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行QFII制度对中国的意义有多大
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机制指外专业投资机构境内投资资格认定制度 作种渡性制度安排QFII制度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家区实现序、稳妥放证券市场特殊通道包括韩、台湾、印度巴西等市场经验表明货币未自由兑换QFII失种通资本市场稳健引进外资式该制度QFII允许定额度外汇资金汇入并兑换货币通严格监督管理专门账户投资证券市场包括股息及买卖价差等内各种资本所经审核转换外汇汇实际外资限度放本证券市场 QFII货币没实现完全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放情况限度引进外资、放资本市场项渡性制度种制度要求外投资者若要进入证券市场必须符合定条件该关部门审批通汇入定额度外汇资金并转换货币通严格监管专门帐户投资证券市场 境外机构投资者才合格需要条件核能短期炒作应具期投资性质台湾、韩等经验表明引入QFII机制热衷投资绩优股、重视市公司红、关注企业远发展理性投资理念始盛行投机行所减少定程度降低市场巨幅波通引进QFII机制吸引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进利于进步壮机构投资者队伍;借鉴外熟投资理念促进资源效配置;同促进市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速向现代企业制度靠拢 [编辑本段]QFII制度原理 QFII制度实质种创意资本管制机制,任何打算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士必须别通合格机构进行证券买卖,便政府进行外汇监管宏观调控,目减少资本流尤其短期"游资"内经济证券市场冲击通QFII制度,管理层外资进入进行必要限制引导,使与本经济发展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控制外资本本经济独立性影响,抑制境外投机性游资本经济冲击,推资本市场际化,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编辑本段]QFII机制三核问题 其合格机构资格认定问题包括注册资本数量、财务状况、经营期限、否违规违纪记录等考核标准,选择具较高资信实力、良营业记录机构投资者 其二合格机构汇入资金监控问题般两种同手段:种采取强制,规定资金汇汇入间与额度;另种用税收手段,同资金汇入汇间与额度征收同税,限制外资、外汇流 其三合格机构投资范围额度限制问题投资范围限制主要机构所进入市场类型及行业进行限制;投资额度包括两面:指进入境内市场高资金额度单投资者高投资数额(包括低投资数额)二合格机构投资于单股票高比例 [编辑本段]我QFII诞 我证券市场经十发展,整体规模、功能效率提升,已经亚太区同力证券市场应该说,现引入QFII制度机已经熟另面,目前我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比重远远低于境外熟市场,严重制约我证券市场功能发挥角度看,引入QFII相迫切 种情况,2001半始,陆续专家建议我政府尽快引入QFII制度,关管理部门立专门研究组进行研究20026月10,证监主席周川席际证监组织(IOSCO)第27届式谈QFII,并给予高评价7月18,深交所举办"引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座谈"议解决许QFII技术问题,我引入QFII机制具重要意义11月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式台 北京间20037月9午1017京城着名东君悦酒店浮碧厅自内外40家媒体与瑞银高管共同见证历史性刻:QFII第单指令刻发10点19左右即指令发2钟首单买入四支股票全部确认交备受瞩目QFII式登证券市场舞台 10点15摄影、摄像记者枪、炮悉数准瑞士银行证券部主管袁淑琴始拨打电准备向申银万(相关,行情)证券公司发单指令知何故电线却节骨眼问题打通使QFII第单指令发端添丝曲折 10点17左右电终于打通袁淑琴向申万发指令全场鸦雀声众侧听用太标准普通报买入股票名称:宝钢股份(相关,行情)、港集箱(相关,行情)、外运发展(相关,行情)、兴通讯(相关,行情)经约2钟等待申万交易员报买入四支股票交价格交确认全场顿响起热烈掌声 瑞士银行亚洲区主席贺利华(Rodney Ward)非高兴说:作首家投资于境内市场QFII瑞银深荣幸QFII机制实施外放重要举措今资本市场发展言深具历史意义 瑞银亚洲证券部主管贺隆(John Holland)说:QFII标志着证券市场发展进程新篇章始QFII提供框架所改革变化框架发际资本断流入证券市场程论际资本都能获处重要我应看今仅仅进程始双需经历互利、相互教育程公司股东负责任要教育广投资者解市场情况蕴藏投资机;同际投资者要发挥作用教育市公司让解际资本市场希望帮助公司效式进入际市场 深信教育程决定QFII机制功与否QFII功与否能未几周、几月、甚至几能看需经未间才能验证贺隆言给场留极深刻印象 [编辑本段]我QFII制度特点: 引入QFII制度跨越式发展步位按照际般经验资本市场放要经两阶段第阶段先设立海外基金(台湾模式)或者放型际信托基金(韩模式);阶段台湾用7韩用11我则绕第阶段步位其发优势估量 二QFII准入主体范围扩、要求提高新兴资本市场家区加监管控制力度普遍列举式明确规定何种类型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本或本区外QFII注册资金数额、财务状况、经营期限等等较严格要求与相反我QFII主体范围认定比较宽泛且赋予境外投资者更自主权我保障内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注册资金数额、财务状况、经营期限等指标要求面进步提高 三民币升值迅速QFII闻风QFII额度骤增60亿美元QFII仁让A股市场想、资金实力做主力部队阶段瞄准QFII必增仓品种捕捉底部黑马必选择QFII推A股市场发展重要力量自2007全证券期货监管议新数据显示截至2006末52家QFII持A股总市值已经达971亿元占沪深两市2006末流通总市值比例达3.88%跃A股市场仅于基金第二机构投资者 QFII准入门槛幅降低 《办》降低保险公司、基金管理机构资格门槛养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等获申请资格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等期资金近计度管理证券资产规模由原先100亿美元调50亿美元保险公司取消实收资本限制立数要求由30降5另外明确规定养基金等其机构投资者准入资格 资金锁定期缩短 《办》鼓励期投资者直接申请QFII资格额度养基金、保险资金、共同基金等期资金锁定期由降低3月适满足期资金于流性要求 QFII直接设证券账户 《办》规定:合格投资者应自身名义申请立证券账户;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应立名义持账户办适解决原规定能满足养、保险类机构账管理资产要求及实际投资者隐藏QFII总账户背利于效监管问题 券商委托制度 便QFII投资《办》规定每合格投资者别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三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改变每QFII能别沪深证券交易所委托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使投资运作风险于集问题
