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員工持股計劃,公司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呢
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對可行權情況的最佳估計為基礎。
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按照企業承擔的以股份或其他權益工具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授予後立即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在授予日以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負債。
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後才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對可行權情況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金額,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成本或費用和相應的負債。
(1)授予員工股票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員工持股計劃要求規定:
1、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2、實施ESOP詳細的計劃程序主要體現在員工持股的章程上面。章程應對計劃的原則、參加者的資格、管理機構、財務政策、分配辦法、員工責任、股份的回購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3、由公司每年向該計劃提供股票或用於購買股票的現金,職工不需做任何支出。由員工持股信託基金會持有員工的股票,並定期向員工通報股票數額及其價值。當員工退休或因故離開公司時,將根據一定年限的要求相應取得股票或現金。
B. 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實務中,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權激勵安排中,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激勵對象授予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常見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向激勵對象授予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並規定鎖定期和解鎖期,在鎖定期和解鎖期內,不得上市流通及轉讓。達到解鎖條件,可以解鎖;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鎖而失效或作廢,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立即進行回購。
授予日的會計處理
收到認股款
借:銀行存款(企業有關限制性股票按規定履行了增資手續)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就回購義務確認負債
借:庫存股(按照發行限制性股票的數量以及相應的回購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
貸: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C. 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所謂限制性,得看限制的是不是市場條件了,非市場條件,會影響到預計的行權率;每個報表日,現金結算的需要重估期權的公允價值;不論何種結算,行權率都可以重估;根據實際行權情況,資本公積轉溢價。
D. 股權激勵的「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是怎樣
對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問題,財政部在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已經進行了規范。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在2006年後都按照11號准則進行了會計處理。但是,對於股權激勵的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國家稅務總局一直沒有明確的規定。實際上,缺少對股權激勵企業所得稅處理的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對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也是不完整的。會計和稅法上對於股權激勵的處理差異,會導致所得稅會計的處理問題。
由於稅收政策上對於股權激勵的處理規定一直不明確,上市公司無法對於股權激勵無法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的原則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從而導致披露的報表並不準確。
2012年5月2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我國居民企業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8號),明確了我國對於股權激勵企業所得稅的處理原則。該公告規定:上市公司依照《管理辦法》要求建立職工股權激勵計劃,並按我國企業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在股權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時,按照該股票的公允價格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為上市公司相關年度的成本或費用,作為換取激勵對象提供服務的對價。
上述企業建立的職工股權激勵計劃,其企業所得稅的處理,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立即可以行權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據實際行權時該股票的公允價格與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和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二)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內會計上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對應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在股權激勵計劃可行權後,上市公司方可根據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三)本條所指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以實際行權日該股票的收盤價格確定。
對照國家稅務總局18號公告和《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我們可以看出,稅法和會計對於股權激勵的處理存在著明顯的差異: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規定:除了立即可行權的股份支付外,無論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還是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企業在授予日均不做會計處理。企業應當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將取得職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務計入成本費用,同時確認所有者權益或負債。對於附有市場條件的股份支付,只要職工滿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場條件,企業就應當確認已經取得的服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18號公告的規定,對於股權激勵,在稅收處理上,上市公司等待期內會計上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在當期不能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進行扣除。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只有在股權激勵計劃可行權後,按照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一般是實際行權日該股票收盤價)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無論是在股權激勵成本費用金額的確認上還是在扣除時點的確定上,會計和稅法都存在明顯的差異。由此,導致了企業需要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的原則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
對於股權激勵的所得稅會計處理問題,財政部在《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中說的比較簡略。對於「與股份支付相關的當期及遞延所得稅」的問題,該書規定:「與股份支付相關的支出在按照會計准則規定確認為成本時,其相關的所得稅影響應區別於稅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如果稅法規定與股份支付相關的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則不形成暫時性差異;如果稅法規定與股份支付相關的支出允許稅前扣除,在按照會計准則規定確認成本費用的期間,企業應當根據會計期末取得的信息估計可稅前扣除的金額計算確定其計稅基礎及由此產生的暫時性差異,符合確認條件的情況下應當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其中預計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超過按照會計准則規定確認的與股份支付相關的成本費用,超過部分的所得稅影響應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
《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在總局18號公告之前出版,當時對於股權激勵的企業所得稅處理還不明確。目前,根據總局18號公告的規定,稅法上允許額企業扣除與股份支付相關的成本費用。因此,在所得稅會計上,企業應按規定進行遞延所得稅的處理。但是,《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規定比較原則,其中企業如何根據會計期末取得的信息估計可稅前扣除的金額計算確定其計稅基礎及由此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是整個問題的核心。
期權的價值=時間價值(time value)+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
企業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規定,在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確認為成本費用的金額是根據期權的價值來計算的(對於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是根據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算,並不確認後續公允價值的變動。對於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按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其中既包括時間價值也包括內在價值。
而根據總局18號公告的規定,最終企業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費用只是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一般是實際行權日該股票收盤價)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這部分差額實際上是期權的內在價值。因此,企業所得稅上只允許扣除期權的內在價值,不允許扣除期權的時間價值。因此,時間價值不形成暫時性差異,不需要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而內在價值的變動則形成暫時性差異,需要我們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的原則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
下面,我們通過一個具體的案例和大家說明股權激勵的會計和稅法處理的差異。
案例:中天公司為我國A股上市公司。該公司在兩個年度內分別給兩位公司高管實施了兩項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截止2X14/12/31,該公司股權激勵的具體內容如下:
中天公司的股票在2X13/12/31的價格為12.5元/股,在2X14/12/31的價格為12元/股。
中天公司2X13每股收益(EPS)年增長率為4.5%,2X14年為4.1%,2X15年為4.2%.
