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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的求偿权优先于股票

发布时间:2022-11-28 02:42:36

① 储蓄、股票、债券、基金、商业保险的特点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一、储蓄的特点
储蓄的特点:风险小、方式期限灵活多样、简单方便、收益相对较低。正是储蓄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储蓄是最普通和最常用的理财手段。

二、股票的特点
1.稳定性
股票投资是一种没有期限的长期投资。股票一经买入,只要股票发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样,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但他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将股票卖出,使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收回自己原来的投资。 这一现象背后,可能隐藏着政策资金护盘和更加复杂的因素……
2.风险性
任何一种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股票投资也不例外。股票投资者能否获得预期的回报,首先取决于企业的盈利情况,利大多分,利小少分,公司破产时则可能血本无归;其次,股票作为交易对象,就如同商品一样,有着自己的价格。而股票的价格除了受制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之外,还受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甚至人为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中,大起大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虽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影响股息与红利,但股票的贬值还是会使投资者蒙受部分损失。因此,欲入市投资者,一定要谨慎从事。
3.责权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参与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三、债券的特点
(一)债券有期限
债券是有期限的,到期日必须偿还本金,且每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因此对于公司来说若发行过多的债券就可能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所以它并不像股票一样无需偿还,不是永久性的。这也成为公司发行债券时必须需要考虑的一个基本因素。债券的期限有长短之分,因此也有长期债券和短期债券之说,从公司角度来讲长期债券更有利于其融通长期建设资金,弥补建设资金不足的需要。但是从投资人角度来讲长期债券虽然收益高一些但是风险也随着增加了。
(二)债券具有节税效应
债券投资者从公司中获得的固定债券利息收入是从公司税前利润中得到的,虽然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没有什么影响,不管是从税前利润中获得还是从税后利润中获得,他们所得到的利息都是一样的,但是对于发债公司这一税前支付利息和税后支付利息的差别就显得非常明显,因为和税后支付利息相比,支付同样的税金,税前支付利息就可以减少应付利息,起到了节税避税的效应。
(三)债券具有优先求偿权
在求偿等级上,债权人排在股东之前,当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破产时,债权人有优先取得公司财产的权利,其次是优先股股东,最后才是普通股股东。但是通常破产意味着债权人要蒙受损失,因为剩余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这时债权人实际上成了剩余索取者。尽管如此债权人也无权追究股东个人资产。同时债券按索取权的排列顺序也区分为不同等级,高级债券是指具有优先索取权的债券,而低级或次级债券是指索取权排名于一般债权人之后的债券,一旦公司破产清算时,先偿还高级债券,然后才偿还次级债券。
(四)债券的限制性条款涉及控制权问题
债权人一般没有投票权,但它可能要求对大的投资决策有一定的发言权,这主要表现在债务合同常常包括有限制经理及股东职责的条款,如在公司进行重大的资产调整时要征求大债权人的意见;另一方面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股东的剩余控制权将转移到债权人手中,债权人有权决定是清算公司还是重组公司。
(五)债券涉及抵押担保问题可以降低债券投资风险
权益资本属于风险资本,不涉及抵押担保问题,而债务资本可以要求以某一资产或特定资产作为保证偿还的抵押,以提供超出发行人通常信用地位之外的担保,这实际上降低债务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即违约风险,或者信用风险。
(六)债券具有选择权
一方面多数公司在公开发行债券时都附有赎回条款,在某一预定条件下,由公司决定是否按预定价格(一般比债券面值高)提前从债券持有人手中购回债券。另一方面,许多债券附有可转换性条款,这些可转换债券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某一期限内可以按预先确定的比例(称为转换比率)或预先确定的价格(转换价格)转换成股票

四、基金的特点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基金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共同投资,表现出一种集合理财的特点,通过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积少成多,有利于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降低投资成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和运作。基金管理人一般拥有大量的专业投资研究人员和强大的信息网络,能够更好地对证券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动态跟踪与分析。将资金交给基金管理人管理,使中小投资者也能享受到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为降低投资风险,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必须以组合投资的方式进行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使“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成为基金的一大特色。“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科学性已为现代投资学所证明。中小投资者由于资金量小,一般无法通过购买不同的股票分散投资风险。基金通常会购买几十种甚至上百种股票,投资者购买基金就相当于用很少的资金购买了一揽子股票,某些股票下跌造成的损失可以用其他股票上涨的盈利来弥补。因此可以充分享受到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好处。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资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后的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只能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托管费、管理费,并不参与基金收益的分配。
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中国证监会对基金业实行比较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在这种情况下,严格监管与信息透明也就成为基金的一个显着特点。
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操作,本身并不经手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保管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负责。这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对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了重要的保护。

五、商业保险的特点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② 优先股和债券有什么区别浅析优先股和债券的区别求解答