2. 中国股票市场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1891年,香港成立了香港股票经纪协会,后发展为香港证券交易所,1914年,中国当时的北洋政府颁布证券交易所法,1917年成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1989年大陆开始试点,1995年正式形成现代股票市场。
中国股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股市。1989年开始作为试点,本着试得好就上、试不好就停的理念建立。所以在1995年之前的股市运作中,最大的利空通常是中国股市试点要停、股市要关门这类消息。后受"3.27国债期货事件"影响,中国期货市场于1995年进行全面的整顿清理,中国股市成为扶持的对象,这样股市才由此迎来了真正的利好,转而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中国股市最大的特点是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时承诺不流通,因此各股票只有流通股在市场中按照股价进行交易,然而指数却是依照总股本加权计算,从而形成操盘上的"以少控多"的特点。
股票市场特点:
1 有一定的市场流动性,但主要取决于当日交易量(交易量取决于投资人心理预期)。
2股票市场只在纽约时间早上的9:30到下午4:00(中国市场为下午三点)开放,收市后的场外交易有限。
3成本和佣金并不是太高适合一般投资人。
4 卖空股票受到政策(需要开办融资融券业务)和资本(约50万)的限制,很多交易者都为此感到沮丧。
5 完成交易的步骤较多,增加了执行误差和错误。
3. 从4月1日起中国股票市场全面向外资开放吗
从4月1日起,中国股票市场全面小麦汁可以不可以。不可能的。
4. 中国全面开放QFI对中国有什么影响
中国全面开放QFI对中国有影响。
5. 中国股票市场哪一年开放的
1988年前后在上海和深圳出现了地区性的股票交易, 1990年12月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宣布而开业,拉开了中国股票交易的序幕。199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会正式成立,从而使中国的股票交易逐渐走上了正规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
6. 中国股票市场对外开放的措施
《论中国机构投资者制度构建与证券市场国际化》
关键词: 证券投资/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国际化/QFII制度/QDII制度
内容提要: 机构投资者是近几年来中国证券投资领域逐渐引起重视的投资主体。本文以机构投资者为中心, 通过对规制机构投资者的证券市场资本流入和流出法律制度的对比, 揭示了我国证券投资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趋势。笔者认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趋势不可避免; 但是整个法律制度体系的配套建设, 尤其是在针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投资领域、不同位阶的法律制度整合方面, 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机构投资者在中国证券市场法治构建中的角色定位
(一) 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作用机构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意义上的非个人化投资行为的、职业化、社会化的团体或机构, 它包括用自有资金直接或借助各种金融工具间接在证券市场进行投资的非个人化机构。
1、机构投资者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一方面, 机构投资者资金雄厚, 在证券承购和证券经纪中都占有较大份额, 为证券市场的扩容提供了充足的资金; 另一方面, 机构投资者实行投资组合管理, 并且以长线投资为主, 有助于抑制投机行为的过多发生, 保持证券市场的稳定。此外, 机构投资者对于促进金融创新、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 机构投资者的培育与完善就显得日益重要, 这不仅有利于资本市场的改革和进步, 而且有助于深化企业制度改革, 有助于政府进行宏观调控, 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2、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当代资本市场发展中的作用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展机构投资者能够聚集社会闲散资金, 扩大社会对证券的需求, 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目前,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交易主体主要以个人投资者为主, 个人投资者受其精力、时间、知识的限制, 其直接出入交易市场所付出的成本很大; 个人投资者的数量和投入的资金满足不了我国资本市场迅速扩容的需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专业化的服务, 将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使用, 在带来可观收益的同时为广大个人投资者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
2)发展机构投资者对于稳定股价, 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意义重大。个人投资者在投资行为上以获得短期交易收入为主, 不注重长期效益, 并且现阶段的中国股民总体来说还缺乏投资操作知识, 其投资的投机成份很大。机构投资者恰好能克服这种弊端, 机构投资者注重长期投资收益, 拥有众多的专业人士, 以及广泛的业务联系和全面的市场信息, 并注重对公司股票内在价值和财务状况的分析研究, 因此能够合理地利用信托资金进行投资。
