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港股上市条件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1、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2、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3、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4、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5、至少前三个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6、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实益持有的股数不得占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量逾50%等。
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1、请人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2、上市时市值至少达1亿港元;3、上市档刊发之前2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达2000万港元;4、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至少25%等。
拓展资料:
港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的股票市场比内地的成熟、理性,对世界的行情反映灵敏。如果内地的股票有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上市的,形成“A+H”模式,可以根据它在香港股市的情况来判断A股的走势。
交易规则
一、交易系统AMS/3
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交易所未来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香港交易所于2000年10月推出了第三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AMS/3)。AMS/3将投资者、交易所参与者、其他参与者及中央市场连接起来,使交易过程变得更有效率。
二、交易所交易规则
在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须遵守《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较重要的规则如下:
(一)价位
每个在交易所交易的证券是以指定"价位"来进行交易,它代表价格可增减的最小幅度,并与该证券所处的价格区间有关。交易所的价位表规定了从每股市价在0.01-0.25港币(价位为0.001港币)到每股市价在1000-9995港币(价位为2.50港币)的股票价位。当某股票的价格上升或下跌至另一价格区间时,其价位也会随着变动。
(二)开市报价
《交易所规则》规定"开市报价"应按程序进行,以确保相邻两个交易日间价格的连续性,并防止开市时出现剧烈的市场波动:每个交易日第一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都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第一买卖盘的价格不能超过上日收市价上下4个价位。
㈡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香港股市也分主板和创业板,其中在主板上市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不少于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前两年累计利润不少于3000万港元),上市时在市值的利润不少于2亿港元。
2、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4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
3、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前三个财政年度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总额至少为1亿港元。
4、新申请人的市值及其在证券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至少为5000万港元。
5、公众持股必须至少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的25%。
6、必须有至少300名公众股东持有相关证券,和实益,持有的股份数,三名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比例的50%。
7、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必须是依据中国香港、中国内地、百慕大或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成立的法人。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除需要接受香港的上市监管,还要遵守境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政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的规定,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须具备
的条件是:
·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经贸委批准、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最近二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下面详细说明)。
上市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可行性并依照规定承担保荐责任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㈢ 港股主板IPO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财务要求
新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三项测试中的一项:
1)盈利测试:三年累计盈利≥5,000万港元;及上市时市值最少5亿港元;
2)市值/收入测试:上市时市值最少4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最少5亿港元;
3)市值/收入/现金流量测试:上市时市值最少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最少5亿港元;前3个财政年度营业现金流入最少1亿港元。
值得一提的是,从2022年1月1日起,港交所主板上市盈利门槛将大幅提高60%,并将盈利分布改为56%∶44%,即未来港交所主板上市企业在三年营业纪录期的股东应占盈利,必须符合以下最低要求:最近一个财政年度不低于3500万港元;前两个财政年度累计不低于4500万港元。
2.管理层、拥有权及控制权连续性
管理层及拥有权在至少最近3年内保持连续性,公司须在:1)最近3个财政年度内保持大致相同,管理层不变;2)及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务年度内保持拥有权和控制权不变
3.最低公众持股量
