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創業板業績預披露新規
法律分析:創業板公司在編制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時,預計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經營業績將出現應予以預告情形的,應當在本期定期報告中進行業績預告。未在定期報告中進行業績預告的,應當及時以臨時報告的形式披露業績預告,半年度業績預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晚於7月15日,前三季度業績預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晚於10月15日,年度業績預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晚於1月31日。 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等發行上市公開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主要財務數據和會計指標,而董事會在公司上市後預計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將出現應予以預告情形的,應在知悉後的第一時間披露業績預告。
法律依據: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
第二條 公司在編制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時,預計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經營業績將出現應予以預告情形的,應當在本期定期報告中進行業績預告。未在定期報告中進行業績預告的,應當及時以臨時報告的形式披露業績預告,半年度業績預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晚於7月15日,前三季度業績預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晚於10月15日,年度業績預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晚於1月31日。 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等發行上市公開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主要財務數據和會計指標,而董事會在公司上市後預計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將出現應予以預告情形的,應在知悉後的第一時間披露業績預告。
第三條 公司應根據不同情況在業績預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及與上年同期相比的預計變動范圍。1、公司預計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為正值,且上年同期也為正值的,應在業績預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及與上年同期相比的預計變動范圍。披露的業績變動范圍上下限差異不得超過30%,例如20%至50%、30%至60%、-5%至25%,-60%至-30%等。2、公司預計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虧損或與上年同期相比實現扭虧為盈的,應在業績預告中披露盈虧金額的預計范圍,應以不超過500萬元的幅度披露盈虧金額,例如虧損100萬至600萬,盈利300萬至800萬等。 預計業績同比增長或扭虧為盈的公司,應說明本年度非經常性損益對凈利潤的影響金額,或者詳細說明導致業績同比增長或扭虧為盈的具體原因。
Ⅱ 創業板業績預告新規
法律分析:關於創業板業績預告的法規現行有效的有兩部也是最新的,分別是2012年和2016年。
法律依據:《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 於2016年12月29日發布;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關於制定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 於2012年01月01日發布
Ⅲ 創業板中報業績預告規定
法律分析:公司應根據不同情況在業績預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及與上年同期相比的預計變動范圍。
法律依據:《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 公司應根據不同情況在業績預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及與上年同期相比的預計變動范圍。1、公司預計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為正值,且上年同期也為正值的,應在業績預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及與上年同期相比的預計變動范圍。披露的業績變動范圍上下限差異不得超過30%,例如20%至50%、30%至60%、-5%至25%,-60%至-30%等。2、公司預計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虧損或與上年同期相比實現扭虧為盈的,應在業績預告中披露盈虧金額的預計范圍,應以不超過500萬元的幅度披露盈虧金額,例如虧損100萬至600萬,盈利300萬至800萬等。預計業績同比增長或扭虧為盈的公司,應說明本年度非經常性損益對凈利潤的影響金額,或者詳細說明導致業績同比增長或扭虧為盈的具體原因。
Ⅳ 創業板業績預告時間規定
創業板業績預告應當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預告,但出現以下情況才要進行業績預告:1.凈利潤為負;2.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3.實現扭虧為盈;4.期末凈資產為負。
上市公司業績是影響股票漲跌其中一個因素,當上市公司業績較好,說明公司經營能力好,股票值得投資,股票上漲概率較大。
【拓展資料】
主板:對於主板企業,業績預披露不是強制性的,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是必須的。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的要求不同,下面分別介紹。
上交所主板:
1.業績預測 對於年報,如果上市公司預測凈利潤可能為負,轉虧為盈,凈利潤將較上一年度增減50%以上(小基數除外)。如果公司預計年度經營業績會出現上述情況之一,則必須進行業績預告;如果中期和第三季度業績預計會出現上述情況之一,可以進行業績預測。
2.性能快報
如果公司已經匯總了當期財務數據,但年報尚未編制,可以先披露業績報告。
深交所主板:1.業績預測
報告期內(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年度)出現以下情況,應進行業績預告:凈利潤為負,扭虧為盈,實現盈利,凈利潤較上年同期(基數過小除外)增減50%以上,期末凈資產為負,年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
如果有必要披露業績預測,業績預測的時間要求是:一季度業績預告為報告期當年4月15日前:報告期當年7月15日前半年度業績預告:三季度業績預告為報告期當年10月15日前:年度業績預告為報告期次年1月31日前:
看到部分投資者還在期待業績預告,主要原因是上述規則不明確,7月15日以後不會做業績預告。
2.性能快報 鼓勵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披露前主動披露定期報告業績報告。
從上述規則中,投資者可以發現,只有在業績發生較大變化時,對主板企業的業績預測才具有強制性,一般不具有強制性。那麼對於沒有業績預測的企業,業績相對穩定,波動不大。
其它板塊:為了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中國a股除主板外,還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和科創板。這些板的性能預披露要求更嚴格,下面逐一介紹。
中小板:1.業績預測
公司應披露半年度、前三季度和年度業績預告。公司預計一季度業績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披露一季度業績預告:凈利潤為負值;凈利潤較上年同期增加或減少50%以上;與去年同期相比,扭虧為盈。業績預告時間與主板相同。
2.性能快報 年度報告擬於3-4月披露的公司,應於2月底前披露年度業績報告。鼓勵半年報
告預約披露時間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半年度業績快報。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 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業績快報,否則需要強制性披露年度業績快報。半年報和季報業績快報不是強制性披露的。
創業板:1.業績預告
公司應披露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年度業績預告。一季度業績預告時間:上年度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3月31日之前的,應當最晚在披露年度報告的同時,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4月份的,應當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其它業績預告時間與主板相同。
2.業績快報
這一點與中小板相同。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 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業績快報,否則需要強制性披露年度業績快報。半年報和季報業績快報不是強制性披露的。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應當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業績快報。
科創板:
1.業績預告
與滬市主板上市公司一樣,科創板上市公司預計年度經營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1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
一是凈利潤為負;二是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是實現扭虧為盈。
同時,如果科創板上市公司預計半年度和季度業績出現以上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進行業績預告。
此外,科創板上市公司披露業績預告後,預計本期業績與業績預告差異幅度達到20%的,應當及時披露更正公告。
2.業績快報
對於科創板上市公司而言,根據《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披露年度報告。如果科創板上市公司預計不能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披露年度報告的,應當在該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按照《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披露業績快報。
Ⅳ 創業板預告2020新規
法律分析:2020年新規規定創業板需要披露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和年報,其中半年報和年報業績變動50%強制披露預告,一季報和三季報預告自願披露,2021年6月1日之後創業板只需披露半年報和年報,一季報,三季報自願披露。注意不是預告,而是季報都不強制披露,公司自願披露。
法律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
1.1 為規范公司股票、存托憑證、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其他衍生品種(以下統稱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上市行為,以及發行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本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規則。
1.2 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本所創業板的上市和持續監管事宜,適用本規則;本規則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所其他相關規定。
1.3 發行人申請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本所創業板上市,應當經本所審核同意,並在上市前與本所簽訂上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有關事項。
1.4 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或存托憑證持有人、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破產管理人及其成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指南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1.5 本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和上市協議、相關主體的聲明與承諾,對第 1.4 條規定的主體進行自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