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香港绿杉公司 传销
你好,慎重点吧,这方面的名字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
了解是不是传销,好像要看运作模式,
如若您对我的答复满意,谢谢您的采呐,好运与你常在!
B. 谁能给我介绍一下一些在国外发家致富的华人富商..
1东南亚地区:
糖王郭鹤年,马来西亚首富
李光耀家族,新加坡总理,家族控制新国投,淡马锡两家投资银行,也是东南亚是十大富豪之一
2北美:
陈颂雄,南加利福尼亚制药巨头,后与赛诺菲-埃万提斯合并成为该企业第二大股东,其市值最高时拥有60亿美元,是北美华裔首富
C. 为什么说日本声优杉山纪彰是声优界一股清流
是因为33性格比较正经吧,其他的声优不管个性如何总有逗比的一面,有时候也颜艺一下说个冷(荤)笑话啥的
D. 我从鲁泰君悦到淄博西四路绿杉小学公交怎么走
103路和181路。
1、首先从鲁泰君悦步行公里到淄博二中。
2、其次在淄博二中站上车乘坐103路公交车到双沟站下车。
3、最后在双沟站上车乘坐181站公交车直达到庄园集团站下车,步行420米到达淄博西四路绿杉小学。
E. 秦皇岛绿杉国际集团是传销吗
绿杉国际集团是传销,而绿杉国际就是之前的中绿传销。
中绿组织前身是“辽宁本溪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早在2008年,该公司因传销经营已被注销,但其组织者没有停止活动,而是继续从事没有任何产品的“拉人头”传销行为,后该组织加盟到所谓的“商会商务运作”。
F. 香港绿杉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秦皇岛中绿公司的一个假盘,搞资本传销运作,有多人举报,当地110警方已重视
查阅公司名称
注意:
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 100(2)(c)条,除非获得公司注册处处长同意,拟用的公司名称如与上载于name_list_section 100(2)(c).pdf 的名单上的前用名称相同,将不会获批准注册。请查阅名单上是否载有与拟用名称相同的名称,以完成查阅公司名称的程序。
你的查询: 名称起首 符合 '香港绿杉集团有限公司'
查册语言: 中文
没有纪录与输入的查询资料相符!
G. 香港绿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否是传销
传销应按照其具体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同具列行属于传销: 、需要交入门费 二、需要发展线需要断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幌倍增收入模式诱导别 三、根据面数量些经营业绩决定报 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列行属于传销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发展员要求发展员发展其员加入发展员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发展员数量依据计算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其经济利益同)牟取非利益;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发展员要求发展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加入或者发展其员加入资格牟取非利益;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发展员要求发展员发展其员加入形线关系并线销售业绩依据计算给付线报酬牟取非利
H. 绿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到底是不是传销
仅凭一个单位名称,不能确定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可以简单的归纳为: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4、其实说白了就是 让下线给上线1元钱,上线说传授下线赚50块钱的办法。结果等下线给了上线1元钱时,上线就告诉下线再找同样的十个笨蛋做下线的下线就好了。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