3)发展机构投资者还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的创新活动。机构投资者提供各方面的服务, 并对其拥有的资产实行风险分散的投资组合管理, 这必将会推动金融服务创新, 金融品种创新和市场交易方式的创新。同时, 发展机构投资者还有利于形成资本市场的完善监督体系。
(二) 机构投资者角色定位与中国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完善
机构投资者的兴起, 打破了传统上个人股东高度分散的状况, 开始逐渐淡化股东群体的传统形象, 不乏有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影响公司决策, 使股东有了从“消极股东”向“积极股东”转化的动态, 从而引发了对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理论思考与实践。
1、目前, 建立机构投资者配套法律制度的潜在条件已经成熟。首先, 随着我国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失业保险金和养老金的资产额增加很快, 由此会形成对证券的极大需求; 其次, 各种投资基金发展已初俱规模, 随着经济发展带来人均收人的增加, 私人储蓄额会持续增加, 会有更多的资金通过这些基金进入资本市场; 再次, 各类企业法人为了巩固竞争地位和开展业务往来, 也会投资于股权证券; 最后, 随着经济改革实践的发展, 中国的证券投资业管理人才正在迅速成长, 这一大批高层次的专业人士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有学者认为, 目前我国应着重发展以下三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 一是大力培育投资基金等新型的机构投资者; 二是允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一定监管条件下投资于资本市场; 三是发展企业间相互持股, 即法人持股。
2、对于前两者, 我国相关管理机构在政策上持积极态度, 制定了大量配套规定。与国内机构投资者相对, 合理规制, 允许国外投资者进入我国资本市场, 以引入国际资本并带动我们整体机构投资水平的提高, 在我国证券投资领域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二、境外机构投资者与中国证券市场资本流入制度现状
(一)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概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Investor) 制度是指允许经核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 并转换为当地货币, 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 其资本利息、股息等经审核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市场开放模式。这是一种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制度。在一些国家和地区, 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 由于货币没有完全可自由兑换, 资本项目尚未开放, 外资直接流入有可能对其证券市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冲击, 而通过QFII制度, 管理层可以对外资进入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导,使之与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 控制外来资本对本国经济独立性的影响, 抑制境外投机性游资对本国经济的冲击,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QFII制度1990年发源于台湾,其实质是一种有创意的资本管制。在这一机制下, 任何打算投资境内资本市场的人士必须分别通过合格机构进行证券买卖, 以便政府进行外汇监管和宏观调控。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 整体规模、功能和效率大大提升, 已经成为亚太地区最大同时也是最有活力的证券市场之一。应该说, 现在引入QFII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另一方面,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比重远远低于境外成熟市场, 这严重制约了我国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从这个角度来看, 引入QFII相当迫切。引进QFII制度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在资本市场的重大举措, 是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又一表现。2002年11月,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正式引入了QFII制度。
(二)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在我国的施行特点
建立QFII制度, 最大的风险莫过于外资进入后对本国( 地区) 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产生的冲击。因此, 对于这项制度创新, 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时, 出于收益和风险的考虑, 往往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 吸引长期投资的外资机构, 特别是在初期; 第二, 对外资总规模、外资个股持仓比例有限制; 第三, 对资金进出境、兑换、货币市场投资比例有严格的规定; 第四, 把外资行业投资限制扩展到股市、债券市场, 对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限制较严格。[6]
在建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制度体系的过程中, 应该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本着互惠的原则选择有一定信誉和实力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在资本项目下设立专门的QFII帐户,并为每一个通过QFII资格认定的境外机构投资人建立分帐户, 该帐户资金流程处在外汇管理局的监控之下。
