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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反向交易证券法

发布时间:2022-05-17 20:43:57

㈠ 证券法为什么对大股东买卖所持有的股票作出限制性的规定

避免操作控制股价!避免内幕交易!等等

㈡ 证券法案例

1.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6个月内不能做反向交易,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2.第一章第5条:...;禁止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我就知道这些了...

㈢ 《证券法》中的证券交易规则是什么

证劵交易规则:为了维护证劵交易市场而颁布的具有法律依据的规则。主要包含:集中竞价交易规则、大宗交易制度和金融期货交易规则三方面。
1、中国的基本法制中缺少关于商事交易行为特殊性的一般规定,按照多数国家法律的规定,证券交易如同票据交易一样,并不适用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成立的一般规则,而应当适用反映商事交易迅捷与安全要求的无因性原则与抽象性原则。
2、中国的基本法制中缺少关于商事交易行为特殊性的一般规定。实际上,大陆法各国关于证券交易各类制度受到其商法一般规则的约束,这就是在法定条款限制下的意思自治制度。
3、在我国《证券法》第42条规定了证券交易双边市场原则后,我国的相关制度和市场建设有了突飞猛机猛进的发展。2006年9月8日,我国成立了旨在从事证券期货与金融期货交易的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2005年4月8日,由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共同编制推出了证券期货的基本交易工具“沪深300统一指数”;2007年3月6日我国又颁布了旨在扫除双边市场交易障碍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应当说,我国未来拟进行的证券期货交易已经是呼之欲出了,我国未来将不断推出的证券期权交易、利率期货交易、汇率期货交易的基本形态已经成形,我国已经开始了从单边证券市场向双边证券市场的战略改革之路。

㈣ 持股5%的大股东股票买卖规定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拓展资料:
1、轮候冻结,金融、法律方面的术语,是指对已被法院冻结的存款,其他法院也要求进行冻结,只要前一冻结一经解除,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即自动生效,无需等到新冻结手续办理完毕的制度。
2、具体意思是:查封、扣押、冻结撤销或者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转为查封、扣押、冻结”。
3、股东所持全部股份遭轮候冻结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多家执法部门对其进行轮流冻结的意思,轮候冻结一体适用于人法院、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首次得到了明确。
通知规定,只要一个执法机关冻结在先的,其他执法机关的冻结措施只能做轮候处理,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自动生效。
另外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这种公告是不得不告,当属于中性偏空,肯定不能算利好。

㈤ 什么叫股票的反向交易

1、所谓的股票反向买卖即是投资者正在实践独霸的进程中贯彻股市买卖中的高抛低吸这个正向独霸 。
2、即是投资者卖收操作时的价值选择不错,而是错正在卖出的数目上,不依照分批卖出、越涨越卖的准绳独霸,效果导致初志与终极收益相反的效果。
3、换言之,即是要求每一次买卖的卖出价必需正在原本买入价之上,买入价必需正在原本卖出 价之下。 另外一方面,要正确确定买卖数目。

拓展资料:
1、股市里面反包板是什么意思
涨停板,是指当日价格停止上涨,而非停止交易。涨停板——证券市场中交易当天股价的最高限度称为涨停板,涨停板时的股价叫涨停板价。股市里面反包板的意思是一个涨停板后面有2调整之后又有一个涨停。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不包括被特殊处理A股的涨跌幅以10%为限,当日涨幅达到10%限为上限,买盘持续维持到收盘,称该股为涨停板,ST类股的涨跌幅设定为5%,达到5%即为涨停板。 一般说,开市即封涨停的股票,势头较猛,只要当天涨停板不被打开,第二日仍然有上冲动力,尾盘突然拉至涨停的股票,庄家有于第二日出货或骗线的嫌疑,应小心。
2、什么是股票极点反转
所谓极点,就是一条曲线在某一区间内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也就是这个点如果是最小值,那么其前后相邻的值都比他大,反则反之。股票做的久了都知道,股价走势一般有四种,上涨,下跌,平台整理,宽幅震荡。有些分析师为了让自己说法显得更有学问,就把股价走势的变盘点叫做“股票价格的极点反转”,也就是股价运行到某一点后,价格趋势发生的变化,也就是原来一直涨的过了那个最高价变得一直跌了,或股价一直跌,过了最低价后变得一直涨了。是一种盗用数学名词对股价走势变化的解释。这里的极点反转指的就是上涨和下跌之间的变换而已。又是很真佩服那些分析师的创新精神。
3、股票反抽是什么意思 反抽与反弹有什么区别
通常听到上穿0轴和下穿0轴就是统计数值变化曲线也就是指标曲线在那个坐标轴的变化情况,用来参考股票的历史走势,分析股票后期走势。股票的各种指标是反应股票走势动态的统计数值,然后用坐标轴表示出来,横轴是时间,纵轴是数值。股票价格随着时间变化改变的,各个时间段统计数值也不一样,这样就有了各个指标数值的变化曲线。指标数值里面有正负,0轴就是指标数值为0的那一个纵轴坐标值。

