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證券法為什麼對大股東買賣所持有的股票作出限制性的規定
避免操作控制股價!避免內幕交易!等等
㈡ 證券法案例
1.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在6個月內不能做反向交易,否則所得收入歸公司所有
2.第一章第5條:...;禁止欺詐,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我就知道這些了...
㈢ 《證券法》中的證券交易規則是什麼
證劵交易規則:為了維護證劵交易市場而頒布的具有法律依據的規則。主要包含:集中競價交易規則、大宗交易制度和金融期貨交易規則三方面。
1、中國的基本法制中缺少關於商事交易行為特殊性的一般規定,按照多數國家法律的規定,證券交易如同票據交易一樣,並不適用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成立的一般規則,而應當適用反映商事交易迅捷與安全要求的無因性原則與抽象性原則。
2、中國的基本法制中缺少關於商事交易行為特殊性的一般規定。實際上,大陸法各國關於證券交易各類制度受到其商法一般規則的約束,這就是在法定條款限制下的意思自治制度。
3、在我國《證券法》第42條規定了證券交易雙邊市場原則後,我國的相關制度和市場建設有了突飛猛機猛進的發展。2006年9月8日,我國成立了旨在從事證券期貨與金融期貨交易的上海金融期貨交易所;2005年4月8日,由滬深兩地證券交易所共同編制推出了證券期貨的基本交易工具「滬深300統一指數」;2007年3月6日我國又頒布了旨在掃除雙邊市場交易障礙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應當說,我國未來擬進行的證券期貨交易已經是呼之欲出了,我國未來將不斷推出的證券期權交易、利率期貨交易、匯率期貨交易的基本形態已經成形,我國已經開始了從單邊證券市場向雙邊證券市場的戰略改革之路。
㈣ 持股5%的大股東股票買賣規定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購買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且不得再行買賣該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後,每增減5%,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30%時,繼續增持的,應當進行要約收購,並應當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並就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國證監會在15日內無異議的,收購人可以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收購人,也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要約豁免。
拓展資料:
1、輪候凍結,金融、法律方面的術語,是指對已被法院凍結的存款,其他法院也要求進行凍結,只要前一凍結一經解除,登記在先的輪候凍結即自動生效,無需等到新凍結手續辦理完畢的制度。
2、具體意思是:查封、扣押、凍結撤銷或者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查封、扣押、凍結即自動轉為查封、扣押、凍結」。
3、股東所持全部股份遭輪候凍結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多家執法部門對其進行輪流凍結的意思,輪候凍結一體適用於人法院、人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首次得到了明確。
通知規定,只要一個執法機關凍結在先的,其他執法機關的凍結措施只能做輪候處理,凍結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凍結自動生效。
另外大股東所持公司股票被輪候凍結,這種公告是不得不告,當屬於中性偏空,肯定不能算利好。
㈤ 什麼叫股票的反向交易
1、所謂的股票反向買賣即是投資者正在實踐獨霸的進程中貫徹股市買賣中的高拋低吸這個正向獨霸 。
2、即是投資者賣收操作時的價值選擇不錯,而是錯正在賣出的數目上,不依照分批賣出、越漲越賣的准繩獨霸,效果導致初志與終極收益相反的效果。
3、換言之,即是要求每一次買賣的賣出價必需正在原本買入價之上,買入價必需正在原本賣出 價之下。 另外一方面,要正確確定買賣數目。
拓展資料:
1、股市裡面反包板是什麼意思
漲停板,是指當日價格停止上漲,而非停止交易。漲停板——證券市場中交易當天股價的最高限度稱為漲停板,漲停板時的股價叫漲停板價。股市裡面反包板的意思是一個漲停板後面有2調整之後又有一個漲停。中國證券市場股票不包括被特殊處理A股的漲跌幅以10%為限,當日漲幅達到10%限為上限,買盤持續維持到收盤,稱該股為漲停板,ST類股的漲跌幅設定為5%,達到5%即為漲停板。 一般說,開市即封漲停的股票,勢頭較猛,只要當天漲停板不被打開,第二日仍然有上沖動力,尾盤突然拉至漲停的股票,莊家有於第二日出貨或騙線的嫌疑,應小心。
2、什麼是股票極點反轉
所謂極點,就是一條曲線在某一區間內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也就是這個點如果是最小值,那麼其前後相鄰的值都比他大,反則反之。股票做的久了都知道,股價走勢一般有四種,上漲,下跌,平台整理,寬幅震盪。有些分析師為了讓自己說法顯得更有學問,就把股價走勢的變盤點叫做「股票價格的極點反轉」,也就是股價運行到某一點後,價格趨勢發生的變化,也就是原來一直漲的過了那個最高價變得一直跌了,或股價一直跌,過了最低價後變得一直漲了。是一種盜用數學名詞對股價走勢變化的解釋。這里的極點反轉指的就是上漲和下跌之間的變換而已。又是很真佩服那些分析師的創新精神。
3、股票反抽是什麼意思 反抽與反彈有什麼區別
通常聽到上穿0軸和下穿0軸就是統計數值變化曲線也就是指標曲線在那個坐標軸的變化情況,用來參考股票的歷史走勢,分析股票後期走勢。股票的各種指標是反應股票走勢動態的統計數值,然後用坐標軸表示出來,橫軸是時間,縱軸是數值。股票價格隨著時間變化改變的,各個時間段統計數值也不一樣,這樣就有了各個指標數值的變化曲線。指標數值裡面有正負,0軸就是指標數值為0的那一個縱軸坐標值。
