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滬港通有哪些細則
滬港通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允許兩地投資者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
作為投資者需要知道的細則大概如下:
●哪些投資者可以參與滬港通?
試點初期,香港證監會要求參與港股通的內地投資者限於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的投資條件為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余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雙向人民幣交收
對投資者採用雙向人民幣交收,即內地投資者買賣以港幣報價的港股通股票,以人民幣交收,香港投資者買賣滬股通股票,以人民幣報價和交易。
●滬港通可以交易哪些證券產品?
試點初期,滬股通股票范圍包括上證180指數及上證380指數成份股,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票;港股通股票范圍為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成份股、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票。
●實行每日配額制度
滬港通將設有額度,控制跨境資金流的初期速度及規模。額度包括兩個部分,每日額度及總額度。總額度,指通過滬港通流入內地股市的最高資金總額。與QFII額度制度不同,滬港通計劃的額度不是按申請行政分配給個別的券商,而是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分配,而且不允許修改訂單。
滬股通的每日額度為130億元人民幣,總額度為3000億元人民幣。港股通的每日額度為105億元人民幣。
港交所總裁李小加表示,滬港通未來可能逐步取消額度管理。
●每日額度不足時滬股通不接受新買盤訂單
若總額度的余額少於每日額度的130億元人民幣,滬股通當天將不再接受新買盤訂單。若因賣盤成交而令總額度余額回復至高於每日額度的130億元人民幣水平,滬股通將於隨後的交易日恢復接受買盤。不過,賣盤將不受限制,香港及海外投資者仍可以賣出他們手上的A股。
●港股通的交易時間
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時間應遵守聯交所規定,即交易日的9:00-9:30為開市前時段(集合競價),其中9:00-9:15接受港股通投資者的競價限價盤訂單;9:30-12:00及13:00-16:00為持續交易時段(連續競價),接受港股通投資者的增強限價盤訂單。撤單時間為9:00-9:15;9:30-12:00;12:30-16:00。
●何謂「前端監控」?將實施何種結算制度?
港交所總裁李小加表示,「本地原則為本、主場規則優先」是滬港通的主要原則之一。
根據內地法規,目前內地投資者只能出售其中國結算戶口內前一交易日收市時已經持有的滬股,換言之,上交所和券商的系統會對投資者的戶口進行交易前預先檢查,內地投資者不能對自己戶口內尚未到帳的股票發出賣盤訂單。而國際投資者的通用做法是T+2,即在交易日通過券商下單,成交後兩天結算時才將股票從託管銀行交付券商。大型基金一般不會將證券存托於券商。由於香港與內地市場的證券存託管系統不同,香港交易所無法對投資者的戶口進行持股量檢查,因此,香港交易所將對券商指定的中央結算系統股份戶口的持股紀錄進行類似檢查,以確保券商發出的賣盤訂單並沒有超過其持股量。
鑒於兩地市場的這一重要差別,國際投資者在賣出滬股時也必須改變其在國際市場上「先賣再結算」的交易習慣,遵循內地T+0的結算規則,在交易日早晨7:30前將欲售股票轉至券商端才能在本日賣出,從而確保香港結算與中國結算每日結算時不會出現無法交付的情況。
●滬港通只覆蓋二級市場交易
滬港通所涵蓋的股份佔A股總市值的90%左右,但只覆蓋二級市場交易,不包括首次公開招股(IPO)。
●滬港兩地市場規則的差別
投資者亦須留意,與通過券商進行的其他跨境交易類似,通過滬港通在內地市場進行的交易活動,並不受香港現有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兩地上市公司仍須遵循各自市場披露規定
就企業資訊而言,兩地市場的上市公司仍須遵循各自市場現行的披露規定。
●與「港股直通車」的主要區別
投資者直接使用人民幣投資,而無需換匯,也無需去對方市場開戶,可以直接投資對方市場股票。
●與QFII和QDII的主要區別
與QFII和QDII相比,滬港通可以投資港股和A股,非單項投資;滬港通清算交收以人民幣進行,而非美元等外幣;滬港通對資金實施閉合路徑管理,賣出證券獲得的資金必須沿原路徑返回,不能留存在當地市場。
●稅收優惠
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三年內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自2014年11月17日起,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滬港通買賣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價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上交所上市A股,按內地現行稅制規定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聯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滬港通股票的信息披露
滬港通業務不改變現有滬港兩地市場監管架構和市場運行模式。其中,港股通股票的相關信息披露,直接適用聯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
內地投資者既可以通過登錄聯交所「披露易」網站獲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也可以通過上市公司自設的網站等途徑獲取。投資者比較關心的年報及半年報等,投資資者不僅可以在「披露易」上查閱,還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要電子和印刷本。
●滬港通股票報價規則
① 港股通交易一手的股票是多少?