中天公司授予甲、乙個人的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如下:
A:如果公司的每股收益(EPS)年增長率不低於4%且甲個人仍在中天公司工作,該股票期權才可以行權。
B:只有當中天公司的股票價格超過13.5元/股且乙個人仍在中天公司工作,該股票期權才可以行權。
截止2X14/12/3,甲、乙個人都未離開中天公司。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分別討論2X13、2X14年度中天公司股權激勵的所得稅會計處理。
案例分析:
該案例的股票期權激勵是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我們分別在2X13和2X14兩個年度分析該股權激勵的會計和稅務處理。
2X13年度: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規定,對於企業應當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將取得職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務計入成本費用,同時確認所有者權益。授予甲個人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規定的行權條件為每股收益(EPS)年增長率不低於4%且甲個人仍在中天公司工作,該條件為非市場條件。通過案例提供的信息來看,中天公司2X13每股收益(EPS)年增長率為4.5%,該非市場條件得到滿足,應在會計上確認費用,並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 (20000×5×1/2) 5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50000
會計上根據股權授予日公允價值在當期確認為管理費用的金額既包括期權的時間價值也包括期權的內在價值。而稅收上,我們只允許扣除期權的內在價值。因此,在所得稅會計處理上,我們要確認2X13/12/31該期權的內在價值,並進行遞延所得稅處理。
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
股票的公允價值(20000×12.5×1/2) 125000
股票期權行權價格(20000×4.5×1/2) 45000
內在價值 80000
企業所得稅稅率 25%
遞延所得稅資產 20000
2X13年度,中天公司根據會計准則規定在當期確認的成本費用為50000,但預計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為80000,超過了該公司當期確認的成本費用。根據《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的規定,超過部分的所得稅影響應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因此,具體的所得稅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80000-50000) ×25% 7500
貸:所得稅費用 (20000-7500)12500
2X14年度:
對於乙個人而言,中天公司2X14授予其股票期權中規定的行權條件為股票價格要超過13.5元/股且乙個人仍在中天公司工作,其中股票價格超過13.5元/股為市場條件,繼續在該公司工作為非市場條件。雖然2X14/12/31的,中天公司價格為12元/股,市場條件不滿足。但是,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規定,只要職工滿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場條件,企業就應當確認已經取得的服務。
對於甲個人股票期權:20000×5-50000=50000
對於乙個人股票期權:50000×6×1/3=100000
借:管理費用 15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50000
對於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處理方法,基本同上:
股票的公允價值:
甲個人部分 20000×12 240000
乙個人部分 50000×12×1/3 200000
合計 440000
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
甲個人部分 20000×4.5 90000
乙個人部分 50000×6×1/3 1000000
合計 190000
內在價值 250000
企業所得稅稅率 25%
金額 62500
減去已經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20000)
應確認的資產所得稅資產 42500
同樣,截止2X14年度,中天公司因股權激勵累計確認的成本費用為200000(50000+150000)。而截止2X14年度,中天公司預計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為250000元,超過了該公司股權激勵累計確認的成本費用金額。超過的50000中,30000已在2X13年度乘以25%的稅率直接進入了所有者權益,剩餘的20000部分應在2X14年度乘以25%的稅率直接進入所有者權益。具體的所得稅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425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000×25%)5000
貸:所得稅費用 (42500-5000) 37500
E. 編制有關股份期權的會計分錄
股票期權行權的會計分錄
(一)股票期權授予日的會計處理
採用三時點記賬法的企業認為由於在授予日公司只是與員工達成了未來以特定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合約,並沒有發生股票與認購款項所有權的實際轉移,因此只是相應地產生或有認股款(按約定的行權價格與期權數量計算)與或有股本(按股票面值與期權數量計算)。由於《企業會計准則——或有事項》第7條規定「企業不應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因此採用三時點記賬法的企業認為:股票期權在授予日不應該在公司財務報表中予以反映,該事項只能在備查賬中予以披露。以享有股票期權的人員姓名開設明細賬,借記「或有認股款」科目,貸記「或有股本」或有認股款與或有股本之間的差額貸記入「資本公積——股票期權溢價准備」科目。
(二)行權日的會計處理
在行權日,由於企業和期權持有人之間將發生股票與現金的交換,授予日備查賬中的或有認股款將成為現實的現金流入,或有股本也成為企業現實的股本,兩者之間的差額即股本溢價在「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中反映。實際的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同時在備查賬中相應沖銷以前披露的或有認股款。
股票期權行權的會計分錄
(三)到期日及失效日的會計處理
若期權有效期內股票價格持續低於行權價格,期權持有人不會對股票期權行權,則應當在備查賬中將原披露的尚未沖銷的或有認股款以及或有股本予以全部沖銷。其賬務處理為:
借:或有股本
資本公積——股票期權溢價准備
貸:或有認股款
失效日的會計處理方式和到期日員工未行權的會計處理方式相同。
三時點記賬法下對股票期權計劃分為授予日、行權日和到期日這三個重要時點入賬,同時由於該辦法將股票期權的相關事項在備查賬中予以披露,而不是視為或有事項在財務報表中入賬,因此,符合現行會計准則,其科學性強於或有事項記賬法。
但是三時點記賬法從總體的賬務處理原則來講並沒有突破或有事項記賬法,其最主要的缺陷體現為:
(1)三時點記賬法不能反映股票期權計劃的薪酬費用,從而使企業財務報表中的
