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是什麼,有什麼法律規定
您好,
一,股票與公司債券的不同點:
1、資本性質不同。股票是權益資本,是一種投資關系;公司債券是負債資本。是一種借貸關系。
2、持有人不同。股票的持有者是公司的股東,依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享有權利;而債券的持有者只是公司的債權人,對公司僅依約定享有債權人的權利。
3、發行者不同。股票的發行者僅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而公司債券的發行者即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
有限責任公司。
4、發行價格不同。股票的發行價格必須等於或高於其票面金額,不得折價發行,而公司債券不僅可以溢價發行、或平價發行,可以折價發行。
5、回報不同。股票的持有人從公司分配取得的紅利是不固定的,隨公司利潤的多少而變化,當公司有利潤可分配時即可分得,當公司無利潤可分配時則不可分得,回報幾率小。而債券的利息一般是固定的,不管公司盈利虧損都必須按照約定向債券的持有者支付利息,回報幾率大。
6、本金回收不同。股票的持有者在公司存續期間除法定情況外不可退股,只可通過轉讓股票而獲取現金,而債券不僅可以轉讓,在期限屆滿時公司應當向債券的持有人退還本金。
7、利益實現不同。公司股票分配的利潤在公司的毛利潤繳完所得稅之後,而公司債券的利息在公司繳納所得稅之前,作為公司的財務費用在財務費用中列支。在公司清算時,債券本金和利息的償還順序在先,而股票的持有人則只能在其後分配公司償還債務後的剩餘財產,如果債券是有擔保的債券,則能獲得比一般債務優先的償還。
相關法條包括《公司法》、《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等;行業規章主要包括中國證監會頒布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自律機構制定的規則、准則等,涉及行業管理、公司治理、業務操作和信息披露等諸多方面。
㈡ 簡述股票與債券在法律特徵方面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互相影響,往往在證券市場上發生同向運動,即一個上升另一個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見得一致。這些,就是股票和債券的聯系。 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3.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股票的特性:第一,股票具有不可返遞性。股票一經售出,不可再退回公司,不能再要求退還股金。第二,股票具有風險性。投資於股票能否獲得預期收入,要看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股票交易市場上的行情,而這都不是確定的,變化極大,必須准備承擔風險。第三,股票市場價格即股市具有波動性。影響股市波動的因素多種多樣,有公司內的,也有公司外的;有經營性的,也有非經營性的;有經濟的,也有政治的;有國內的,也有國際的;等等。這些因素變化頻繁,引起股市不斷波動。第四,股票具有極大的投機性。股票的風險性越大,市場價格越波動,就越有利於投機。投機有破壞性,但也加快了資本流動,加速了資本集中,有利於產業結構的調整,增加了社會總供給,對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積極意義。
㈢ 股票,債券,基金和金融衍生品四種有價證券的區別特徵是什麼
基金與股票兩者區別有以下三點:第一反應的經濟關系不同,第二股票屬於直接投資工具,基金屬於間接投資工具,第三風險水平不同。
金融衍生產品具有跨期性、聯動性、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高杠桿性、契約性、交易目的的多重性。
股票和債券的1.發行主體不同,2.收益穩定性不同,3.保本能力不同,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5.風險性不同
拓展資料:
有價證券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一)產權性
證券的產權性是指有價證券記載著權利人的財產權內容,代表著一定的財產所有權,擁有證券就意味著享有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在現代經濟社會里,財產權利和證券已密不可分,財產權利與證券兩者融合為一體,權利證券化。雖然證券持有人並不實際佔有財產,但可以通過持有證券,在法律上擁有有關財產的所有權或債權。
(二)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持有證券本身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收益,這是投資者轉讓資本使用權的回報。證券代表的是對一定數額的某種特定資產的所有權或債權,而資產是一種特殊的價值,它要在社會經濟運行中不斷運動,不斷增值,最終形成高於原始投入價值的價值。由於這種資產的所有權或債權屬於證券投資者,投資者持有證券也就同時擁有取得這部分資產增值收益的權利,因而證券本身具有收益性。有價證券的收益表現為利息收入、紅利收入和買賣證券的差價。收益的多少通常取決於該資產增值數額的多少和證券市場的供求狀況。
(三)流通性
證券的流動性又稱變現性,是指證券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靈活地轉讓證券以換取現金。流通性是證券的生命力所在。證券的期限性約束了投資者的靈活偏好,但其流通性以變通的方式滿足了投資者對資金的隨機需求。證券的流通是通過承兌、貼現、交易實現的。證券流通性的強弱,受證券期限、利率水平及計息方式、信用度、知名度、市場便利程度等到多種因素的制約。
(四)風險性
證券的風險性是指證券持有者面臨著預期投資收益不能實現,甚至使本金也受到損失的可能。這是由證券的期限性和未來經濟狀況的不確定性所致。在現有的社會生產條件下,未來經濟的發展變化有些是投資者可以預測的,而有些則無法預測,因此,投資者難以確定他所持有的證券將來能否取得收益和能獲得多少收益,從而就使持有證券具有風險。
(五)期限性
債券一般有明確的還本付息期限,以滿足不同投資者和籌資者對融資期限以及與此相關的收益率需求.債券的期限具有法律的約束力,是對雙方的融資權權益的保護.股票沒有期限,可視為無期證券。
㈣ 可轉債會有以下哪些條款
可轉換債券的主要條款有:
