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期權的執行價格
期權的行權價格是指期權合約規定的,在行權交割日的時候期權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買入或賣出標的物的價格。
如圖就是上證50ETF期權8月份報價行情,中間的就是行權價,一般只有實值合約才有價值可以申請交割。
在期權投資中投資者很少會選擇行權,主要是等到行權日是有風險的,因為這樣的話期權合約的時間基本沒有,如果期權轉變成虛值,那麼行權是必定虧損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投資者一般會選擇放棄行權。
也就是說只有在期權合約為實值,標的現價高於行權價時,投資者才會選擇行權,但是這樣行權也不是一定可以賺到錢的。
投資者在行權後雖然標的現價高於行權價格理論上有收益,但是行權後的標並不能馬上出售賺錢,最快也要過兩天才可以進行出售,所以投資者要承擔這兩天的價格波動的風險。如果在這兩天標的價格下跌了,投資者在出售掉標,就不一定可以賺到錢。
2. 執行價格是什麼
執行價格是期權合約中的一個關鍵要素,也被稱作敲定價格。以下是關於執行價格的詳細解釋:
一、定義
執行價格是期權投資者在支付一定權利金購買期權合約時確定的,一個在未來行使權利時買入或賣出商品或資產的價格。這個價格是事先在合約上明確規定的,與未來期權交割時的市場價格無關。
二、作用
三、特點
四、實例
假設某投資者購買了一份看漲期權合約,執行價格為100元,標的資產為某股票。未來該股票的市場價格上漲至120元。此時,該投資者可以選擇行使權利,以100元的執行價格買入該股票,並在市場上以120元的價格賣出,從而獲得20元的盈利。
綜上所述,執行價格是期權合約中的一個重要要素,它規定了未來行使權利時的交易價格,對期權買方的盈虧情況具有決定性影響。
3. 標的股票價格為31,執行價格為30,無風險年利率為10%,三個月期歐式看漲期權價為3,
根據買賣平價公式C(t)+K*exp[-r(T-t)]=P(t)+S(t)
其中其中C為看歐式張期權價格,K是執行價格,P是看歐式跌期權價格,S是現在的標的資產價格,r為無風險利率,T為到期日(K按無風險利率折現),兩個期權的執行價和其他規定一樣
當等式成立的時候就是無套利,不等的時候就存在套利機會
如:上式的等號改為「>」號,則可以在 t 時刻買入一份看跌期權,一份標的資產,同時賣出一份看張期權,並借現金(P+S-C),則 t 時刻的盈虧為0
到T時刻的時候,若S>K,則看漲期權被執行,得到現金K,還還本付息(P+S-C)*exp[r(T-t)], 總盈虧為{C+K*exp[-r(T-t)]-P-S}*exp[r(T-t)]>0
若S<K,則執行看跌期權,得到現金K,還本付息(P+S-C)*exp[r(T-t)],也能獲得大於零的收益
所以從總的來看,若平價公式不成立,則存在套利機會
代入數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