F. 發放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1、企業股東大會批准現金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時,應編制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貸:應付股利
借記「利潤分配」科目,因此會減少未分配利潤,從而可能會減少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總額;
企業股東大會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時,不做任何賬務處理。因此不會對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總額產生影響。
2、企業向投資者實際發放現金股利時,應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
分錄不涉及所有者權益項目,因此也不會影響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
3、企業向投資者實際發放股票股利時,需要做賬務處理,應編制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貸:股本
分錄涉及所有者權益內部項目,因此也不會影響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
(6)授予員工股票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利潤分配的順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一般應按照下列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並,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即本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後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的前提下,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後留存的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任意盈餘公積金計提標准由股東大會確定,如確因需要,經股東大會同意後,也可用於分配。
4、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違反上述利潤分配順序,在抵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發放的利潤退還公司。
G. 股票期權激勵的會計處理
會計原則委員會第25號意見書(APB2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根據APB25的規定,股票期權計劃分為兩種類型:補償性的和非補償性的。如果歸入非補償性的,該計劃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1、達到一定僱傭條件的全職雇員基本上全部有權參與計劃。2、股份必須平等,或根據工資比例授予。3、必須有限定行使的時間。4、不能給予超於市場價格基礎上所能給予的合理折扣。如在一般的"配股"中給予的折扣。只要不符合條件之一的,該股票期權計劃就視為補償性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一定要確認補償成本,因為補償成本可以等於零。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然而,基於對補償成本確認的強烈反對情緒,APB25延續了ARB143的做法,基本上取消了對所謂的固定股票期權補償成本的確認。因為將"補償成本"定義為授予日股票的市場價格與行權價格之間的正差額,並通常於授予日計算。這樣,如果股票期權的行權價等於或大於授予日的市場價格,不論今後任何時間股票的價值如何變動均無需確認補償成本。由於行使價格多數定為等於或高於授予日的市場價格,大多數的固定認股權計劃因此無需確認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根據APB25,計算日期是指某一雇員得知可得到的認股權數量及認股權行使價格的最早日期。對於多數固定認股權計劃,上述兩個數據均在授予日得知。還需注意的是,即使受益人必須滿足其他條件,如該受益人必須在授予日後繼續服務該公司一段時間才可行使認股權,計算口仍然為授予日。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如果認股權計劃是補償性的,補償成本是以計算日市場價格與認股權行使價格之間的差額計算。除非在極少數情況下,股票是專門收購來滿足認股權計劃,並在收購後很快交付給認股權持有人,發行機構的股票機會成本不作參照。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此外,即使在計算日(一般為授予日)沒有發生補償成本,某些期後事件也可能引致需要確認補償成本。其中最重要的是: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認股權續期或延期,產生新的計算日,如果該日市場價格或公平價格超過了認股權行使價格,則需要確認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2、為了清算以前作出的股票獎勵或認股權而向雇員支付現金,該項付款額需視為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如果某認股權計劃包括向雇員支付補償,該補償應在與補償對應的服務期間予以確認。如果認股權的授予是無條件的(如認股權沒有待權期,所以在授予日便可以立即行使認股權),即其目的是酬勞雇員以前提供的服務,則補償成本應在授予日一次入賬。如果股票認股權是在部分或全部勞務提供之前授予,補償成本應在勞務發生的期間按配比原則確認。如果認股權計劃的待權期是一次生效的,補償成本基本上以直線法計提。而如果計劃的待權或是分期生效的,確認的方法便更為復雜。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下面,通過一個簡化的例題說明APB25關於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方法。在此,假設股票期權計劃的計算日和授予日相同且一次性生效。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例;假設ABC公司於2000年1月1日實施一項股票期權計劃,此時ABC公司的股票市價為20元/股,准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受益人)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購買10000股。受益人可在授予日後5-10年內行使。公司不認為受益人會放棄此權利。