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債券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籌措資金時,依法定程序向投資者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證券。債券在債券投資者(持有人)與債券發行人之間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為債務人,債券持有人為債權人,債券持有人享有按照約定條件收回本金和收取利息的權利,債券發行人負有按照約定條件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債券作為一種證券,具有女口下特徵:(1)償還性。債券有確定的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期償還本金,並按照約定利率支付利息。(2)流通性。債券一般都可以自由轉讓,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其他合法交易場所轉讓.(3)低風險。債券須到期還本付息,有確定的預期收益,市場價格波動相對較小,故投資風險較小;即使發債企業破產,債券持有人的債權也優先於股票持有人(股東)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債券有不同的種類,按發行主體的不同分為政府債券、企業(公司)債券、金融債券,按償還期限的不同分為長期債券、短期債券和中期債券,按照債券利率在償還期內是否變化分為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按照債券發行地的不同分為國內債券與國際債券,等等。 股票與債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和融資手段,兩者都是證券,都直接向投資者發行,都可依法交易或轉讓,但有著明顯的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債券的發行人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而股票的發行人則只能是股份公司或者籌建中的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募集設立時公司尚未成立,由發起人負責公司籌建事項,包括辦理股票發行事宜)。 (2)法律關系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其持有人對發行人享有債權;而股票是股份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股權憑證,其持有人(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這就決定了債券持有人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人(股東)則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 (3)籌資成本不同。公司債券的利息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籌資是選擇發行股票還是發行債券,往往具有重要作用。 (4)投資風險不同。一般而言,債券須到期還本付息,市場價格波動較小,在發債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人的債權優先於股票持有人(股東)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投資風險相對較低;股票一般無固定收益,股息、紅利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而變動,購買股票的資金一旦交給公司就成為公司注冊資本、不能收回,而且股票市場價格波動相對較大,投資風險相對較高。
2. 證券包括股票和債券嗎
證券包括股票和債券。
1、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2、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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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簡述股票和債券的區別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投資者作為投資入股的所有權憑證,購買股票者就成為公司股東,股東憑此取得相應的權益,並承擔公司相應的責任與風險。由此可看出,債券與股票同為有價證券,是一種虛擬資本,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都起到募集社會資金,將閑散資金轉化為生產和建設資金的作用。同時,股票和債券都可以在市場上流通,投資者通過投資股票和債券都可獲得相應的收益。
不過,雖然同為有價證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也是極為明顯的。主要體現在以下面:
(一)籌資的性質不同 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公司);股票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債券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證書,反映發行者與投資者之間的資金借貸關系,投資者是債權人,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列入發行者的負債;而股票是一種所有權證書,反映股票持有人與其所投資的企業之間所有權關系,投資者是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所籌措的資金列入公司的資本(資產)。
由於籌資性質不同,投資者享有的權利不同。債券投資者不能參與發行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只能到期要求發行者還本付息;股票持有人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參加股東大會,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和利潤分配,但不能從公司資本中收回本金,不能退股。
(二)存續時限不同 債券作為一種投資是有時間性的,從債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確定期限的有價證券,到一定期限後就要償還。股票是沒有期限的有價證券,企業無需償還,投資者只能轉讓不能退股。企業惟一可能償還股票投資者本金的情況是,如果企業發生破產,並且債務已優先得到償還,根據資產清算的結果投資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補償。相反的,只要發行股票的公司不破產清算,那麼股票就永遠不會到期償還。
