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警察可以查封老赖的股票账户并且直接变卖股票兑现来偿债给债权人吗
1、对警察来说,只有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强制执行时,才有老赖一说。
2、法院可以冻结股票账户,并委托证券公司强制卖出变现,兑现给债券人。
警察是没有权利直接查封账户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协查账户的一切信息。除非带着判决书来的。
‘贰’ 失信被执行人的证券证户会不会被查封的
失信被执行人的证券证户会不会被查封的?
一般不会,因为证券账户信息跟法院系统还不联网,但是如果执行申请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明确账户信息,法院也是可以去查封处置的。
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会不会冻结?
不会冻结,但是有很高的限制,具体如下: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怎么才能删除失信信息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叁’ 拖欠银行贷款被起诉,名下的股票账户会被立即冻结吗
可能会的。如果欠债太多,就已经逾期很久了。如果多次协商失败,银行会起诉你,强制执行你名下的财产。
欠款被起诉,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当然有权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被告的财产,如存款或其他财产,当然也包括股票账户。请注意,这些财产必须是被告名下的财产。因此,股份是否被冻结,取决于原告是否提出申请,法院是否批准;此外,被告名下的财产是否为申请人所有,法院是否对这些财产进行了查询。
拓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被执行人不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转移或者改变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人民法院查处、扣押、冻结、划拨、转换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分配或者改变财产价值的,应当作出裁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办理。
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
(一) 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家属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和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 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家属的必要生活费用。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要的生活费用按照标准确定;
(三) 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的家庭成员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 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作品;
(五) 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家属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和医疗用品;
(六) 被执行人获得的勋章和其他荣誉、表彰物品;
(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的规定,对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等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书中免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的国际组织;
(八) 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财产。
‘肆’ 如果老赖把钱存到支付宝或者微信上面,怎么查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老赖这个群体,确实是种可以说死猪不怕开水烫,要钱不要命的主,为了把钱留在身边,他们会想尽各种办法,你以为他们会想不到支付宝和微信?
所以说老赖把钱放支付宝和放微信,都没有任何意义。如果真的想让钱来无影去无踪,只能通过洗钱才有可能。但我们肯定没人听说过有人用支付宝或微信洗钱。
所以,老赖如果藏钱,不太可能藏在支付宝或微信,因为和没藏一样,根本逃不过法律的眼睛。
‘伍’ 怎么执行老赖的公司股权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陆’ 警察可以查封老赖的股票账户吗
警察可以查封老赖的的股票账户吗?可以查封股票账户。
你能以他是第一批赖子股票账户不是真的账户。那就可以封他账户。
‘柒’ 如何在网上查询老赖黑名单
1、点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下拉后会看到箭头所指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5、可见,只输入姓名查询到的同名同姓的相关信息人较多,因此,如果有对方的其它信息最好填上,这样可以缩小查找范围。
‘捌’ 申请了强制执行后老赖钱存亲人账户可以查询吗
申请了强制执行后老赖钱存亲人账户没有办法查询。
除非向法院提供老赖存那个户口的证据,由法院去查询。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 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 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执行主体,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能够引起执行程序 发生、变更或终结的人。执行主体包括执行机构、执行当事人和执行参与人。
执行机构,又称为执行机关,是指行使国家民事执行权,专门负责从事执行工作的职权 组织。
执行机构在设置上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执行机构与审判机构相互分立。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防止因为法官既是 裁判者又是裁决的执行者,而导致裁决不公和执行不公。将执行机构与审判机构相分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各级法院都设有执行机构。为实现执行机构与审判机构的相互分立,各级法院都 设立了执行庭,甚至有的地方法院还成立了执行局,以替代原来的执行庭,专门从事执行工 作。执行局通过在业务和人事方面的垂直管理和监督,能够排除执行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 义,提高执行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玖’ 法院强制执行欠钱不还的老赖
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来强制执行欠钱不还的老赖: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以及视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拾’ 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把老赖打黑名单不知是否执行了怎么查才知道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等财产情况。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10、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