「手」在香港證券市場術語中,即一個買賣單位。不同於內地市場每買賣單位為100股,在香港,每隻上市證券的買賣單位由各發行人自行決定,可以是每手20股、100股、或1000股等。
② 港股通股票以「手」為買賣單位,少於一手的「碎股」如何進行交易?
少於一手,即少於一個完整買賣單位的證券,聯交所的交易系統不會為碎股進行自動對盤交易,但在系統內設有「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供投資者進行碎股交易。參與港股通業務的內地投資者對於碎股,只能賣出,不能買入。
③ 港股通股票的買賣盤報價規則及價位表是怎樣
每個交易日首個輸入交易系統的買盤和買盤,是受一套開市報價規則所監管的。按照此規則,開市前時段內做出的開市報價不得偏離上個交易日的收市價的9倍以上,也不得低於上個交易日的收市價九分之一或以下
在持續交易時間段,如果首個掛牌是買盤,那麼其價格必須高於或者等於上個交易日收市下24個價位的價格。如果首個掛盤為賣盤,那麼其價格必須低於或者等於上個交易日收市價格之上24個價位的價格。
④ 港股通股票的收市價如何計算?
在正常運作情況下,港股通股票的收市價按照持續交易時間段最後一分鍾內五個按盤價的中位數計算。系統由下午3:59分開始,每個15s錄取股票按盤價一次,共攝取五個按盤價。
滬港通其他股票交易規則
① 關於港股通股票的風險警示標記
投資者在參與港股通交易時需留意,聯交所交易股票一般而言並沒有如內地市場在證券代號前加入標記(例如,ST及*ST)以警示風險的做法。
如果投資者向要了解某上市公司股票的風險,那麼可以通過登錄聯交所「披露易」網站的方式查詢相關公告。
② 內地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是否有持股比例限制?
現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通常沒有對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的相關規定,但是個別上市公司章程可能對投資者的持股比例限制有要求,因此,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時還應留意並遵從相關規定。
⑵ 股權贈與應該如何操作
⑶ 想把股票贈予另一個人怎麼辦
贈與股票是指股東為了某種利益而贈與公司的股票。公司為了籌措資金,通常將此股票出售。
贈與,有兩種情況,一是股份公司對股東贈送紅股,二是普通公民互相贈送股票。對股東贈送紅股,例如發展銀行,曾經對全體股民進行贈送紅股,按持股額二送一。即如果持股人有200股的話,可以贈送紅股100股。股東不用花錢,持已有的股票,直接到證券交易機構、證券登記公司辦理領取紅股的手續。該股東持股數由200股變為300股,按新股數享受權利義務。普通股或優先股的股東,都可以將自己的股票贈送給國家、集體或個人。但必須首先到公證處公證,持公證書、股票、股東卡到證券交易機構、證券登記公司辦理股票贈送手續。
⑷ 股票可以隨意贈送嗎
不可以贈送。
股票買賣的時間(在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意選擇
交易時間內,開盤的股票隨意選擇
在交易時間內,投資者可以選擇任何一個開盤的股票來操作,只要能接受相關的風險即可。
交易規則看市場
國內A股,在交易時間內,是T+1操作,即第一次買,當天是不可以賣出的,若是在香港或國外開戶的賬戶,操作的話,當天在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意 買賣股票,不受限制。
⑸ 股票的贈予、繼承應該通過哪些程序辦理
,是指當事人一方願將自己的證券無償地給予相對人,而相對人亦表示接受的一種法律行為。根據我國民法上的一般規定,贈予應是實踐合同,即當事人就有關贈予的協議取得一致意見後,贈予人還必須交付贈予財產,這樣合同才算成立,否則,僅有意思表示而無實際交付,不能認為這一合同已經成立。因此,股票的贈予必須在過戶後才成立。我國關於股票贈予合同的形式雖無明文規定,但依據一般 的民事立法的規定,所謂承認股票的書面贈予合同,也包括承認口頭的股票贈予合同。當然,對於股票的贈予,最好也能採取書面形式,而且最好經過有關主管部門的認可。關於證券的繼承 ,民法上對繼承的一般規定都能適用。由於股票已進入無紙化交易,因此在股票所有人死亡之後,其股票的提取、過戶還要經過一些特殊的程序。在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這些程序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關於存款人死亡之後存款過戶和支付手續的規定辦理。這些規定是: (1)合法繼承人應向當地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證券公司憑合法的證明書予以辦理相應的轉戶手續。 (2)該項股票的繼承權如發生爭執,則應由人民法院判決。證券公司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相應的手續。 (3)股票所有人死亡後,無法確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公證部門證明,全民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所持有的股票,歸國家所有;集體單位的職工股票,轉為該單位集體所有。 (4)股票所有人為在國外的華僑、中國血統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其合法繼承人在國內,可憑原股票所有人的死亡證明(或其他可證明原所有人確實死亡的證明)向當地公證處辦理(無公證處的地區可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證券公司憑此證明書辦理相應的手續。 (5)在我國定居的華僑(包括無國籍者)持有我國的股票,其過戶和提取手續,與我國公民持有的股票處理手續相同。與我國訂有雙方領事協定的僑民則應按協定的具體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 (6)繼承人在國外的,憑原股票所有人死亡證明和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向我公證機關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證券公司憑此證明書辦理相應的手續。若繼承人所在國家為禁匯國家,可由當地僑團、友好社團和愛國僑胞、友好人士提供證明,經我駐所在國使、領館認證後向我公證機關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證券公司憑此證明書辦理相應的手續。繼承人所在國如與我國未建立外交關系,應根據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7)如股票所有人死亡後,在其繼承人申請繼承權利前,股票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已被拋售取走,證券公司概不負責。
