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條件是怎樣的
成為上市公司必須滿足的條件有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以及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等。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夠上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㈡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條件有哪些
成為上市公司必須滿足的條件有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以及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等。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夠上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㈢ 股票交易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本科學歷,證券資格證書,最好有過幾年證券的工作經驗。
㈣ 股票賣出條件是什麼
股票賣出的條件有三個:
第一:賺錢的時候,什麼時候賣出都是正確的;
第二:形成下跌趨勢的時候,一定要賣出;
第三:股票放出天量之時,就是必須賣出之時;
第四:股票出現重大問題的,存在退市風險的。
只要達到以上三大條件之一的股票一定要賣出,下面進行詳細分析:
(4)股票出現重大問題
遇到這種問題股及時賣出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踩雷,炒股最可怕的就是踩雷,碰到雷股將會讓自己產生重大損失,這類股票堅決賣出,絕對不留戀。
比如某股票存在退市風險,存在財務造假,以及其他重大違規行為,將會被重大處罰,或者面臨退市風險,這類股票一定要遠離。
根據股票市場,以及實盤操作經驗總結了當股票出現以上四種情況之時,這類股票就是一定要賣出,形成賣出股票的最低底線,現在總結分享出來給大家參考。
㈤ 股票上市條件
法律分析:第一,必須是我國境內合法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第三,其發行的股票需要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㈥ 我國主板市場股票發行條件
條件如下:
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
㈦ 股票發行的條件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㈧ 炒股怎麼樣才能發現主力資金進場和出場
用k線形態,量價,趨勢,波浪,主力類型,籌碼分析綜合研判。
每當股市的股價有浮動的時候,總有不少股民朋友將股價走勢的依據用主力資金的凈流入或凈流出來判斷。對於主力資金的概念,有很多人不是非常的清楚,也就不奇怪為什麼容易出現判斷失誤的情況了,虧錢了也渾然不知。所以今天學姐就跟大家好好講講主力資金,希望能幫大家掌握。千萬要把這篇文章都看完,尤其要把注意力放到第二點上去。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主力資金是什麼?
資金量相對大,並且會對個股的股價造成很大影響的這類資金,其被統稱為主力資金,包括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社保、養老金、中央匯金、證金、外資(QFII、北向資金)、券商機構資金、游資、企業大股東等。其中輕易導致全部股票市場波動的主力資金之一的必須要數北向資金、券商機構資金。
通常情況下,「北」指的是滬深兩市的股票,所以那些流入A股市場的香港資金以及國際資本都稱為北向資金;「南」指的是港股,所以流入港股的中國內地資金也被成本稱之為南向資金。北向資金之所以要關注,一方面是北向資金背後擁有強大的投研團隊的原因,熟悉許多散戶不知道的信息,因而北向資金的另外一個稱呼就叫做「聰明資金」,非常多時候我們可以從北向資金的動作中得到一些投資的機會。
券商機構資金則不但具有渠道上風,並且能掌握一手資料,個股選擇的標准通常是業績較為優秀、行業發展前景較好的,很多時候個股的主升浪離不開他們的資金力量,所以也被別人稱之為「轎夫」。股市行情信息知道得越快越好,推薦給你一個秒速推送行情消息的投資神器--【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二、主力資金流入流出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通常來說,有主力資金流入量大於流出量的情況,也就表示股票市場里的供要小於求,股票價格也會變高;要是有主力資金流入量小於流出量的現象,說明供大於求,股票價格理所應當會降低,那麼主力的資金流向對於股票的價格走向來說確實有很大程度的影響。不過要清楚的是,單單按照流進流出的數據得到的結論並不一定正確,主力資金大量流出,股票卻漲價的情況也有可能會出現,在它背後的原因是,主力利用少量的資金去拉升股價誘多,然後慢慢利用小單來出貨,也一直有散戶來接盤,股價自然而然會上漲。所以只有進行綜合全面的分析之後,只有這樣才能選出一隻最為優秀的股票,提前做好准備設置好止損位和止盈位並且積極跟進,到位並且及時的制定出相應的措施才是中小投資者在股市中盈利的關鍵。如果實在沒有充足的時間去研究某隻個股,不妨點擊下面這個鏈接,輸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碼,進行深度分析:【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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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股票漲了2%以為還會漲後來下跌了,股票減倉有啥方法
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正常情況下,一隻股票每天波動兩三個點,應該屬於波動不太大的股票,或者說不夠活躍的股票,活躍的股票,每天波動可以達到10%以上,由於現在實行注冊制,科創板以及創業板的股票一天可以波動20%以上,最大波動可以達到40%,因此,對於2%的漲幅進行預判難度是相當的大,操作就更加困難了,只有像大盤銀行股,以及個別超大盤的低價股,還有可能,絕大多數股票無法預判兩個點的波動,因此,這種思路是錯誤的,賺錢的難度太大,賠錢很容易
真正要賺錢,一定要有一個盈利的交易模式,按照這個交易模式進行操作,因此,炒股票想要盈利,必須建立自己的交易模式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㈩ 股票上市應具備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10)股票出場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二條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條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後,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第五十四條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除公告前條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
(一)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
(三)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第五十五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