司未来盈利的预分,实质上是一种负债分配,也是无盈利无股息原则的一个例外。
59. 资本利得
资本损益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交易股票,通过股票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差额所获取的收入,又称资本损益。当卖出价大于买入价时为资本收益,即资本利得为正,当卖出价小于买入价时为资本损失,即资本利得为负。
60. 资本增值收益
股票投资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形式是送股,但送股的资金不是来自于当年的可分配利润,而是公司提取的公积金,因此,又可称为公积金转增股本。资本增值收益是长期投资者选择优质公司股票后长期持有的主要投资目的。
61. 股利收益率
股利收益率又称获利率,指股份公司以现金形式派发股息与股票市场价格的比率。
62. 持有期收益率
持有期收益率是指投资者持有股票期间的收入与买卖价差占股票买入价格的比率。
63. 拆股后持有期收益率
拆股后持有期收益率是指投资者在买入股票后,遇到股份公司进行股票的分割(即拆股)的情况后,经过调整后计算出来的持有期收益率。拆股后持有期收益率=(调整后的资本利得和损失+调整后的现金股息)/调整后的购买价格×100%。
64. 宝塔线
所谓宝塔线是以白(或红)黑(或绿)的实体棒线来划分股价的涨跌,及研判其涨跌趋势的一种线路,也是将多空之间拼杀的过程与力量的转变表现在图中,并且显示适当的买进时与卖出时机。它一般只以每日收盘价做为唯一的取值参数,过滤了K线图中很多庄家的骗线。从某种意义上讲,只要股价趋势是上涨的,宝塔线会一直保持红的实体向上,特别是在跟踪强势股的走势中屡试不爽。
65. 买卖股票交易成本如何计算
深沪两个交易所在对股票交易收取手续费一项中,都设最低收费标准,深股最低收费标准为5元,沪股最低收费标准为10元。因此,投资者在日常交易中,要考虑一个交易成本的问题。
66. 除权除息价怎样计算
上市公司进行分红后,除去可享有分红、配股权利,在除权、除息日这一天会产生一个除权价或除息价,除权或除息价是在股权登记这一天收盘价基础上产生的,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除息价的计算办法为: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所派现金。 除权价计算分为送股除权和配股除权。 送股除权价计算办法为:送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送股比例) 配股降权介计算方法为:配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 有送红、派息、配股的除权价计算方法为:除权阶=(收盘价+配股比例×配股价-每股所派现金)/(1+送股比例+配股比例) 注:除权、除息价均由交易所在除权日当天公布。
67. "XR、XD、DR"各代表什么意思
在盘面上我们常常看到"XR"、"XD"、"DR",它们各自代表的内容分别是:"XD"是"exit divident"的缩写,是指除息的意思;"XR"是"exit right"的缩写,意思是除权;"DR"是"exit divident and right"的缩写,意思是除息和除权。
68. A股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同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我国A股股票市场经过十年快速发展,已经初具规模。
69. B股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现阶段日股的投资人,主要是上述几类中的机构投资者。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 自1991年底第一只日股
70. H股
H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资股就叫做H股。依此类推,纽约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S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就分别叫做N股和S股。
71. 公司职工股和内部职工股
公司职工股,是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按照《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内部职工股和公司职工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我国进行股份制试点初期,出现了一批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只对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血称为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所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被称为内部职工股,1993年,国务院正式发文明确规定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 据统计,1997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中,还有15.51亿股不能流通的公司职工股和内部职工股,占总股本的1.47%
㈤ 可转换优先股与可转换债券对于被投资企业的资本结构影响有什么区别
与可转债相比,优先股没有固定期限,且未必含有转股条款。可转债一般期限不超过6年,其投资者转股前作为债券持有人,转股后作为普通股股东在股东表决权、利润分配及剩余财产分配上均不同于优先股投资者。
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㈥ 可转股债卷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起源与概念
1843年美国New York Erie铁道公司发行第一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但此后100多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一直在证券市场中处于非常不清晰的地位,没有得到市场的认同和重视,直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极度通货膨胀使得债券投资人开始寻找新的投资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由此进入人们的视野,并在此后30年在全球迅速发展起来。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可转换证券的一种。从广义上来说,可转换证券是一种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成另一种不同性质的证券,如期权、认股权证等都可以称为是可转换证券,但从狭义上来看,可转换证券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可转换优先股虽然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样可以转换成普通股股票,但是它毕竟是股票,固定所得不是债息,而是股票红利;它的价格随着公司权益价值的增加而增加,并随着红利派现而下跌;而且破产时对企业财产的索赔权落后于债权人。由此看来它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还是有本质的不同,本书主要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思路和方法,并主要针对可以转换成发行公司自身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探讨。另外除非有特殊说明,本书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时简称“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性质
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可以看出,普通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债权性和期权性双重属性。
1、债权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首先是一种公司债券,是固定收益证券,具有确定的债券期限和定期息率,并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提供了稳定利息收入和还本保证,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较充分的债权性质,这就意味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虽可以享有还本付息的保障,但与股票投资者不同,他不是企业的拥有者,不能获取股票红利,不能参与企业决策。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企业“或有负债”,在转换成股票之前,可转换公司债券仍然属于企业的负债资产,只有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以后,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才等同于投资股票。一般而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总是低于同等条件和同等资信的公司债券,这是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赋予投资人转换股票的权利,作为补偿,投资人所得利息就低。
2、股票期权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投资者提供了转换成股票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选择权的含义,也就是投资者既可以行使转换权,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转换权,持有债券到期。也就是说,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了股票买入期权的特征,投资者通过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获得股票上涨的收益。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是股票期权的衍生,往往将其看作为期权类的二级金融衍生产品。
实际上,由于可转换债权一般还具有赎回和回售等特征,其属性较为复杂,但以上两个性质是可转换债权最基本的属性。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混合金融产品特征决定了其品种的多样,为了迎合不同的发行者和投资者的需求,市场上也出现了多样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品种,下表列出了主要几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其特征:
表1-1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及其特征
可转换公司债券种类
特征
高票息或高溢价可转换公司债券
l 较高利息回报
l 转股可能性小
溢价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
l 保证资本增值
l 票息较低
l 较高溢价
l 在一段时间可以把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给发行公司
l 对于投机性较强的股票,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保护
滚动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
l 保证资本增值
l 票息较低
l 较高溢价
l 有多次把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给发行公司的机会
l 极有可能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超过第一个回售期
零息可转换公司债券
l 保证资本增值
l 以大幅度折价发行
l 无利息收入
l 转股可能性较小
折扣可转换公司债券
l 保证资本增值
l 转股可能性比零息可转换公司债券大,但低于一般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
l 转股的标的股票不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的股票而是另外一家公司股票
l 发行人的信用等级与第三方的股票情况联系起来
含认股权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l 较低的票息
l 较高的溢价
l 嵌入的认股权证可以拆开并且可以作为单独的交易工具 8
㈦ 可转换股票的概念
可转换股票:持有者可用来转换同一公司的普通股,优先股或其它债券。这类证券发行时就有明确规定。
可转换优先股票
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持有者将它转换成其他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份公司的转换股票是由优先股票转换成普通股票,或者由某种优先股票转换成另一种优先股票。其一定条件一般包括转换权限、转换条件、转换期限、转换内容和转换手续等。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优先股票转换成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普通股票的优先股票。
㈧ 什么叫可换股优先股
首先它是优先股。优先股是区别于普通股而言的,比普通股有一定的优先权利,主要是在分红和剩余财产分配。可转换是指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为普通股或债券。我国没有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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