㈥ 關於股票交易有些什麼法律法規啊
一般規定如下:
第三十七條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
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第四十條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應當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條證券交易當事人買賣的證券可以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二條證券交易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
第四十五條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除前款規定外,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五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第四十六條證券交易的收費必須合理,並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辦法。
證券交易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證券屬於資本證券,是股權憑證和債權憑證兩種形式的結合,證券交易當事人的買賣可以採用紙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其他形式,但是該形式必須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形式。以上信息由小編整理編輯。
㈦ 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不同點: 1、股票股利面值不變,股票分割每股面值變小; 2、股票股利股東權益結構變化,股票分割股東權益結構不變; 3、股票股利股價低漲時採用,股票分割股價暴漲時採用; 4、股票股利屬於股利支付方式,股票分割不屬於股利支付方式。
相同點: 1、兩者普通股股數均增加(股票分割增加更多); 2、如果盈利總額和市盈率不變,每股收益和每股市價均下降(股票分割下降更多); 3、股東持股比例不變; 4、資產總額、負債總額、股東權益總額不變。
一、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採用最為頻繁的一種股利政策。企業發放股票股利不會導致企業資產的減少或負債的增加,也不會引起股東所持股票比例的變化,只會導致股東權益各項目間的增減變化。股票股利以發放比例大小,可分為小比例股票股利和大比例股票股利。以下分別加以分析:小比例股票股利。假如股票股利的發放比例低於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20%,一般稱之為小比例股票股利。我國《證券法》規定:「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普通股股份總數的30%。」因而我國上市公司較多採用小比例股票股利政策。小比例股票股利由於其發放比例比較小,一般不會造成股價的大幅度波動,發放小比例股票股利會造成以下影響:引起留存收益減少,普通股股本和資本公積增加,所有者權益總 額不變。由於稅後凈利潤不會因發放股票股利而增加,而發行在外的普通股數量卻由於股票股利的發放而上升,從而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的降低。大比例股票股利。假如股票股利的發行比例大於或等於原發行在外普通股數量20%,就稱為大比例股票股利。小比例股票股利發放不會對股價產生較大的波動,大比例股票股利的發放卻足以引起股價的變化。一般來說,大比例股票股利政策會產生以下影響:引起普通股股本的增加,留存收益減少以及每股收益的降低,資本公積和所有者權益總額保持不變
二、股票分割 股票分割是指通過成比例地降低股票面值而增加普通股的數量,它是一種將面額較高的股票轉換成面額較低股票的行為。在股票分割後,由於普通股數量的增加,普通股面值相應降低,其造成的影響將與股票股利不盡相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兩點: 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留存收益都保持不變,股東權益總額因而也不變。每股面值和每股收益由於普通股數量的增加而降低。相對於增加流通在外普通股數量的股票分割政策, 企業在某個時期如希望減少流通在外普通股的數量,可通過股票合並來實現。股票合並作為股票分割的反向操作行為,又稱為「反分割」。它造成的影響可以歸納為:由於普通股數量的減少,導致普通股面值相應提高。與股票分割一樣,股票合並後,普通股股本總額、資本公積、留存收益都保持不變,股東權益總額也保持不變。由於普通股數量減少,而本年稅後凈利潤不變,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增加。
三、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意義 首先,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使企業的股票處於一個價位更低的交易范圍,從而可以吸收更多的購買者購買公司的股票,擴大個人投資者持有股票的數量,有利於擴大公司的影響。其次,在投資者看來,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是成長中公司的行為,因而能提高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可穩定甚至提高公司股票的價格。第三,發放股票股利可使股東分享公司的盈餘而公司不支出大量的現金,便於公司擴大規模進行再投資,有利於公司的長期穩定發展。第四,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都能達到降低公司股價的目的。但一般來說,只有公司股價劇漲且預期難以下降時,才 採用股票分割的辦法;而在公司股價上漲幅度不大時,往往通過股票股利將其股價維持在一個理想的范圍之內。