二要加强进出入资金的管理。鉴于证券资本的流动性特征, 要求QFII在通过审批一定时间以内, 将资金汇入中国, 并对资金的运用及汇出进行严格的监管。三要对QFII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进行限制。汇入资金在转化为人民币以后, 可以投资于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一级和二级市场。要适当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如金融业、电信业等, 定期检讨开放效果, 密切注意对外汇市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投资额度方面, 根据证券市场流通市值规模而确定外资进入规模。这一阶段结束后, 才可以逐步放松QFII的准入限制, 在条件成熟时实现资本流动的自由化。
对比现实法律规定, QFII制度初期在中国证券市场上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⒈以列举的方式对QFII的资格进行严格界定, 维护市场稳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规模等条件要求严格。结合中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时期, 《办法》中对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 这有利于国内市场投资者素质的提高以及市场的稳定。《办法》要求所有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证券资产的规模均不小于100亿美元, 经营时间除基金管理机构是5年以外, 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均要求30年以上。由此看来, 要满足中国QFII资格审查条件的, 一般而言都是经营时间很长、运作规范、管理资产经验丰富的境外机构。
⒉鼓励稳健型的资产管理机构, 吸引长期投资。将吸引外资的中长期投资放在突出位置。《办法》第十一条中特别指出: 符合规定的“封闭式中国基金或在其它市场有良好投资记录的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共同基金的管理机构, 予以优先考虑”。这充分表明了管理层希望能够吸引境外机构进行中长期投资, 维护市场中长期稳定的导向。
⒊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有严格限制, 体现渐进式原则。投资对象和持股比例与国内的基金近乎同享国民待遇, 但范围有区别。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对象是除B股以外的境内市场上挂牌交易的A股和债券,这与国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是相同的。就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而言, 单个境外机构的投资限额与国内基金一样不得超过该公司总股份的10%.全部境外机构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上限为20%, 而国内基金在这一点上没有限制。当然, 《办法》也为动态管理留有余地, 特别补充说“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可以调整上述比例。”至于行业限制, 《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合格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资, 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这就表明包括石化、电子、汽车、交通运输等主导产业, 以及原先禁止外商投资但入世后大幅开放的行业包括医药、零售业、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等, 将成为QFII关注的热点。
⒋对合格机构汇出汇入资金进行监控, 稳定外汇市场。对于资金的流向控制, 一般有两种不同的手段:一种是采取强制方法, 规定资金汇出汇入的时间与额度; 另一种是用税收手段, 对不同的资金汇入汇出时间与额度征收不同的税, 从而限制外资、外汇的流动。
目前我国对资本出入采取的是强制方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合格投资者应当自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三个月内汇入本金, 全额结汇后直接转入人民币特殊账户。第二十六条又规定, 合格投资者为封闭式中国基金管理机构的, 每次汇出本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本金总额的20%, 相邻两次汇出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一个月, 而其他投资者不得少于三个月。
三、境内机构投资者与中国证券市场资本流出制度
(一)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的推出背景
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Investor) , 是在一国境内设立, 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一样, 它也是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 有限度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2006年4月: 被市场称作“QDII开闸”的人民银行行“五号公告”发布, 开放资本账户的三点重大新政策出台:
第一, 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 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第二, 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 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 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