无论何时,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必须至少有25%由公众人士持有,如发行人在上市时的市值逾100亿港元,则香 港交易所可酌情接纳低至15%的公众持股量。
4.股东分布
股东数目须最少为300名,且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中,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实益拥有的百分比,不得超过50%。
5最少三名独立董事,并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
6.要求每半年提交财务报告。
如果想参与港股主板ipo新股认购,可参考艾德集港股、美股、期货的行情开户交易服务、还可保荐港股IPO上市等服务,目前已持有由香 港证监会发出的第1/2/3/4/5/6/9类受规管活动牌照。
㈣ 香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最低比例是多少
如果上市公司在上市前没有“公众”股东,则其IPO发行比例最少需达到25% (如上市时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可减至15%)。 同时,上市公司IPO市值须不低于5亿港元。主板上市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5,000万港元及已发行股本的25%,如果发行人的市值超逾100亿港元,则该比例可由联交所酌情降低至不少于15%
一、香港上市条件,下面从几个方面分析。
1. 主体资格
港股根据上市规则19.01及19A.01,注册在香港的公司、以及注册在百慕大及开曼群岛的普通法管辖区的公司,或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海外公司上市的联合政策声明》,在香港及其它认可司法权区(其他认可司法权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百慕大、开曼群岛、澳洲及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以外地区注册成立的申请人若拟寻求在香港作主要上市,联主所会按个别情况考虑,申请人亦须证明其为股东提供的保障至少相当于香港法例所要求的适当水平。
2. 营业记录
港股:根据上市规则8.05,发行人有连续3年的营业记录;根据上市规则8.05A,在市值/收益测试下,若能证明公司的董事及管理层至少有3年所属业务和行业经验并予披露,且管理层最近1年持续不变,则联交所可能考虑接纳较短的营业纪录。
3. 盈利要求
港股:扣除非日常业务损益的股东应占净利润最近一年不低于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累计额不低于3000万港元。
4.最低公众持股数量
港股:根据上市规则8.08,发行人市值在5000万-100亿港元的,公众持有股数至少为25%;市值100亿港元以上的,联交所可酌情接纳介乎15%至25%之间的一个较低的百分比,条件是发行人须于其首次上市文件中适当披露其获准遵守的较低公众持股量百分比,并于上市后每份年报中连续确认其公众持股量符合规定。
若发行人拥有超过一种类别的证券,其上市时由各交易市场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总数必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至少25%,但正申请上市的证券类别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不得少于15%,其上市时预期市值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
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中,公众持股数量最高的三名股东拥有的百分比不得超过50%;港股股东人数至少300人。
㈤ 在香港上市的股票代码是什么开头的
股票里代码开头用HK,表示该只股票是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市A股票买卖的代码是以600、601或603打头,如:运盛实业:股票代码是600767。中国国航:股票代码是601111。应流股份:股票代码是603308。B股买卖的代码是以900打头,如:仪电B股:代码是900901。
沪市新股申购的代码是以730打头。如:中信证券:申购的代码是730030。深市新股申购的代码与深市股票买卖代码一样,如:中信证券在深市市值配售代码是003030。
新旧证券代码转换此次A股证券代码升位方法为原代码前加“00”,但有两个A股股票升位方法特殊,分别是“0696 ST联益”和“0896豫能控股”,升位后股票代码分别为“001696”和“001896”。
股票代码中的临时代码和特殊符号临时代码新股:新股发行申购代码为730***,新股申购款代码为740***,新股配号代码为741***;新股配售代码为737***,新股配售的配号(又称“新股值号”)为747***;可转换债券发行申购代码为733***。
㈥ 香港主板上市含金量
香港主板上市含金量很高的,条件很多。
一、 含金量很高
.财务要求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不少于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前两年累计利润不少于3000万港元),上市时在市值的利润不少于2亿港元;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4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前三个财政年度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总额至少为1亿港元。 会计准则为《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二、 业务记录和管理
管理层至少在前三个财政年度基本保持不变,所有权和控制权至少在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基本保持不变。最小市值 :当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和市值将至少获得2亿港元。公众持有的市值 ,新申请人的市值及其在证券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至少为5000万港元。公众持股 :必须至少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的25%。
拓展资料:香港上市的优势 :看过香港主板上市条件之后我们看看其上市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香港上市
香港是国际公认的金融中心,许多中内地地企业和跨国公司都在香港上市融资。 香港的没有外汇限制,资金的进入以及出去是不受到限制的,再有就是香港的税率比较低,设施也是比较一流。香港上市对于内地的公司建立国际经营平台。 作为中国的一部分,香港长期以来一直是内地企业海外上市的首选市场。在香港和其他主要海外交易所上市的内地企业的股票大多在香港市场交易。
2、香港的法律制度
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并有健全的法律制度。这为筹集资金公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外,香港证券交易所还将接受新的申请人采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其他会计准则。 香港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有严格的要求,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从发行人处获得透明的信息,从而评估公司的状况和前景。 在香港上市六个月后,上市发行人可以募集新股。 香港证券和银行工业以稳健和稳定着称;交易所拥有先进完善的交易、清算和结算设施。