⑹ 股票的交易性過戶和非交易過戶的贈與有何
非交易過戶是指符合法律規定和程序的因繼承、贈與、財產分割或法院判決等原因而發生的股票、基金、無紙化國債等記名證券的股權(或債權)變更,受讓人需憑法院、公證處等機關出具的文書到登記結算機構或其代理機構申辦非交易過戶,並根據受讓總數按當天收盤價,收取規定標準的印花稅。
(1)非交易過戶受讓一方應當符合相應基金契約規定的基金持有人條件;
(2)非交易過戶受讓方應當按照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開戶要求辦理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開戶手續;
(3)非交易過戶所涉的基金份額應當是未予質押或設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額;
(4)因離婚等原因進行財產分割或出於債務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過戶申請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或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一般不受理該等申請。但應告知申請人按照先贖回再申購的程序完成過戶; 股秀才-股市行情分析,股票知識,炒股技巧分享,專注社交投資理財!
(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過戶的效力高於其他非交易過戶;
(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過戶按照時間在先原則認定效力;
(7)公證遺囑的效力高於非公證遺囑效力,時間在後遺囑的效力高於時間在先遺囑效力
(8)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贈與協議本身不單獨構成非交易過戶的依據;
(9)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產生非交易過戶,應當持司法機關裁定或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醫療單位證明提出申請; 股秀才-股市行情分析,股票知識,炒股技巧分享,專注社交投資理財!
(10)投資者申請辦理非交易過戶,轉入方必須已開設基金賬戶,辦理非交易過戶需到轉入方或轉出方辦理託管交易的銷售網點辦理申請。
(11)非交易過戶後,原基金賬戶份額的的存續時間,在轉到新的基金賬戶後仍舊連續計算;
(12)進行非交易過戶時,可以是一個基金賬戶里擁有的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隻或多隻開放式基金,也可以是同一隻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額;
(13)同一託管銷售機構的投資者做非交易過戶可直接辦理;不同託管銷售機構的投資者做非交易過戶,則須先做轉託管後做非交易過戶。
(14)非交易過戶申請自申請受理日起,符合條件的二個月內辦理確認手 續。基金注冊登記人可收取一定的過戶費用.
⑺ 上市公司的股票贈與實施條件及賬務處理
贈與股票,是指股東為了某種利益而贈與公司的股票。公司為了籌措資金,通常將此股票出售。
贈與,有兩種情況,一是股份公司對股東贈送紅股。
對股東贈送紅股,例如發展銀行,曾經對全體股民進行贈送紅股,按持股額二送一。即如果持股人有200股的話,可以贈送紅股100股。股東不用花錢,持已有的股票,直接到證券交易機構、證券登記公司辦理領取紅股的手續。該股東持股數由200股變為300股,按新股數享受權利義務。
二是普通公民互相贈送股票。
普通股或優先股的股東,都可以將自己的股票贈送給國家、集體或個人。但必須首先到公證處公證,持公證書、股票、股東卡到證券交易機構、證券登記公司辦理股票贈送手續。
簽訂股權贈與協議即可實施贈與。
⑻ 香港信託財產由委託人過戶給受託人(比如:房產、股票或基金等)如何納稅
看當地法律了。在中國大陸。轉讓不動產。視同銷售不動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以下簡稱應稅行為)。但單位或個體經營者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僱主提供應稅勞務,不包括在內。
前款所稱有償,包括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
單位或個人自己新建(以下簡稱自建)建築物後銷售,其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
轉讓不動產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以及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
銷售房屋是典型的銷售不動產.下面就個人轉讓房屋需要繳納的稅金說明如下:
個人轉讓房屋涉及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等6個稅種,其中契稅由買房者繳納,印花稅由買賣雙方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