1、轉換價格: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價格。
2、轉換比例: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
3、轉換期限:可轉換證券的轉換期限可以與債券的期限相同。但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都規定某一具體期限,在有效期內允許可轉換債券持有者按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成發行人的普通股票。
4、贖回條款:促使債券持有人轉換股份;可以使發行公司避免市場利率下降後,繼續向債券持有人支付較高的債券票面利率所蒙受的損失。
5、回售條款:可以保護債券投資人的利益,可以使投資者具有安全感,有利於吸引投資者。
6、強制性轉換條款:保證可轉換債券順利的轉換成股票,實現發行公司擴大權益投資的目的。
拓展資料:
主要優勢: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影響可轉換債券收益的除了轉券的利率外,最為關鍵的就是可轉換債券的換股條件,也就是通常所稱的換股價格,即轉換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
如寶安轉券,每張轉券的面值為1元,每25張轉券才能轉換成一股股票,轉券的換股價格為25元,而寶安股票的每股凈資產最高也未超過4元,所以寶安轉券的轉股條件是相當高的。
當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超過轉券的換股價格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就將與股票的價格聯動,當股票的價格高於轉券的換股價格後,由於轉券的價格和股票的價格聯動,在股票上漲時,購買轉券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價格下跌時,由於轉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轉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由於其可轉換性,當它所對標的股票價格上漲時,債券價格也會上漲,並且沒有漲跌幅限制。此外,債券價格和股價之間還存在套利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對標股價上揚時,債券的收益會更穩健。
注意風險:
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㈤ 股票和債券有什麼區別
1,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是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
股票是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2,定性不同: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股票是股票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序,向投資者出售新股票所形成的市場。
3,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債券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股票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4,風險性不同:
債券購買者的投資風險小於股票購買者。無論公司經營好壞,只要沒有宣布破產,就必須足額支付債券持有人的債券到期本息。債券到期可還本付息,末到期則可以在債券市場上買賣轉讓;股票則只能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轉讓,不可以退股還本。
一,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二,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㈥ 股票,正股要持有多少股才能配債,是怎麼算的呢
可轉債配售是按投資者持有的股數來推算的,因為每隻發行可轉債的股票其發行規模和配售比例都不一祥,那麼投資者要滿足配售條件,最低持有的股數也是不一樣的。
可轉債最小申購單位為1手,每手金額為1000元,也就是說持有的股數乘以每股配售金額必須得大於1000元才能滿足配售條件。
舉個例子,假如某隻股票配售可轉債的比例為每股配售2.5元,那麼要達到配售條件,最低持有的股數為1000元/2.5元=400股,且必須在股權登記日當天收盤後仍持有不少於400股。如果持有1000股股票,那能配售到的可轉債計算過程為:1000*2.5=2500元,2500/1000=2.5手,最終獲配數量為2手(最低單位為1手)。
㈦ 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誰
一,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主體:
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公司);
股票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1) 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 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贏利情況變動而變動,贏利多就多得,贏利少就少得,無贏利不得。
(3) 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
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
(4) 經濟利益關系不同: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 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低;股票不僅是一般的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性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來
㈧ 股票、債卷、證卷的區別是....
