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投诉找哪个部门
公安部门,股票诈骗属于经济犯罪案件,如果发现有股票诈骗的话,应该尽快向当地的公安部门举报,让公安部门立案调查。而股票诈骗情节严重的话,是会构成诈骗罪的。
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股票就属于公私财物之一。
拓展资料:
一、哪些股票可以进行维权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虚假陈述具体包括四种: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信息时,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
二、股票索赔的过程
股票索赔的过程大致分以下步骤:证监会(局)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立案 → 法院审判
1、立案调查时间一般6个月,最短的37天(雅百特),最长二年以上。一旦被立案调查,说明已掌握违法的初步证据,一般会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2、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一般在处罚告知书或决定书下达后法院才会正式立案(虽然现在已经取消前置规定,但审理时还是会考虑处罚决定书)。
3、股票维权准备工作一般从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之日起就开始了,因为立案调查后的交易会对股票索赔产生很大的影响。
㈡ 散户股民如何维权,步骤怎么走
股民进行索赔前,需确定自己满足以下索赔条件:
1.所投资的股票存在虚假陈述,已被有关机关处罚或刑罚;
2.买入卖出该股票的时间符合以下条件
(1)买入时间: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虚假陈述揭露日以前买入;
(2)卖出时间: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以后卖出,或一直未卖出。即投资者必须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买入股票,并且一直持有至虚假陈述揭露日以后。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跟其他民事案件一样,也有诉讼时效的要求。超过诉讼时效,即使符合起诉条件。也不能获赔。这个期间是两年,这个两年是从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被公布之日或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具体地说,分两种:如果是行政处罚类的虚假陈述,就从行政处罚被公布之日起两年;如果是刑事判决类的虚假陈述,就从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两年内。如果超过以上期限,即使符合条件也不能获赔。
进行索赔,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股票对账单。股票对账单要去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必须由营业部盖章,对账单显示的内容要尽可能完整,上面要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要索赔的那只股票的证券代码、时间、价格、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如果那只股票一直没有卖出的话,要在库存股一栏显示出还剩多少股。
2.身份证公证书。由于起诉立案时股东本人不能到场,交给律师身份证原件又不太合适,法院仅凭身份证复印件不能核实当事人的身份,这个时候就需要身份证公证书。办身份证公证书是为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这个公证书是去公证处办,不要求必须是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可以选择就近的任何一个公证处办理。
3.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我们律师替投资者去法院起诉立案的时候,投资者只需要提交复印件。开庭时要当庭展示一下股东卡原件。因此股民在法院开庭前向律师寄原件,不想寄原件的,也可以跟身份证一样,提供公证书。
需要投资者准备的证据材料就这三件,别的材料均由我们律师准备,以下材料需要投资者签字,包括三种: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
㈢ 股票维权索赔可以获赔多少钱
维权索赔的金额数量情况如下:1. 您的对账单寄到后,由律师综合法理依据、法院判决先例等条件,来计算你的赔偿金额2. 最终赔偿额是由法院宣判决定赔偿比例的
㈣ 股票维权索赔可以获赔多少钱
有很大一部分投资者想当然的认为索赔金额就是账面亏损,其实法律有规定了计算方法,今天教大家快速学会如何计算索赔金额。
首先股票损失认定应当知道几个关键概念: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要先确定虚假陈述行为的几个时间点: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
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例如超华科技(002288)因虚增2014年的利润,受理法院认定2014年的年报发布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
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在俞强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我们总结了一下,通常以立案调查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但有些案件也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
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
2、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3、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4、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1项规定确定基准日。
基准价就是指揭露日至基准日收盘价的平均价。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需要搞清楚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基准价。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基准价,则是从虚假陈述揭露日到基准日之间,根据每天的收盘价格计算得出。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者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及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及利息。
如果投资人只进行了一笔股票买卖,其投资差额损失就不会存在计算差异。司法实践中,投资人进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复杂,不同的计算方法就会得出不同的损失金额。
赔偿的损失由哪些部分组成?
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1、投资差额损失
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
3、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印花税
4、前款所涉资金的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这四项里,佣金、印花税、活期利息占索赔比例不到0.5%,所以我们重点来看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
只有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的,并且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才具有索赔资格。
具体算法是(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可索赔数量=投资差额损失(仅限于揭露日至基准日卖出的情形),如果是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一直到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没有卖的,投资差额损失=(买入价-基准价)*可索赔数量。
㈤ 自己的钱放到别人的炒股账户里,打的有借条,应该怎样维权,有时间限制吗
我觉得如果你把自己的钱放在别人账户里面让别人帮你炒股的话,那么你就应该和他签订一个资金委托协议,在这份协议中你应该写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方在动用这笔资金时应该告知对方用途,委托期限也应该有一些限制。
㈥ 康得新股票索赔时间确定
康得新的索赔条件暂定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9年1月22日期间买入康得新股票或债券,并在2019年1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1、投资者需要提交的资料:
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证明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开始打印到卖出或现在为止)、律师提供的其他诉讼资料、委托书,以及手机、电邮地址的详细联系方式。
2、诉讼流程:
律师审核初步确定可索赔的数额,投资者同意后提起立案手续。
法院受理案件后,投资者需预缴诉讼费。法院判决生效后,会根据输赢比例退回诉讼费。
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具体比例由投资者与律师商定,目前国内外同类案件一般按20-30%收取。
投资者本人不需要亲自去法院办理立案、开庭及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具体的工作。
3、索赔周期:
投资者维权案件涉及众多投资者,法院会分批审理,一审、二审、强制执行全部过程一般需要几个月至两三年。公司和投资者愿意和解的,诉讼过程则比较快捷,一般几个月;公司运营困难或无赔偿意愿的,诉讼过程艰难且时间较长。
拓展资料
一、如果康得新强制退市,只是康得新退出了主板市场,退市后会团队到股转系统去(新三板),股转系统里有一个板块是专门接收“两网及A股退市”的公司。在法律上,康得新公司还是存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康得新,在诉权上是完全有保障的。当然,公司退到股转系统,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公司面临的困境,也肯定会影响到投资者对其索赔。
二、向康得新索赔,投资者可以告哪些人和公司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被告,应当是虚假陈述行为人,包括:
(一) 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
(二) 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
(三) 证券承销商;
(四) 证券上市推荐人;
(五)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六)上述(二)、(三)、(四)项所涉单位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五)项中直接责任人;
所以,投资者向康得新起诉索赔,除了可以起诉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列明的责任主体之外,还可以起诉康得新的控股股东康得集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银行。
㈦ 股票索赔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股票索赔的大致流程是:
证监会(局)立案调查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股民准备索赔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 法院立案 ——审判(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强制执行
1、调查时间一般6个月,最短的37天,最长二年以上。一旦被立案调查,说明已掌握违法的初步证据,被行政处罚是大概率事件。
2、处罚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一般在处罚告知书或决定书下达后法院才会正式立案。
3、管辖法院: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中,审判期限一审6个月以上,二审6个月以上。
4、股民索赔准备工作一般从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之日起就开始了,因为立案调查后的交易会对股票索赔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立案调查后应及时与专业的股票索赔律师团队联系。
㈧ 面对股价操纵,股票深套,股民如何维权
只要投资的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就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并邮寄到周兰律师股民维权团队,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律师向上市公司本地法院起诉。胜诉后上市公司支付赔偿款。
操纵股票市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8)股票维权时间扩展阅读: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
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