第三, 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 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利率、汇率、资本帐户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 且这种制度还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下去, 在这种管制框架下, 短期内难以实现人民币资本帐户下的自由兑换, 居民自然被禁止买卖境外股票,但随着国内居民调整个人金融资产结构和对外投资的欲望不断增强, 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既符合货币管制原则, 又能疏通国内居民投资海外资本市场渠道的机制,QDII机制便可达至这一要求。QDII目前情况下推出, 主要的背景就是目前我国高速增长的外汇储备, 这几项措施都使得更多的外汇资金流向个人或者投资机构手中,也暗合了吴晓灵行长“藏汇于民”的政策意图。
在推出QDII以后, 有望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状况, 而金融机构和个人也获得了更广阔的投资空间。央行称, 上述政策措施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分项组织实施, 目前政策下, 基金QDII需通过证监会和外管局审批,而保险公司、银行业QDII也需由各自监管机构审批。业内人士预计此次开放首先将允许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之后是证券组合, 最后才是金融衍生产品。
(二) 在中国施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的立法步骤分析
中国过去曾经长期外汇短缺, 所以向来是先鼓励流入, 然后才是有序流出。现在中国已经告别了外汇短缺的时代, 所以我们根据形势发展变化, 对资本的流入和流出实行均衡管理。这次在有序引导流出方面的政策调整力度比较大, 但不能说是一个根本性的转折, 这仍然是一个有序的、渐进的过程。
从此次我国人民银行“五号公告”对于境内机构投资者的海外投资活动规制也体现了极为谨慎的特点:
⒈银行投资“固定收益产品”风险的转移。根据五号公告内容, 符合条件的银行可以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 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产品。投资者可以将人民币交给境内银行, 由境内银行统一购汇投资于海外, 本金和收益返回境内时, 再度结汇成人民币。国内投资者可以将外汇资产交给境内商业银行, 通过委托理财方式直接投资境外。对于银行而言, 新的外汇代客理财业务, 事实上是将其外汇结构性存款业务转化为中间业务。在原来的理财方式下,客户的自有外汇资金在会计核算上体现为银行的存款, 形成银行的有效负债, 银行可以用其发放贷款或进行海外投资, 而在代客理财业务中, 客户的资金直接投到境外, 并由第三方托管。银行和客户之间将从原来的销售关系转化为资产管理关系, 银行只是中介人, 收取中介费用, 不再提供保底承诺。
⒉社保基金配套规定的积极跟进。海外投资是社保基金酝酿已久的战略目标。人民银行的“五号公告”出台不久, 社保基金理事会就公布了《社保基金海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这一规定, 勾勒出了社保基金海外投资模式的总体框架, 社保基金海外投资据此正式启动。根据《暂行规定》, 社保基金投资境外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以外汇形式上缴的境外国有股减持所得, 即为其本身自有外汇。从目前理事会的现状看, 在人员、经验和技术系统等方面的准备还不具备海外投资的直接操作能力, 因此采取委托投资的模式比较适合, 这也符合国际上养老金机构的操作惯例, 核心是风险监控和专业化的管理。在社保基金的海外投资规划中, 固定收益类产品比重要小于股票类产品。此番招募境外投资管理人, 根据社保基金理事会公告, 申请者主要为受托投资管理五大类投资产品, 分别是全球股票积极型基金、美国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香港股票积极型基金、全球债券积极型基金和外汇现金管理。这一系列投资基准的选择体现了社保基金审慎的心态, 同时也为后续法律的规定预留了很大空间。
⒊保险公司受到的影响相对最小。在“五号公告”之前, 保险公司的自有外汇投资渠道已经部分打开。目前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的具体操作细则仍未出台, 而人民银行的“五号公告”中所提到的“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境外的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换汇额度都未揭晓。在此之前, 保险公司能够做的就是一些研究的准备工作。所以“五号公告”对保险公司短期影响是境内潜在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中最小的。
(三)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的关系
资本项目的开放应该是双向的, 有流入就有流出。中国曾经长期外汇短缺, 所以向来是先鼓励流入, 然后才是有序流出。先放开QFII有其必然性。现在中国已经告别了外汇短缺的时代, 所以管理层根据形势发展变化, 对资本的流入和流出实行均衡管理。资金双向有序流动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而资金单方向流动会导致资金高度集中, 可能产生风险聚集, 不利于金融系统的稳定。因此, 在国际收支证券项下有必要建立资金双向有序流动的机制。在继续推进QFII制度、鼓励更多境外资金投资国内证券市场的同时, 拓宽境内资金投资渠道, 并允许部分国内资金投资国际证券市场, 引导部分资金有序、合法流出, 以分散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
近些年来, 我国国际收支连续出现大幅顺差, 影响到货币政策的独立操作, 加大了维护人民币币值稳定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 管理机构调整外汇管理政策,改变了以往“宽进严出”的局面, 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国际收支压力, 在证券项下允许保险公司运用自有外汇资金投资海外债券市场, 批准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投资海外市场, 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我国目前证券项下资金单向流入的局面。
QFII机制的运作要涉及三个核心问题:
其一是合格机构的资格认定问题。包括注册资本数量、财务状况、经营期限、是否有违规违纪记录等考核标准。
其二是对合格机构汇出入资金的监控问题。