㈦ 通过介绍方式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 是什么意思
介绍形式上市是指公司在上市前不需要实质上拿出股票向社会公众销售,而直接申请上市。指股份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获得将其证券在市场上挂牌买卖的资格,本身并不涉及即时资金的筹集,所以无需在证券的销售方面作出任何安排。
介绍形式上市的基本条件
要想得到当局准予以这种方式上市,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有:准备上市的证券,需要有一定数量已被广泛持有,即假定证券上市时市场会有适当的流通量。
介绍方式上市往往会与私人配售一起安排运用,以实现可选择最有利的上市时间和选择股东组合的目的。例如,一些急于上市的公司,会首先把最少25%的股份以私人配售方式售予有兴趣的投资者(多为机构投资者,如基金或证券商),然后再向交易所申请介绍上市。这种做法可安排在短期内进行,节省了排队等候上市的时间,也可避免新股上市后因散户急于套现的抛售压力。对市场而言,介绍上市也有一定好处,至少交易所可加快上市批核的速度,同时也可避免因公开认购股份而导致大量吸纳市场资金的压力。
介绍形式上市主要情况
介绍上市在境外是常见的一种上市模式,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在三种情况下一般可采用这种模式。
一、是申请上市的证券已在另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俗称“转板上市”。从香港创业板转到主板上市就属于这种类型。公司盈利和规模不大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在创业板上市,通过从创业板筹集资金,迅速发展壮大,当达到主板上市的标准时,再以介绍上市形式转到主板上市,比如浩伦农科、新奥燃气都是通过介绍上市从创业板转到主板的。
二、是发行人的证券由一名上市发行人以实物方式分派给其股东或另一上市发行人的股东。TCL移动分拆上市应该是属于这种方式,根据重组计划,TCL国际控股在持有TCL通讯控股40.8%的股权后,拟将该等股权以派发实物股息的方式派发给其全体股东(包括TCL实业控股和公众股东),以分拆其持有的TCL通讯控股的股权。
三、是换股上市有时也采用这种模式。比如,联交所规定,海外发行人发行证券,以交换一名或多名香港上市发行人的证券,而该或该等香港发行人的上市地位在海外发行人的证券上市的同时将被撤销。
介绍形式上市的优点
介绍上市可以把企业融资和证券上市在时间上分开,给企业以更大的灵活性。比如说,有些企业有分拆上市的需求,但暂时没有融资需求。因为按照不同的业务分拆上市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使单个业务获得独立发展的平台,这样对原有股东是有利的,因为它避免了发行新股时产生的摊薄效应。也方便投资者对公司证券进行准确的估值;即使企业有融资需求,但上市时可能融资环境相当恶劣,此时有条件的企业可先介绍上市,等市场环境好转时再进行融资。实际上,境内资本市场也曾出现过类似的模式。
介绍形式上市的缺点
对公司来说,集资是上市的一大目的,透过介绍形式上市,是不能为公司带来新资金,并且由于没有公开集资,一般媒体报导消息没有IPO那么积极,会使得公司受到市场关注度较低,宣传效果较弱。
介绍上市的范例
90年代很多历史遗留问题股的上市流通,其实就是一种介绍上市。比如,格力电器和珠海中富当时都是通过定向募集发行股票后在一级半市场流通,转到A股市场流通时就没有发行新股。专家认为,对于境内那些具备多个产业群的大企业来讲,可以尝试通过分拆业务介绍上市,使单个产业获到良好的发展平台,从而促进整个企业集团的做大做强。
㈧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不少于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前两年累计利润不少于3000万港元),上市时在市值的利润不少于2亿港元。
2、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前三个财政年度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总额至少为1亿港元。
3、新申请人的市值及其在证券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至少为5000万港元。
4、公众持股必须至少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的25%
拓展资料:
1.主板上市的要求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2.香港全球上市条件
一、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
境内企业在香港主板采用H股的上市方式直接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H股IPO方式),需符合联交所的上市条件,而这些条件对拟上市的境内企业提出了很高的规模和盈利标准要求。赴香港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企业及其业务类型
发行人及其业务须是联交所认为适宜上市者。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的发行人(投资公司除外)般不会被视为适宜上市,除非该发行人只从事或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二)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
申请人需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获联交所依据有关规定豁免的除外),管理层在最近三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及最近一个经审核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新申请人须证明其董事及管理层在新申请人所属业务和行业中拥有至少三年及令人满意的经验,及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㈨ H股(香港主板市场上市股票)的发行和上市条件有哪些
1.公司上市时预计二级市场流通量不少于1亿港元,其中一半以上要在香港发行;2.如果发行人未在国内发行A股,则除非公司H股预期市值超过40亿港元,公众持有的H股股份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额的25%;3.如果发行人已在国内发行A股,则所有H股应由社会公众持有,由社会公众持有的H股不得低于股本总额的10%,公众持有A股和H股总额不得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4.每发行100万港元币值的股票,获配发股份的股东不少于3名,公司至少有100名股东;
5.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0%或以上者)不能拥有可能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6.公司须委任至少两名独立于控股股东的董事,以代表公众股东的利益;7.公司必须在相同的管理层人员管理下有连续3年营业记录,最近1年利润不低于2000万港元,前两年的利润之和不少于3000万港元8.除非联交所特许,公司必须有两名执行董事通常居于香港;如果联交 所对此项实行豁免,则内地公司必须有专门的电话、传真、持续的保荐人和 常驻香港的公司秘书,以保证上市公司与境外投资者的有效联系与沟通; 9.公司在上市的最近1年期限间必须聘用保荐人(或联交所接受的其他财务顾问);10.有由独立会计师根据香港或国际会计准则审计的3年财务报告,最近一次报告与上市报告书的刊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以上是51资金项目网专家为您指导,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