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申购可转债需要什么条件
申购可转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拥有股票账户:
具备两年交易经验:
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
申购可转债的方式:
直接申购:
通过购买正股获得优先配售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谨慎考虑个人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
‘贰’ 如何开50个账户打转债
想开50个账户打转债只能借用多个身份证进行开户,需要注意的是在A股市场上,投资者可以开设三个股票账户,这意味着投资者在进行可转债申购时,可以多个账户申购。但是,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同一投资者使用多喝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只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拓展资料: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叁’ 申购可转债需要什么条件
1.开立账户
投资者申购可转债应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具备正常的沪A、深A股东账户,投资者如需申购科创板、新三板、创业板等市场股票对应的可转债,还需另外开通相应板块的权限。
1.开立证券账户
2.股东账号状态正常
2.开通权限
投资者申购可转债前应开通可转债交易权限,签署可转债风险揭示书。为了防范交易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沪深交易所于2020年7月24日发文,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的申购与交易,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自2020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申购或者买入委托。
1.签署《风险揭示书》
申购时间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可通过东方财富证券交易软件中的“新债申购”菜单操作。
申购规则
同一个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或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均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为无效申购。新债申购一经操作,不允许撤单。
举例说明:
例1:假设某投资者,交易日的上午10点申购50手某可转债,等到当天下午2点再申购50手同一只可转债,系统只承认该投资者上午10点申购的50手可转债,之后的申购均为无效申报。
例2:假设某投资者在不同券商开立了多个证券账户,该投资者同时使用多家券商的账户申购了同一只可转债,系统只会承认该投资者在第一家券商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的申购均为无效申报。
中签与缴款
1.T日
T日申购,当日无需预缴款,零市值、零资金也能顶格申购
2.T+1日
主承销商摇号、抽签
3.T+2日
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财富证券交易软件查询中签结果。如果中签,投资者需在T+2日16点前,在我司中签账户中预留足额的可用资金,用于缴款,否则未足额缴款的部分视为放弃(T日均指交易日)。
注:一般我司也会以短信的方式通知中签的投资者,如果开户绑定的手机号有变更,请投资者及时通过东方财富证券APP上更新。
未足额缴款后果
如果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会被记入打新“黑名单”,6个月内不能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
放弃申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申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