其三是合格机构的投资范围和额度限制问题。[14]对比QDII制度, 我们发现上面三个问题同样也是其关注的重点。
QFII这项制度的安排实际上只是将我国允许合格的境外投资者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初步做法。在我国这样一个即有流通股, 又有非流通股; 即有国有股和法人股, 又有A股、B股和H股等多股权结构的资本市场中, 外资如何应对, 就不是一项QFII的制度所能决定的了。
一旦推出QDII后, 即意味着国内投资者可参与境外有价证券的投资, 尤其是香港股票的买卖。由于香港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相对于国内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要廉价的多,因此, QFII与QDII这两项制度安排哪一个对投资者更具吸引力也是不言而喻的, 其实质更是决定了资金最终的流动方向。
QDII的推出, 使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融合的大趋势更进了一步, 这将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理念、估值标准产生重大影响。与国际市场的比较将成为投资者重要决策依据。如果说此前是QFII将国际投资理念带入了中国的话, 那么QDII将促使这种理念进一步深化。
四、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与机构投资者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一)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法律障碍
我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 起步于80年代初, 在至今不到20年时间里, 相继发行了国际债券、B股、H股、红筹股, 并对买壳上市、借壳上市及设立国家基金等多种筹资方式进行了尝试,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并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现实障碍:
⒈证券市场相关法规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的法律体系是规范证券市场运作的基础。世界上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都有一套包括针对证券交易、证券投资者保护、投资公司等法律和各阶段配套法律条款组成的健全的法律体系。我国证券法是长期的立法工作在1999年才颁布的, 已有的《公司法》以及与证券相关的管理条例, 有些内容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已不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现实。这种法律制定、实施的低效性势必影响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
⒉金融管制较严, 人民币尚未实现自由兑换。我国目前仍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 这种资金不自由、货币不自由的壁垒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国际证券资本。虽然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外汇调剂中心把所得部分利润汇回本国, 但这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没什么吸引力。
⒊证券监督法律制度、监管方式和监管水平均存在不足。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程度越深, 所面临的风险越大, 客观上要求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与之相匹配。在WTO的相关条款中强调的原则之一就是透明度原则,即要求信息披露, 这是金融监管的基础。而我国监管法律体系并不健全。
另外, 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 迄今实行的是额度分配和审批制度。这种以行政手段分配资本市场资源的制度, 排斥了企业以业绩和成长预期竞争进入资本市场的平等机会, 导致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下降, 增加了国内证券市场的风险。
(二)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立法的步骤
关于证券投资的法规一般分三个层次:
一是立法机构制定的证券法律;
二是证券主管机构制定的监管规定;
三是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有关规则。
这三个层次的法规形成一个健全的证券法规体系, 全国规范证券市场的主体及其行为。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前提是规范化,否则, 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就无从谈起,
其中, 前两者拥有立法权的机构制定的各种层次的证券投资法律制度比证券交易所等中介机构制定的规则具有更高的权威性与持久性。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按照先境外后境内、先债券后股票的顺序发展, 立法步骤大致可以总结如下:
第一步, 证券市场开放初期, 利用国际证券投资应该仍然以境外发行股票和债券为主, 允许外资间接进入A股证券市场, 同时逐步将B股市场国际化, 并为与A股合并做准备。由于受国内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和监管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短期内开放A股市场的风险较大, 而境外发行股票不仅有利于国内企业扩展融资空间, 而且有利于企业熟悉国际资本市场规则, 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进行规范化企业管理和经营。另外,由于目前在国外投资的中国企业所需的资金, 基本上都是依靠国内总公司的汇款或从设在当地的中国金融机构贷款。如果能够确立发行当地货币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 就可以减少对总公司和中国金融机构的依赖,取得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发行当地货币债券筹集资金还可以避免产生货币错配和汇率风险。在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的条件下, 国外资本主要以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方式投资国内证券市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 要逐步放宽QFII机构的限制条件, 但根据证券市场的总体规模, 核定每个机构允许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的流通市值不超过总市值的一定比例, 同时规定每个机构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投资比例, 并严格限制其对敏感部门的投资。
