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些資金不能進入我國股票市場
\(^o^)/~廣商滴~(我國目前不允許商業銀行進行投資)所以答案應該是銀行資金
Ⅱ 不得用於投資(包括但不限於購房、股票、期貨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如何理解這句話
這句話的目的是明確不能使用的范圍。
可以理解成:
1、一種風險控制,避免投資損失造成雙方的不利。
2、明確事項,發生風險後有協議可以參照。
補充:一般這類話語出現在信用卡上開卡說明上,防止套現資金的不良流向。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這句殺傷力非常大,范圍很廣。
Ⅲ 國有企業多餘資金可以用來投資股票嗎
國有企業多餘資金一般是不可以用來投資股票,但也不是絕對的,不是一概都不可以的,比如經過有關部門批准、具有投資股票市場資格的中投公司、中金公司都是國有企業,都可以投資股票市場。
Ⅳ 銀行資金可以投資於股市嗎
銀行理財資金原則上不得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未上市公司股權。而面向私人銀行客戶、高資產凈值客戶及機構類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則不受上述限制。銀行理財資金對股市的投資,屬於「限制性投資」,而非「禁止投資」。
Ⅳ 政府資金能用來買股票嗎
政府不能直接購買股票,但是政府資金可以轉給第三方機構例如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它們機構可以投資購買股票。
Ⅵ 為何貸款不讓用來買股票
為何貸款不讓用來買股票?股票的風險很大,投資股票損失的時候就沒有辦法償還貸款了,再說了貸款本身就要承擔利息的。因為風險大,銀行是救急不救窮的,如果你上班或者做生意收入穩定風險就小,如果炒股,現在中國炒股市場不穩定,一般都是短期收益,如果虧了錢被股市套牢了,銀行就傻了。當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該筆貸款由眾多要素構成,其重要的要素包括金額,期限,利率,用途等,不是你交了利息,銀行就應該讓你用這種錢,銀行除了盈利性,還有一個安全性是放在首位的。所以銀行對於高風險的資金用途都是拒絕的,相應的條款一定是在金融合同中作了約定的。
Ⅶ 國有企業多餘資金可以用來投資股票嗎
國有企業可以投資股市。
從現有的法律法規上看,國有事業單位用自有資金購買國債、申購基金和投資股票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1997年5月21日,國務院證券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下發《關於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的通知,
1999年,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法人配售股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這兩個通知並沒有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投資行為作出限制,只是規定了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投資股票時,不得進行股票的炒作。
根據以上規定,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上述投資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該筆資金必須是單位自有資金。如繫上級單位撥款或銀行貸款,則只能專款專用,不能用作上述投資。
2、用自有資金進行股票投資,只能以單位法人的身份開設一個B字帳戶,不得開設多個帳戶,也不得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帳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
3、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得用於炒作股票的涵義是:無論是配售股票或投資二級市場股票,必須持有該股6個月以上方可拋售(即在二級市場買入又賣出或賣出又買入同一種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6個月)。
違反上述規定,證監會對此將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及追究法定代表人責任等。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在配售股票過程中,承銷商一般都會規定最高申購限額,因此,使用的資金量不會很大。如自有資金量大,可考慮用組合投資的方式(如再購買國債及申購基金方式)使自有資金保值增值。
Ⅷ 知道融e借貸款資金不能用於投資股市,期貨,房產等!但在貸款的時候沒提示不能還信用卡
這個在當初辦理貸款的時候應該說過的,而且協議中一定也提到了。貸款不可以用於投資股市基金,也不可以以貸養貸,還信用卡更不可以。一旦違反有關規定,對方有權收回你的貸款資格和房貸額度。想要回復的話,需要你的徵信達到合格條件,至於期限,那就可以自己了,快的話一年,慢的話三五年都有,因為個人徵信建立很難。
Ⅸ 「預借現金所得資金不可用於投資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是什麼意思
1、意思是最好不動信用卡里的錢來炒股,炒股的第一原則是控制風險,應把握好風險,只要不是在牛市超過70%的人是處於虧損的狀態。
2、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
Ⅹ 融資融券里的當前保證金可用余額不能買股票嗎
不可以。保證金賬戶里的錢不可以買股票,你只有把保證金賬戶里的錢轉出來才可以買股票。保證金可用余額如果大於0,可以融資買入、融券賣出,但不可以用來普通買入。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需將用於擔保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從普通證券賬戶劃轉至信用證券賬戶。融資融券交易了結後,投資者可以將擔保證券劃轉回普通證券賬戶。在融資融券交易期間,經證券公司同意,投資者可將超過維持擔保比例300%以上部分的擔保證券劃轉回普通證券賬戶。
融資融券和普通炒股的區別:
1、保證金要求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須提交100%的保證金,即買入證券須事先存入足額的資金,賣出證券須事先持有足額的證券。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則不同,投資者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保證金一定倍數的買賣(買空賣空),在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上漲而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時,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並在高位賣出證券後歸還借款;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下跌而手頭沒有證券時,則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並在低位買入證券歸還。
2、法律關系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只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不僅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還存在資金或證券的借貸關系,因此還要事先以現金或證券的形式向證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並將融資買入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交付證券公司一並作為擔保物。投資者在償還借貸的資金、證券及利息、費用,並扣除自己的保證金後有剩餘的,即為投資收益(盈利)。
3、風險承擔和交易權利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風險完全由其自行承擔,所以幾乎可以買賣所有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品種(少數特殊品種對參與交易的投資者有特別要求的除外);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不能按時、足額償還資金或證券,還會給證券公司帶來風險,所以投資者只能在證券公司確定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內買賣證券,而證券公司確定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均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的證券范圍之內,這些證券一般流動性較大、波動性相對較小、不易被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