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強制平倉的情形有哪些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證券公司可以對投資者信用賬戶進行強制平倉:1.T日日終清算後投資者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於平倉維持擔保比例,在規定期限內未足額追加保證金,致使規定期限到期日(T+1日)日終清算後的維持擔保比例未達到補倉維持擔保比例,T+2日進行強制平倉操作
2.融資或融券交易期限(合約)已滿,投資者未按約定償還債務,則在合約到期日次日強制平倉
3.融資融券合同到期、投資者未按約定償還債務,則在合同到期日次日強制平倉
4.投資者融券賣出的證券發生以下情形:投資者融券賣出的證券預定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投資者未在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公告發布日(T日)的下一個交易日(T+1日)內了結該證券的融券合約,則在T+2日進行強制平倉;投資者融券賣出的證券對應的上市公司被收購,且該收購以終止上市為目的,投資者未在收購公告發布日(T日)的下一個交易日(T+1日)內了結該證券的融券合約,則在T+2日進行強制平倉
5.投資者在融資融券交易中,違反證券公司對於限售股或董監高等相關規定的,投資者未在證券公司發現日(T日)的下一個交易日(T+1日)內按照證券公司規定進行相應處置,則證券公司在T+2日進行強制平倉操作
6.出現法定或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情形,投資者尚有債務未清償,則在解除或終止合同日次日強制平倉
7.證券公司配合司法機關對客戶信用賬戶資產協助執行(司法凍結或扣劃等),投資者尚有未清償債務的,則在執行當日強制平倉
『貳』 融資融券信用賬戶里做保證金的現金和證券能隨便交易嗎
在融資融券信用賬戶中,擔保證券是可以被賣出的,但某些特定類型的證券,例如限售股和董監高持有的股票,可能會受到交易限制。這意味著,投資者在賣出這些特定類型的證券時,需要遵循相關規則,避免違規操作。
對於現金部分,情況則有所不同。首先,當投資者通過融券賣出證券後,所得的資金只能用於買券還券,不能隨意用於買入其他證券,這主要是為了保證投資者在融券交易中的資金安全和市場穩定。
其次,在賣出融資買入的證券後,投資者所得的資金處理方式可能因券商而異。一些券商可能會規定這些資金只能用於還款,以確保投資者能夠按時償還融資本金和利息;而另一些券商則可能允許部分資金用於其他用途,但具體比例和使用范圍需根據券商的規定來確定。
綜上所述,投資者在使用信用賬戶中的現金和證券時,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避免違規操作。同時,投資者也應密切關注各券商的具體規定,確保在操作過程中能夠遵循相關規則,從而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叄』 融資融券信用賬戶里做保證金的現金和證券能隨便交易嗎
融資融券賬戶的資金是不是隨便可以轉出?進行證券轉出操作,需要投資者賬戶的維持擔保比例大於300%以上的那一部分的資金才能轉出到關聯的銀行卡,具體可查看投資者賬戶的「可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