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纳斯达克每年大概有多少家公司退市,有多少家公司上市
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有8%的公司退市。自1996年-1999年底已有1179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下市,平均每年下市393家。随着新上市公司加入阵营,上市公司总数实际减少了727家,新上市公司数只占同期下市公司数的38.34%。截止99年底纳斯达克市场上市公司有4829家,低于1996年的5556家,三年间减少了13.08%。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是世界上主要的股票市场中成长速度最快的市场,而且它是首家电子化的股票市场。每天在美国市场上换手的股票中有超过半数的交易在纳斯达克上进行的,将近有 5400 家公司的证券在这个市场上挂牌。近几年来美国纳斯达克证券市场,近几年其上市公司总数非但没有增长,反而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小幅减少。上市公司减少并非坏事。对于那些已经被投资者抛弃的上市公司没有必要继续留在这个市场。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是维护纳斯达克市场良性、平稳发展的保证。
成熟市场退市制度——纳斯达克的退市制度
一,退市标准:根据纳斯达克的有关规定,上市条件分为初始上市要求和持续上市要求。上市以后,由于上市公司的状况会发生变化,不一定始终保持初始的状态,但应当符合一个最低的要求,即所谓持续上市要求,否则将会被纳斯达克予以摘牌。
以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为例,其持续上市标准包括:
1,有形净资产不得低于200万美元;
2,市值不得低于3500万美元;
3,净收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的两年不得低于50万美元;
4,公众持股量不得低于50万股;5)公众持股市值不得低于100万美元;
6,最低报买价不得低于1美元;
7,做市商数不得少于2个;
8,股东人数不得少于300个。
上市公司如果达不到这些持续上市要求,将无法保留其上市资格。就最低报买价来说,纳斯达克市场还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每股价格不足一美元,且这种状态持续30个交易日,纳斯达克市场将发出亏损警告,被警告的公司如果在警告发出的90天里,仍然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救以改变其股价,将被宣布停止股票交易。这就是所谓的“一美元退市规则”。“一美元”是纳斯达克判断上市公司是否亏损的市场标准,而不是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但是,这一市场标准也客观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内在价值。
2. 美股的退市规则介绍
1)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标准
在美国,上市公司退市的主要标准包括:股权的分散程度、股权结构、经营业绩、资产规模和股利的分配情况。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终止上市:
_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
_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市值少于100万美元;
_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
_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而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
_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并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
_连续5年不分红利。
纽约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终止上市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_公众股东数量达不到交易所规定的标准;
_股票交易量极度萎缩,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最低标准;
_因资产处置、冻结等因素而失去持续经营能力;
_法院宣布该公司破产清算;
_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欠佳;
_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_违反法律;
_违反上市协议。
2)纳斯达克的退市标准
根据纳斯达克的有关规定,上市条件分为初始上市要求和持续上市要求,而且后者是与前者相互对应的。只有符合初始上市要求的公司才能上市。上市以后,由于上市公司的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不一定始终保持初始状态,但起码应当符合一个最低要求,也即所谓的持续上市要求,否则将会被纳斯达克予以摘牌。
以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为例,其持续上市标准包括:
_有形净资产不得低于200万美元;
_市值不得低于3500万美元;
_净收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的两年不得低于50万美元;
_公众持股量不得低于50万股;
_公众持股市值不得低于100万美元;
_最低报买价不得低于1美元;
_做市商数不得少于2个;
_股东人数不得少于300个。
就最低报买价来说,纳斯达克市场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每股价格不足一美元,且这种状态持续30个交易日,纳斯达克市场将发出亏损警告,被警告的公司如果在警告发出的90天里,仍然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救以改变其股价,将被宣布停止股票交易。这就是所谓的“一美元退市规则”。“一美元”是纳斯达克判断上市公司是否亏损的市场标准,而不是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但是,这一市场标准也客观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内在价值。
除以上数量指标外,纳斯达克市场对公司的初始上市或持续上市还有其他要求,主要包括:一是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要求,包括年报、中报的报送,独立董事,内部审核委员会,股东大会,投票机制,征集代理表决权机制,避免利益冲突等;二是对公司经营合规守法方面的要求。据统计,在纳斯达克市场80%左右的股票在上市后的第3年便因公司破产或被并购而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