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在减持之前要提早多久发布公告
上市公司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予以公告。
减持是指机构投资者或者上市公司大股东将持有的股票卖出,减持对股票来说是利空的,因为减持会产生大量的卖单,大量卖单就会使股票下跌,并且减持可能意味着机构投资者或者上市公司大股东获利出货,或者不看好公司后续的发展,认为现阶段市场对于公司的估值较高,选择减持出场。
投资者要注意的是减持只是影响股票涨跌的事件性因素,若股票基本面较好,那么不会影响股票中长期的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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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是利好还是利空:
非流通股解禁减持如果是盘面较小的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都是市公司的自然人或者是小股东,通常这些自然人或者小股东都获利已经几倍以上,解禁之后大部分会进行股票减持套现。主力也很有可能通过减持消息进行洗盘。因为减持消息有部分投资者会因为恐慌而抛售,这样市场空方力量较大,个股股价大概率会出现调整跌幅。
如果是盘面较大的上市公司,减持的是大股东、大型投资机构或者国资股,股价下跌调整幅度概率较小,部分的个股甚至可能出现上涨,因为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大型机构或者国有股解禁后出现减持也就只有股份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因为盘面较大,减持小部分影响较小,市场也有可能有较多资金接盘。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区别:
上市公司一般是指在沪深两市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公司,因此这类公司已经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而未上市的公司股权比较私有化;
1、公司融资渠道拓宽,融资更简单。未上市的时候,只能通过股权的形式融资,但上市后,有了更多的股权,进行再融资就比较简单了;而非上市公司就不能向二级市场融资。
2、被收购的概率小。公司未上市之前,如果别的公司准备收购,那么付出的成本少,而上市后公司总市值会增加,因此被收购的可能性小;而非上市公司被收购的概率大。
3、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口碑。当同样的产品摆在面前,肯定会选择那些已经上市的,而未上市的产品由于知名度不高,所以被选择的可能性小。
4、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主要集中在部分高管手中,关于公司决策可能都是法人说了算,而上市公司相关决策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同意。
㈡ 上市公司减持几天内公告
你好,在A股市场中,上市公司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根据《证券法》规定,当投资者股东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时,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并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份而持有5%以上的股份的,卖出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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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股市减持有时间限制吗
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㈣ 大股东什么时候可以减持
大股东在3年以后以后可以进行股票减持。
1、 大股东减持也是资本运营和参与资本退出的重要方式。该指标在市场的不同时期也应得到不同的对待。具体分析取决于减持目的、减持规模、减持方式、接收机构以及减持期间的股价走势。减持有多种目的,但只不过是:一些是资本利得和撤资;一些是大股东,目的是改善他们的生活并使现金正常化;有的对公司发展不乐观而退出;有的积极进行市场价值管理;当然,一些人正在退出股权斗争。
2、有几种常见的方法可以减少二级市场的持股、减少大宗交易的持股和转让股权,但每种类型的减持对市场的影响不同。① 二级市场减持,这种方法是最简单也是最常见的。由于二级市场上投机者和散户较多,信息不对称。他们往往将大股东减持视为蔑视公司的表现,有时也会跟风,直接导致公司股价波动;② 大宗交易,为了防止公司股价波动,大股东有时会选择大宗交易作为减持的重要方式。大宗交易的接受者一般为机构基金,相对稳定,但降价规模、降价价格和订单结构应事先协商;③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和并购也是大股东减持股份的方式之一。它往往涉及更深层次的资本运营,减持是资产剥离或重组的一部分。严格来说,资产重组减少和二级市场现金减少的性质和目的是不同的。如果成功,它可能会改善公司的估值、融资或财务报表中的亮点,然后使股票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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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减持股份意味着什么?大股东减持低持股是指大股东在股票低位抛售二级市场持有的大量股票的行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如下:1。大股东对个股并不乐观,认为个股如果继续下跌会晚一些,那么大量的股票会在低水平上卖出,以减少股票持续下跌造成的损失。这样的降价将引起市场投资者的恐慌。大量库存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市场。短期订单导致股票价格下跌。
㈤ 大股东减持股票可以在10点钟卖出吗
大股东减持股票不能在正常交易的10 点钟卖出。因为我国对大股东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 、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都有严格规定 。大股东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 三种方式减持股票 ,所以不能在10 点钟卖出。
㈥ 股票上市股东减持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东减持达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1.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就其权益变动,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本所有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对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根据上交所《关于执行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规定,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作出提示性公告,免于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履行前款所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后出售股份的,可以免于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㈦ 持股5%大股东减持规定
1、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般要求两年以上才能减持。
2、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3、持股5%以上的股东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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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股5%的大股东减持的具体规定
持股5%大股东减持规定为:
减持股票比例达到5%的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且在发布公告后的两日内不能再自行买卖该股票。
2016年1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1、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东此后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时,减持比例 中的股份总数 按照境内外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3、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5、所结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预披露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以及协议转让情况,定期对其减持行为进行事后核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 减持 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予以处理。
㈧ 减持时间已过半是什么意思
减持时间已过半不代表减持的股票已经减半或全部完成,所以减持时间过半不是利好,只是一个消息而已。在需要减持的过程中,必须要进行公告,如果不公告,是不可以减持的。坚持过半公告,这样就在他还没有减到最低价的时候就开始回购,当时是利好了。股票不仅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而且是出具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发行给各股东的一种证券,作为所有权凭证,以筹集资金,取得分红和红利。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它可以转让和交易。
㈨ 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
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最新规定为中国证监会在2017年5月26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第十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㈩ 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