总的来说:股票,无论是不是优先股,都属于对企业的投资,都要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债券属于企业的负债,无论企业是否盈利,债务都必须清偿。这是优先股和债券各自最明显的特征。接下来小编将跟大家详解优先股个债券的不同之处,希望让大家能够对优先股和债券有更好的理解。优先股和债券有什么区别?提问:感觉上都差不多,都是固定利息比率,都不参与表决权,都是到期付本息.债券属于企业的负债,无论企业是否盈利,债务都必须清偿。股票,无论是否是优先股,都属于对企业的投资,要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在企业盈利的时候可以分红,在企业亏损的时候要损失股票市值,与企业一同承担风险。债券收获的只是利息,而股票除了利息之外,还有股票价值的增减变动。在企业清算时,债券的求偿权优先于优先股。优先股与长期债券的区别由于普通股股利由税后利润负担,不能抵税,且其股利不固定,求偿权居后,普通股股东投资风险大,所以其资金成本较高。优先股不能抵税。而债券的利息是可以抵税的,所以相对来说债券的成本低。发行企业债券需要一些申报批准,还需要证券公司承销,这些都是要成本的优先股与债券悬赏,债券和优先股的区别和联系提问:债券和优先股的区别和联系,,,一小时解决...股票与债券的联系:(1)二者都是筹集资金的手段。(2)二者共处于证券市场这一资本市场当中,并成为证券市场的两大支柱,同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3)股票的收益率和价格同债券的利率和价格之间是互相影响的。区别:(1)性质不同。股票表示的是一种股权或所有权关系;债券则代表债权债务关系。(2)发行者不同。股票一般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发行,债券则任何有预期收益的机构和单位都可以发行。(3)期限不同。股票具有无期性的特点;债券则是有固定期限,到期必须归还。(4)风险与收益不同。股票的风险一般都高于债券,但收益也可能大大高于债券。(5)责任和权利不同。股票的持有者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并享有监管权;而债券无此权利。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哪两个方面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有以下特征:优先分配股利的权利优先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固定的股息率有限的表决权评述:优先股是一种具有普通股和债券双重特点的有价证券。优先股在没有固定到期日、不支付股利也不会引起企业破产、股息不能抵扣所得税等方面类似于普通股,但在股利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方面,又类似于债券。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有以下特征:优先分配股利的权利优先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固定的股息率有限的表决权评述:优先股是一种具有普通股和债券双重特点的有价证券。优先股在没有固定到期日、不支付股利也不会引起企业破产、股息不能抵扣所得税等方面类似于普通股,但在股利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方面,又类似于债券。网络热搜词:优先股债券,什么是优先股,优先股,优先股权利,优先股与普通股

③ 债券是不是只赚不赔的

有的,不过要看你买的哪种债券(我不是学经济的,兴趣爱好了解点点)

国家发行的债券只赚不赔,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有一定的风险,正常情况下收益最大的也是可转债(除非遇到大熊市)
公司发行的次级债风险很小,不过收益也很少

(至于什么是可转债和次级债请参考网络相应部分)

其实股票,存款都是各种形式的债券;
各种证券的求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 > 次级债务 > 优先股 > 普通股

④ 债券的求偿权优先于股票对吗

代位权制度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以社会根本利益为统一标准,对现有法律之间,法律规定与法理的相互冲突以及法律未作规定的领域加以统一协调,以平衡各方利益。从而突破传统的债的相对性原则,以牺牲某些个人自由为代价,换取商品交换秩序的安全和稳定。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固守债的相对性己经会损害到他人的合法利益,所以要对债的相对性进行适当的修正。
在现实社会中常发生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到期却怠于行使时,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就受到了危害。因此,为保证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均衡,保证社会流通环节的畅通和流通秩序的稳定,允许债权人越过债务人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是法律的必然选择。
代位权制度的设置是为了平衡各方利益,达到交易安全的目的。其并非任何情况下都能适用,只有在特殊条件下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协调各方利益。它对“债的相对性原则”仅仅是突破绝不是否定,不能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变更适用条件,如果滥用代位权制度,会发生严重干预他人合法利益的结果。
“入库规则”对“债权平等”的释意:
债权具有相对性,无排他效力,因此数个债权,不论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代位权来源于债权,是债权相对性原则的延伸。代位权是伴随着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不具有独立性。因此,代位权制度不应超出债权的基本原则,不能背离债权的本质特性,特别是债权的平等性。代位权行使效果的归属采用“入库规则”是以“债权平等”原则为出发点,代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利益归属于债务人,并不能优先受偿,而只能与其它债权人平等受偿。如果代位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话,相对于未提起代位权的债权人,则违背了债权平等原则。因为保全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一般是在行使代位权后受益较多的人,这样的债权人有更大的行使代位权的积极性,因此“入库规则”所体现的是一种清偿平等的观念:不论债权人在保全债务人财产时付出努力之多寡,债权人在债权实现的结果上一律平等。求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2.
资产负债表为会计、商业会计或簿记实务上的财务报表之一,与购销损益帐、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并列企业四大常用财务报表。
3.
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所以债券的求偿权确实是优先与股票的。

⑤ 在清偿顺序上仅优先于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是

次级债券。

次级债券里的“次级”仅指其求偿权“次级”,并不代表其信用等级一定“次级”;各种证券的求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 >次级债务> 优先股 > 普通股,求偿权优先级越高的证券,风险越低,期望收益也越低,反之亦然。

机构往往基于自身情况,根据CAPM模型按一定比例配置资产,以均衡自身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收益。

(5)债券的求偿权优先于股票扩展阅读:

次级债券的发行主体在国内主要是各大商业银行,发行资金用于补充资本充足率。由于包括增发和定向增发在内的股权融资方案,在制度上有相对较为严格的要求,商业银行往往不能在急需资本的特定时间恰好完全满足增发的条件;

而资本充足率一旦不能满足巴塞尔协议(Basel Accord)的要求,商业银行的业务扩张将受到制度的极大限制。我国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作为一种较为简便的补充资本金的手段(承销成本也更低),开始越来越频繁地为银行所采用。

⑥ 企业的债券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是什么

企业的债券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⑦ 请问:股票在公司剩余财产分配中优先于债券吗急!急~~

债券优先于股票,因为债券是对外负债,股票是拥有公司的所有权,先外后内。

⑧ 债券 优先股 普通股 这三者的区别

1.债券的含义:
券是国家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此,债券包含了以下四层含义:
1.债券的发行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是资金的借入者;
2.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是资金的借出者;
3.发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时期还本付息;
4.债券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
2.优先股: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 (ordinary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3.普通股:
普通股:( ordinary share、common stock)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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