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債務重組對股價的影響
1、在重組之前,個股往往因為重組的消息而獲得一定的影響力;2、多數情況下,重組中的個股會停牌,因此停牌的時點決定了未來個股是漲是跌;3、多數情況下,重組後復牌的決定性因素來自重組過程。如果重組過程非常出色,交易的資產改變了上市公司的質量,那麼此後股票將持續上漲;4、未來重組走勢主要與鎖定重組的個股有關。如果重組成功後股價上漲到高位,未來走勢將因其龐大的限售股而逐漸回歸其價值。
債務重組的前提條件是什麼
1、新准則在對債務重組的定義中增加了「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這一前提條件,並指出債務重組是「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新准則突出了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前提和債權人最終讓步的業務實質。也就是說,新准則要求企業進行債務重組時,必須滿足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這個前提。
2、企業是否可以進行債務重組,必須首先要求對債務人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這可以通過對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比較後判斷,譬如可以分析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企業資產的質量、企業的利潤質量以及企業的增長特性進行判斷。顯然,新准則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業隨意利用債務重組進行利潤操縱的行為,實際上是縮小了債務重組應用的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㈡ 股票債務重組是好事還是壞事
股票債務重組不能簡單判定是好事還是壞事,需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