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股票期權授予日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股票期權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2、隨著受益人提供勞務賺取股票期權,1-5年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補償支出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3、受益人支付現金,行使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現金1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股東權益--股票期權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本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19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二)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第123號准則(SFAS123)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993年6月,FASB公布了人們期待已久的有關股票期權和其它以股票為基礎的補償安排的會計處理方案。這一方案如果採納,將取代APB25,對所有的固定或變動股票獎酬計劃,以授予日的股票價格為基準,用公允價值計算補償成本。這一方案的優點之一是它第一次運用同樣的方法處理固定和變動計劃,從而結束了現有準則(APB25和FASB解釋28)最令人煩惱的的一面。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但是,如前所述,FASB提出的方案遭到廣泛抵制,結果FASB被迫提出一個較為中庸的解決方法,即對公允價值法的採用僅作推薦。在SFAS123中,1993年方案中的公允價值法雖然得以保留,但是不作為強制的規定,而是推薦為較佳的方法。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SFAS123的規定中,與當前做法差距最遠的,是對基本按照市場價格或授予日(或計算日,假如兩者不同)的公允價值授予的固定認股權的會計處理。根據APB25,即使這類計劃被劃分為補償性的,通常也無須確認補償(因補償成本為零);而在SFAS123中,這類計劃的價值必須至少要以所謂的"最低價值"計算支出,即確認認股權的可遞延對行使價格的支付直至認股權的期間結束的價值,減去如果股票有股息支付而錯過的股息。最低價值確認為在服務期間分攤的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SFAS123的涵蓋范圍比APB25廣泛。SFAS123適用於所有與股票有關的補償計劃,不論他們的名稱,亦不論雇員是得到股票或根據股票價格得到現金。這一廣泛的定義包括所有的股票購買計劃、固定和變化認股權安排、受限制股票和股票增值權。它還適用於正常商業過程中用股票交換商品和勞務的交易。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除了符合一定的限制條件外,所有股票認股權和相關計劃均為補償性的,並需採用SFAS123的計算方法和披露要求。因此,該准則遠較APB25嚴格。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上市公司的公允價值的計算是採用普遍承認的認股權定價模式,其中較常見的是Black-Scholes和二項式模型。這些模型考慮(1)認股權的期限;(2)授予日的市場價格和認股權的行使價格;(3)無風險利率;以及(4)該股票預計的股價波動。由於這些模型非常復雜,一般都採用計算機來計算。對非上市公司,除了對股價波動的計算外,採用的方法基本相同。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下面,仍然通過一個簡化的例題說明SFAS123關於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方法。在此,假設股票期權計劃的計算日和授予日相同且一次性生效。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例:假設ABC公司於2000年1月1日實施一項股票期權計劃,此時ABC公司的股票市價為20元/股,准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受益人)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購買10000股。受益人可在授予日後5年行使。公司不認為受益人會放棄此權利。如果無風險利率為8%,預計每年支付現金股利0.5元/股,根據SFAS123計算的股票期權最低價值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股票期權授予日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7788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股票期權7788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2、隨著受益人提供勞務賺取股票期權,1-5年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補償支出15577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15577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3、受益人支付現金,行使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現金1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股東權益--股票期權7788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本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217885
H. 企業授予員工股份如何記賬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提供服務的,應當以授予職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授予後立即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資本公積。
【例】2009年4月1日,甲公司向其1000名職工每名授予100股,當日股份公允價值為6元/股。股權授予日職工即可行權。
借:管理費用等 60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600000
行權時: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600000
貸:股本 600000
如果所授予的權益性工具只有在對方完成了某一特定期間的勞務以後才能行權,在等待期間內,企業應在對方提供勞務時對其進行會計處理,並相應增加權益。
【例】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向其1000名辦公室人員每人授予100股,當日股票價格6元/股。授予的條件是要求職工必須自授予日起在公司工作三年。
(1)2009年1月1日:
借:長期待攤費用 60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600000
(2)等待期內,甲公司在以後三個資產負債表日(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年末):
借:管理費用 200000
貸:長期待攤費用 200000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0000
貸:股本 200000
(3)2012年1月1日,1000名員工均行使了權利,購買了股票,則甲公司不作任何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