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不讓法院查到股票
向法院申請調查令
不知道對方在哪一個證券公司開戶的情況下,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的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去中國證券深圳結算公司調查對方的股票交易明細。通過這兩個公司,可以查到對方所有的股票交易記錄。法院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並據情採取相應的執行措施是執行法官的基本性工作,故法院會查詢被執行人賬戶,並有權對賬戶內的存款予以執行。
銀行存款是被執行人的基本財產,執行起來也相對其他財產較為簡單。而在申請執行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通常情況下要首先通知被執行人並要求申報財產,當然,因情況緊急等情形,法院也可能不事先告之被申請人執行事宜的前提下徑行查詢銀行的存款,並根據不同情況採取相應的凍結、劃撥等措施。以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 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法院在執行程序中,可以通過以下手段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
1、到銀行查詢銀行存款;
2、到基金公司查詢股票、基金等財產;
3、到房管局查詢房產;
4、到車輛管理所查詢車輛;
5、到被執行人家中調查、搜查財產;
6、到被執行人單位調查其工資收入情況;
7、到與被執行人有業務關系的單位調查雙方賬務往來情況;
8、其他法律授權的方式。銀行賬戶凍結的錢能查到嗎
銀行卡被動凍結可以查詢余額,也可以進行資金轉入的,但不允許轉出。
【拓展資料】
1.法律規定,除法院、檢察、公安、海關、安全、稅務等有權機關外,在法律授權的情況下按法定程序可以凍結單位或個人賬戶外,其他任何部門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權凍結別人的賬戶。
2.按照法律規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執法機關可以要求銀行凍結賬戶。凍結最長期限6個月,逾期自動撤銷凍結。
3.銀行凍結資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檢察院等執法機關的法律文書。銀行無權自行凍結客戶的賬戶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❷ 股票賬戶信息查詢
1.申請法院調查令到中國攔寬證券登耐衡空記結算公司上海或深圳兩個分昌瞎公司調查取證,列印有股票交易的資金對賬單;
2.根據資金對賬單查找對方開戶的證券公司及證券營業部;
3.申請法院調查令到該證券公司或證券營業部調查取證,列印所有的股票交易明細及銀證出(入)資金。
調查取證前與目標證_公司的營業部聯系,問清楚除了律師證、調查令是否就可以調查取證,有些證_公司的營業部還需要提供介紹信和律師本人身份證原件。問清楚是否需要2名律師前往。
❸ 怎麼查詢自己名下的證券賬戶,有以下三種方法嗎
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原告為防止被告轉移資產,往往會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保全的資產一般是被告的銀行賬戶、車子、房子、股權等常規資產。其實,除上述常規資產外,有一類資產在財產保全過程中經常會被忽略和遺忘,那就是股票和基金,事實上,近年來,我國居民的財富配置比例中,證券、基金、保險等金融資產佔比逐年提升,到2022年,金融資產配資比例已經超過了40%,因此,對上述金融資產的調查和查封,在訴訟中變得尤為重要。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如何調查、查封股票和基金。
一、【如何調查個人名下股票、基金】
起訴之前,如果原告已經掌握了被告的資金賬戶、一碼通賬戶、證券賬戶等信息的,當然可以直接將上述信息告知執行法官,由法院進行財產保全。但如果只有被告身份信息,而沒有被告證券賬戶信息該怎麼辦呢?有辦法!原告律師可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由原告律師持律師調查令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結算)調取被告名下的證券信息。
根據中國結算在2021年7月發布的最新版《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協助執法業務指南》顯示,律師持法院開具的律師調查令不但能查詢個人名下登記的所有證券信息,還能查詢個人名下在中國結算登記的公募基金信息。
目前,中國結算在內地有三家分公司,分別為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北京分公司,律師可持律師調查令向任何一家分公司查詢上述證券、基金信息。
律師查詢到被告名下的證券賬戶和基金賬戶後,並不能直接向中國結算申請查封、凍結上述證券,而是應當據此查清被告的開戶證券公司和資金賬戶,然後由法院執行局要求該證券公司營業部協助查封被告資金賬戶,以達到查封目的。此類司法查封稱為「不限制賣出凍結」,即查封後,被告仍可以賣出證券,但所得資金將被凍結在資金賬戶內,不得再次使用。
三、【實踐中常見問題】
實踐中,很多保險公司甚至是法院,都對凍結證券賬戶都是比較抵觸,筆者此前經辦的一個案件,當地所有保險公司均不願承保對證券賬戶的財產保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誤解了司法凍結證券賬戶的效果,誤以為證券賬戶一旦被凍結,賬戶內所有股票均無法買賣,萬一價格下跌,將給被告造成巨大損失,從而引起被告的索賠。因此,律師在申請查封證券類資產時,需要多一些耐心,多做些解釋工作。
❹ 怎樣查找與證券賬戶對應的銀行帳戶
一般查詢賬戶余額及一定期限內存取、款明細。通常需要提供對方的開戶行和賬號,在實踐中有以下幾種收集途徑:
(1)對方留在家中的存摺及銀行卡,對這些材料進行復印或抄錄賬號即可;
(2)對方留在家中的銀行卡刷卡消費憑證;
(3)對方的銀行存、取款憑證;
(4)對方記錄在筆記本上的備忘銀行賬號。
再根據以上信息,決定是否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以及明確需要保全的金額。
2、股票交易及資金賬戶信息查詢取證。
一般來說,股票賬戶內的資金由兩部分構成:(1)股票的當前市場價值。(2)股票資金賬戶內的余額。
如果知道對方的開戶證券公司,可以委託律師申請法院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到證券公司調查,列印有股票交易的資金對賬單,或直接去開戶銀行列印股票交易的對賬單。
如果不知道對方的開戶證券公司,只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就足夠了,只是稍麻煩一些。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去中國證券上海結算公司或中國證券深圳結算公司調查,可以查到對方所有的股票交易記錄。
由於股票交易的特殊性,股票交易都會委託第三方銀行進行資金託管,即股票的資金均由第三方銀行轉入或轉出。為此,如果想查到對方的資金賬戶情況,還需要在這兩個公司查出對方的開戶證券公司,再去具體開戶的證券公司調查資金對賬單。最後,查清對方賬戶內的股票市值及資金賬戶余額。
❺ 離婚夫妻一方隱匿財產怎麼查詢
離婚夫妻一方隱匿財產的查詢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
首先,調查銀行存款是關鍵步驟。可以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或法院調查,需要提供對方的開戶行和賬號。法院可列印自開戶以來的存款明細,便於清查所有存款、取款、往來明細,並作為法庭證據。
其次,調查股票同樣重要。若知道對方股票交易的證券公司,可以委託律師申請法院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到證券公司列印股票交易資金對賬單。若未知證券公司,提供對方身份證號碼後,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去中國證券上海結算公司或深圳結算公司查詢股票交易明細及所有交易記錄。再者,如果已知對方開戶證券公司,可再次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查詢資金對賬單,了解對方賬戶內的股票市值及資金賬戶余額。
此外,調查房產也是必要的步驟。夫妻關系有效的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明、戶口本和結婚證,配偶憑此查詢相關房產登記結果信息。仲裁、訴訟案件當事人則需提供身份證明和立案證明原件,查詢與案件直接相關的房產登記資料。申請查詢時,需明確查詢目的和房屋坐落,並提供身份證明等必備證明材料,填寫查詢登記表。查詢登記表需載明房地產所有權人姓名、房地產登記案號或權利憑證編號,用於查詢時核對和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