一、 相同點:
1、兩者都是有價證券2、兩者都是籌措資金的手段3、兩者的收益率相互影響。
二、 區別
1、 兩者的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債券持有者與債券發行人之間是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者只可按期獲取利息及到期收回本金,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票則不同,股票是所有權憑證,股票所有者是發行股票公司的股東,股東一般擁有投票權,可以通過選舉董事行使對公司的經營決策權和監督權。
2、 兩者的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它屬於公司的負債,不是資本金。發行股票則是股份公司為創辦企業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集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
3、 兩者的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是一種有期投資。股票通常是不能償還的,一旦投資入股,股東便不能從股份公司抽回本金,因此,股票是一種無期投資,或稱永久投資。
4、 兩者的收益不同。債券有規定的利率,可獲得固定的利息;而股票的股息紅利不固定,一般視公司的經營情況而定。
5、 兩者的風險不同。股票風險較大,債券風險相對較小。
債券和股票區別關鍵在於持有者權利不同:債券相當於借據,這個是要按規定條件償還你的本息的,這是你借給別人使用的錢,無論盈虧他只會還你本息,不多也不少。股票,是你投資於他人的錢,他沒有義務償還你,根據他的經營狀況決定是否給你分紅。債券的主要風險在於借錢人無法償還,股票的風險在於經營狀況的惡化導致股票貶值。兩者的風險無法在一般的意義上比較大小。
債券持有人與股票持有人共同點是他們都是公司資金的提供者,但是他們的權利不同。
債券持有人權利優先於股票持有人,此權利僅指獲得償付的權利,比如公司利潤分配時,公司破產清算時等等。一般來說,債券持有人無權干涉公司的經營管理,而這恰恰是股票持有人的權利(通過股東大會以及董事會間接或直接)。特殊情況下,債券持有人,可以通過借款條件約束經營管理。
證券的定義:
從一般意義上來說,證券是指用以證明或設定權利所做成的書面憑證,它表明證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權取得該證券擁有的特定權益,或證明其曾經發生過的行為。證券按其性質不同,可分為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憑證證券又稱無價證券,是指本身不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一定收入的證券。
證券具備兩個最基本的特徵:一是法律特徵,即它反映的是某種法律行為的結果,本身必須具有合法性。二是書面特徵,即必須採取書面形式或與書面形式有同等效力的形式,並且必須按照特定的格式進行書寫或製作,載明有關法規規定的全部必要事項。
股票的定義:股票是有價證券的一種主要形式,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有三個基本要素:發行主體、股份、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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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性質:
1、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
2、 股票是一種要式證券,股票應記載一定的事項,其內容應全面真實,這些事項往往通過法律形式加以規定。
3、 股票是一種證權證券,證權證券是指證券是權利的一種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權利的載體,權利是已經存在的。
4、 股票是一種資本證券,股份公司發行股票是一種吸引認購者投資以籌措公司自有資本手段,對於認購股票的人來說,購買股票就是一種投資行為。
5、 股票是一種綜合權利證券,股票持有者作為股份公司的股東享有獨立的股東權利。股東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包括出席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分配股息和紅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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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特徵:股票具有以下六個方面的特徵:
1、 收益性,收益性是股票是最基本的特徵,它是指持有股票可以為持有人帶來收益的特性。
2、 風險性,風險性是指股票可能產生經濟利益損失的特性。持有股票要承擔一定的風險。
3、 流動性,是指股票可以自由地進行交易。
4、 永久性,是指股票所載有權利的有效性是始終不變的,因為它是一種無期限的法律憑證。
5、 參與性,是指股票持有人有權參與公司重大決策的特性。
6、 波動性,是指股票交易價格經常性變化,或者說與股票票面價值經常不一致。
債券的含義:
債券有四個方面的含義:其一,發行人是借入資金的經濟主體;其二,投資者是出借資金的經濟主體;其三,發行人需要一定時期還本付息;其四,反映了發行者和投資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而且是這一關系的法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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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的基本性質:
1、 債券屬於有價證券。
2、 債券是一種虛擬資本。因為債券的本質是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書,在債權債務關系建立時所投入的資金已被債務人佔用,因此,債券是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
3、 債券是債權的表現。這種權利不是直接支配財產,也不以資產所有權表示,而是一種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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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的票面要素:
1、票面價值2、償還期限3、利率4、債券發行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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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的特性:
1、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2、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轉出債券收回本息的靈活性,它主要取決於市場對轉讓所提供的便利程度。
3、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收益相對固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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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分類:
一、 按發行主體分類:
1、 政府債券2、金融債券3、公司債券
二、 按計息方式分類
1、 單利債券2、復利債券3、貼現債券4、累進利率債券
三、 按利率是否固定分類
1、 固定利率債券2、浮動利率債券
四、 按債券形態分類
1、 實物債券。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在我國現階段的國債種類中,無記名國債就屬於這種實物債券,它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面值等,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
2、 憑證式債券。是一種債權人認購債券的收款憑證,而不是債券發行人制定的標准格式的債券。我國近年通過銀行系統發行的憑證式國債,券面上不印製票面金額(而是根據認購者的認購額填寫實際的繳款金額),是一種國家儲蓄齋,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
3、 記帳式債券。是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而是在電腦帳戶中作記錄。我國近來通過滬、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的記帳式國債就是這方面的實例。
債券與股票的比較:
一、 相同點:
1、兩者都是有價證券2、兩者都是籌措資金的手段3、兩者的收益率相互影響。
二、 區別
1、 兩者的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債券持有者與債券發行人之間是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者只可按期獲取利息及到期收回本金,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票則不同,股票是所有權憑證,股票所有者是發行股票公司的股東,股東一般擁有投票權,可以通過選舉董事行使對公司的經營決策權和監督權。
2、 兩者的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它屬於公司的負債,不是資本金。發行股票則是股份公司為創辦企業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集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
3、 兩者的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是一種有期投資。股票通常是不能償還的,一旦投資入股,股東便不能從股份公司抽回本金,因此,股票是一種無期投資,或稱永久投資。
4、 兩者的收益不同。債券有規定的利率,可獲得固定的利息;而股票的股息紅利不固定,一般視公司的經營情況而定。
5、 兩者的風險不同。股票風險較大,債券風險相對較小。
㈨ 持有債券或股票的人都是企業所有者嗎
持有公司債券的是公司的債權人不是所有者,持有公司股票的公司的股東是所有者。債權人只對其出借的資金有利息收益權,不分享公司經營所獲得的利潤。股票持有者則靠公司經營的利潤分享獲益。
㈩ 一個公司的債券持有者和股票持有者有何種區別
針對同一個公司而言,持有該公司股票的人是該公司的股東,持有該公司債券的人是該公司的債主。二者之間沒有必然聯系,要說關系的話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的關系。股東以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司負責。股東享有分享公司收益的權利,債權人沒有,但債權人享有在股東分紅之前優先受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