(三)收益來源不同 前面已經講過,債券投資者從發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債券利息固定,屬於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計入公司運作中的財務成本。在進行債券買賣時,投資者還可能得到資本收益。對於大多數債券來說,由於在它們發行時就會定下在什麼時間以多高的利率支付利息或者償還本金,所以投資者在買入這些債券的同時,往往就能夠准確地知道,如果自己持有債券到期的話,未來受到現金的時間和數量。相反,賣出這些債券的投資者也會清楚地了解,由於賣出債券而放棄的未來現金收入。由於這一原因,債券投資一直深受固定收入者的喜愛,如領退休金者、公務員等等。
股票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有權參與公司利潤分配,得到股息、紅利,股息和紅利是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股票時,投資者還可能得到資本收益。事實上,股票投資者中很大一部分投資的目的並不是著眼於得到股息和紅利收入,而是為了得到買賣股票的價差收入,即資本收益。
而且,有過投資股票經歷的投資者大都會體會到股票投資的最大特點,就是其價格和股息的不確定性,這也是股票投資的魅力之一。由於股息取決於股份公司的獲利情況,這是投資者所無法控制的。而且就算公司獲得盈利,是否進行分配也需要召開股東大會來決定,未知因素很多,因此股票價格波動比較頻繁。
(四)價值的回歸性(recursive) 債券投資的價值回歸性,是指債券在到期時,其價值往往是相對固定的,不會隨市場的變化而波動。例如,對於貼現債券來說,其到期價值必然等於債券面值;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的到期價值,必然等於面值加上應收利息。
但是股票的投資價值依賴於市場對相關股份公司前景的預期或判斷,其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公司的成長性,而不是其股息分配情況。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個股息支付情況較好的公司,其市盈率也較低。而且從理論上講,一隻股票的價格可以是0到正無窮大之間的任意值。
股票投資的價格計算基於市盈率和該支股票的每股收益,而債券投資的價格計算則是基於該支債券的未來各期現金流以及相對應的貼現率。
※例:兩種投資方式的比較 Peter把自己的閑余資金分別投資在股票和債券兩個市場,某一個星期一,他發現他持有的一隻股票價格上漲到了16元,原因是該股票發行公司的年報顯示其每股收益達到了1.00元,Peter根據市場的平均20倍市盈率,判斷該股票的價值應該在20元左右,因此選擇了繼續買進。
當天,一隻剩餘期限還有5年的固定利率債券的價格漲到了106元,Peter按照固定利率債券到期收益率的計算公式發現這只債券的到期收益率只有2.700%。Peter覺得已經漲到頂了,因此選擇了賣出所持有的這支債券。
我們可以看到,股票和債券由於其本質上的區別,其投資策略決定是完全不同的兩個過程。
(五)風險性不同 無論是債券還是股票,都有一系列的風險控制措施,如發行時都要符合規定的條件,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批,證券上市後要定期並及時發布有關公司經營和其他方面重大情況的信息,接受投資者監督。但是債券和股票作為兩種不同性質的有價證券,其投資風險差別是很明顯的。且不說國債和投資風險相當低的金融債券,即使是公司(企業)債券,其投資風險也要比股票投資風險小得多。主要原因有兩個:
1. 債券投資資金作為公司的債務,其本金和利息收入有保障。
企業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期限還本付息。債券利息作為企業的成本,其償付在股票的股息、紅利之前;利息數額事先已經確定,企業無權擅自變更。一般情況下,債券的還本付息不受企業經營狀況和盈利數額的影響,即使企業發生破產清算的情況,債務的清償也先於股票。
股票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其股息和紅利屬於公司的利潤。因此,股息與紅利的多少事先無法確定,其數額不僅直接取決於公司經營狀況和盈利情況,而且還取決於公司的分配政策。如果企業清算,股票持有人只有待債券持有人及其他債權人的債務充分清償後,才能就剩餘資產進行分配,很難得到全部補償。
2. 債券和股票在二級市場上的價格同樣會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但二者波動的程度不同。
一般來說,債券由於其償還期限固定,最終收益固定,因此其市場價格也相對穩定。二級市場上債券價格的最低點和最高點始終不會遠離其發行價和兌付價這個區間,價格每天上下波動的范圍也比較小,大都不會超過五元。正因為如此,債券「炒作」的周期要比股票長,「炒作」的風險也要比股票小得多。
股票價格的波動比債券要劇烈得多,其價格對各種「消息」極度敏感。不僅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引起股價的波動,而且宏觀經濟形勢、市場供求狀況、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甚至一些空穴來風的「小道消息」也能引發股市的大起大落,因此股票市場價格漲落頻繁,變動幅度大。這種特點對投機者有極大的吸引力,投機的加劇又使股市波動加劇。因此,股票炒作的風險極大,股市也成為「冒險家的樂園」。
聯系股票投資的風險性,我們來談談股票投資的收益。高風險應當是與高收益聯系在一起的,因此從理論上說,投資股票的收益也應當比投資債券收益高。但這是從市場預期收益率來說的,對於每個投資者則不盡然,特別是在我國股市尚不成熟的情況下。
4. 股票和債券有區別嗎哪個更加賺錢一些
說到國內的股票和債券,其實這兩者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但是兩者有相似之處,也就是說,現在國內在投資股票和債券的人也還是大部分都是一些股民啊,基金民等等這類人群就比較喜歡投資這一些,但對於股票和債券那麼小編和大家多聊一聊。
一、股票
股票實際上就是股份公司所有權部分,而且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也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一般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也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所有權,所以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但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而每個股東所用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比重。
5. 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及企業股票各有何特點 專升本財務管理學作業 很急 各位大哥大姐幫幫忙啊
政府債券特點:安全性高、流通性強、收益穩定、債券所得收入免交稅;
金融債券特點:安全性也較高、收益不穩定有風險、其收益可能高於政府債券,一般都低於企業債券;有短期債券、流通性弱;
企業債券特點:安全性或信用級別不高、收益相比政府和金融會高些、一般只有中長期債券、無流通性弱;