㈧ 證券的法律:大股東可以買賣自公司股票嗎
可以,但是有限制。
1、證券法專門規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反向進行股票買賣,其間必須間隔6個月的時間;如果未間隔6個月,在該股票買賣中獲取的收益,即差額收入,歸該公司所有。而且持股5%的大股東在出售股票的時候需要在三個交易日對外進行公告。
2、大股東在擔任公司高管期間,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公司章程規定的特殊規定,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實施。
㈨ 股票回購的回購規定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徵求意見稿)》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為適應資本市場發展實踐的需要,現對《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中有關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行為補充規定如下:
規定徵文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應當由董事會依法作出決議,並提交股東大會批准。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在充分了解相關信息的基礎上,就回購股份事宜發表獨立意見。
二、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3日,將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的前一個交易日及召開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前10名股東的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在證券交易所網站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回購股份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回購股份的價格區間;
(二)擬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和比例;
(三)擬用於回購的資金總額以及資金來源;
(四)回購股份的期限;
(五)決議的有效期;
(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七)其他相關事項。
四、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對回購股份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五、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該決議,依法通知債權人,並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六、上市公司應當在下列情形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一)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定期報告中公告回購進展情況,包括已回購股份的數量和比例、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支付的總金額;
(四)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上市公司應當公告已回購股份總額、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以及支付的總金額。
七、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股份回購:
(一)開盤集合競價;
(二)收盤前半小時內。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二)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公司應當停止回購行為,並在2個工作日內公告回購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
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購股份完成之日後的30日內不得公布或者實施現金分紅方案。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期間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
十一、本補充規定自發布之 年 月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中有關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規定同時廢止。
(9)股票反向交易證券法擴展閱讀:
當公司回購自己股票時,資產流向股東,從債權人角度看,股票回購類似於現金紅利。
其一,股利分配是按照持股比例的,而股票回購不一定按比例進行。相應的,股利分配時,所有股東同等對待,而股票回購並不一定。
其二,在股利分配時,股東沒有放棄對未來公司的剩餘索取權,而在回購情形,股東放棄其在公司所有者權益中的部分股份。
其三,股利分配往往包括公司的一小部分財產,而股票回購可能會涉及公司的重大財產。
其四,股利分配一般要求持續性和穩定性,如果公司突然中斷股利分配,往往會被認為是公司的經營出現了問題,而股票回購是一種特殊的股利政策,不會對公司產生未來派現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