第二步, 证券市场开放逐渐成熟后, 通过证券投资机构进行二级市场的间接投资应成为主要的投资模式, 并允许境外共同基金直接进入股市。允许外资以投资于基金、组建合资合作基金、组建证券公司和投资公司、购买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股权等形式间接投资于A股市场, 将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汇出。允许境外共同基金直接进入股市, 并由外汇管理局监督资金的流入和流出, 通过专门账户管理。在国内金融体系比较完善、宏观经济比较稳定和监管能力有所增强的条件下, 逐步开始尝试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存托凭证直接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可以选择香港证券交易所作为试点。随着国内A股市场结构性矛盾逐步得到解决, A股市场逐步开始国际化运作, 规范上市主体信息披露、规范投资者行为、规范券商操作,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与B股合并。
第三步, 在证券市场运作及监管制度比较成熟、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建成以后, 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异地挂牌或存托凭证直接投资国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完成证券市场的全面开放。在证券市场全面开放以后, 中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规模主要由市场决定, 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管。(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7. 中国开通股市是什么时候
中国股市历史 1983年 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深圳宝安联合投资公司 1984年一帮从没见过股市的穷学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20多名研究生(其中包括蔡重直、吴晓玲、魏本华、胡晓炼等),发表了轰动一时的《中国金融改革战略探讨》,其中第一次谈到了在中国建立证券市场的构想。在1984年第二届中国金融年会上引起的思想风暴的规模 1984年7月20日成立 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1984年11月 第一家公开发行股票企业 飞乐音响中国第一股——上海飞乐音响股份公司成立 1985年1月,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并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会筹资,成为第一家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全流通股票 1985年、北京的天桥公司、开始发行股票, 1987年5月,深圳市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深圳第一股。 1986年9月26日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分公司 1987-09-27 第一家证券公司 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1988年7月9日,人民银行开了证券市场座谈会由人行牵头组成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小组 1990年12月19日,上海举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典礼。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朱镕基在浦江饭店敲响上证所开业的第一声锣 上市交易的仅有30种国库券、债券和被称为“老八股”(延中、电真空,大、小飞乐,爱使,申华,豫园,兴业)的股票, 同日 申银证券公司开设了上海第一个大户室出现了中国第一代个人证券投资大户/股票大户 黄浦万国 每天收市晚上交流信息者络绎不绝 上海一景 1991年7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股票帐户,逐渐取代股东名卡。 1991年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向社会公布上海股市8种股票的价格变动指数 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试”开业, 1991年8月1日 第一只发行可转换企业债券公司 琼能源 1991年10月31日,中国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招股,这是中国股份制企业首次发行B股。 1992年元月,一种叫“股票认购证”的票证出现在上海街头,产生大批认购证广义上讲也是一种权证。该权证价格30元,后被炒至几百元, 1992年1月13日,兴业房产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是上证所开业后第一家新上市的股票,也是全国唯一上市交易的不动产股票。 1992年1月19日,邓小平从即日起视察深圳四天,在了解了深圳股市情况后,他指出:“有人说股票是资本主义的,我们在上海、深圳先试验了一下,结果证明是成功的,看来资本主义有些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也可以拿过来用,即使错了也不要紧嘛!错了关闭就是,以后再开,哪有百分之百正确的事情。”邓小平“坚决试,不行可以关” 1992年2月2日,发行联合纺织我国第一张中外合资企业股票。 