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审法院判不离,可以继续冻结对方证券账户到6个月后再起诉吗
一审法院判不离,不能继续冻结对方证券账户到6个月后再起诉。
只要判决书生效,对方会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法院也会裁定解除冻结的。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fa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人民fa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fa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fa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fa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fa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贰’ 拖欠银行贷款被起诉,名下的股票账户会被立即冻结吗
可能会的。如果欠债太多,就已经逾期很久了。如果多次协商失败,银行会起诉你,强制执行你名下的财产。
欠款被起诉,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当然有权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被告的财产,如存款或其他财产,当然也包括股票账户。请注意,这些财产必须是被告名下的财产。因此,股份是否被冻结,取决于原告是否提出申请,法院是否批准;此外,被告名下的财产是否为申请人所有,法院是否对这些财产进行了查询。
拓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被执行人不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转移或者改变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人民法院查处、扣押、冻结、划拨、转换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分配或者改变财产价值的,应当作出裁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办理。
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
(一) 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家属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和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 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家属的必要生活费用。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要的生活费用按照标准确定;
(三) 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的家庭成员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 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作品;
(五) 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家属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和医疗用品;
(六) 被执行人获得的勋章和其他荣誉、表彰物品;
(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的规定,对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等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书中免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的国际组织;
(八) 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财产。
‘叁’ 司法冻结股票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这些被冻结的股票不能买卖。如果涉嫌犯罪的人需要用卖掉这些股票的钱还债,那将由法院组织拍卖。拍卖地点应当是在股市以外的大宗交易市场。对公司股票进行司法处置,尤其是保全和执行,除传统的管辖问题外,还会涉及上市公司股票作为被保全财产或主要财产的财产所在地的确认,以及以质押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标的财产的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管辖法院的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肆’ 法院可以冻结股票账户吗
可以的。涉及到个人财务的时候会依法冻结所有资产,包括证券帐户
‘伍’ 民事诉讼可以申请冻结账户吗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申请冻结对方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陆’ 民事诉讼可以冻结被告账户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除少数特殊情况外,正常情况下,法院只能依据原告的申请并提供担保后,才可以决定是否冻结被告人的资产,包括其银行账户资金、房产、车辆、贵重品等,且数额不得超过案值,不得给被告造成损害法院组织调解,被告不愿调解的,不得强迫,也不得主动冻结被告的个人账户,原告提出的,应当提供担保,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冻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柒’ 欠钱被起诉,股票的钱会冻结吗
会的。
补充资料:欠款被起诉,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查封冻结被告的财产,例如存款或是其他财产,当然包括股票账户,注意这些财产必须是被告名下的财产。因此股票是不是被冻结一是要看原告是不是提出了申请并且法院批准了这一申请;再者,有关被告名下的财产,申请人是不是掌握,并且法院是不是已经查询到这些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7)民诉判决后可否申请冻结股票账户扩展阅读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着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捌’ 法院可以冻结股票账户的钱吗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时,有权冻结个人的银行存款以及股票和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玖’ 股票帐户查封、冻结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于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其中也包括股票。在一般情况下,对股票的查封,会限于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帐户,该帐户只能进资金,而不能出资金;但一般会允许该股票的买卖,这是减小因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但是各个交易所的具体实施方法也不一样,详情请向相关单位咨询。
2.
资金小于100元
、没有股票
、2年内没交易
就会被冻结账户,处于休眠状态
本人亲自就到身份证和股东卡去您开户的证券公司解冻。
3.
涉嫌非法交易或者违反了相关证券管理条例也会被查封和冻结账号和资金。
‘拾’ 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时候,除了可以冻结个人的银行存款外,还可以冻结股票和基金吗
是都可以冻结的。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如果有恶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第一百一十六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