企業股票特點:安全性低、流通性較高、無返還性、收益與風險成正比、持股者達一定程度還可參與企業決策。
6. 股票是一種代表什麼的有價證券
股票是一種代表財產權的有價證券。有價證券是指具有一定價格和代表某種所有權或債權的憑證,包括股票和債券。股票是向股份公司投資入股的憑證,它代表對企業的股權,可憑股票分得利潤。有價證券按其所表明的財產權利的不同性質,可分為3類:商品證券、貨幣證券及資本證券。有價證券的出現,可以加速資本集中,從而適應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規模擴大的需要。
拓展資料:
有價證券可以從不同角度、按不同標准進行分類:
(一)按證券發行主體分類
按證券發行主體的不同,有價證券可分為政府證券、政府機構債券和公司證券。
政府證券通常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中央政府債券也稱國債,通常由一國財政部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由地方政府發行,以地方稅或其它收入償還,我國如今尚不允許除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各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政府機構證券是由經批準的政府機構發行的證券,我國如今也不允許政府機構發行債券。公司證券是公司為籌措資金而發行的有價證券,公司證券的包括范圍比較廣泛,有股票·公司債券及商業票據等。此外,在公司債券中,通常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稱為金融證券,其中金融債券尤為常見。
(二)按證券適銷性分類
證券按是否具有適銷性,可以分為適銷證券和不適銷證券。
適銷證券是指證券持有人在需要現金或希望將持有的證券轉化為現金時,能夠迅速地在證券市場上出售的證券。這類證券是金融投資者的主要投資對象,包括公司股票、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國庫券、公債券、優先認股權證、認股證書等。
不適銷證券是指證券持有人在需要現金時,不能或不能迅速地在證券市場上出售的證券。這種證券雖不能或不能迅速地在證券市場上出售,但都具有投資風險較小、投資收益確定、在特定條件下也可以換成現金等特點,如定期存單等。
(三)按證券上市與否分類
按證券是否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可分為上市證券和非上市證券。
上市證券又稱掛牌證券,是指經證券主管機關批准,並向證券交易所注冊登記,獲得在交易所內公開買賣資格的證券。
非上市證券也稱非掛牌證券、場外證券,指未申請上市或不符合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條件的證券。
7. 股票與債券的異同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 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 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 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
1、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業發行,而債券國家,公共團體,都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經固定,是固定的利息。而股票收入會變動,盈利並不是固定的。
3、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5、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
(7)股票是金融債券擴展閱讀:
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8. 股票與債券有什麼區別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如下:
1、收益穩定性不同。債券是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是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2、定性不同。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股票是股票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序,向投資者出售新股票所形成的市場;
3、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股票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4、風險性不同。債券購買者的投資風險小於股票購買者。無論公司經營好壞,只要沒有宣布破產,就必須足額支付債券持有人的債券到期本息。債券到期可還本付息,末到期則可以在債券市場上買賣轉讓,股票則只能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轉讓,不可以退股還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一百五十四條 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
(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
(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
(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債券擔保情況;
(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凈資產額;
(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十)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9.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 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 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 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
1、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業發行,而債券國家,公共團體,都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經固定,是固定的利息。而股票收入會變動,盈利並不是固定的。
3、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5、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