㈥ 关于股票交易有些什么法律法规啊

一般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九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第四十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二条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第四十五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第四十六条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证券属于资本证券,是股权凭证和债权凭证两种形式的结合,证券交易当事人的买卖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但是该形式必须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形式。以上信息由小编整理编辑。

㈦ 股票股利与股票分割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不同点: 1、股票股利面值不变,股票分割每股面值变小; 2、股票股利股东权益结构变化,股票分割股东权益结构不变; 3、股票股利股价低涨时采用,股票分割股价暴涨时采用; 4、股票股利属于股利支付方式,股票分割不属于股利支付方式。
相同点: 1、两者普通股股数均增加(股票分割增加更多); 2、如果盈利总额和市盈率不变,每股收益和每股市价均下降(股票分割下降更多); 3、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总额不变。

一、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采用最为频繁的一种股利政策。企业发放股票股利不会导致企业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也不会引起股东所持股票比例的变化,只会导致股东权益各项目间的增减变化。股票股利以发放比例大小,可分为小比例股票股利和大比例股票股利。以下分别加以分析:小比例股票股利。假如股票股利的发放比例低于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20%,一般称之为小比例股票股利。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0%。”因而我国上市公司较多采用小比例股票股利政策。小比例股票股利由于其发放比例比较小,一般不会造成股价的大幅度波动,发放小比例股票股利会造成以下影响:引起留存收益减少,普通股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所有者权益总 额不变。由于税后净利润不会因发放股票股利而增加,而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却由于股票股利的发放而上升,从而导致普通股每股收益的降低。大比例股票股利。假如股票股利的发行比例大于或等于原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20%,就称为大比例股票股利。小比例股票股利发放不会对股价产生较大的波动,大比例股票股利的发放却足以引起股价的变化。一般来说,大比例股票股利政策会产生以下影响:引起普通股股本的增加,留存收益减少以及每股收益的降低,资本公积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保持不变
二、股票分割 股票分割是指通过成比例地降低股票面值而增加普通股的数量,它是一种将面额较高的股票转换成面额较低股票的行为。在股票分割后,由于普通股数量的增加,普通股面值相应降低,其造成的影响将与股票股利不尽相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普通股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都保持不变,股东权益总额因而也不变。每股面值和每股收益由于普通股数量的增加而降低。相对于增加流通在外普通股数量的股票分割政策, 企业在某个时期如希望减少流通在外普通股的数量,可通过股票合并来实现。股票合并作为股票分割的反向操作行为,又称为“反分割”。它造成的影响可以归纳为:由于普通股数量的减少,导致普通股面值相应提高。与股票分割一样,股票合并后,普通股股本总额、资本公积、留存收益都保持不变,股东权益总额也保持不变。由于普通股数量减少,而本年税后净利润不变,导致普通股每股收益增加。
三、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意义 首先,股票股利与股票分割使企业的股票处于一个价位更低的交易范围,从而可以吸收更多的购买者购买公司的股票,扩大个人投资者持有股票的数量,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影响。其次,在投资者看来,股票股利与股票分割是成长中公司的行为,因而能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可稳定甚至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第三,发放股票股利可使股东分享公司的盈余而公司不支出大量的现金,便于公司扩大规模进行再投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第四,股票股利与股票分割都能达到降低公司股价的目的。但一般来说,只有公司股价剧涨且预期难以下降时,才 采用股票分割的办法;而在公司股价上涨幅度不大时,往往通过股票股利将其股价维持在一个理想的范围之内。

㈧ 证券的法律:大股东可以买卖自公司股票吗

可以,但是有限制。
1、证券法专门规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反向进行股票买卖,其间必须间隔6个月的时间;如果未间隔6个月,在该股票买卖中获取的收益,即差额收入,归该公司所有。而且持股5%的大股东在出售股票的时候需要在三个交易日对外进行公告。
2、大股东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高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则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得委托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高管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个月的限制:
公司章程规定的特殊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施。

㈨ 股票回购的回购规定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行为补充规定如下:

规定征文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回购股份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五)决议的有效期;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七)其他相关事项。

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

六、上市公司应当在下列情形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一)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

(四)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公告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

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

(一)开盘集合竞价;

(二)收盘前半小时内。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之日后的30日内不得公布或者实施现金分红方案。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十一、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 年 月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同时废止。

(9)股票反向交易证券法扩展阅读:

当公司回购自己股票时,资产流向股东,从债权人角度看,股票回购类似于现金红利。

其一,股利分配是按照持股比例的,而股票回购不一定按比例进行。相应的,股利分配时,所有股东同等对待,而股票回购并不一定。

其二,在股利分配时,股东没有放弃对未来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而在回购情形,股东放弃其在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部分股份。

其三,股利分配往往包括公司的一小部分财产,而股票回购可能会涉及公司的重大财产。

其四,股利分配一般要求持续性和稳定性,如果公司突然中断股利分配,往往会被认为是公司的经营出现了问题,而股票回购是一种特殊的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产生未来派现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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