1992年2月2月21日 第一家B股上市公司 电真空首次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 1992年3月2日,进行1992股票认购证首次摇号仪式。 1992年5月21日沪市突然全面放开股价,大盘直接跳空高开在1260.32点,较前一天涨幅高达104.27%。沪指当天从616点蹿至1265点,仅仅3天,又登顶1420点股票价格就一飞冲天,暴涨570%!其中,5只新股市价面值竟狂升2500%至3000%!上证指数首度跨越千点, 1992年7月7日,深圳原野股票停牌。 1992年8月5日,深圳市邮局收到一个17.5公斤重的包裹,其中居然是2800张身份证 1992年8月10日,深圳发售1992年新股认购抽签表发生震惊全国的“8.10风波”。 “8·10”之后3天,上海股市也受影响猛跌22.2%。上证指数暴跌400余点与5月25日的1420点相比,净跌640点,两个半月内跌幅达到45%。 眼看股市脱缰,监管层赶忙悬崖勒马,并加快新股上市速度。 1992年10月12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成立。 1992年11月,沪市创出393点新低。仅5个月,沪指就跌去千点 1992年11月深宝安 第一家境内发行转债上市公司中国首家发行权证的上市企业 1992年后股票价格暴涨。糊里糊涂地开始炒股,莫名其妙地发了大财 92年因买股票认购证出现了股票大户 95年以国债风波为限基本上消灭了股票大户 1993年2月到1996年3月被称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次大熊市,主要是国家宏观紧缩遏制经济过热所致 1993年第二批认购证 这次投入者几乎全赔,从此认购证消失 1993年2月 1558点 1993年4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市行情借助卫星通信手段传送到北京 1993年4月22日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1993年5月3日上证所分类股价指数公首日布分为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及综合共五大类 1993年6月1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编制的“中华股价指数” 1993年6月29日 青岛啤酒 第一家H股上市公司 在香港正式招股上市 1993年7月7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 1993年年中的金融整顿,连带着股市也跟着泛绿。 1993年8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上市A股均采用集合竞价。 1993年8月20日 第一只上市投资基金 淄博基金 1993年9月30日 第一家股权收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持有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超过5%,由此揭开中国收购上市公司第一页。宝安收购延中实业股权通过二级股票市场进行控股的“宝延风波” 1993年10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开放国债期货交易。 1994年4月 棱光股份 第一家国家股转法人股公司 1994年6月 哈岁宝 第一家上网竞价发行股票 1994年6月 陆家嘴 第一家国家股减资的公司 1994年7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证监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商稳定和发展股票市场的措施》, 1994年7月29日‘股灾’ 1994年7月30日“停发新股、允许券商融资、成立中外合资基金”三大政策救市行情上证指数从当日收盘的333.92点, 8月涨至 9月13日的1052.94点,累计涨幅215.33%。 1995年,指数又在政策指挥下玩了一把过山车: 1995年1月1日,即日起实行T+1交易制度。 1995年2月23日,上海国债市场出现 史称“327风波”。 1995年3月,当证券市场已经发展四年多以后,才进政府工作报告,拿到了准生证。 1995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协议平仓。 1995年5月18日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沪市A股跳空130点开盘,沪指当天涨幅40%多;留下新中国股市上最大的一个跳空缺口成交量也巨幅放大至84.93亿元 1995年5月20日仅过两天,国务院证券委宣布当年新股发行规模将在二季度下达,沪指瞬间跌去16.39%。 1995年7月1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加入证监会国际组织。 1995年 一汽金杯 第一家亏损公司 1996年的上海股市犹如一个大转盘,从年初的500多点,一直冲到1250点;深圳股市更是疯了,从年初的900多点冲到了4200点。 网下认购买新股票 需要上门 带现金 1996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今起不再办理新的保值储蓄业务。 1996年4月24日,上交所决定调低包括交易年费在内的七项市场收费标准。 1996年4月25日合并方式组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5月29日,道·琼斯推出中国股票指数,分别为道·琼斯中国指数、上海指数和深圳指数。 1996年9月24日,上交所决定,从10月3日起分别下调股票、基金交易佣金和经手费标准;同时对证券交易方式作出重大调整,即由原来的有形席位交易方式改为有形无形相结合,并以无形为主的交易方式。自10月份起全面推广场外无形席位报盘交易方式。 1996年国庆节后,股市全线飘红。证监会坐不住了,团团冷风朝股市吹来,意图降温,但行情仍节节攀高。 1996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正确认识当前股票市场》[第三任证监会主席周正庆组织人撰写]“最近一个时期的暴涨则是不正常和非理性的。”从而引发市场暴跌。 1996年12月16日,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实行涨跌幅不超过前日收市价10%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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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992年5月21日为什么沪市突然全面放开股价
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